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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兩宋間的天臺忏法(覺慧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忏法與世俗社會的廣泛結合。如果說前者表現天臺宗人以忏法的形式來體證實相的話,那麼後者則反映天臺宗對世俗社會的衆人,前者屬于臺宗自行、後者則爲化他。天臺宗忏法對世俗社會的介人,二是忏法與菩薩戒爲代表的佛教戒律的結合。前者適合了廣大民衆的需求,後者則爲土層貴族的即世間而解脫提供了。

   1施食忏法的普及

   施食既是以施食之方式救拔惡鬼,它最早見于《佛說面然惡鬼陀羅神咒經》和《佛說施甘露水陀羅尼咒》的感印度佛的佛典,屬于佛教化他的一種法門,並無特別的重要性。但當施食忏法傳入中國後,通過與中國傳統習俗的結合而漸趨流行。及至宋代,施食忏法的流行達到鼎盛,它不僅成爲僧人日常的主要法事活動,而且還分化出種種不同的類型,其中有瑜伽焰口,蒙山施食以水陸忏法叁種,此叁種各異實而一,道式在《施食正各》14,一文說:“施食一經凡兩樣,共叁名:一曰救面然,二曰救拔焰口,叁直雲施食的本質即爲施餓鬼食,至于種種不同的施食,則與所忏餓鬼種類以及具體采用的行儀有關。比較叁種施食焰口之行儀最爲複雜,主要防墮餓鬼道。蒙叁則至爲簡單,爲普濟幽靈。而水陸針對的是水陸有情,除了蒙叁施食外,其他兩種行法與遵式均有密切關系。

   同爲佛教法門,施食之法在天竺與中國有看不同的境遇,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印兩國不同的文化傳統,印度人對鬼神的理解是與“叁世因果”觀念相聯系,衆生之色身有滅。但在無始之“業力”驅使下,衆生之神識處于“輪回”狀態之中,故現出亦道相狀,餓鬼與天神雖有等次,但是未得解脫則是相同的因而施食鬼神之目的是要讓其擺脫痛苦獲得解脫。中國文化是從魂魄角度理解鬼神的,人爲魂魄只結合體,鬼神則爲魂魄之分離,施食鬼神是出于一種“報”的文化心理,通過施食來平衡人神(鬼)關系。以次獲得護佑,所以 當施食之法傳到中國後,很快就與傳統的“祭禮”文化結合起來,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施食法門。這便是施食之不可思議力“回報”鬼神。其中“施”之不可思議屬于印度佛教的內容,而回報則是顯然與中國固有的仁、孝有關。

   2、忏法與菩薩戒的結合

   尊式的忏法在北宋之所以有極大的影響力,除了上面所說的忏法普及外,還在于忏法與菩薩戒的結合,這使得菩薩戒不僅進入上層貴族社會,而且與下層普通信仰相關聯。

   中國菩薩戒自梁武帝,後來天臺智者大師亦曾與隋炀帝揚廣授戒。因爲授菩薩是佛教爲立法事而依國主的一種方便,所以菩薩戒主要局限于上層社會,而從授戒的儀式看,忏儀在其中並不占非常重要的地位。至宋代,遵式對“戒”作了忏法式的改造,使菩薩戒面向更廣大的民衆,這一點集中體現在他的《授菩薩戒儀式十科》(15)一文中。文中遵式開列菩薩戒儀式十科:一 開導信心 二請叁寶諸天加護 叁 歸依叁寶 四 請五聖 五下座佛前乞戒 六 弘誓願 七 開遮問難 八 叁番羯摩 九 請佛證明 十示持戒相。遵式將忏法與菩薩戒相結合,爲忏法在民間的推廣提供了保證。

   五 :遵式忏法的護教立場

   忏法在宋代的興盛刺激了天臺佛教教義的發展,提升了它在佛教界的地位,擴大了它在世俗社會的影響力。當然也帶來了一定負面影響。

   維護天臺忏法的純正性與和法性,既是佛教健康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天臺佛教的現實考慮。爲此,遵式從護教的立場出發對忏法的合法性以及忏法的發展方向作了闡發,這主要體現在《熾盛光道場念誦儀》一文中。在文中大師對有關忏法的疑難進行了辯解。

   疑問之一是:“斯經作法,專以持咒爲主。近歲孤山法師于《請觀音記》中,不許梵誦,故令華音不遵梵誦,有梵誦者排彼華音。疑既在心,功何成就

  ”(16)疑者以智圓法師的著作爲據,以爲在行事無須用梵音念咒,因爲無明煩惱系結于心,梵誦于消業去疑無補。對此遵式從梵經華譯的角度論證了梵誦的合理性與必要。因爲梵語是拼音文字,屬多音節,與漢字不一,故在譯經過程中,有些梵汗可以對應,故音字具翻;而有些梵語與漢語不和。只可翻字不可翻音,這種情況翻咒語時會經常出現。所以若以梵語是字音具翻,則可以華音而誦。後者誦讀是只可用梵音。

   對于“變災爲福,報應之說出乎釋典。儒宗則天命所賦,何所祈禳

  ”(17)基于此遵式以儒家的感應說證明了儒釋並不矛盾,這自然出于護教的需要。因爲從根本上說,二者有較大的差別儒家除完善德行外,亦求世間福報。但這種報應不具有必然性。佛教則不然,佛教堅持因果,認爲若至誠祈求,必有果報。

   若佛教志在出世,爲何又祈求世間果報呢

  疑問由此而發:“此法專爲國主大臣,一切庶民及諸眷屬,除災難法得大吉祥。出家之人視身如寄,小乘之人乃無常苦空,念念生死;大乘則心安實相,造境即中,何災可消,何福可禳

  ”(18)對于此,遵式首先以經典爲據說明祈禳不違聖,他說:“經雲:若比丘、比丘尼、族姓男、族姓女,受持讀誦此陀羅尼者,能成就八萬種吉祥事,能除八萬種不吉祥事,據手經文,何隔道俗!”(19)遵式強調誦念陀羅尼法的功德在于處于臨界狀態時,單靠熏修力難以消除災難,適時稱名誦咒,方可除毒害。

   隨著宋代天臺忏法的普及和民間化,忏法在實施的過程中出了精粗並在的混亂局面。基于此遵式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呼籲,規範忏法製度,清淨忏悔道場製定了五種規定:

   第一欲陳法會,家中長幼,盡須同心,去其酒肉五辛等物,施主每日隨僧禮佛,陳吐忏悔。第二當齋僧次,躬須給侍,不得作于僧上,稱是主人,放縱說笑。第叁佛前供養須信于僧,凡僧等心,是是粗細。第四盡其所惜,施佛及僧,勿得陰細用粗,世世招失意果報。第五,道場緩急,不得使僧,此是輻田,翻爲童仆,豈得然呼

  20 遵試的五項原則,主要是維護佛教的聖性,到場的壯嚴。清淨及僧格的尊言與清高。在佛教教化導俗的過程中,導俗而不失神聖,適應而又不表原則,這是佛教發展的關鍵。對于忏法實踐來說保持忏法的實踐精神尤其重要,遵式希望能夠回歸到忏法的本懷。

   總結:天臺忏法是天臺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北宋天臺忏法發展的高峰期,成爲天臺僧人的日課,亦成爲一種面向世俗社會的製度化行爲,這與知禮,遵式兩位大師是分不開的。在其中知禮捉供了根本性的指導原則,而遵式則將整個理論系統化並最終以一種園融的形式表述出來。兩位大師所著的忏法對後世影響深遠。

   注釋:

   (1) 《大正藏》卷40 道宣律師撰、《四分律補隨機磨》492

   (2) 《大正藏》卷46 1頁

   (3) 《大正藏》卷39 46頁

   (4) 《大正藏》卷52

   (5) 《大正藏》卷46 132A

   (6) 《天臺教學史》中華佛教文獻編輯出版 慧嶽編 247頁

   (7) 《大正藏》卷46 961頁

   (8) 《大正藏》卷46 973頁

   (9) 《大正藏》卷46 868頁

   (10)《大正藏》卷46 957頁

   (11)《大正藏》卷46 968頁

   (12)《大正藏》卷46 978頁

   (13)《大正藏》卷47 490頁

   (14)《舍園集》卷中 《續藏論》101冊

   (15)《授菩薩戒儀式十科》

   (16)《熾盛光到場念誦儀》 《大正藏》卷46

   (17)《熾盛光到場念誦儀》 《大正藏》卷46

   (18)《熾盛光到場念誦儀》 《大正藏》卷46

   (19)《熾盛光到場念誦儀》 《大正藏》卷46

   (20)《熾盛光到場念誦儀》 《大正藏》卷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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