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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对现代僧团建设的指导意义(牛延锋)

  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对现代僧团建设的指导意义

  牛延锋

  内容提要:搞好僧团建设是当前我国佛教界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在五十多年前,中国禅宗泰斗虚云老和尚就在重兴禅门名刹的同时,注意到了寺院规约对僧团建设的重要作用,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约制度,规范寺院管理,推动僧团建设,产生了良好的作用和重要影响。在当前,我们重新学习老和尚所制定的规约,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为解决当前僧团建设方面的寺院管理、佛法修行、道风建设、僧才培养等问题提供借鉴。

  关键词:虚云和尚,规约,僧团建设

  虚云和尚是中国现代佛教界的领袖人物,是中国现代禅宗泰斗,是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绝世高僧。他一身兼嗣禅宗五家法脉,于鼓山接传曹洞宗,兼嗣临济宗,匡扶法眼宗,延续沩仰宗,中兴云门宗,承前启后,为中国近千年来所罕见。他解行相应,宗说兼通,悲深行苦,建树良多。他对自己有写照说:“坐阅五帝四朝不觉沧桑几度,受尽九磨十难了知世事无常。”他不仅自己习禅苦行,重振禅门,还历尽艰辛,整顿佛教丛林,重建多座禅门名刹。寺院建成后,为了使寺院宗教生活有章可循,以利僧人修持和僧团建设,他十分重视建立寺院规约。在昆明西山云栖寺、广东乳源县云门山大觉禅寺等地,虚云和尚亲自主持制定了《云栖寺万年簿》、《共住规约》、《客堂规约》、《云水堂规约》、《题云水堂记》、《禅堂规约》、《学戒堂规约》、《爱道堂共住规则》、《教习学生规约》、《大寮规约》、《浴堂规约》、《衣钵寮规约》、《库房规约》、《水陆法会念诵执事规约》、《大觉农场农场组织简章》等等。这些规章制度不仅在当时推动了僧团建设,保障了寺院的规范管理,也对当前的僧团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解决当前僧团建设方面的寺院管理、佛法修行、道风建设、僧才培养等问题提供借鉴。

  一、虚云和尚的生平

  虚云和尚(公元1840-1959年),俗姓萧,法名古岩,又名演彻,字德清,晚年自号虚云、幻游,世居湖南湘乡。清道光年间,父玉堂宦游福建泉州,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出生在福建泉州。十九岁逃离家庭,至福州鼓山涌泉寺,在常开和尚座下剃度出家。受具足戒后,在鼓山后洞虔修苦行。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前往江浙一带参学。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虚云和尚四十三岁,发愿朝礼五台山,以报父母深恩。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虚云和尚五十六岁,在扬州高旻寺打禅七时因沸水溅手茶杯落地而开悟。在终南山结茅潜修时,他曾入定二十一日。在泰国讲经期间,曾入定九日。他遍学经教,行脚天涯,巡礼名山,入川藏,越雪山,到印度朝礼佛迹,在锡兰,马来西亚、泰国、缅甸、日本等地弘扬佛法,历尽艰辛。光绪三十年(公元1903年),应请住持云南鸡足山钵盂庵(后称祝圣寺),把它改建为十方丛林。此后数十年间,相继重振中兴了昆明西山华亭寺(改名云栖寺)、福州鼓山涌泉寺、广东曲江曹溪南华寺、广东乳源云门大觉寺、江西永修云居山真如寺等。他改组中国佛教会,成立中华佛教总会,创立鼓山佛学院培养僧才,重振禅宗祖风,制定丛林清规,率众参加劳动,农禅并举。他德高望重,四众弟子前后得戒度者万余人,乞戒皈依者百十万人。他一身兼祧禅宗五家法脉,传承临济、曹洞二宗,中兴云门宗,延续沩仰、法眼二宗。1953年被推为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1959 年农历九月十三日在江西云居山圆寂,世寿一百二十岁,僧腊一百零一。

  二、丛林规约的历史发展和对僧团建设的基础作用

  《金山规约》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1]]传统丛林道场重视制度,不但要遵守佛陀为全体僧众制定的戒律,还要遵守寺院为该寺僧团制定的清规。清规一如戒律,戒律是佛陀为了规范僧伦,令正法久住而制定,清规也是为了使六和僧团和合共住、安心办道而制定。若欲合和共住,正心明道,必须制定规绳以整肃寺院的纲纪。自唐朝之后,中国寺院,尤其是禅宗丛林,为适应僧团管理,为了适应中国化丛林独特性,逐步形成并沿用了一套对寺院内部进行管理的清规制度。清规是对于戒律的补充规定,是禅宗寺院的组织章程以及僧众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即禅宗丛林对僧众行住坐卧等威仪所订定的规章制度,为众僧所必须遵守的章则,是僧众日常修行的参照坐标,也是僧团组织、行事的依据。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本为僧众安心修行,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修戒定慧,息贪瞋痴,光大法门,自证菩提,造福社会,三门清净,住众和合,寺院兴隆。各项规约的本意都在维持寺院秩序,促进僧团和谐清净无诤,使丛林生活祥和有序。若能“共遵佛说戒律,祖制规绳,调治三业,折伏过失,”[[2]]必能启发无上道心,度生死流,续佛慧命,弘法利生,为世人所尊,成为上求菩提、下化众生的高僧。所以,寺院清规或规约是僧团建设的基础。

  丛林规约的思想来源于佛教戒律。戒律是由佛陀制定的,清规则由祖师拟议,并成为后世僧侣行住坐卧的规范。佛陀初转*轮之后,僧团不断扩大,为了清净和合共住共修,于是佛陀就制定了僧众共同遵守的律仪,这是僧团六和共住的保障。六和即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佛教正式传入我国的时间约在两汉之际,作为规范僧团和教团的律仪最早的传入时间是曹魏,但是,长时间以来译入的戒律很不完备。到了后赵建武元年(公元335年),政府正式允许汉人出家,从此出家人数急剧增加。在戒律还没有普及开来、佛教团体却又在不断壮大的情况下,当时的佛教领袖佛图澄及其弟子道安不得不因地制宜、因俗制宜,并参照已译律典,为寺院僧团制定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僧团管理、行事的共住规约。这是我国最早的僧制清规。随后有东晋支遁大师立《众僧集仪度》、慧远大师立《法社节度》、道宣律师立《鸣钟轨度》、《分五众物仪》、《章服仪》、《归敬仪》等。当时很多高僧大德都根据佛陀所说的“随方毗尼”而因时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规矩。

  禅宗是最具中国佛教特色的佛教宗派之一。中国禅宗自达摩东来后三百年中,禅师们并没有独立的道场,而是寄居于律寺或岩穴、树下。随着学禅的人不断增多,在修学管理上产生了诸多问题,也有碍于禅法的传播发展,于是别立禅居就成了必然的趋势。至中唐之世,六祖门下第二代马祖道一禅师(公元709—788年)正式创立了具有禅宗特色的寺院——丛林。马祖道一始创丛林,倡导一种农禅结合的习禅生活。百丈怀海禅师(公元720-814年)是禅宗马祖道一的弟子,他曾追随马祖道一学习六年。为了使禅僧寺院规范化,他依据禅宗的特性,针对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折衷了佛教大小乘戒律的精神,在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创制了著名的《百丈清规》。虚云和尚认为,“百丈大智老人,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来,多居律寺,虽别院,然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度,于是别立禅居。古人一片婆心,为了培育人才,而定规矩,立次序。”[[3]]这是禅宗清规的开始,此后,天下丛林皆依此而为寺院生活的仪则。《百丈清规》的出现,标志着禅林规式的诞生,从此,禅宗丛林的宗教修持生活规范开始走向条文化、制度化。由于《百丈清规》充分适应了中国社会的特点和当时的社会状况,所以,禅宗很快成了佛教宗派中最有生命力的一支力量。可惜后来由于会昌废佛的打击和唐末、五代十国的动乱,《百丈清规》一书今已散佚。现行通用的《敕修百丈清规》,是元代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辉奉敕重新编修的。《百丈清规》之后,我国陆续撰出的清规尚有北宋宗赜作《禅苑清规》(即《崇宁清规》)、南宋瑞严无量宗寿禅师作《日用小清规》(即《入众日用》)、婺州金华惟勉禅师作《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即《咸淳清规》)、元代东林泽山弋咸禅师作《禅林备用清规》(即《至大清规》)、中峰明本禅师作《幻住庵清规》、道齐作《禅苑清规总要》、继洪作《村寺清规》、明代天界道盛禅师作《寿昌清规》、清道光源洪禅师作《百丈清规证义》等。近代则有《金山江天禅寺规约》、《高旻寺规约》《云居仪轨》等流传。此外,其他宗派也有仿效禅林清规而制定规制者,如律宗的省悟作《律苑事规》三卷,天台宗的自庆作《教苑清规》一卷等。所以,清规虽为百丈禅师首创,旨在建立禅宗规范,却为后世各宗各派所共同遵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体没有制度,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有了可行的制度,才能更好地规范化发展。对中国佛教僧团的管理,千百年来一直依赖两大要素:一是依靠国家机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法令法规,二是依靠佛门自己制定的戒律规约。清规的创立,使僧团建设有了可以遵照依循的章程,使寺院僧团内部达到了最大限度的和谐,也使僧人个体得到了正确的发展,从而为我国的佛教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对于清规的作用,元代的弋咸禅师有过这样的评价:“礼于世为大经,而人情之节文也,沿革损益以趋时,故古今之人情得纲常制度以揆道,故天地之大经在。且吾圣人以波罗提木叉为寿命,而百丈清规由是而出,此固丛林礼法之大经也。”[[4]]虚云和尚也认为,“佛世制戒,为除习气。法流东土,因时制宜。百丈创清规,用以辅助戒律而设。既有规矩,得成方圆,一举一动,不越雷池一步,一切威仪次序,人情礼节,动止施为,勤除习气。”[[5]]所以,清规既可以造就一个合和威仪的僧人团体,也可以造就一个合格的僧人。正是因为清规对于一个寺院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虚云和尚才每建一处寺院都要制定相应的规约。也正是因为规约对于建设僧团起着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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