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异,但生者必死的轨则,是无论如何不会动摇的。从一一生命的因果事实去显示这理则,而一一生命的存在与变动,都不能违反它,它是必然性而又普遍性的原理,所以释 [P53] 尊以「法性、法住、法界常住」来称叹它。释尊的证悟这理则,是在现实人生的具体因果事实上,以智慧光透视彻了,而认识其内在深刻的公理通则。这所得的,固然是抽象的理则,但却不是架空想象的;它不就是具体事实,却又不离具体事实而存在,有它的客观性,所以说缘起「非我作,非余人作」。佛陀如是观察而证悟,如是证悟而成等正觉,也依所觉而开示教授弟子。他说明缘起有两种倾向:一、依缘起而说明缘生;缘起是因果事实所显的必然理则,一切皆不能违反的定律。缘生是依这理则而生灭的事实因果法──缘所生法。『杂阿含』二九六经所说的,就是这意思。西北的婆沙、瑜伽学者们,说缘起是因,缘生是果,虽也是一种说法,但忽略了缘起的必然理则性,未必是佛说缘起的本意吧!二、依缘起开显寂灭,也就是依有为以开显无为。由缘起而缘生,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流转界,是有为法;由缘起而寂灭,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还灭界,是无为法。寂灭无为,就是在依缘起的生灭有为法上开示显现的。如『杂阿含』二九三经云: [P54] 「为彼比丘说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所谓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此甚深处;所谓缘起。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如此二法,谓有为、无为。」 佛法,不出生灭的现象界与寂灭的涅槃界。这二者的连系,就是中道缘起法。缘起与空义相应,击破了一一法的常恒不变性与独存自在性。既在一一因果法上,显示其「因集故苦集」为流转界的规则,又显示其「因灭故苦灭」为还灭界的规则。
但要问:因集故苦集,此因集,何以必能集此苦果?无常无我云何能集起而非即无?因灭故苦灭,生死苦云何可灭?灭──涅槃云何而非断灭?对这一切问题,确能够从现象推理成立而予圆满解答的,只有缘起法。现在拿三条定律来说明:
一、流转律:「此有故彼有」,由有此因,故有彼果,本是常人共喻的因果事理。但佛陀却能在这平凡的事理上,发现一种真理:凡是存在,都不能离开因 [P55] 缘关系而单独存在。如此存在而不如彼存在者,必有其原因与助缘。现实世界之所以忽此忽彼,忽有忽无,有千差万别的变化不同,都是由于它的因有所不同。所以佛说:要改造现实,必须从因上着手。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缘起法的根本律,是现象界的必然定律,也是流转法的普遍理则。
二、还灭律:此生故彼生,因有故果有;反转来:此灭故彼灭,因无故果无。针对着有、生,从因上着手截断它,就归于灭无了。但灭,并不简单,还是要用另一种相克的因来对治它,所以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灭世间」。因此,还灭也是缘起,它也是本缘起理则而成立的,不过特别转过一个方向,对流转的生灭,给予一种否定。表面看,这好象是矛盾,其实,凡物之存在,本性就包含有矛盾在;在「此生故彼生」的时候,早就矛盾的注定了「此灭故彼灭」的命运。这是事物本来的真理,佛陀并非创新,只是把它揭示出来,安立为缘起的第二律吧了。缘起简单的定义是「此故彼」,流转之生、有,是「缘此故彼起」;现在还灭的无、灭,是「不缘此故彼不起」,并不违反「此故彼」的定义。 [P56] 所以「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还灭,也是缘起理则的定律。
三、中道空寂律:「此灭故彼灭」的灭,是涅槃之灭。涅槃之灭,是「纯大苦聚灭」,是有为迁变法之否定。涅槃本身,是无为的不生不灭。只因无法显示,所以烘云托月,从生死有为方面的否定来显示它。如像大海的水相,在波浪澎湃中,没有辨法了解它的静止,就用反面否定的方法,从潮浪的退没去决定显示水相平静的可能。涅槃也如是,从生命流变的否定面给予说明。常人不解此义,或以为涅槃是灭无而可布的;这因为众生有着无始来的我见在作祟,反面的否定,使它们无法接受。那么,要遣离众生执涅槃为断灭的恐布,必须另设方便,用中道的空寂律来显示。从缘起的因果生灭,认取其当体如幻如化起灭无实,本来就是空寂,自性就是涅槃。『诜陀迦旃延经』正是开示此义。『杂阿含』第二六二经说得最明显。事情是这样的:佛陀入灭后,阐陀(即车匿)比丘还没有证得圣果,他向诸大圣者去求教授,说道:
「我已知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 [P57] 灭。然我不喜闻一切诸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 他的症结,在以为诸行是实有的(法有我无),涅槃之灭是另一实事。他把有为与无为打脱为两节,所以仅能承认有为法的无常无我,涅槃的寂灭;而听说一切法空、涅槃寂灭,就不能惬意。他怀着这样的一个问题,到处求教授。诸圣者的开示,把无常、无我、涅槃等照样说一遍,他始终无法接受。后来,找到阿难尊者,阿难便举出『化迦旃延经』对他说道:
「我亲从佛闻教摩诃迦旃延言:世间颠倒依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着。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见,如来说。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者,则不生世间有见。迦旃延!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阐陀比丘的误解,必须使他了解诸行非实、涅槃非断灭才行;这中道的缘起法, [P58] 是最正确而应机的教授了。试问:为什么如实正观世间集可离无见而不起有见呢?正观世间灭可离有见而不堕于断见呢?因为中道的缘起法,说明了缘起之有,因果相生,是如幻无自性之生与有,所以可离无因无果的无见,却不会执着实有。缘起本性就是空寂的,缘散归灭,只是还它一个本来如是的本性,不是先有一个真实的我真实的法被毁灭了;见世间灭是本性如此的,这就可以离有见而不堕于断灭了。这是说:要遣除众生怖畏诸行空寂,以涅槃为断灭的执着,不仅在知其为无常生灭,知其为有法无我,必须要从生灭之法、无我之法,直接体见其如幻不实,深入一切空寂,而显示涅槃本性无生。
『杂阿含』的九二六经,佛对迦旃延说入真实(胜义)禅,不要依一切想,以见一切法自性空寂。其别译经文(第一五一经)说:
「比丘深修禅定,观彼大地悉皆虚伪,都不见有真实地想;水、火、风种及四无色(四无色界),此世他世、日月星辰、识知见闻、推求觉观心意境界,及以于彼智不及处,亦复如是皆悉虚伪。无有实法,但有假号,因缘 [P59] 和合有种种名;观斯空寂,不见有法及以非法。」 在一切生灭有为法上,观察其当体悉皆虚伪、空寂,无有实法,一切只是假名安立;如是遣离有无二边见,而证入解脱涅槃。说到涅槃,大家都知道有两种:无余依涅槃,固然无身心可说;但有余依涅槃,阿罗汉们在生前就都证得了的。所以涅槃之灭,要在现实的事事物物上,一切可生可灭、可有可无的因果法上,观察它都是由因缘决定,自身无所主宰,深入体认其当体空寂;空寂,就是涅槃。这是在缘起的流转还灭中,见到依此不离此故彼性空,性空故假名,可称为中道空寂律。这是诸法的实相,佛教的心髓。
现在再从缘起的空相应上显示其归宿涅槃。缘起法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当然也可以表现无常义;不过就其归宿说,是开示本性空寂,重在涅槃。悟缘起法的作用,主要在离我见──显会无我。一切偏邪僻见,都是以我见为主而引起的;在缘起中,显示一切唯是如幻的缘起,我性本空,所以我性不可立──无我。阿含中所提到的我见,有多种的分类法,都是以缘起来遣除的。如『杂阿含 [P60] 』九六一经,说明以缘起离断常见(断见常见是在我与身的同异上安立的)。九二六经,说明以缘起离十四不可记见(十四不可记见也都是以我见安立的,如世间有边无边等四句及常无常等四句。其所谓「世间」,就是我所见。如来灭后有无等四句,纯在我见上安立。命与身一、命与身异,是明我与我所的关系)。第四八经,说明以缘起离三际见(过去我曾有,现在我正有,未来我当有等)。而三0二经,明以缘起离苦乐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诸见。总之,一切我见、常见、断见、无因见、邪因见……等等诸戏论,都以缘起的如幻空寂遣除它,所以『中论』说佛是「能说是因缘(缘起),善灭诸戏论」。缘起法门,以离我见为本的一切戏论为大用,见之于实际修证上,便能离我我所,得大解脱而实证涅槃。
第四项 我法空有
我空法空的意思,上面虽也略略提到,但因这是佛法主要的诤论点,所以再 [P61] 综合的一谈。
从阿含看,「我无法有」,是释尊常常说到的。如『杂含』第七三五经说:
「有果报而无作者。」 第一二0二经说:
「唯有空阴聚,无是众生者。」 作者与众生,是「我」的异名,释尊都说它是无。果报、阴聚等「法」,却说它是有。而第二六二经说须陀洹得法眼净的时候,谓:
「不复见我,唯见正法。」 很明显的,在圣者体验所得的境界中,是「我无法有」的。释尊又曾说过:
「见苦则不见于我,若见于我则不见苦。 」 从各方面看来,「我无法有」,可说是释尊说法的基本方式。问题是在:「我无」,所无的是什么样的我?「法有」,是怎样的有?假有或实有?这在各家各派,虽作了种种的解释,但「我无法有」,总是可以代表佛法与外道不共的特色。 [P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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