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诵律》中,还有特别开许比丘为帮助愁思将欲舍戒的沙弥尼、学沙弥尼、式叉摩尼而离开安居界七天的明文。[49]
八、结论
从以上的探讨中,我们不难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佛教的所有修行是以戒行为基础的,一旦违犯佛戒的根本,就会象断头之人,对于圣道的进修就有非常大的障碍,甚至这一生也无望于证道解脱。哪怕是迫不得已的舍戒而后再受,也是许可的,却不主张带戒犯非。
另外,曾听到有人说,佛教的清规、戒律是对人性的压抑,也有人说世间最不人道的事莫过于这种对人性的压抑,却不知佛法是世出世间最为尊贵的法宝,一般的说法还有非请不说的原则,虽然由于慈悲的使然而希望人人都能得到这种最圆满、最究竟、最彻底的利益,但总是建立在众生自觉的信向和自愿的实践上,没有一点点勉强的成分,就是您发现自己的信心变化了或是实在没有能力遵守佛戒,也是可以自己舍戒的。
第三节 别说犯重舍失比丘戒
一、 说毁犯重戒的现世果报
在《五分戒本》、《摩诃僧祗律大比丘戒本》、《四分戒本》、《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上都规定比丘毁犯四根本戒即不允许在僧团中与其它比丘共住。[50]比丘一旦犯了根本戒,在圣道的修持上就象被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在怀素所集《僧羯磨》卷中除罪篇云:“此不可忏罪,谓波罗夷。犯波罗夷罪,治法有三:一犯覆藏者,与灭摈羯磨;二犯不覆藏者,与尽形学悔羯磨;三学悔人重犯者,与灭摈羯磨。”[51]如果违犯了根本戒,犯戒者想隐藏自己的罪行不于僧团中发露忏悔,则会被僧团逐(摈)出僧界。如果犯戒者有极大惭愧心,积极地到僧团中发露自己的罪行并力求忏悔,虽则要被剥夺比丘的资格,但僧团成员一致同意后可以允许他终身列于比丘的最后面,这叫做尽形学悔法,接受学悔法的人要遵守很多规定,如《僧羯磨》中说:
随顺行法者,不得授人具足戒;不得与人依止;不得畜沙弥;若差教诫比丘你,不得受,设差,不应往教诫;不应为僧说戒;不应在僧中问答毗尼;不应受僧差使作知事人;不应受僧差别处断事;不应受僧差使命;不应早入聚落逼暮还;当亲近比丘,不得亲近外道白衣;当顺从比丘法;不得说余俗语;不得众中诵律,若无能诵者听;不得更犯此罪,余亦不应犯,若相似、若从此生、若重于此者;不得非僧羯磨及作羯磨者;不得受清净比丘敷坐具、洗足水、拭革屣、揩摩身及礼拜、迎送、问讯;不应受清净比丘捉衣钵;不得举清净比丘为作忆念作自言治;不应证正人事;不得遮清净比丘说戒自恣;不得与清净比丘共诤。与波罗夷戒比丘,僧说戒及羯磨时,来与不来,众僧无犯。[52]
接受学悔之人要保证终身永不再犯,如果再一次犯戒,则会被毫不留情地驱逐出僧团。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下亦说:
佛言:若比丘、比丘尼、若犯波罗夷已,都无覆藏心,当如法忏悔,与学戒羯磨,夺三十五事,尽形行之,若众僧说戒、羯磨时,来与不来,无犯,若更犯重,应灭摈。曾祗云:若犯重已,啼泣不欲离袈裟者,又深乐佛法,应与学戒。比丘不净食,彼亦不净。彼不净食,比丘亦不净。得与比丘过食除火净五生种及金银,自从沙弥受食。十诵云:佛所结戒,一切受行,在大比丘下坐,不得与大僧过三夜,自不得与未受具过三夜,得与僧作自恣布萨二种羯磨,不得足数,余众法不得作,得受岁。律云:不得众中诵律,无者听之。毗尼母云:与学悔法已,名清净持戒,但此一身不得超生离死障,不入地狱。[53]
二、 犯重失不失戒的讨论
然则,比丘违反了重戒到底失不失戒?在《瑜伽论记》卷十四说:“此声闻戒中但犯即失,不论上中下心皆越教故,皆犯性罪故。”[54] 《瑜伽师地论》就主张:如果是因为“上品缠”(最猛利的犯戒心理,缠即是烦恼。)而犯了四根本重戒,那就算是舍弃了所受的戒法。在菩萨地里说:
菩萨于四他胜处法,随犯一种,况犯一切,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增长摄受菩萨广大菩提资粮,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意乐清净,是即名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菩萨若用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明上品缠犯。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苾刍犯他胜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刍住别解脱戒,犯他胜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55]
此处所说,如果菩萨毁犯了四重戒法,内心没有惭愧,对自己所犯的重罪不生对治想,甚而把犯戒的行为当做是功德而产生喜爱,很乐意地再一再二地去做,这就舍弃了菩萨的律仪净戒,从根本上损害了菩萨的清净意乐,就不再有能力去增长摄受菩萨广大菩提的福德资粮了,就不在是真正的菩萨,而只能叫做相似菩萨。然而菩萨不是一犯了菩萨戒就算舍弃了菩萨戒,如果在犯戒之后,能够对自己的罪行有清楚的认识,内心产生惭愧,对自己的犯戒行为引为羞耻过咎,愿意努力地去忏悔、改正,那么就还不算舍弃戒法,就还有可能来还自己一个清净,就允许再来受菩萨戒,就还有能力增长善法,从而循序上进以至达到究竟觉悟。不象比丘的别解脱戒那样如果一犯根本重戒就失去了戒法的大用,也不允许再受比丘戒了。这里从比较菩萨犯重和比丘犯重的角度指出了比丘一旦犯了根本戒,就是弃舍了比丘的别解脱戒,现前这一生中就不再允许他受比丘戒了。
但是在《十轮经》则认为,比丘在四条根本戒中,随便犯了哪一条,都成了破戒的恶行比丘。而由于犯戒的罪恶心理,使自己的身心不再有力用去修行善法,在圣道的修习中再也不能前进。僧团中因为有了这样的犯罪分子,也就不再那样清白、纯洁,这样的人只能使僧团染污、蒙羞,僧团中的一切法事因为有这样的人参加而不如法,律上把这种人说成是已经断了脑袋的人,象大海不容纳死尸一样,僧才对于这种人也是要驱逐出去的。除非他痛哭流涕,坚决地发露忏悔,真心地改过自新,方有继续留在僧团的可能性,然而即或很不容易地留了下来,对于一般比丘正常的权力与义务,他是已经不再具备的了。但是这种人虽然犯了戒,他在和合僧团中受戒时熏习到的律仪戒善仍然没有断绝、不算完全放弃,就即或他舍弃了所修学的戒法,但戒善之法的气氛仍然随逐其身心,还可胜过完全没有律仪的国王大臣等在家人(白衣),所以国王、大臣等在家白衣不应该轻慢乃至谪罚这样的犯戒比丘。如彼经第四卷上说:
若有苾刍,于诸根本性重罪中随犯一罪,虽名破戒恶行苾刍,而于亲教和合僧中所得侓仪犹不断绝。乃至弃舍所学尸罗,犹有白法香气随逐。国王、大臣、诸在家者无有律仪,不应轻慢及加谪罚。如是苾刍虽非法器,退失圣法,秽杂清众,破坏一切沙门法事,不得受用四方僧物,而于亲教和合僧中所得律仪不弃舍故,犹胜一切在家白衣。[56]
这是主张即或犯了根本重戒,但他的别解脱律仪仍然存在。就即或是舍弃了戒法,也还仍然有戒善白法的余留势力随逐于他。
对比以上的两种说法,可知《瑜伽》的失戒是依据上品缠犯而说,《十论经》则是根据中、下缠犯而说。
《大方等陀罗尼经》广说菩萨及比丘、沙弥等灭罪之法。[57]在彼经第一卷中,说到:
尔时上首告恒伽言:“善男子!今正是时,汝今谛听,当为汝说一切诸佛受行实法。”尔时上首广为恒伽说受行实法,应受如是陀罗尼章句:
哆侄咃(一)蒱耆禀婆(二)郁波多毗耶(三)蒲耆禀婆(四)劣破罗(五)阿[少/兔]那多侄咃(六)阿[少/兔]那多侄咃(七)复得究追(八)蒲耆禀婆(九)莎呵(十) 南无啒啒绖写(一)嚏提易勤(二)那伽耶弥(三)莎呵(四) 南无摩诃浮陀卑(一)南无摩诃离婆浮陀卑(二)南无华聚陀罗尼(三)毗舍阇室牧(四)郁伽林(五)檀吒林(六)穷伽林(七)恒伽噤(八)阿隶(九)那隶(十)那罗隶(十一)莎呵(十二)
尔时,恒伽欢喜踊跃而问之言:“云何奉持诸佛实法?”尔时上首告恒伽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愿欲闻者,汝当梦中往其人前,当现汝身,是人若见汝身,汝当教行如是实法。”问言:“当云何行耶?”答恒伽言:“若欲行时,七日长斋,日三时洗浴,着净洁有,座佛形像,作五色盖,诵此章句百二十遍,绕百二十匝。如是作已同,却坐思惟。思惟讫已,复用月八日、十五日。行此法时,若众生犯五逆罪,身有白癞,若不除差,无有是处。若优婆塞犯三自归至于六重,若不还生,无有是处。若菩萨二十四戒、沙弥十戒、式叉沙弥尼戒、比丘戒、比丘尼戒,如是诸戒,若犯一一诸戒,当一心忏悔,若不还生,无有是处,除不至心。[58]
准此,亦是主张犯重不失戒,只叫污戒。
对于犯了重戒是不是失去了戒,佛早就悬记了会成为末世的诤论。在《涅槃经》中佛说到未来世的二十一对诤论之事,[59]其中第十七对诤论的焦点就是这个问题。
善男子!我于经中做如是说:“若有比丘犯四重已,不名比丘,名破比丘、亡失比丘,不复能生善芽种子。譬如焦种不生果实,如多罗树头若断坏则不生果,犯重比丘亦复如是。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唱言:“如来说诸比丘犯重禁已,失比丘戒”。善男子!我于经中为纯陀说四比丘:“一者毕竟到道,二者示道,三者受道,四者污道”。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唱言:“如来说诸比丘犯四重已,不失禁戒”。[60]
《资持记》中有一段问答针对这个问题发表看法:
问:经中但云不解我意。佛意云何?答:尚非菩萨二乘境界,况凡鄙乎。然虽叵测,亦须略示。当知佛说有则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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