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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法谈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浅谈佛法对人类的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释隆醒)▪P3

  ..续本文上一页善”在现实中实现的理论依据。

  很多人都以为佛法相信无法用科学和事实验证看不见的生死轮回是一种迷信,实际上佛法并不认为有实在的生死轮回,生死轮回和所有的痛苦本来就是无常变化、虚幻不实的。就是因为众生无明没有智慧,不了解一切法缘起性空、无常、无我的实相,依妄想、分别、执著画地为牢,生活在自我构建的梦幻世界中并执为实有。就好比梦中的生老病死忧悲苦恼都是人们的意识幻现出来的,但梦中人执为实有,因而对于梦中人来说,梦中的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是实有的,梦中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种种的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对于执梦为实有的人来说,不能否认生死轮回的存在,而对于已从无明大梦中觉悟的佛菩萨来说,生死了不可得,如梦幻泡影。

  (三)佛菩萨是至善圆满的

  道德表率由于彻底证悟了缘起性空,不再执著自我,能舍弃对“我”及“法”的爱著,不再汲汲营求自我的利益。由此解脱了一切由执著自我而产生的贪瞋痴等烦恼,从所有的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中解脱出来。释迦牟尼佛与无数的圣者已经证得了这种涅槃解脱,得到了真正的幸福。而佛菩萨在自己获得解脱、幸福的同时,还能悲智双运,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积极从事“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道德实践。因此他们使道德与幸福得到了真正的统一,实现了人们所追求的“至善”质量。佛菩萨这种“至善”在大乘佛教的经典中随处可见。

  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三四一云:

  我既自度生死大海,亦当精勤度未度者;我既自解生死系缚,亦当精勤解未解者;我于种种生死怖畏既自安隐,亦当精勤安未安者;我既自证究竟涅槃,亦当精勤令未证者皆同证得。〔8〕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四一一云:

  我今当被大功德铠,无边生死大旷野中为诸有情破坏一切烦恼怨敌,我当普为一切有情枯竭无边生死大海,我当弃舍一切身财为诸有情作大饶益,我当等心利益安乐一切有情。〔9〕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三七六云:

  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能以离相无漏之心而行布施,若诸有情须食与食,须饮与饮,须衣服与衣服,须卧具与卧具,须车乘与车乘,须僮仆与僮仆,须珍宝与珍宝,须财谷与财谷,须香华与香华,须舍宅与舍宅,须庄严具与庄严具,乃至随彼所须资具悉皆施与;若有须内头目髓脑皮肉支节筋骨身命亦皆施与;若有须外国城妻子所爱亲属种种庄严欢喜施与。〔10〕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四五九所说,菩萨在利益众生过程中:“于其中间假使一切有情之类,皆来毁谤诃责凌辱,以诸刀杖瓦石块等,损害打掷割截斫刺,乃至分解身诸支节,尔时菩萨心无变异。”〔11〕经中又说:

  若菩萨摩诃萨安住静虑波罗蜜多修学安忍,观色如聚沫,观受如浮泡,观想如阳焰,观行如芭蕉,观识如幻事。作是观时,于五取蕴不坚固想常现在前。复作是念诸法皆空无我我所,色是谁色,受是谁受,想是谁想,行是谁行,识是谁识。如是观时,复作是念诸法皆空离我我所,谁能割截,谁受割截,谁能毁骂,谁受毁骂,谁复于中发起瞋恨。〔12〕

  一切法中无有一法若起若灭,若生若老,若病若死,若能骂者,若受骂者,若能谤者,若受谤者,若能割截斫刺打缚恼触加害,若所割截斫刺打缚恼触加害,如是一切性相皆空,不应于中妄想分别。〔13〕

  从以上的经文中可以看到,菩萨在利益众生时,不但能够无所吝惜、无所顾恋地舍弃一切财物、头目手足乃至生命。而且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即使众生不感恩与回报,反而加以种种迫害,菩萨也不瞋恨,不因此舍弃利益众生的誓愿,而是对众生生起更加深切的悲愍。菩萨之所以能尽舍一切,是因为了达一切法毕竟空;之所以不瞋恨众生,是因为菩萨了知众生也是毕竟空。而众生由于愚痴,不知一切法自性皆空,被无明烦恼所扰乱、蒙蔽,妄执实有我、我所(法)。依我法二执造善业则生人天善趣,享受人天的安乐;造恶业则堕地狱、饿鬼、畜生等恶趣中,忍受暴恶难忍的剧苦。在生死中轮转不息,受种种的苦乐。众生虽然在生死中轮转不息,但其所执的我、法毫无实义可得,生死轮回也是如幻如化,众生实在只是冤枉地轮回、受苦。只要觉悟,舍弃执著,便可得到究竟的安乐、解脱。所以菩萨不但不生瞋恨,反而对众生生起真实的慈悲心,以方便善巧救度众生,令返迷为悟,同得清净涅槃。

  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三九五中云:

  菩萨摩诃萨常作是念,非一切法实有自相,如诸愚夫异生所执,然彼分别颠倒力故,非实有中起实有想,谓无我中而起我想,于无有情命者生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见者中,而起有情乃至见者想,于无色中而起色想,于无受想行识中而起受想行识想……于无有为法中而起有为法想,于无无为法中而起无为法想,如是分别颠倒力故,非实有中起实有想,虚妄执著倒乱其心,造身语意诸善恶业,不能解脱恶趣生死,我当拔济令得解脱。〔14〕

  由上可见,佛菩萨之所以能够成就“至善”的质量,是由于体悟了“我空”、“法空”的真理,佛法的“至善”完全是以对真理的了知为依据,它不靠超自然的神力,而要靠众生自我的觉悟。正如佛陀当年于菩提树下初成佛道,顿悟一切法的真理时说:“奇哉!奇哉!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著,不能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现前。” 佛并不是超自然的神,佛只是“觉”义。觉性即是佛性,它是众生生命中本具的性质,众生与佛从本性上来说是平等的,每个人只要按照佛陀的教导如实行持,就可以达到同佛陀一样的至善圆满的觉悟的境界。因此人人皆可以成佛(不同于基督教上帝永远高高在上,人永远是上帝的臣民),这就是佛法对人类的终极关怀。

  结 语

  佛法是一种智慧的教育,一切佛法皆与实相、真理相应,他不是单纯的理论说教,不是抽象的哲学思维,不是一些无益的仪式、仪轨,而是处处都贴近现实人生,解决人类现实痛苦、烦恼的良药。佛法博大精深,对于众生千差万别的根机,佛法有无量的善巧法门。

  对于贪著于现世利益的人们,佛法能给予现实的关怀。既然人们希望现世的幸福与利益,佛法就教导人们修行五戒十善。如是因,如是果,只有种善因,才能得善果,只有过以五戒为基础的道德生活,才能保障人们获得世间幸福的生活。

  对于追求人生终极价值的人们,佛法则又能给予终极的关怀。既然人们希望灭除所有的痛苦,得到永恒的幸福,佛法就为人们揭示一切生死痛苦的根源,教导人们“勤修戒定慧、熄灭贪瞋痴”,体悟一切法缘起性空、无常、无我的真理。远离一切妄想、分别、执著,寂灭一切生死、烦恼,达到安详、寂静、永恒的涅槃之乐——道德与利益究竟圆满的结合。

  佛法究竟的目标是令众生获得究竟的解脱而非现世或来生的福报,因为它终究是无常变易的。但众生执著于此,佛陀就方便善巧地随顺众生。虽然五戒不能令众生究竟解脱,但它却随顺于“无我”的真理,随顺于究竟的解脱。因为一切的痛苦根源在于“我执”,恶法(即不道德的行为)是由于众生强烈的我执及贪瞋痴所造成的,是痛苦的根本;而五戒(即道德的行为)能让众生舍离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使众生对“我”及“我所”的执著减轻,是对治众生强烈的我执及贪瞋痴的,因而能随顺于“无我”的真理,并能够让众生得到相对的快乐。

  总之,不论在世间还是在出世间,佛法中道德与利益总是统一的。佛菩萨不能给众生赐福消灾,只能教导世出世间的真理,作众生的指路者,一切都靠众生自己的努力。在现实社会中,众生奉行五戒、十善,便可达到道德与利益在世间的统一;在终极的追求上,众生“勤修戒定慧、熄灭贪瞋痴”,亲证“一切法缘起性空”,便可以达到道德与幸福圆满结合的出世间的至善。

  参考书目:

  1.冒从虎、张庆荣、王勤田:《欧洲哲学通史》,南开大学出版社。

  2.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

  4.《大般若波罗蜜多经》。

  5.《杂阿含经》。

  6.《圆觉经心镜》。

  〔1〕《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 第592页。

  〔2〕《卍续藏》第10册,第417页。

  〔3〕《大正藏》第2册,第273页。

  〔4〕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5页。

  〔5〕康德:《实践理性批判》,第125页。

  〔6〕《大正藏》第8册,第752页。

  〔7〕康德:《实践理性批判》,第125页。

  〔8〕《大正藏》第6册,第752页。

  〔9〕《大正藏》第7册,第60页。

  〔10〕《大正藏》第6册,第943页。

  〔11〕同上,第800页。

  〔12〕同上,第797页。

  〔13〕《大正藏》第7册,第321页。

  〔14〕《大正藏》第6册,第10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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