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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法谈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浅谈佛法对人类的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释隆醒)▪P2

  ..续本文上一页、偷盗、强奸、诈骗、吸毒、贩毒等不道德的恶行,必然都会销声匿迹,我们的社会自然和谐、安乐、美好。

  可见,佛法的五戒能够使道德与幸福在现实世间得到统一,这就是佛法对人类的现实关怀。

  四、佛法对人类的终极关怀

  (一)什么是“至善”

  前面介绍了把道德与幸福统一起来的五戒,已经达到了佛法对现实世间的关怀。这是佛法共世间的部分,是为了方便善巧适应世间而安立的。

  佛法不共世间的特色在于它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由五戒这种世间相对的道德所带给人们的幸福、快乐是相对的、短暂的。因为一切法皆是缘起无自性,都处在刹那的生灭迁流变化中。一切的幸福、快乐、利益都是不安稳的无常变易法,只要还执著于身体或精神上的快乐,其无常败坏的本质终将带给我们痛苦。人生中的意外、灾难及死亡总是从不商量、毫不留情地剥夺人的利益、幸福。因此这种幸福是相对的、不圆满的。依五戒而谈的道德,也总是以个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因此也是相对的、不圆满的。

  如2008年的雪灾、5·12大地震给人们心灵所造成的阴影与创伤无疑是刻骨铭心的。在大地震中涌现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感人至深的事迹,使我们看到了道德的光辉在这个世间依然闪烁。英雄们实践了纯粹的道德,不以追求个人利益、幸福为出发点。把救人当作救人这个行为本身的目的,彻底舍弃了自己的生命,舍弃了自己所有的幸福与利益。人们赞叹、敬仰那些舍己为人的英雄,但也为他们的离去而黯然泪下,留下些许的凄凉。

  按照德国哲学家康德的观点,幸福与道德的统一就是“至善”。在他看来道德与幸福是矛盾的,至善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他“至善”的概念中包含了二律背反,把道德与幸福对立起来。他所谓的道德是超功利的,他认为一个好的道德动机即所谓的“善良意志”决不能掺杂着丝毫的情感上的好恶或趋利避害的因素,否则动机就是不纯的,意志就不是善良的,一句话就是不道德的。康德写道:“把个人幸福原理作为意志的动机,那是直接违反道德原理的。”〔4〕从现实世间来看,这种观点显然割断了事物之间的联系。无疑割裂了人的社会性、历史性,将道德这种上层建筑脱离于现实的经济基础。现实世间的道德绝不能象康德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绝对命令,把道德建立在彻底摒弃自身幸福和利益之上。那无疑是脱离人们根本利益,而把道德高悬于现实生活之上的形而上学。 现实世间的道德是为协调不同个体乃至团体间的利益关系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道德与利益是无法分割的。

  这种脱离了现实的形而上的“至善”,显然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们纵然极其严格地遵守道德法则,也不能因此就期望,幸福与德性能在尘世上必然地结合起来,合乎我们所谓至善。”

  由于“自我”的存在,不免产生对“自我”的执著与贪爱,人们的意志就不免受到感性欲望的制约,不免把谋求自我的幸福作为行为的动机。为感性欲望所奴役的人自然谈不上道德,有些人虽然有些理性,能够顾及他人的利益与幸福,但总不能绝对不顾自己的幸福和利益。不免把谋求幸福的欲望作为道德行为的动机,未免缺憾,也不可称为“至善”。即使人们想像英雄们一样舍己为人地实践道德,但却无法保全自己的幸福,因为“我”是幸福存在的前提,失去了“我”,幸福又从何而谈呢?所以仍然达不到“至善”。可见,这种脱离了幸福与利益的道德是不存在的。因此,道德与幸福圆满结合的 “至善”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可能实现的。

  虽然纯粹的道德似乎不存在,永恒的幸福也似乎无法实现,圆满的“至善”并不可能。但从古至今尤其是在灾难、死亡面前,人类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种对永恒幸福的渴望与冲动。正是人们对自我幸福的爱著,所以人类始终赞叹舍弃自己利益而成就他人幸福的道德。正因为从古至今人们始终没有停止过对“至善”的追求,所以种种给人以这种终极关怀的宗教才伴随着人类的历史经久不衰。

  历史上所有正统的宗教都相信有来生,并把人的幸福寄托于来生。把纯粹的道德赋予一个超自然的、永恒的神。正如康德所说:“至善只有在灵魂不朽的这个假设之下,才在实践上是可能的。”〔5〕而现实生活中的人是无法企及的,这些宗教的说教虽然能用超自然的神给人以安慰,但还是不能真正解决人类对生命价值与真相的疑惑,还是无法给人类以终极的关怀,无法满足人们对“至善”的追求。

  (二)佛法的性空观赋予道德

  与幸福绝对的统一性“至善”难道真的只能是一种假设?难道真的只能推于虚无缥缈的“上帝”?并非如此,佛法给了我们全新的视角。佛法除了能够给予我们现实的关怀,在世俗社会中把道德与利益统一起来,还能给予我们终极的关怀,实现每个人“至善”的理想,把纯粹的道德与幸福完美地统一起来。

  哲学家康德之所以认为“至善”无法实现,是因为预设了一个错误的前提——“我”的真实存在。当人们认为“我”是物质与精神和合的实有之物时,要求人们摆脱自私的感性欲望,牺牲自我的利益而实践纯粹的道德是不可能的。即使排除了自私的欲望,凭着不计较个人利益与幸福的善良意志来实践纯粹的道德,如英雄般舍己为人,但由于执著“我”为实有,必然会失去依“我”而存在的幸福。所以,在“我”是实有的前提下,“至善”是无法实现的。

  释迦牟尼佛在2500年前,因见到众生的生老病死忧悲苦恼,舍弃太子的荣华富贵,出家修道,探索真理,致力于对给众生现世关怀及终极关怀。他不迷信当时印度社会上所有的哲学大家、宗教权威及各种理论,冷静、客观地观察一切法的实相,终于找到了一切众生痛苦的根源,发现了宇宙人生缘起性空的实相——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了对宇宙人生真理的正确认识,便使“至善”成为可能。

  佛陀发现,佛法所揭示的真理如《金刚经》所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6〕其中“一切有为法”即是指主观方面的“自我”及客观方面的“万法”。这主客对立的二元世界实际上如梦幻泡影一样虚幻不实,只是众生主观的妄想分别执著所构造的梦幻世界。众生所谓的实在的“我”,只不过是五蕴(色、受、想、行、识)的假合体,五蕴中的“色”指构成人身体的物质,“受、想、行、识”指人的精神。众生认为实有的山河大地、饮食、房屋等也是“地、水、火、风”的假和体。不论物质精神和合的“我”,还是纯物质的“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假相,毫无实在性可言。如电光火花,刹那生灭、新新不住,没有瞬间可以停留的(诸行无常),其中没有一个永恒不变、起主宰作用的“我”存在(诸法无我)。“我”的存在只是众生的一种错觉,众生所有痛苦的根源在于误认“我”为实有,这就违背了缘起性空的真理,而违背真理的生活必然是不会幸福的。当我们以智慧看清“我”的实相,放下对“我”的执取时,贪瞋痴等一切的烦恼痛苦就开始止息,最终达到不生不死、绝对自由的不可思议的解脱境界(涅槃寂静)。

  如老子所说“吾之大患,在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只要有身,只要认为“我”实在有,人们就无法摆脱感性欲望的束缚,就无法得到“自由”。而当明白了“无我”的真理时,“我”执既破,以自我为中心的贪瞋痴等一切烦恼便不再为患。人们便不会再被虚幻的五蕴及五欲六尘所欺骗,在六根接触六尘生起苦乐等感受时,才不会迷失在虚妄的感受中不能自拔。这时就可以摆脱感性欲望的束缚,一切外来势力的干扰,超越自我的樊笼、物我的对立、自他的对立,生死的束缚,时空的界限,证得一切法毕竟空寂、平等一如的实相,入不可思议法界,获得在康德看来只能是一种假设而无法实现的“自由”,得到超越对苦乐等执著的绝对的自由、幸福——永恒的自在、安详、宁静、和谐,寂灭了一切烦恼的涅槃解脱,这就是人们追求的永恒的幸福。

  佛法的涅槃解脱,不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说教,不是一种纯粹思想上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而是人人都可以获得的。只要能如实地观察诸法实相,勤修戒定慧,熄灭贪瞋痴,远离妄想、分别、执著,彻底破除对“我”、“法”的执著,达到与真理的契合,每个众生都可以证得这种境界。这就为每个人都成就永恒的幸福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当我们破除了对自我的执著时,真正纯粹的道德便也成为可能。因为人们可以彻底抛弃对自我的执著,彻底地舍弃自我的幸福去利益他人。因此道德与幸福变可能统一,“至善”的理想便成为可能。

  佛法的“至善”实质是超越对善、恶的执著,是建立在对真理的如实觉悟上,破除了对“我”的坚固而错误的执著。只有在此基础上,真正的道德与幸福才能真正建立并圆满结合起来,每个众生都完全可以到达这种至善的境界。这种至善的境界并非是一种形而上的假设,而是众生生命中本具的性质,只要能如实地证悟一切法无常、毕竟空的真理,彻底破除对“我”、“法”的执著,每个众生都能达到这种境界。并非像康德所说的那样“至善只有在灵魂不朽的这个前提下,才在实践上是可能的。”〔7〕与此相反,神或上帝的存在正是认识真理、实现至善的障碍。只有从根本上破除一切“我”乃至神、上帝等主宰者的存在,才能与真理相应,才能实现所谓的“至善”。因此佛教不同于其他的宗教,是彻底的无神论与科学论。佛教之外的所有哲学、宗教未能认识到“无我”的真理,而只要对“自我”的执著不去除,只要不能正确地面对无常的现实,只要还在“避苦求乐、趋利避害”,就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幸福与快乐。所以在世俗社会中,至善必然是无法实现的。只有佛法“缘起性空“的真理使纯粹的道德成为可能,“缘起性空”的真理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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