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偷盜、強奸、詐騙、吸毒、販毒等不道德的惡行,必然都會銷聲匿迹,我們的社會自然和諧、安樂、美好。
可見,佛法的五戒能夠使道德與幸福在現實世間得到統一,這就是佛法對人類的現實關懷。
四、佛法對人類的終極關懷
(一)什麼是“至善”
前面介紹了把道德與幸福統一起來的五戒,已經達到了佛法對現實世間的關懷。這是佛法共世間的部分,是爲了方便善巧適應世間而安立的。
佛法不共世間的特色在于它對人類的終極關懷。由五戒這種世間相對的道德所帶給人們的幸福、快樂是相對的、短暫的。因爲一切法皆是緣起無自性,都處在刹那的生滅遷流變化中。一切的幸福、快樂、利益都是不安穩的無常變易法,只要還執著于身體或精神上的快樂,其無常敗壞的本質終將帶給我們痛苦。人生中的意外、災難及死亡總是從不商量、毫不留情地剝奪人的利益、幸福。因此這種幸福是相對的、不圓滿的。依五戒而談的道德,也總是以個人的利益爲前提的,因此也是相對的、不圓滿的。
如2008年的雪災、5·12大地震給人們心靈所造成的陰影與創傷無疑是刻骨銘心的。在大地震中湧現出了無數可歌可泣的感人至深的事迹,使我們看到了道德的光輝在這個世間依然閃爍。英雄們實踐了純粹的道德,不以追求個人利益、幸福爲出發點。把救人當作救人這個行爲本身的目的,徹底舍棄了自己的生命,舍棄了自己所有的幸福與利益。人們贊歎、敬仰那些舍己爲人的英雄,但也爲他們的離去而黯然淚下,留下些許的淒涼。
按照德國哲學家康德的觀點,幸福與道德的統一就是“至善”。在他看來道德與幸福是矛盾的,至善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爲他“至善”的概念中包含了二律背反,把道德與幸福對立起來。他所謂的道德是超功利的,他認爲一個好的道德動機即所謂的“善良意志”決不能摻雜著絲毫的情感上的好惡或趨利避害的因素,否則動機就是不純的,意志就不是善良的,一句話就是不道德的。康德寫道:“把個人幸福原理作爲意志的動機,那是直接違反道德原理的。”〔4〕從現實世間來看,這種觀點顯然割斷了事物之間的聯系。無疑割裂了人的社會性、曆史性,將道德這種上層建築脫離于現實的經濟基礎。現實世間的道德絕不能象康德所說的那樣是一個絕對命令,把道德建立在徹底摒棄自身幸福和利益之上。那無疑是脫離人們根本利益,而把道德高懸于現實生活之上的形而上學。 現實世間的道德是爲協調不同個體乃至團體間的利益關系的背景下産生的,因此道德與利益是無法分割的。
這種脫離了現實的形而上的“至善”,顯然在現實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正如他自己所說:“我們縱然極其嚴格地遵守道德法則,也不能因此就期望,幸福與德性能在塵世上必然地結合起來,合乎我們所謂至善。”
由于“自我”的存在,不免産生對“自我”的執著與貪愛,人們的意志就不免受到感性欲望的製約,不免把謀求自我的幸福作爲行爲的動機。爲感性欲望所奴役的人自然談不上道德,有些人雖然有些理性,能夠顧及他人的利益與幸福,但總不能絕對不顧自己的幸福和利益。不免把謀求幸福的欲望作爲道德行爲的動機,未免缺憾,也不可稱爲“至善”。即使人們想像英雄們一樣舍己爲人地實踐道德,但卻無法保全自己的幸福,因爲“我”是幸福存在的前提,失去了“我”,幸福又從何而談呢?所以仍然達不到“至善”。可見,這種脫離了幸福與利益的道德是不存在的。因此,道德與幸福圓滿結合的 “至善”在現實社會中是不可能實現的。
雖然純粹的道德似乎不存在,永恒的幸福也似乎無法實現,圓滿的“至善”並不可能。但從古至今尤其是在災難、死亡面前,人類的內心深處始終有一種對永恒幸福的渴望與沖動。正是人們對自我幸福的愛著,所以人類始終贊歎舍棄自己利益而成就他人幸福的道德。正因爲從古至今人們始終沒有停止過對“至善”的追求,所以種種給人以這種終極關懷的宗教才伴隨著人類的曆史經久不衰。
曆史上所有正統的宗教都相信有來生,並把人的幸福寄托于來生。把純粹的道德賦予一個超自然的、永恒的神。正如康德所說:“至善只有在靈魂不朽的這個假設之下,才在實踐上是可能的。”〔5〕而現實生活中的人是無法企及的,這些宗教的說教雖然能用超自然的神給人以安慰,但還是不能真正解決人類對生命價值與真相的疑惑,還是無法給人類以終極的關懷,無法滿足人們對“至善”的追求。
(二)佛法的性空觀賦予道德
與幸福絕對的統一性“至善”難道真的只能是一種假設?難道真的只能推于虛無缥缈的“上帝”?並非如此,佛法給了我們全新的視角。佛法除了能夠給予我們現實的關懷,在世俗社會中把道德與利益統一起來,還能給予我們終極的關懷,實現每個人“至善”的理想,把純粹的道德與幸福完美地統一起來。
哲學家康德之所以認爲“至善”無法實現,是因爲預設了一個錯誤的前提——“我”的真實存在。當人們認爲“我”是物質與精神和合的實有之物時,要求人們擺脫自私的感性欲望,犧牲自我的利益而實踐純粹的道德是不可能的。即使排除了自私的欲望,憑著不計較個人利益與幸福的善良意志來實踐純粹的道德,如英雄般舍己爲人,但由于執著“我”爲實有,必然會失去依“我”而存在的幸福。所以,在“我”是實有的前提下,“至善”是無法實現的。
釋迦牟尼佛在2500年前,因見到衆生的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舍棄太子的榮華富貴,出家修道,探索真理,致力于對給衆生現世關懷及終極關懷。他不迷信當時印度社會上所有的哲學大家、宗教權威及各種理論,冷靜、客觀地觀察一切法的實相,終于找到了一切衆生痛苦的根源,發現了宇宙人生緣起性空的實相——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有了對宇宙人生真理的正確認識,便使“至善”成爲可能。
佛陀發現,佛法所揭示的真理如《金剛經》所言:“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6〕其中“一切有爲法”即是指主觀方面的“自我”及客觀方面的“萬法”。這主客對立的二元世界實際上如夢幻泡影一樣虛幻不實,只是衆生主觀的妄想分別執著所構造的夢幻世界。衆生所謂的實在的“我”,只不過是五蘊(色、受、想、行、識)的假合體,五蘊中的“色”指構成人身體的物質,“受、想、行、識”指人的精神。衆生認爲實有的山河大地、飲食、房屋等也是“地、水、火、風”的假和體。不論物質精神和合的“我”,還是純物質的“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有的假相,毫無實在性可言。如電光火花,刹那生滅、新新不住,沒有瞬間可以停留的(諸行無常),其中沒有一個永恒不變、起主宰作用的“我”存在(諸法無我)。“我”的存在只是衆生的一種錯覺,衆生所有痛苦的根源在于誤認“我”爲實有,這就違背了緣起性空的真理,而違背真理的生活必然是不會幸福的。當我們以智慧看清“我”的實相,放下對“我”的執取時,貪瞋癡等一切的煩惱痛苦就開始止息,最終達到不生不死、絕對自由的不可思議的解脫境界(涅槃寂靜)。
如老子所說“吾之大患,在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只要有身,只要認爲“我”實在有,人們就無法擺脫感性欲望的束縛,就無法得到“自由”。而當明白了“無我”的真理時,“我”執既破,以自我爲中心的貪瞋癡等一切煩惱便不再爲患。人們便不會再被虛幻的五蘊及五欲六塵所欺騙,在六根接觸六塵生起苦樂等感受時,才不會迷失在虛妄的感受中不能自拔。這時就可以擺脫感性欲望的束縛,一切外來勢力的幹擾,超越自我的樊籠、物我的對立、自他的對立,生死的束縛,時空的界限,證得一切法畢竟空寂、平等一如的實相,入不可思議法界,獲得在康德看來只能是一種假設而無法實現的“自由”,得到超越對苦樂等執著的絕對的自由、幸福——永恒的自在、安詳、甯靜、和諧,寂滅了一切煩惱的涅槃解脫,這就是人們追求的永恒的幸福。
佛法的涅槃解脫,不是一種形而上學的說教,不是一種純粹思想上的概念規定和道德假設,而是人人都可以獲得的。只要能如實地觀察諸法實相,勤修戒定慧,熄滅貪瞋癡,遠離妄想、分別、執著,徹底破除對“我”、“法”的執著,達到與真理的契合,每個衆生都可以證得這種境界。這就爲每個人都成就永恒的幸福提供了理論依據。而當我們破除了對自我的執著時,真正純粹的道德便也成爲可能。因爲人們可以徹底抛棄對自我的執著,徹底地舍棄自我的幸福去利益他人。因此道德與幸福變可能統一,“至善”的理想便成爲可能。
佛法的“至善”實質是超越對善、惡的執著,是建立在對真理的如實覺悟上,破除了對“我”的堅固而錯誤的執著。只有在此基礎上,真正的道德與幸福才能真正建立並圓滿結合起來,每個衆生都完全可以到達這種至善的境界。這種至善的境界並非是一種形而上的假設,而是衆生生命中本具的性質,只要能如實地證悟一切法無常、畢竟空的真理,徹底破除對“我”、“法”的執著,每個衆生都能達到這種境界。並非像康德所說的那樣“至善只有在靈魂不朽的這個前提下,才在實踐上是可能的。”〔7〕與此相反,神或上帝的存在正是認識真理、實現至善的障礙。只有從根本上破除一切“我”乃至神、上帝等主宰者的存在,才能與真理相應,才能實現所謂的“至善”。因此佛教不同于其他的宗教,是徹底的無神論與科學論。佛教之外的所有哲學、宗教未能認識到“無我”的真理,而只要對“自我”的執著不去除,只要不能正確地面對無常的現實,只要還在“避苦求樂、趨利避害”,就永遠無法得到真正的幸福與快樂。所以在世俗社會中,至善必然是無法實現的。只有佛法“緣起性空“的真理使純粹的道德成爲可能,“緣起性空”的真理是“至…
《從佛法談道德與幸福的統一——淺談佛法對人類的現實關懷與終極關懷(釋隆醒)》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