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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佛法談道德與幸福的統一——淺談佛法對人類的現實關懷與終極關懷(釋隆醒)▪P3

  ..續本文上一頁善”在現實中實現的理論依據。

  很多人都以爲佛法相信無法用科學和事實驗證看不見的生死輪回是一種迷信,實際上佛法並不認爲有實在的生死輪回,生死輪回和所有的痛苦本來就是無常變化、虛幻不實的。就是因爲衆生無明沒有智慧,不了解一切法緣起性空、無常、無我的實相,依妄想、分別、執著畫地爲牢,生活在自我構建的夢幻世界中並執爲實有。就好比夢中的生老病死憂悲苦惱都是人們的意識幻現出來的,但夢中人執爲實有,因而對于夢中人來說,夢中的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是實有的,夢中人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了種種的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對于執夢爲實有的人來說,不能否認生死輪回的存在,而對于已從無明大夢中覺悟的佛菩薩來說,生死了不可得,如夢幻泡影。

  (叁)佛菩薩是至善圓滿的

  道德表率由于徹底證悟了緣起性空,不再執著自我,能舍棄對“我”及“法”的愛著,不再汲汲營求自我的利益。由此解脫了一切由執著自我而産生的貪瞋癡等煩惱,從所有的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中解脫出來。釋迦牟尼佛與無數的聖者已經證得了這種涅槃解脫,得到了真正的幸福。而佛菩薩在自己獲得解脫、幸福的同時,還能悲智雙運,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積極從事“不爲自己求安樂,但願衆生得離苦”的道德實踐。因此他們使道德與幸福得到了真正的統一,實現了人們所追求的“至善”質量。佛菩薩這種“至善”在大乘佛教的經典中隨處可見。

  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叁四一雲:

  我既自度生死大海,亦當精勤度未度者;我既自解生死系縛,亦當精勤解未解者;我于種種生死怖畏既自安隱,亦當精勤安未安者;我既自證究竟涅槃,亦當精勤令未證者皆同證得。〔8〕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一一雲:

  我今當被大功德铠,無邊生死大曠野中爲諸有情破壞一切煩惱怨敵,我當普爲一切有情枯竭無邊生死大海,我當棄舍一切身財爲諸有情作大饒益,我當等心利益安樂一切有情。〔9〕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叁七六雲:

  菩薩摩诃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能以離相無漏之心而行布施,若諸有情須食與食,須飲與飲,須衣服與衣服,須臥具與臥具,須車乘與車乘,須僮仆與僮仆,須珍寶與珍寶,須財谷與財谷,須香華與香華,須舍宅與舍宅,須莊嚴具與莊嚴具,乃至隨彼所須資具悉皆施與;若有須內頭目髓腦皮肉支節筋骨身命亦皆施與;若有須外國城妻子所愛親屬種種莊嚴歡喜施與。〔10〕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五九所說,菩薩在利益衆生過程中:“于其中間假使一切有情之類,皆來毀謗诃責淩辱,以諸刀杖瓦石塊等,損害打擲割截斫刺,乃至分解身諸支節,爾時菩薩心無變異。”〔11〕經中又說:

  若菩薩摩诃薩安住靜慮波羅蜜多修學安忍,觀色如聚沫,觀受如浮泡,觀想如陽焰,觀行如芭蕉,觀識如幻事。作是觀時,于五取蘊不堅固想常現在前。複作是念諸法皆空無我我所,色是誰色,受是誰受,想是誰想,行是誰行,識是誰識。如是觀時,複作是念諸法皆空離我我所,誰能割截,誰受割截,誰能毀罵,誰受毀罵,誰複于中發起瞋恨。〔12〕

  一切法中無有一法若起若滅,若生若老,若病若死,若能罵者,若受罵者,若能謗者,若受謗者,若能割截斫刺打縛惱觸加害,若所割截斫刺打縛惱觸加害,如是一切性相皆空,不應于中妄想分別。〔13〕

  從以上的經文中可以看到,菩薩在利益衆生時,不但能夠無所吝惜、無所顧戀地舍棄一切財物、頭目手足乃至生命。而且在利益衆生的過程中,即使衆生不感恩與回報,反而加以種種迫害,菩薩也不瞋恨,不因此舍棄利益衆生的誓願,而是對衆生生起更加深切的悲愍。菩薩之所以能盡舍一切,是因爲了達一切法畢竟空;之所以不瞋恨衆生,是因爲菩薩了知衆生也是畢竟空。而衆生由于愚癡,不知一切法自性皆空,被無明煩惱所擾亂、蒙蔽,妄執實有我、我所(法)。依我法二執造善業則生人天善趣,享受人天的安樂;造惡業則墮地獄、餓鬼、畜生等惡趣中,忍受暴惡難忍的劇苦。在生死中輪轉不息,受種種的苦樂。衆生雖然在生死中輪轉不息,但其所執的我、法毫無實義可得,生死輪回也是如幻如化,衆生實在只是冤枉地輪回、受苦。只要覺悟,舍棄執著,便可得到究竟的安樂、解脫。所以菩薩不但不生瞋恨,反而對衆生生起真實的慈悲心,以方便善巧救度衆生,令返迷爲悟,同得清淨涅槃。

  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叁九五中雲:

  菩薩摩诃薩常作是念,非一切法實有自相,如諸愚夫異生所執,然彼分別顛倒力故,非實有中起實有想,謂無我中而起我想,于無有情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見者中,而起有情乃至見者想,于無色中而起色想,于無受想行識中而起受想行識想……于無有爲法中而起有爲法想,于無無爲法中而起無爲法想,如是分別顛倒力故,非實有中起實有想,虛妄執著倒亂其心,造身語意諸善惡業,不能解脫惡趣生死,我當拔濟令得解脫。〔14〕

  由上可見,佛菩薩之所以能夠成就“至善”的質量,是由于體悟了“我空”、“法空”的真理,佛法的“至善”完全是以對真理的了知爲依據,它不靠超自然的神力,而要靠衆生自我的覺悟。正如佛陀當年于菩提樹下初成佛道,頓悟一切法的真理時說:“奇哉!奇哉!一切衆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現前。” 佛並不是超自然的神,佛只是“覺”義。覺性即是佛性,它是衆生生命中本具的性質,衆生與佛從本性上來說是平等的,每個人只要按照佛陀的教導如實行持,就可以達到同佛陀一樣的至善圓滿的覺悟的境界。因此人人皆可以成佛(不同于基督教上帝永遠高高在上,人永遠是上帝的臣民),這就是佛法對人類的終極關懷。

  結 語

  佛法是一種智慧的教育,一切佛法皆與實相、真理相應,他不是單純的理論說教,不是抽象的哲學思維,不是一些無益的儀式、儀軌,而是處處都貼近現實人生,解決人類現實痛苦、煩惱的良藥。佛法博大精深,對于衆生千差萬別的根機,佛法有無量的善巧法門。

  對于貪著于現世利益的人們,佛法能給予現實的關懷。既然人們希望現世的幸福與利益,佛法就教導人們修行五戒十善。如是因,如是果,只有種善因,才能得善果,只有過以五戒爲基礎的道德生活,才能保障人們獲得世間幸福的生活。

  對于追求人生終極價值的人們,佛法則又能給予終極的關懷。既然人們希望滅除所有的痛苦,得到永恒的幸福,佛法就爲人們揭示一切生死痛苦的根源,教導人們“勤修戒定慧、熄滅貪瞋癡”,體悟一切法緣起性空、無常、無我的真理。遠離一切妄想、分別、執著,寂滅一切生死、煩惱,達到安詳、寂靜、永恒的涅槃之樂——道德與利益究竟圓滿的結合。

  佛法究竟的目標是令衆生獲得究竟的解脫而非現世或來生的福報,因爲它終究是無常變易的。但衆生執著于此,佛陀就方便善巧地隨順衆生。雖然五戒不能令衆生究竟解脫,但它卻隨順于“無我”的真理,隨順于究竟的解脫。因爲一切的痛苦根源在于“我執”,惡法(即不道德的行爲)是由于衆生強烈的我執及貪瞋癡所造成的,是痛苦的根本;而五戒(即道德的行爲)能讓衆生舍離自我爲中心的生活方式,使衆生對“我”及“我所”的執著減輕,是對治衆生強烈的我執及貪瞋癡的,因而能隨順于“無我”的真理,並能夠讓衆生得到相對的快樂。

  總之,不論在世間還是在出世間,佛法中道德與利益總是統一的。佛菩薩不能給衆生賜福消災,只能教導世出世間的真理,作衆生的指路者,一切都靠衆生自己的努力。在現實社會中,衆生奉行五戒、十善,便可達到道德與利益在世間的統一;在終極的追求上,衆生“勤修戒定慧、熄滅貪瞋癡”,親證“一切法緣起性空”,便可以達到道德與幸福圓滿結合的出世間的至善。

  參考書目:

  1.冒從虎、張慶榮、王勤田:《歐洲哲學通史》,南開大學出版社。

  2.康德:《實踐理性批判》,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

  3.《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

  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5.《雜阿含經》。

  6.《圓覺經心鏡》。

  〔1〕《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上卷), 第592頁。

  〔2〕《卍續藏》第10冊,第417頁。

  〔3〕《大正藏》第2冊,第273頁。

  〔4〕康德:《實踐理性批判》,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35頁。

  〔5〕康德:《實踐理性批判》,第125頁。

  〔6〕《大正藏》第8冊,第752頁。

  〔7〕康德:《實踐理性批判》,第125頁。

  〔8〕《大正藏》第6冊,第752頁。

  〔9〕《大正藏》第7冊,第60頁。

  〔10〕《大正藏》第6冊,第943頁。

  〔11〕同上,第800頁。

  〔12〕同上,第797頁。

  〔13〕《大正藏》第7冊,第321頁。

  〔14〕《大正藏》第6冊,第10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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