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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法谈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浅谈佛法对人类的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释隆醒)

  从佛法谈道德与幸福的统一

  ——浅谈佛法对人类的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

  编辑:释隆醒

  来源:闽南佛学

     内容提要:作为以物质为基础的感性生命,其生存与发展的第一需要就是物质利益,人们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必然发生物质利益的冲突。道德实际上就是在许许多多个“我”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产生的,是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精神纽带,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直接站在佛法的角度阐述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性,实现至善质量的可能性及方法,从而阐明佛法对人生的现实关怀及终极关怀。

  关键词:道德幸福至善缘起性空

  作者简介:释隆醒,闽南佛学院2009年本科毕业生。

  一、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危机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大潮汹涌澎湃,物质文明迅速发展,中华民族走上了伟大的复兴之路。在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的滚滚洪流中,西方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化的思想也如泥沙俱下,猛烈地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许多人把物质利益作为自己追求的唯一目标,用金钱来衡量一切的价值。人们的道德水平呈现出滑坡状态,道德与利益的天平严重倾斜,与之俱来的便是:信仰危机、官德失范(官僚主义、贪污受贿、吃喝玩乐、腐化堕落、虚报浮夸)、学术腐败(学术剽窃、学术造假、学术垄断、学术圈钱)、诚信缺失(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坑蒙拐骗、投机取巧)、社会公德淡漠(见死不救、破坏、偷窃公共设施)、职业道德(师德、医德、商业道德)沦丧,各行各业乃至整个社会都充满了道德危机。

  二、道德危机的根源

  (一)利益的冲突是道德危机

  的根源不道德的行为虽有种种不同的表现,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为了追求个人的生存、发展、利益、幸福而不惜损害他人的生存、发展、利益、幸福。趋利避害,趋乐避苦是人的天性。费尔巴哈说:“同其他一切有感觉的生物一样,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1〕而不同的“我”都同时在追求着相同的幸福与利益。因此,“我”与“我”之间的利益就会发生冲突,这就要求人们在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作出合理与适当的抉择与处理。道德实际上就是在许许多多个“我”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产生的,是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精神纽带,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而当人们一味追求感官的享乐,利己主义极端膨胀而唯利是图时,道德的制约对他们来说,就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在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矛盾时,我们必须在道德与利益之间作出抉择,人的自私本性往往驱使人不惜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而践踏了道德。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有些人把“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与价值取向。因此出现了许多唯利是图、置他人利益于不顾的不道德行为。

  (二)贪欲、瞋恨、愚痴是道德

  危机的根源佛法把道德危机的根源归结与由“我执”,及由我执而产生的“贪瞋痴”三毒。

  当一个人对财物有了强烈的贪欲时,他才会做出偷盗诈骗、贪污等恶行;当一个人内心充满了瞋恨、愤怒时,他才会做出杀人等罪恶的行为。而贪欲、瞋恨都是因“我”而起。如《圆觉经心镜》云:“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生瞋恚。”〔2〕一切不道德的行为都是以“我”为中心展开的,由于“我”的存在,便有了“我所”,便有了“我的利益”,为了维护“我”的利益,便会滋生贪欲、瞋恨。正如老子所说“吾之大患,在吾有身”。而“我”的存在又被人们公认为毋庸置疑的、天经地义的真理,这就是人类的愚痴。佛法的智慧告诉我们,包括我们执为“我”的身心以及外在的一切法皆是缘起性空,都是虚幻不实的。由于众生不了解缘起性空的真理,因此执著“我”、“我所”为实有。执著我的身体,我的亲人,我的财产,我的名誉,我的地位等。有利于“我”及“我所”的便生贪爱,不利于“我”及“我所”的便生瞋恨。由贪欲、瞋恨便会引发无量的罪恶,因此贪瞋痴是人类道德危机的根源。

  三、佛法对人类的现实关怀

  (一)佛法的缘起观赋予道德

  与利益相对的统一性前面已经说到,道德与利益之所以发生矛盾,就是因为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置他人的利益于不顾,利己主义无限扩大,贪欲的无限膨胀,对物质利益、感官享乐过度追求。在此过程中,人们的物欲虽然得到了满足,似乎得到了切身的利益,但道德的缺失却使人的精神生活发生扭曲。而作为物质与精神的共同体,人必须使物质利益与道德精神和谐发展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只重物质利益而忽略道德精神的人并不能获得真正、长久的幸福。不道德的行为不但给自身带来痛苦,同时会给他人带来痛苦,乃至使整个社会充满暴力、罪恶、痛苦。

  从佛法缘起的理论来讲,一切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息息相关,相互影响,损害他人及集体的利益必然间接地损害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就个人自身来讲,也是遵循缘起的规律,什么样的因缘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当一个人丧心病狂、不择手段地损害他人利益满足自己的利益时,他心中一定充满贪欲、瞋恨、恶意、紧张、压力等不良的负面情绪。这些负面情绪使他的身心都处在紧张、躁动、狂热之中,这就破坏生命中内在的安详、和谐,痛苦已经在形成并迅速增长。只是他被欲望的强大力量所控制和麻痹,虽处于痛苦中而不自知。因此他在损害别人的利益之前,已经首先伤害了自己,因果的自然法则在当下就在惩罚着他,使他成为贪欲、瞋恨等负面情绪的奴隶,使整个身心处于不安状态中,当下把他带到由自己的贪欲和瞋恨所造作的地狱之中。可见只拥有丰富的物质生活而使自己的精神被贪欲、瞋恨、嫉妒等恶念所折磨并不是真正的幸福。

  相反如果心灵从这些污染的烦恼中解脱出来,过道德的生活,像爱自己一样爱护别人时,因果的自然法则在当下就会回报你。你的心中自然就会充满爱、慈悲和善念,会感到非常祥和、非常快乐,你当下就会感受到天堂般的快乐。可见,只有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和谐发展才能体验到真正的幸福。因此道德是利益的一部分,是幸福的必要条件,道德与利益并非矛盾。道德与个人的利益、幸福是统一的。

  所以佛法的缘起观使我们了解到:如果伤害别人,首先伤害的是自己,不道德的行为使自己失去当下的和长久的真正利益;利益别人,首先就利益了自己,只有过道德的生活,才能获得精神上的安详、和谐,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由上可见,佛法的缘起观使道德与利益有了统一性。道德本身是自身幸福与利益的一部分,道德的实践给人们带来更深刻、更持久、更殊胜的幸福、利益。道德与自己利益无关的说教,不再只是官方的命令,或上帝的指示,而是与自己幸福息息相关的。

  假如道德与自己的利益毫不相干,而只是以政府的命令,对于唯利是图的人来说是无济于事的。切身的利益是一个人选择生活方式的强大动力,所有不道德的行为都是在自我利益的驱动下产生的。

  佛法的缘起观,揭示了因果的客观性,使道德与利益的统一有了实现的理论依据和可能性。善因必得善果,恶因必得恶果。不道德的行为必然损害自身的利益,而道德的行为自然增长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这就体现了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切身性,道德与幸福是统一的,并非如康德那样把幸福与道德变成决然对立的。道德并不排斥幸福,幸福也同样可以实践道德。由于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性,对个人幸福的尊重即可以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道德的尊重,因此挺立了人们的道德主体,策勉人们更为积极主动地从事善业以谋取个人的利益,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二)受持五戒——道德与利益

  在现实社会中统一的基本实践方法佛法的因果律,不但为道德的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更明确地指出了创造幸福快乐人生具体的道德实践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五戒: 1.不杀生;2.不偷盗;3.不邪淫;4.不妄语; 5.不饮酒。

  五戒可以说是一种普世的伦理道德,因为杀、盗、(邪)淫、妄、酒五种行为是伤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恶行,这是每个人都能切身体会到的。如《杂阿含经》卷三十七云:

  圣弟子作如是学,我作是念,若有欲杀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作是觉已,受不杀生,不乐杀生,如上说。我若不喜人盗于我,他亦不喜,我云何盗他?是故持不盗戒,不乐于盗,如上说。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妇?是故受持不他淫戒,如上说。我尚不喜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语戒?如上说。我尚不喜他人离我亲友?他亦如是,我今云何离他亲友?是故不行两舌。我尚不喜人加麁言,他亦如是,云何于他而起骂辱?是故于他不行恶口,如上说。我尚不喜人作绮语,他亦如是,云何于他而作绮语?是故于他不行绮饰,如上说。〔3〕

  这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说法可以说是如出一辙。因为因果的自然法则是超越宗教、国家、阶级和时空的真理,适用于不同宗教、不同种族、不同国家、不同阶级的人。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有着与五戒相似的戒规。

  受持五戒有很多利益,不杀生而护生,自然能获得健康长寿;不偷盗而布施,自然能发财富贵;不邪淫而尊重他人的名节,自然家庭和谐美满;不妄语而赞叹他人,自然能获得善名美誉;不喝酒而远离毒品的诱惑,自然身体健康,智慧清明。受持五戒不但有利于他人,更有利于自己。可见受持五戒,可以帮助我们免于恶行,自然会减少内心粗重的贪、瞋、痴,使身心能够自由、平安、和谐、快乐。只要每个人都遵守五戒而生活,积极努力地工作,自利利他,那么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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