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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树律幢以戒为师——弘一大师与广洽法师的因缘(秦启明)▪P3

  ..续本文上一页的南山律教继承者,弘一大师又对广洽法师继续加紧栽培。

  1934年7月,弘一大师在厦门南普陀寺创办新颖佛教小学——佛教养正院,推荐广洽法师任监学(教导)、瑞今法师任主任(教务),根据所拟办学计划,招收闽南各地少年僧人入学。按照弘一所订教学宗旨与卒业要求,培养新一代学僧:(1)品行端方,知见纯正(2)精进耐苦,朴实无华(3)确定信仰,深信因果(4)端正动机,安于本份。通过贯彻佛教养正院办学宗旨,大师任教“训话”、发表讲演,广洽再次亲身感受弘一的言传身教。

  (一) 注重器识蒙以养正

  历来各地佛教界所办僧人小学,名目繁多,形式不一,诸如“学社”、“研究社”、“僧人小学”、“僧伽小学”等。但无不以“养成法师之人才”为宗旨,俱相要求学僧“天资聪颖,辩才无碍,文理精通,书法工秀”。并把“文理通顺,注重读诵”放在首位。致使此类学僧卒业后形成两大缺憾:一是不能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注重僧德;二是不明出家初衷,不能恪守出家本务。弘一大师有鉴于此不愿因循守旧,继续“养成”此类“法师”;决定根据儒家所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乃取《易经》“蒙以养正”之义,创办新颖僧人小学——“佛教养正院”。宗旨是“在令学者深信佛菩萨之灵感,深信善恶报应因果之理,深知如何出家,及出家以后应作何事,以养成品行端方,知见纯正之学僧”。至于“文理”、“书法”、“辩才”、“说法”等,皆“在其次”。〔45〕弘一大师把注重“器识”,列为僧教育首位;把“蒙以养正”,列为创办僧人小学的目的,用心良苦,寓意深刻,直到今天仍不失其效。

  (二) 融通儒释提高学养

  弘一认为:“谈玄说妙,修证次第,自以佛书最为明白详尽”。但事关“持躬敦品,处事接物”等自身道德修养。“儒书所说,尤为明白详尽”,尤其“适于初学”〔46〕佛学者之用。因此之故,弘一大师刻意把所辑《蕅益大师警训略录》、《格言联璧》,以及《了凡四训》列入佛教养正院各学年教课读本。此举目的,一是要求学僧根据蕅益大师警训,自觉规范学行,俾能革除“流俗知见”、“我慢习气”,成为“以教印心”、“事理双备”的“出世丈夫”〔47〕二是要求学僧通过勤诵《格言联璧》,规范自己的立身处世待人接物。最终将古德所言佛家成道要求与儒家所言“世间君子”〔48〕道德标准,融为一体,争取成为注重器识、注重僧德的新一代僧人。

  (三) 佛法书法分明主次

  按照僧人小学常规教学,总是把“书法工秀”,“文理精通”放在首位,结果忽视了僧教育中的重要一环——学僧道德教育,最终难以养成“品行端方,知见纯正”〔49〕的僧才。弘一发心在佛教养正院力匡此病,指出:“出家人唯一的本份”——是要学习佛法,目的是牢记出家初衷,坚持勤修“戒定慧”三学,争取当来成就道业,实现菩提之愿。因此主张学僧不能“用全付精神去应付写字。”必须以学习佛法为前提,兼学书法,等到写字具备一定水准,可假书写字屏弘法利生,做到“字以人传”;反之,把书法放在首位,即使字写得再好,也不过是“人以字传”而已。总结只有“佛法学得好”,字才“可以写得好”。盖因“最上乘的字”,必须通过研究佛法才能取得。所谓“若学佛法有一分的深入,那么字也会有一分的进步,能十分的去学佛法,写字也可以十分的进步”〔50〕便是。

  弘一大师的上述教学要求,不仅亲自实践,贯彻于佛教养正院的僧教育中;而且还要求广洽法师,从自身做起,恪守不渝。如1937年10月,得知广洽喜好书法,有意发心苦练字帖,为使广洽不致顾此失彼,弘一在厦门万石岩及时写信函告广洽:可以通过观赏名家碑帖“得其神髓”而“不必临摹”。信云:

  广洽法师:

  前到沪时晤费范九居士,彼亦称赞仁者书法精妙,与朽人所见略同。性愿法师处存有《三希堂法帖》,乞仁者借其中苏轼、黄庭坚两家之帖十数种,于暇时随意翻阅,自能得其神髓。不必临摹也。

  苏字东坡,黄字山谷,皆宋名臣。工文章诗词,并精书法。仁者所写之字,与彼等暗合,且有能得其神髓者。此是天才,非学力也。

  演音附白〔51〕

  (四) 青年佛徒注意四项

  1936年2月8日(夏历丙子年正月十六日),弘一大师接受广洽法师劝请,由晋江草庵移居厦门南普陀寺,准备向黄丙丁博士求治外症。趁此机会,广洽法师又约请弘一大师于佛教养正院发表讲演《青年佛徒应注意的四项》。弘一现身说法,指出青年佛徒应注意事项有:惜福、习劳、持戒、自尊。

  如在讲演“惜福”时,大师首先指出:“惜是爱惜,福是福气。就是我们纵有福气,也要加以爱惜,切不可把它浪费。”然后介绍自己注重惜福的由来,原来大师幼年曾在仲兄李桐冈的教育下,日常坚持读诵先父请人在大厅手书清·刘文定所撰大柱联——“惜食惜衣,非为惜财缘惜福”。从此深记脑海,终生不忘。以后“凡是临到穿衣吃饭”,大师均“十分注意”,做到“一粒米饭也不敢随意糟蹋”。所以出家以后,也还保持着这样的习惯。寮房所盖“棉被面子,还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如果它们破了坏了,“请人用针线缝缝,仍旧同新的一样,简直可尽我形寿受用着哩!”〔52〕

  (五) 发露忏悔弃置名利

  为配合佛教养正院开展僧德教育,务使院方根据前拟办学计划,能在“蒙以养正”的要求下,如期培养出“品行端方,知见纯正”之新一代学僧,弘一大师还本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精神,多次向佛教养正院师生发表讲演,当众忏悔,改过自新,宣布弃置名闻利养。

  如1937年3月18日,在厦门南普陀寺佛教养正院发表讲演《南闽十年之梦影》。弘一总结在闽弘法十年“修养不足”,“德行欠缺”。故集古人诗句“一事无成人渐老”,与清代诗人吴伟业临终绝命诗句“一钱不值何消说”,自号“二一老人”,俾警策自己“努力用功,改过迁善”:

  我在闽南居住,算起来首尾已是十年了。回想我在这十年之中,在闽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却是很少很少,残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觉得自己的德行十分欠缺,因此近来我起了一个名字,叫“二一老人”。为什么叫“二一老人”呢?这有我自己的根据。记得古人有句诗:“一事无成人渐老”。清初吴伟业临终的绝命词有“一钱不值何消说”。这两句诗的开头都是“一”,所以我用来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算是我在闽南居住十年的一个最好的纪念。〔53〕

  如1939年1月4日(夏历戊寅年十一月十四日),在泉州承天寺为佛教养正院同学会发表讲演,弘一大师检讨自己由于“善念退失”,“恶念增加”,导致近已“大改常度”,“到处演讲”见客赴宴而变为“应酬和尚”。故接李芳远来信劝语,即发愿将“法师”、“老法师”、“律师”等名目,“一概取消”;将“学人”、“学者”等称呼,“一概辞谢”,“孑然一身,遂我初服”。末引清代诗人龚定庵诗:“未济终焉心飘渺,万事都从缺憾好;吟到夕阳山外山,古今难免余情绕。”赠养正院同学,作为“临别赠言”。当天大师还复信永春李芳远,表示“自明日起,即当遵命闭门静修,屏弃一切”。〔54〕

  五

  在弘一大师的精心栽培下,广洽法师成长为南山律苑学律高足;在弘一大师的举荐帮助下,广洽法师担任佛教养正院教导。这对一个仅读过两年私塾的广洽来说,进步之神速,成绩之显著,简直让人不可思议!大师对广洽所倾注的心血也可想而知。可以想象,要是没有弘一大师的殷诚关爱呵护,广洽法师绝不可能如此快速成长;要是没有弘一大师的个别引导教育,广洽法师绝不可能顺利胜任佛教养正院教导。因此之故,探讨一下大师如何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广洽法师进行个别教育,不仅可以从一个侧面表现大师的高僧风范。而且可以从中证明,弘一大师期待广洽法师日后能“高树律幢,以戒为师”,继承南山律教至诚热切之宏愿。

  (一) 督励日课恪守戒律

  勤修日课,恪守戒律,是出家人日常修学的头等大事,也是律学僧才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不容一日疏忽懈怠,必须日复一日勤予修持。因而自南山律苑讲律时起,弘一便根据古德教导——“戒是无上菩提本,佛为一切智慧灯。”〔55〕要求学律诸师,订定日课,严予修持,恪守戒律。然后利用批改《学律心得》、笔答疑问等机会,反复检查广洽诸师日课修持情况。一旦发现不当,大师即予指出改进,直至代订日课。如1935年5月16日,弘一于惠安净峰寺允请为广洽代订修持日课云:“午前读《法华》一卷、阅《华严》一卷;午后温习《戒本》、《羯磨》;读《行愿品》一卷;余时默持诵佛菩萨圣号;布萨日读《梵网戒本》一卷。”〔56〕每当发现广洽修持精勤,大师及时予以嘉勉。如1935年7月9日,获悉广洽于厦门遭受意外劫难身体却安然无恙,大师便在惠安净峰致函广洽嘉勉云:“仁者值横难而无大损伤,是因平日戒行坚固,常有善神护卫,故能转危为安,至用感仰!”〔57〕从此以后,广洽法师便把弘一大师代订日课奉为圭臬,修持不懈,直到侨居新加坡龙山寺,依然“数十年如一日地念诵受持《妙法莲华经》”。以至退居以后,广洽仍每天坚持“讽诵早晚课”。〔58〕可见广洽法师之能终生精勤修持,盖受益于当年大师的谆谆规导,严予督励。

  (二) 约期会晤排难解忧

  阅读佛典律藏,一须具备相当的古汉语基础;二须掌握必要的社会科学知识,二者相辅相成。否则不是浅尝辄止,便是半途而废。广洽仅读私塾两年,文化实在有限,要想系统研读佛典律藏,难度可想而知。为使广洽能做到循序渐进,不致因难却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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