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南山律教繼承者,弘一大師又對廣洽法師繼續加緊栽培。
1934年7月,弘一大師在廈門南普陀寺創辦新穎佛教小學——佛教養正院,推薦廣洽法師任監學(教導)、瑞今法師任主任(教務),根據所擬辦學計劃,招收閩南各地少年僧人入學。按照弘一所訂教學宗旨與卒業要求,培養新一代學僧:(1)品行端方,知見純正(2)精進耐苦,樸實無華(3)確定信仰,深信因果(4)端正動機,安于本份。通過貫徹佛教養正院辦學宗旨,大師任教“訓話”、發表講演,廣洽再次親身感受弘一的言傳身教。
(一) 注重器識蒙以養正
曆來各地佛教界所辦僧人小學,名目繁多,形式不一,諸如“學社”、“研究社”、“僧人小學”、“僧伽小學”等。但無不以“養成法師之人才”爲宗旨,俱相要求學僧“天資聰穎,辯才無礙,文理精通,書法工秀”。並把“文理通順,注重讀誦”放在首位。致使此類學僧卒業後形成兩大缺憾:一是不能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養,注重僧德;二是不明出家初衷,不能恪守出家本務。弘一大師有鑒于此不願因循守舊,繼續“養成”此類“法師”;決定根據儒家所雲:“士先器識,而後文藝”,乃取《易經》“蒙以養正”之義,創辦新穎僧人小學——“佛教養正院”。宗旨是“在令學者深信佛菩薩之靈感,深信善惡報應因果之理,深知如何出家,及出家以後應作何事,以養成品行端方,知見純正之學僧”。至于“文理”、“書法”、“辯才”、“說法”等,皆“在其次”。〔45〕弘一大師把注重“器識”,列爲僧教育首位;把“蒙以養正”,列爲創辦僧人小學的目的,用心良苦,寓意深刻,直到今天仍不失其效。
(二) 融通儒釋提高學養
弘一認爲:“談玄說妙,修證次第,自以佛書最爲明白詳盡”。但事關“持躬敦品,處事接物”等自身道德修養。“儒書所說,尤爲明白詳盡”,尤其“適于初學”〔46〕佛學者之用。因此之故,弘一大師刻意把所輯《蕅益大師警訓略錄》、《格言聯璧》,以及《了凡四訓》列入佛教養正院各學年教課讀本。此舉目的,一是要求學僧根據蕅益大師警訓,自覺規範學行,俾能革除“流俗知見”、“我慢習氣”,成爲“以教印心”、“事理雙備”的“出世丈夫”〔47〕二是要求學僧通過勤誦《格言聯璧》,規範自己的立身處世待人接物。最終將古德所言佛家成道要求與儒家所言“世間君子”〔48〕道德標准,融爲一體,爭取成爲注重器識、注重僧德的新一代僧人。
(叁) 佛法書法分明主次
按照僧人小學常規教學,總是把“書法工秀”,“文理精通”放在首位,結果忽視了僧教育中的重要一環——學僧道德教育,最終難以養成“品行端方,知見純正”〔49〕的僧才。弘一發心在佛教養正院力匡此病,指出:“出家人唯一的本份”——是要學習佛法,目的是牢記出家初衷,堅持勤修“戒定慧”叁學,爭取當來成就道業,實現菩提之願。因此主張學僧不能“用全付精神去應付寫字。”必須以學習佛法爲前提,兼學書法,等到寫字具備一定水准,可假書寫字屏弘法利生,做到“字以人傳”;反之,把書法放在首位,即使字寫得再好,也不過是“人以字傳”而已。總結只有“佛法學得好”,字才“可以寫得好”。蓋因“最上乘的字”,必須通過研究佛法才能取得。所謂“若學佛法有一分的深入,那麼字也會有一分的進步,能十分的去學佛法,寫字也可以十分的進步”〔50〕便是。
弘一大師的上述教學要求,不僅親自實踐,貫徹于佛教養正院的僧教育中;而且還要求廣洽法師,從自身做起,恪守不渝。如1937年10月,得知廣洽喜好書法,有意發心苦練字帖,爲使廣洽不致顧此失彼,弘一在廈門萬石岩及時寫信函告廣洽:可以通過觀賞名家碑帖“得其神髓”而“不必臨摹”。信雲:
廣洽法師:
前到滬時晤費範九居士,彼亦稱贊仁者書法精妙,與朽人所見略同。性願法師處存有《叁希堂法帖》,乞仁者借其中蘇轼、黃庭堅兩家之帖十數種,于暇時隨意翻閱,自能得其神髓。不必臨摹也。
蘇字東坡,黃字山谷,皆宋名臣。工文章詩詞,並精書法。仁者所寫之字,與彼等暗合,且有能得其神髓者。此是天才,非學力也。
演音附白〔51〕
(四) 青年佛徒注意四項
1936年2月8日(夏曆丙子年正月十六日),弘一大師接受廣洽法師勸請,由晉江草庵移居廈門南普陀寺,准備向黃丙丁博士求治外症。趁此機會,廣洽法師又約請弘一大師于佛教養正院發表講演《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弘一現身說法,指出青年佛徒應注意事項有:惜福、習勞、持戒、自尊。
如在講演“惜福”時,大師首先指出:“惜是愛惜,福是福氣。就是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然後介紹自己注重惜福的由來,原來大師幼年曾在仲兄李桐岡的教育下,日常堅持讀誦先父請人在大廳手書清·劉文定所撰大柱聯——“惜食惜衣,非爲惜財緣惜福”。從此深記腦海,終生不忘。以後“凡是臨到穿衣吃飯”,大師均“十分注意”,做到“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蹋”。所以出家以後,也還保持著這樣的習慣。寮房所蓋“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如果它們破了壞了,“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哩!”〔52〕
(五) 發露忏悔棄置名利
爲配合佛教養正院開展僧德教育,務使院方根據前擬辦學計劃,能在“蒙以養正”的要求下,如期培養出“品行端方,知見純正”之新一代學僧,弘一大師還本著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的精神,多次向佛教養正院師生發表講演,當衆忏悔,改過自新,宣布棄置名聞利養。
如1937年3月18日,在廈門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發表講演《南閩十年之夢影》。弘一總結在閩弘法十年“修養不足”,“德行欠缺”。故集古人詩句“一事無成人漸老”,與清代詩人吳偉業臨終絕命詩句“一錢不值何消說”,自號“二一老人”,俾警策自己“努力用功,改過遷善”:
我在閩南居住,算起來首尾已是十年了。回想我在這十年之中,在閩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卻是很少很少,殘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覺得自己的德行十分欠缺,因此近來我起了一個名字,叫“二一老人”。爲什麼叫“二一老人”呢?這有我自己的根據。記得古人有句詩:“一事無成人漸老”。清初吳偉業臨終的絕命詞有“一錢不值何消說”。這兩句詩的開頭都是“一”,所以我用來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算是我在閩南居住十年的一個最好的紀念。〔53〕
如1939年1月4日(夏曆戊寅年十一月十四日),在泉州承天寺爲佛教養正院同學會發表講演,弘一大師檢討自己由于“善念退失”,“惡念增加”,導致近已“大改常度”,“到處演講”見客赴宴而變爲“應酬和尚”。故接李芳遠來信勸語,即發願將“法師”、“老法師”、“律師”等名目,“一概取消”;將“學人”、“學者”等稱呼,“一概辭謝”,“孑然一身,遂我初服”。末引清代詩人龔定庵詩:“未濟終焉心飄渺,萬事都從缺憾好;吟到夕陽山外山,古今難免余情繞。”贈養正院同學,作爲“臨別贈言”。當天大師還複信永春李芳遠,表示“自明日起,即當遵命閉門靜修,屏棄一切”。〔54〕
五
在弘一大師的精心栽培下,廣洽法師成長爲南山律苑學律高足;在弘一大師的舉薦幫助下,廣洽法師擔任佛教養正院教導。這對一個僅讀過兩年私塾的廣洽來說,進步之神速,成績之顯著,簡直讓人不可思議!大師對廣洽所傾注的心血也可想而知。可以想象,要是沒有弘一大師的殷誠關愛呵護,廣洽法師絕不可能如此快速成長;要是沒有弘一大師的個別引導教育,廣洽法師絕不可能順利勝任佛教養正院教導。因此之故,探討一下大師如何以靈活多樣的形式,對廣洽法師進行個別教育,不僅可以從一個側面表現大師的高僧風範。而且可以從中證明,弘一大師期待廣洽法師日後能“高樹律幢,以戒爲師”,繼承南山律教至誠熱切之宏願。
(一) 督勵日課恪守戒律
勤修日課,恪守戒律,是出家人日常修學的頭等大事,也是律學僧才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不容一日疏忽懈怠,必須日複一日勤予修持。因而自南山律苑講律時起,弘一便根據古德教導——“戒是無上菩提本,佛爲一切智慧燈。”〔55〕要求學律諸師,訂定日課,嚴予修持,恪守戒律。然後利用批改《學律心得》、筆答疑問等機會,反複檢查廣洽諸師日課修持情況。一旦發現不當,大師即予指出改進,直至代訂日課。如1935年5月16日,弘一于惠安淨峰寺允請爲廣洽代訂修持日課雲:“午前讀《法華》一卷、閱《華嚴》一卷;午後溫習《戒本》、《羯磨》;讀《行願品》一卷;余時默持誦佛菩薩聖號;布薩日讀《梵網戒本》一卷。”〔56〕每當發現廣洽修持精勤,大師及時予以嘉勉。如1935年7月9日,獲悉廣洽于廈門遭受意外劫難身體卻安然無恙,大師便在惠安淨峰致函廣洽嘉勉雲:“仁者值橫難而無大損傷,是因平日戒行堅固,常有善神護衛,故能轉危爲安,至用感仰!”〔57〕從此以後,廣洽法師便把弘一大師代訂日課奉爲圭臬,修持不懈,直到僑居新加坡龍山寺,依然“數十年如一日地念誦受持《妙法蓮華經》”。以至退居以後,廣洽仍每天堅持“諷誦早晚課”。〔58〕可見廣洽法師之能終生精勤修持,蓋受益于當年大師的諄諄規導,嚴予督勵。
(二) 約期會晤排難解憂
閱讀佛典律藏,一須具備相當的古漢語基礎;二須掌握必要的社會科學知識,二者相輔相成。否則不是淺嘗辄止,便是半途而廢。廣洽僅讀私塾兩年,文化實在有限,要想系統研讀佛典律藏,難度可想而知。爲使廣洽能做到循序漸進,不致因難卻步,大…
《高樹律幢以戒爲師——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的因緣(秦啓明)》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