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业的同时,使其达到身心统一、清净无染的目的。由于四心中的任何一心,都可能会有身、口、意三个方面的明显表征(90%以上的人,都会有三业方面的完整表现,只有极少部分修得一定禅定功夫或自我克制能力很强的人,才能部分消除身业或口业的外在表现),所以四种明诲的作用范围,自然就涵盖了身、口、意三个方面。此外值得特别提出的是,上述四心的修断灭除,虽然也跟根本的“心学”有关,但是“淫、杀、偷、妄”的断除,并不意味虚妄心识的彻底了结。换一句话说,即使有人能够修断上面四心,也不必然等于他已完全消除其他的分别计度或虚妄心识。比如:喜、怒、哀、乐;忧、悲、苦、恼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四种明诲就只能算是一种属于“加行”性质的辅助方法,只不过这种辅助性质的修学方法,既可以帮助行者消除修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障难;又能促使众生完满实现“圆满菩提、觉悟解脱、成就涅槃”的伟大愿望。
面对“四种明诲”的教法,在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境域中,一直长期保持与上述二种法门,在汉传佛教地区并驾齐驱、鼎足而立的现象,人们不仅要提出这样两种疑问:第一,佛陀在《楞严经》中开显出来的教法很多,为什么其他的教法未能享有与“耳根圆通”和“持名念佛”同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地位?例如:《楞严经》的心性思想、见性思想、开悟思想、十八界思想、如来藏思想、真如思想、常住真心思想等等;还有《楞严经》的人生观(众生相续)、世界观(世界相续)、价值观、业果观(业果相续)、五蕴观、彰难观等等;第二,为什么上述的四种清净明诲,会被历代的祖师大德,从《楞严经》的诸种教法当中拈提出来,让广大修学“耳根圆通”法门、 “念佛三昧”法门、或者实践其他修学法门的行者去严格的持守或忠实的奉行呢?
要想圆满回答上述提出的二种问题,必须从四种决定“清净明诲”教法所具有的基础性地位,四种“清净明诲”对于修学佛法的重要作用,以及四种“清净明诲”与上述二种主修法门所导向的最终结果,这三个方面进行定量的分析。
首先,从四种“清净明诲”在整体佛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地位上看。佛陀于《楞严经》卷六中在尚未提出具体地四种明诲之前,就开宗明义地强调了四种明诲在修持佛法中的基础地位与关键作用。如《楞严经》卷六的后半部分说:“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夜(汉译善治,正诠戒学,意谓若能严以持守不犯,可以善治所有过失)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5〕对于上面这段简单的经文,倘若我们只从表面的意思来看,佛陀主要是在提醒阿难,他不仅经常于律典和经论之中(三无漏学不仅是律典当中经常开显的法义。而且也是许多经论当中的核心内容),大力宣讲过戒、定、慧这三种次第升进的无漏教义。而且还明确地强调过,三无漏学也是大小乘佛法共有的理论宗趣与信修佛学的行者“收摄身心、入三摩地、求菩提道”(《楞严经》语)的不二法门。
不过倘若能够仔细分析一下上述经文的内在意蕴,又可以发现,这段经文其实又隐含着下面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告诉大悲启问的阿难尊者和当时参与楞严法会的有学、无学以及末法时期的所有众生,任何一个修学佛法的人,倘若没有按照三无漏学的既定规划、修学次第和系统法则行进的话,那么无论他们如何自强不息、精进不懈地用功办道,也不管他们采用佛法中的哪一种行门(主修方法),他们为自己树立的理想目标,都不可能圆满地达成。原因在于,上述三种清净身心的法则,既是决定所有行者能否走向觉悟解脱的三大指标,同时又是修学之人必须遵循和践履的三大行门;二是凸现四种明诲的基础性地位,三无漏学中的般若空慧,虽是佛法导向的终极目标,但是倘若行者要想最终达成这个远大的目标,那就必须要在尚未获得禅定的前提下,认真地去履行和持守佛陀规定的四种明诲,为什么呢?因为四种清净明诲既是行者由定发慧的必要条件,同时它也是生死凡夫对治乱心的有效方便。因此如果行者没有很好地履行佛陀一再强调的四种明诲,那么他们不但不能生定发慧,而且就连最起码的散心、乱心和分别计度之妄心都无法降服。从这个意义上讲,三无漏学中的戒学,在整体佛法的系统当中,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与关键。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四种决定“清净明诲”,才会在历史的流传和佛法的广布中,一方面受到人们普遍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又以历久弥新的价值关怀与实用姿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复次,从四种“清净明诲”所具有的功能与作用上看。如果身处末法时期,修学佛法的众生,未能严守淫、杀、偷、妄语等四种“清净明诲”,那么淫欲、杀生、偷盗、妄语势必会在修学佛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遭遇下面几种魔难:一是难以摆脱“外道邪师”的说法蛊惑,按照《楞严经》中的说法,就是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见《楞严经》卷五)换成现代的表述,就是会深重地受到“附佛外道”或“相似佛法”的影响,乃至难以从“附佛外道”与“相似佛法”的邪见和偏激的迷惑当中解脱出来;二是难以收摄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散乱状态的心绪,按照《楞严经》的说法,就是要想“入三摩地”,必须“先摄其心”。换成现代的语言,就是欲深入《楞严经》所宣明的楞严大定,必须坚守四种“清净明诲”,否则上述“入三摩地”的美好愿望,将不可能得到良好的实现;三是难以有效避免和克服修持中一定会出现的诸种魔境,依据佛陀在《楞严经》中的开示,就是“安立道场、远诸魔事”。换成通俗的说法,就是上述四种“清净明诲”的持守与否,直接关系着道场的能否安立和各种魔境的是否现前。换一句话说,如果末法时期修学佛法的行人,能够不折不扣的遵守佛陀上述的戒律规范,那么他们不仅可以建立起如法的坛场和结界,而且还能够从根本上成功伏断诸种魔境在修学生活中的现行。
最后,我们再从四种“清净明诲”,与二种主修法门所导向的直接结果上,去看看二者之间桴鼓相应般的逻辑关涉,对此佛陀在《楞严经》卷六中也给予了相关的说明。大致的意思是说,末法时期修学佛法的凡夫,欲想净灭业障、消除违缘、一帆风顺地实现目标,一方面要在丰富的《楞严经》的教法之中,选择一个操作性很强的法门,作为自己实践佛法的主修方法;另一方面,既要严格守持淫欲、杀生、偷盗、妄语等,这四种可以让众生获得清净法身的戒律,同时还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达到“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6〕的境界。如果凡俗有情能够做到上面的两点,那么诸佛如来所证的无上正觉,众生才有圆满达成的希望,而生死凡夫好不容易生发起来的菩提之心,才有可能得到长久的保持与坚固。换一句话说,只有永恒地坚守四种清净明诲,上求下化的菩提悲愿、自利利他的大乘发心才不至于面临退失的危险。
四
那么上述四种“清净明诲”的持守与毁弃与否,各自会产生怎样的正面或负面的结果呢?对此释迦世尊在《楞严经》当中,也做过相当清楚的交待,如佛陀在卷六谈到有情未能持守“淫戒”的后果时说: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杀心不除……偷心不除………妄语不除,尘不可除,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7〕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说,作为一个修学佛法的行者,如果在行进的整个过程中,未能彻底断除根深蒂固的淫心、杀心、偷心和大妄语心的话,那么就算是已经修得一定禅定功夫,或者已经部分开发出原有的般若智慧,不但不能成功地从五欲尘劳的重重包围中解放出来,同时还由于行者尚有一份“淫机(淫心、淫意)”的存在,最终必将导致行者进一步堕落成为魔王的魔子魔孙。
此外,佛陀几乎又在每一种“清净明诲”的开头或中间部分,安排不少相关的警语,来告诫末法时期修学佛法的行人。如果不能谨守上面的四种明诲,必将导致下面的几种严重后果:第一明诲开头部分的“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第二明诲的“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第四明诲的“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坑,失如来种”。〔8〕这些警语主要是在说明三个方面的道理:(一)修学佛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成功超出五欲尘劳,倘若行者未能除去上述四心,那么超出尘劳的出世愿望,将不可得以良好的实现;(二)真正的佛陀弟子,就是要走出生死苦海,而走出苦海的辅助方法之一,就是要断除上述四心,倘若上述四心未除,纵使得到一些禅定、智慧,那也不过只是相似三昧、般若而已,当这些相似禅定、般若消退以后,修学之人不仅会丧失续作佛子的资格,而且也势必继续流落苦海;(三)上述四心既是衡量清净之心和污染意识、心一境性和分别散乱的分水岭,又是检查行者是否保有佛种的试金石,如果行者未能断除上述四心,那么不仅佛三摩地不得现前,而且还有再次沉溺见思烦恼的重大危险。
为了有效提醒学人都能关注、重视四种决定“清净明诲”,世尊又在每一种“清净明诲”的后面,采用了形象化的比喻手法。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四种明诲”的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又揭示了“四种明诲”是决定行者能否获得禅定的先决条件的道理。如第一明诲中的“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沙石成故”;第二明诲中的“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喻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第三明诲中的“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第四明诲中的“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9〕这一大段经文的意思是说:凡是发心修持佛道的人,倘若未能彻底断除欲、杀、偷、妄这四种束缚众生走向解脱的苦因,那么你要想成功走上“一行三昧”的禅定道路,那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实现的事,原因在于,一个永远怀揣或者未曾完全舍弃欲、杀、偷、妄的人,纵使尔后有缘听闻教理、如法修行,他也不能由此断惑证真,成就妙果。就像有人欲想把河里的沙子,煮成一锅香气四溢的米饭一样,哪怕煮上百千万劫的时间,沙石也不可能煮成美味可口的米饭,充其量只能名为热沙而已。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沙石并非能够煮成米饭的本因。所以倘若末法时期的学佛之人,对四种清净明诲不能做到严持不犯,那么诸佛如来已经成就的佛菩提道,只能永远成为有情众生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好愿景。
对于每一位修学佛道的行者而言,不能持守“四种明诲”可以造成上述已经明确谈到的诸多较为严重的过患。那么倘若有人做到严持不犯,恪守不毁,又会形成或带来怎样的良性循环和美好结果呢?对此佛陀在《楞严经》中,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说明的:(一)从超脱生死、不再轮回的角度,说明持守“四种明诲”将会自然形成的修学利益。如:“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其心不杀……其心不偷……无大妄语,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明交光《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下第 838页)。这段引文的大意是说:若有众生能够执持“四种明诲”,那么他就可以不再六道轮回、生死相续;(二)站在菩提涅槃、觉悟解脱的立场上,强调了四种明诲与无上知觉的直接关系。如:“求菩萨道,要先持此,四种律仪”、“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是比丘,于世真脱……我说是人,真解脱者……佛印是人,得真三昧”。〔10〕上述这段分别摘自《楞严经》卷六的经文,主要是在说明菩提涅槃的证得,是与四种明诲有着直接的关联。假如末法时期求菩提道者,能够严持四种律仪,那么释迦世尊一定会印证此人是解脱者、得三昧者和成就无上菩提知觉的人。
以上采用了较为系统的论述方法,基本上已把四种决定“清净明诲”的名相、内涵、作用、意义以及“四种明诲”在现在与未来的双重价值给直接勾勒了出来。笔者希望通过上面这番梳理的工作,一方面能为当今的佛教界在显扬圣教、利乐有情、建构未来、自觉觉他的进程中,提供一点伦理或规范方面的现实关怀,另一方面,也为每一位生发“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思想意识的真修实证者,提供一条最为基本的“由戒生定、由定发慧”的戒律准基。从而切实有效的帮助实践和修学佛法的行人,最终圆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良好愿望。
〔1〕印顺法师曾经在《无诤之辩》中对中国佛教信徒空疏简陋、懒于思维、轻视知识、厌恶理论的习性,进行了比较严厉的批评——中国佛教的衰落,不仅是空疏简陋,懒于思维,而且是高谈玄理,漠视事实,轻视知识,厌恶论理,陷于笼统混沌的境界。
〔2〕《楞严经》之所以能在中国获得如此广泛的理性共鸣,我想除了它与汉族民众的根基有关之外,更重要的则是与十卷《楞严经》中丰富的法理与教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进行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弘扬《楞严经》的佛学思想,因为太虚大师曾经说过:要导正人心、净化社会莫过于弘扬大乘教义,而大乘佛教的真义即在于台、贤、禅等诸宗所共依的《楞严经》等如来藏思想上。
〔4〕《大佛顶首楞严经》,金陵刻经处线装本, 第18页。
〔5〕参见《楞严经》卷六,《大正藏》第19册,第945页下。
〔6〕《大正藏》第19册, 第131页下。
〔7〕同上, 第945页。
〔8〕圆瑛:《楞严经讲义》,慈济文化服务中心印行,第992-1015页。
〔9〕圆瑛:《楞严经讲义》下, 第995-1020页。
〔10〕同上 第996-1021页。
《《楞严经》四种明诲之我见(释常海)》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