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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原始僧团的财物制度(释恭融)▪P2

  ..续本文上一页此自食。”〔14〕走出聚落后,应整理袈裟,回到兰若后,大众僧一起用餐。

  不作余食法,就是比丘次第乞食,不在求处数数正食,不贮存余食。头陀比丘因为精进用功,一心办道,因此心中作念:余食法是世尊病者所开,我现在没有疾病,所以不作余食法。

  一坐食,即是在午前只接受一次饮食,而不数数食,也不吃小食。头陀行者常常思维:凡夫数数食来滋养色身,却会增加烦恼。我出家是为了修道,而不是为了养身,所以只在日中前一坐食。

  一揣食,又叫节量食。一受即止,所以叫一揣食。比丘节量少食,以利修道。如果恣意饱啖,气胀腹满就会引起睡眠,妨碍修道,因此头陀比丘受持一揣食法。

  (3)对住处的要求有五:兰若、冢间、树下、露坐、随坐。如果行头陀者住在愦闹的地方,心就容易随境动荡,不利于修道。因此,佛对住处提出五头陀法。

  兰若,是阿兰若的略称。远离城市喧闹的闲静之处,是出家人居住的地方。印度的僧寺大都建在城外,而比丘尼的寺院建在城内。《大智度论》中称为远离处,最近离聚落三里,能远更好。《四分律》称为空静处,应离村五百弓,也就是唐代的二里。《萨婆多论》说,兰若应离村一拘卢舍,就是一鼓声的距离。比丘住在闲静之处,不会听到村中的鼓声,以免影响坐禅。另外,人住在大自然当中,身心也容易放松,内心就会变得清净。

  冢间坐,就是坐在死人的坟墓间,使心中生起厌离心。常常在坟墓间止宿有十种利益。《行事钞》中说:“一常得无常想;二得死想;三得不净想;四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五常得远离一切所爱人;六常得悲心;七远离戏调;八心常厌离;九勤行精进;十能除怖畏。”〔15〕

  树下坐,是常坐树下思维佛法。出家人常坐树下,有许多利益。没有求房、求卧具的劳苦,身心没有所爱、受用的贪着,并能令心无诤事,随顺道业。

  露坐,是在露地中坐。《大智度论》说:“我观树下如半舍无异,荫覆凉乐,又生爱着。便受露地。日光遍照,空中明净,易入空定。”〔16〕

  随坐,不必在树下或露地。只要不影响别人的地方,比丘即可随处安坐。随坐可以少欲少事,又不扰上座或下座比丘,也不会引起争斗等事。

  (4)对威仪的要求:常坐不卧。《萨婆多论》说:“三乘人皆以此坐悟道。”〔17〕比丘常结跏趺坐,令心安住在法上,摄心正念,思维修道。

  修习解脱道的人一定要遵循少欲知足的修道原则。佛制四圣种法也好,十二头陀法也好,都是为对治我们的烦恼,去除内心的妄想、执著。拥有的财物越多,妄想越多,身心被物牵累,不得清净,就会障碍修道。因此,出家人过着简朴的生活,心中的执著也会相应的减少。

  3、从制三衣六物到开百一衣财

  三衣六物是僧众应蓄的最基本的修道资具,称为制门。随着僧团队伍的不断扩大,比丘在生活中不断遇到新问题,佛陀即随缘开许蓄百一衣财等,称为听门。

  (1)三衣六物

  三衣、钵、坐具、滤水囊,共为六种物品,称为三衣六物。佛制比丘应蓄三衣,而比丘尼则应蓄五衣。钵,是佛制比丘应蓄的乞食用具。《十诵律》中说,钵是恒沙诸佛的标志,不可以恶用。《僧癨律》也说:“钵是出家人器,非俗人所为。”〔18〕三乘圣人都用铁钵、瓦钵乞食。唯佛用石钵,佛将成道时,四天王各献青石钵,佛将四钵重迭按为一钵。此钵在佛将入灭时交给了阿难。《高僧传》记载,晋朝法显三藏游天竺时,在弗楼沙国曾经礼拜过佛钵。他说,有信心的人可以把石钵举到头顶,没有信心的人抬不动。这是佛钵的不可思议的功德。

  坐具,出家众为保护身体,在坐卧时把坐具铺在地上,避免三衣受损。《四分律》卷十九说,坐具有护身、护衣、护卧具的作用。

  使用滤水囊,是佛教慈悲精神的体现。佛陀教诫弟子爱惜物命,连极其微细的小虫也不忍心伤害,这就是佛制弟子常备滤水囊的原因。滤水的方法,把生水滤过以后,要把滤水囊再泡在汲水的地方,轻轻震荡,把停留在绢布上的小虫放回水里去。出家人慈悲为怀,要圆满我们慈悲的心行,就要从生活中的细微行持做起。

  (2)百一衣财

  百一衣财是听门中佛陀随缘开蓄的物品。道宣律师在《行事钞》中将其分为四类:百一诸长、粪扫衣、檀越施衣、亡人物。百一诸长是对中下根而开,粪扫衣局上根人,檀越施和亡人物则是三根普被。

  4、僧房田园重物等

  最初的僧团,对于住处的要求是非常简单的。《四分律》中佛说:“听在阿兰若处、树下,若空房、若山谷窟中,若露地、若林间、若冢间、若水边,若敷草,若叶。”〔19〕随着时节因缘的不断成熟,僧团的影响力也逐渐扩大,佛陀开许比丘自己建造房舍,并允许接受檀越供养房舍田园等重物。

  (1)僧房的建造

  ①僧人自建

  《四分律》说:“佛在罗阅祗耆崛山中,尔时世尊听诸比丘作私房舍。”〔20〕又说:“随作房法所须一切听与。”〔21〕佛陀开许出家弟子自己建造房舍,而且造房所需要的一切工具都可以蓄。

  佛开许比丘造房后,有比丘贪心建造大房,耗费人力物力。又不断地向居士求索,引起居士讥嫌。因此,佛陀又制戒,要求造房有一定限度,不可过量,而且造房地点的选择也应慎重,应经大众僧的商议决定。

  ②檀越供养

  佛法是因缘法,佛陀制戒也是随缘制定的。当因缘成熟时,佛即开许比丘接受居士供养房舍。《四分律》卷五十中记载,佛在王舍城时,瓶沙王发愿将迦兰陀竹园布施作僧伽蓝,这是僧团最初接受檀越施房的因缘。

  (2)田园重物等

  当僧团有了固定的住所后,佛陀开许接受田园、树木、花果等。它们的主要来源还是靠檀越供养。田园重物是僧团共有的财产,由僧中派选合格的执事来经营管理。

  (二)来源的主要类型

  出家修道虽在究竟解脱,但尚需“借假修真”。因此若欲修道,首先要了知办道用具的来源。从声闻律典的学习中可以看出,原始僧团财物的主要来源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一是粪扫得;二是檀越施。檀越施又可以分为时施、非时施等。

  1、粪扫:僧团最初建立时,僧众的资身之具如三衣等,主要来源是靠粪扫而得。佛弟子将世人丢弃的衣服或布料捡来洗净,缝制成袈裟。这些衣服或布料大多价格低廉,又多是当时印度人忌讳的物品。因此,佛弟子用它作衣,心不会系缚于衣物上。既不会被贼所偷,又能资身长道,少欲省事。《十住毗婆沙论》说,着粪扫衣有十种利益:

  (1)不以衣故,与在家者和合;(2)不以衣故现乞衣相;(3)亦不方便说得衣相;(4)不以衣故,四方非法求索;(5)若不得衣亦不忧;(6)得亦不喜;(7)贱物易得,无有过患;(8)顺行初受四依法;(9)入粗衣数中;(10)不为人所贪夺。〔22〕

  这十种利益不出灭恶生善、长养道业的范畴。比丘虽可以粪扫取,但哪些可取,哪些不可取,应如何取等,佛都根据因缘的不同而随宜开遮。如不得取未坏死人衣;冢间捡到锦文、卧毡、枕、褥、床等,要除掉皮绳、发绳以后,其余部分可以蓄。捡到辇盖、步挽车、水瓶、澡罐、刀锁等低廉物品,佛听蓄。即使捡到昂贵的革屣,佛也开蓄。

  如果几位比丘同时在冢间取粪扫衣时,不可以遥占说:“这是我的。”佛制谁先拿到就属谁。另外,神庙里的衣物布料虽然是无主物,但比丘不可以取,若取则望非人结兰罪。如果神庙有主管守护人,若盗则望人结重罪。

  总之,粪扫取通一切物,不单是衣,只要是人们丢弃不要的无主物即可。但无论在哪里粪扫所得的物品,如果会引起居士讥嫌的东西,就要去除之后再蓄。

  2、檀越施:僧团财物的另一重要来源依靠檀越的布施供养。佛陀最初规定比丘着粪扫衣,后在王舍城时,著名的医生耆婆将价值半国的贵价衣拿来供佛,并发清净愿说:“愿听诸比丘欲着檀越施衣,欲着粪扫衣者,随意着。”〔23〕佛陀以此因缘集僧,首先随顺说法,赞叹头陀摄持威仪、少欲知足、有智慧、乐出离者,然后告诸比丘:“诸比丘随意着檀越施衣、粪扫衣。”〔24〕这是僧团最初接受檀越施衣的因缘。

  檀越施的范围很广,从所施的物品来看,包括了僧众个人及僧团所需的衣食住用等方面的种种资具。小到一针一线,大到田园僧舍等重物,都可以接受檀越的如法供养。从布施的时间看,又分为时施、非时施两类。时施中有非时施,即安居后,一月、五月中不为安居而施的情况;非时施中有时施,即急施衣的情况。〔25〕

  从律典的学习中可以看出,原始僧团的僧人以乞食为主,物质生活非常简朴。佛教到了中国后,传统寺院的经济来源主要也是靠檀越的供养布施,同时又增加了一些新的经济来源方式,如:寺院为信徒作普佛、打斋,或举办大型消灾法会,或超度亡者等。还有些寺院拥有田地,僧人通过生产自给自足。近年来,名山大川的寺院成为旅游景点,门票和相应的服务行业也成为寺院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

  (三)如法求财的意义

  僧团的财物来源要如法,《行事钞》说:“求财如法,谓非四邪、五邪、兴利贩易得者不成。”〔26〕作为出家寻求解脱的僧人来说,应遵循简单的生活方式。从修行的角度讲,简单的生活方式更让人保持内心的宁静与单纯,从而使心时刻与法相应,整个身心安住于佛法的体悟中。

  出家人使用粪扫衣物,有许多利益。佛常说,粪扫衣是上士所着的衣服,是最尊尚、殊胜的。同时,檀越的供养布施也是僧团财物最重要的来源之一。财物来自十方,一方面成就了出家众修道所用的资具,令僧众省下时间用功于道业。另一方面,也能令檀越广种福田,或因布施供养而得悟道。如《四分律》中记载,庵婆罗婆提信女将毗舍离国最好的园观供佛及僧,清净供养后,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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