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丘某甲,此安陀会二十五条受,四长一短,割截衣持。”〔96〕受时要将所受衣的条数、堤数说清楚。
若是缦衣受作其他衣,应言:“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是缦僧伽梨受持。”〔97〕缦衣受为七衣、五衣时,可依前文将缦僧伽梨,改为缦郁多罗僧,或缦安陀会即可。
受七衣法应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衣郁多罗僧,七条衣受,两长一短,割截衣持。”〔98〕若是揲衣作,则说“揲叶衣持”。若是从衣,则依前文改法,不再重述。
大衣的受法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衣僧伽梨若干条受,若干长,若干短,割截衣(或揲叶衣)持。”〔99〕因大衣有九品不同,条数、堤数不同,将文改换即可。以上受持三衣的羯磨文,都应三说。
若是长衣,则应加说净法。说净有两种方法:一是对面辗转净法,二是真实净法。对面辗转净是作法者将长衣拿到另一比丘处,手捧长衣,具足威仪云:“大德一心念,此是某甲长衣,未作净,为净故,施与大德,为展转净故。”〔100〕对方说:“大德一心念,汝有是长衣,未作净,为净故施我,我今受之。(将长衣接过来)汝施与谁?”答:“某甲比丘。(即净主名字)。”对方说:“大德一心念,汝有是长衣未作净,为净故施与我,我今受之。汝与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为某甲故,善护持,着用随因缘。”〔101〕对面展转法是常用的长衣说净法,故将文列出于上。
真实净是将东西真正舍给他人。应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有此长衣未作净,为净故舍与大德,为真实净故。”〔102〕
袈裟加法受持中独住比丘开心念法。在需要更换三衣时,若界内无其他比丘共住,或有沙弥共住,也不能用对首法,则开心念受持。应先舍前衣,再受新衣。比丘应具威仪手执衣,心念口言:“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梨,若干条,今舍。”〔103〕三说后,再受新衣。心念口言:“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梨,若干条受。”〔104〕
袈裟能够灭恶生善,是世出世间之福。出家之人,每日着袈裟时,当生稀有想、难遭想。我们既已出家,成人天之师,更当珍惜出家之缘,安贫乐道,利乐有情。
2、济身疗病的四种饮食
饮食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出家修行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在戒律中将一切食物都称为药。药可以治疗病苦,戒律中病分为故病与新病。故病就是饥饿病,这种病的特点是常犯而易治,吃饭就可治疗饥饿病。新病是因身体四大不调而引起的四百四十种病,这类病难治,但不容易再犯。佛教用四种药来对治这两大类疾病,使僧众有健康的身体来用功办道。
(1)四药名义:僧众的一切饮食分为四种:时药、非时药、七日药、尽形寿药。佛制比丘应在早上明相出(看到手掌纹为准),到日中这段时间进食,这段时间就称为“食时”。从日中以后到第二日明相出前,原则上是不许进食的,这段时间称为“非食时”。但若身体不适或有病缘,则依然开许在非食时饮用非时浆等。
四种饮食具体指哪些呢?
①时药:《四分律》把时药分成两类:一是五种正食:炒、饭、干饭、鱼、肉,又叫五种蒲尼食。二是五种不正食:枝、叶、花、果、细末磨食,又叫五种
尼食。《僧癨律》补充说,时药包括蔓菁根、葱根、藕根、萝卜根、治毒草根(甘菜根);还包括米汁、粉汁、乳酪浆等时浆。
关于出家众是否可以吃肉的问题,依照《四分律》记载,当时的比丘是可以吃肉的。在声闻戒中,将鱼肉列为时食。因为最初的僧团过着乞食生活,只能随施主的意愿。若对乞食限制过多,比丘就不容易乞到饮食。虽然可以吃肉,但所吃的肉必须是三净肉。即眼不见杀,耳不闻杀声,不疑为己杀。这依旧体现了佛教的慈悲精神。
佛教传入中国后,流传的多是大乘经论,弘扬大乘思想。许多经文明确指出,佛弟子不能吃肉。如《大般涅经》中说:“善男子,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时,应观是食如子肉想……夫食肉者,断大慈种。”〔105〕从声闻律中制三净肉,到大乘经律的反对食肉,与僧团的发展演变有密切关系。僧团初建时以乞食生活为主,后来随着佛教的发展,国王大臣及信心居士供养大量土地和粮食。僧团中有净人办理饮食,这种情况下,即有了不必食肉的条件。
中国出家众向来有素食的优良传统,梁武帝撰《断酒肉文》,亲自带头提倡素食,令僧尼必须断绝酒肉,否则依法治罪,令舍戒还俗。素食制度千百年来,已为广大信众所接受,而且汉地时令蔬菜水果种类繁多,并不像蒙藏地区,主要食品离不了牛羊。因此汉传佛教寺院僧众没有理由要吃肉。众生都爱惜自己的生命,出家弟子更应培养慈悲心,养成素食的生活习惯,断除杀生的恶缘,与众生广结佛缘。
②非时浆:非时浆是指水果汁等饮料,是佛为患病比丘开许的,非时浆必须是澄清,没有杂质,不能饱肚的。如谷麦等煮成汁时,不能把谷麦煮破皮,否则就变成了时药;另外,酥、油、蜜、石蜜、十四种果浆、生果汁等也可作非时浆,在非时饮用。
非时浆在饮用时要加手受法,然后再加口法。如果不加口法,就必须一次性喝完,不能放下再喝。若加口法,则可以在日中后到第二日明相出前喝完。明相出法即失去,不可以再喝。若非时浆放到中夜变成苦酒,性质有所改变,则不可以再喝。
③七日药:七日药是佛为生病比丘开许的。七天作为一个疗程,可以一次性拥有,但必须在七天内服完。如《四分律》中所说的酥、油、生酥、蜜、石蜜等。另外,为了治疗不同的病症,糖浆、熊脂、猪脂、驴脂、鱼脂等,也可以作为七日药服用。这些东西营养丰富,可以增强体质,在非食时也可以食用。
如果出家众贪蓄饮食,则不但对疗病没有益处,而且会障碍修道。因此,佛制七日药受后,应放在净地。若存放过多,七天吃不完,到了第八日明相出即犯舍堕罪。因此,受七日药应酬情多少,知足而受,不要蓄过多,以免防废道业。
④尽形寿药:尽形有三种含义:尽药形、尽报形、尽病形。《僧癨律》中把胡椒、华优、呵梨勒等,包括医生所开的膏、丹、丸、散、药片等中西药,都作为尽形寿药。《四分律》中,把一切咸、苦、酢、辛等饮食,作为尽形寿药。因为这些药大多苦涩难吃,更不会贪吃。所以,尽形寿药受完后,允许放在身边,直到身体康复便可以舍。
(2)四药净法
《四分律》中有十种净法:火净、刀净、疮净、鸟啄破净、不中种净,以及剥皮、削皮、腐烂、破损、瘀燥。后五种是净根种。若青菜带根用水洗,也称为净。《僧癨律》中有五种净:揉修净、摘却芽目净、脱皮净、爪净、火净。《毗尼母论》中用水漂净、坌净,这是坏相。以上种种净法可针对不同饮食,采用不同净法。通常讲,火净可为一切饮食作净。
佛世时代,俗人、外道都认为草木是有命根的。为防护讥嫌,佛陀规定:比丘不得坏生种,并且饮食要作净后吃。其实,作净后的果种,并没有真正被破坏,种在地里还是可以生长的。但此法能令世人生起恭敬心,而且王臣知比丘有此戒,也不再役使比丘坏生种。这正是佛弟子所行的殊胜处。
(3)四药受法
受食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手受和口受。手受就是出家众不自手取食,要净人或俗人给食才接受。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有五:“一为断盗窃因缘故;二为作证明故;三为止诽谤故;四为成少欲知足故;五为生他信敬心,令外道得益故。”〔106〕
四药都要经过手受。时药可以不加口受法,若加口法,则可以代替手受。非时浆手受后,若不加口法,必须一次喝完,不能放下后再喝,因为手法已失。若加口法,可从日中到第二日明相出前饮用。七日药与尽形寿药手受后,必须加口法。加法后,七日药应放在净地,尽形寿药可放在身边,随用随取。
以下简略介绍非时浆、七日药及尽形寿药的口受法:
①非时浆:受非时浆前,先确认非时浆没有八种过失:内宿、内煮、自煮、恶触、残宿、未曾手受、受已停过须臾、手受已变动。净人将非时浆用水滴净后,以恭敬心双手供养比丘。此比丘可与另一比丘具足威仪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今为某病因缘,此是某非时浆,为欲夜分已来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107〕如果药名不同,或病因不同,就把药名、病名改换一下即可。
②七日药:七日药也不可有八种过失。前七种同上,第八种是“其他比丘七日药或犯竟残药”。当净人把七日药用火煎煮、以水滴净后供养比丘。此比丘向另一比丘具足威仪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某病因缘,此是某七日药,为欲七日经宿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108〕作净后的七日药不可再让净人触及,否则失去受法。
③尽形寿药:此与非时浆一样应离八种过失。净人用火作净后,供养比丘。比丘再加法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为某病因缘,此是某尽形寿药,为欲共宿长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109〕
四药经过手受与口受后,可以防止很多过失,如:恶触、内宿、内煮、不受食、残宿食等。《五分比丘尼戒》中说:“若比丘尼,不受食着口中,除尝食、杨枝及水,波逸提。”〔110〕各部律中都谈到受食之事,可见受食而食的重要。
(4)食存五观
比丘饮食时当具足威仪、摄心正念,避免在饮食上产生种种过失。《华严经》说,如果比丘得到饮食,应该发愿:“若饭食时,当愿众生,禅悦为食,法喜充满。”〔111〕《十诵律》讲,比丘在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要观想吃饭只为活命,应生厌离心。《大智度论》说:“若不观食法,嗜美心坚着,堕不净虫中。”〔112〕由上可知,一位志存道业的修行人,应利用一切饮食的境界来调伏内心,对治对饮食生起的贪欲。
道宣律师在《行事钞》中提出对治饮食的五种…
《试论原始僧团的财物制度(释恭融)》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