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之内,都不失衣(如图四)。又如果大界大,其中没有伽蓝,只有住舍,则义同伽蓝,也应结作法摄衣界(如图五)。道宣律祖认为,在结作法摄衣界时,不论有村无村,在结时预先要将村、村外界除去。律云:“今通立一法,不问有村无村,法尔须除。萨婆多证正立此义,以有村来,五意故除。”五意是:(一)聚落界散乱不定,衣界是定;(二)为除诽谤;(三)为除斗争;(四)为护梵行;(五)为除嫌疑。后四都是怕招讥嫌,第四护己,余三护他,有这五个意义,结摄衣界时,除村为最好。结法如下:
大德僧听!此处同一住处,同一说戒,今僧结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谁诸长老忍。僧于此处同一住处,同一说戒,结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已忍,此处同一住处,同一说戒,结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如果在结不失衣界时,还没有村庄,结界之后,事奉三宝的净人或俗人,搬到界内居住,而净人、俗人,随他的住处,及其势分,都不属于摄衣界内。如结不失衣界时,界内有村,后又迁去。所留的空地,仍属于摄衣界摄。假如先有村庄,村在则非衣界所摄。村去,所留空地,归摄衣界,还归于满。由村的来去,不是结解的缘故。
结时,先结大界,后结衣界;解时,先解衣界,后解大界;解法,只需将“结不失衣界”改成“解不失衣界”,并且除去“除村、村外界”就可以了。
四、结解摄食界——净地法
结净地的缘起是因有一位上吐下泻的重病比丘,要吃粥,照顾他的人到城里为他乞食,粥还没有回来,病比丘就过世了,因此佛开结摄食界。但只听在“边房,静处结净厨”。一是为比丘离过;二是为护一般人的讥嫌。
“净地”,因为饮食繁杂,能生染秽,比丘与饮食同住、看守,容易生过患,又失比丘的威仪,所以叫不净。如果加作法,结摄衣界,则随局的界内,没有储蓄的过患,食也不生罪所以叫净。净是对离过而说,不是对秽而言净。佛说有四种净地:一是檀越净,有三种:1、处是他物,食是己有。处所是施主的,还没有供养僧众,自己乞食或受人供养。饮食虽在界内,也不犯内宿,因处属于施主。2、食是他物,处是己有。施主寄食在僧界内,令净人掌管,随僧所用而施,食是施主的故不犯。3、处食俱是他物,如在俗舍设斋供僧。二是院相不周净,以院相不周备(无墙、栅、篱等围住),体是空露似的(界体与露地相似),表示藏蓄食物的心里微小,所以叫净。不周的相状如下:
篱
障(板壁)
垣(低墙)
墙
堑(坑)
栅
三是处分净:僧伽蓝刚建好,还没有过明相时,由施主(或建房人)说:“某处为僧作净地。”叫处分净。不需白二加法,如果已过明相,或过数日僧众才入住,就要再结。四是僧作白二羯磨结:若比丘已住过的,需用白二法结。若怀疑旧住已结,应该解开后,再重新结。
《四分律》的净地相状有三种:1、温室,多指厨房;2、经行堂处,僧常经行之地,多在边房静处;3、出家五众房,但要除去比丘的僧房。《五分律》云:结—房—角,半房半角或者中庭(房中立中庭),或通结僧坊。结时僧众要在大界遥唱遥结,因为食界作用在摄食以障僧,若加结之时,人食同处,就成不便,所以遥结。不同摄僧界与摄衣界,须摄人同法同。结时先唱相:
大德僧听!我比丘为僧唱净地处所,此僧伽蓝内东相厨院中,若谓果树下,并作净地。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结(东相厨院中,若诸果树下)作将地。白如是。大德僧听!僧今结(东相厨院中,及诸果树下)。作净地,谁诸长老忍。僧已忍,结(东相厨院中,及诸果树下)作净地是,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假如净地不适用,或太宽、或太狭,可解,更结。解法只需把结净地改成“解某处净地”即可。
以上对结解界作了较系统的说明,使大家对结界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能认识到结解界的重要性;更希望能真正运用到僧团的运作之中,使说戒、自恣、安居和忏罪等羯磨能如法如律地进行,犯者能忏悔清净出罪,不悔者能摈出僧团。僧团就能清净、和合、安乐,用功办道,使众生敬信,正法久住,佛法兴隆。
参考文献:
1、[宋]元照:《资持记》卷五。
2、[唐]道宣:《行事钞》卷五。
3、[唐]道宣:《随机羯磨疏》。
4、昭慧:《律学今诠》,台湾法界出版社。
5、《僧伽作持要解运用表》修订本,正觉精舍出版。
6、《善邮律毗婆沙》卷十七。
7、《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
8、《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
9、《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自轻重事》。
10、妙因:《随机羯磨浅释》,正觉精舍出版。
11、弘川:《僧伽作持要集》。
12、《四分律》卷三四。
〔1〕《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五,第 23~423页。
〔2〕同上,第340页。
〔3〕《四分律行事钞》卷六,第501页。
〔4〕同上。
〔5〕《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五,第 23~423页。
〔6〕同上。
《略论羯磨法中的结解界规则(释圆性)》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