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资助佛教界经营的福利事业。至于寺院、教团,是否也可以这样做呢?笔者认为,无论从“自养”的角度还是从利益人群、福利社会的角度,似乎也可以提供剩余资金委托在家信众经办非以赢利为目的各类企业,把所得收入的一部分用来投入社会慈善福利和公益事业。
笔者在“交大资工凤凰城信息站”看到中国文化大学青少年儿童福利学系王顺民副教授写的《人间佛教的远见与愿景——佛教与社会福利的对话》的论文,根据大量资料和前人研究的成果,对台湾佛教界经营的慈善公益活动做了详细的考察和评估。他提到台湾佛教福利服务的实施范畴、模式有如下几种:
1.宣化事业:宣化事业是指为宣布教义、发扬教旨以达到社会教化目的所经营的事业,计有:(A)出版社(著书宣化);(B)图书馆;(C)演讲集会(佛学讲座、净化社会公益讲座);(D)电视、电台媒体弘法。
2.宗教性事业:系指有关宗教性质的相关活动,计有:(A)菩萨生日庆典;(B)传戒受戒;(C)法会;(D)共修会、禅修、佛七;(E)朝山、拜山、造塔、拜忏;(F)动物放生。
3.学艺事业:为培育人才、宣扬教理与研究教义所举办的事业,计有:(A)各级学校;(B)佛学院所;(C)冬夏令佛学营。
4.济众事业:为济助老人、孤儿、残疾与急难者等所举办的事业,计有:(A)冬令救济、急难救助;(B)养老院;(C)孤儿院;(D)施棺;(E) 墓园。
5.卫生事业:为救济病患防止恶疫蔓延,特举办下列事业:(A)医院;(B)诊所;(C)义诊。
6.土木事业:为兴盛公共事业,援助公益,特举办下列事业:(A)道路、堤防的建设;(B)桥梁的设置。
7.社区事业:系指为配合社区发展,而专门兴办的事业,计有:(A)长寿俱乐部;(B)托儿所、幼儿园;(C)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公共设施;(D)社区活动;(E)奖助学金;(F)发展观光事业;(G)技艺教育。
8.公益事业:系指为配合变迁社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福利服务,计有:(A)环保;(B)反毒、拒烟;(C)器官捐赠、骨髓移植;(D)净化选举。
包括当代几个颇具盛名的佛教团体在内,所从事的宗教福利事业就广度而言,差异性并不大。亦即呈现出相当程度的重迭性,比如大都是集中在急难救助、济贫、医疗、教化、出版、公益活动与举办共修活动等方面。至于台湾地区佛教团体所从事的公益慈善活动,如果依其实际支出金额的大小来分,那么,它们依序分别是急难救济、冬令救济、捐助地方建设、奖助学金、义诊与医疗补助、慰问探访、兴建青少年与老人福利机构以及动物放生。
从中可以看到台湾佛教界经营的社会慈善事业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阔,我们今后开展佛教慈善活动是可以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可以说,一切民众希望得到社会关怀和救助的地方,也应该是佛教慈善公益事业发挥作用的场所。
迄今为止,大陆佛教学者对台湾及香港、澳门佛教界的经济情况和经营佛教慈善事业考察研究的还不多。笔者非常希望看到学者特别寄希望于年轻学者对此进行专门细致的调查和研究。其中:1、在台湾、香港和澳门佛教寺院、教团的经费来源中,信众的施舍占据总收入多少比例,是如何分配使用的;2、佛教的“寺院经济”包括哪些项目,如何经营,大体上提取多少比例用于社会慈善事业;3、佛教慈善公益事业在全社会的慈善事业中占据多大的比例;4、佛教慈善公益事业包括哪些内容,通过怎样的组织机构去实施;5、在佛教慈善公益事业中,对援助社会的文化教育事业,从事自然环保、动物保护等,是如何进行的;6、佛教慈善功德基金会是如何组成的,资金来源如何,如何运营等等。
笔者认为,对这些问题进行考察与研究,对于我们今后改进社会慈善福利事业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1〕杨曾文:《太虚的人生佛教论》,载《太虚诞生一百周年国际会议论文集》,香港法住出版社1990年版;《大乘佛教伦理与现代社会》,载傅伟勋编《从传统到现代》,东大图书公司1990年版;《21世纪的人间佛教和佛教研究》,载《第四届印顺导师思想之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论文集》,弘誓佛学院,2003年。
〔2〕赵朴初:《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载《法音》1983年,第6期。
〔3〕圣辉:《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载《法音》2003年,第10期。
〔4〕四个维护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5〕《法音》2002年,第10期。
〔6〕《法音》2003年,第10期。
〔7〕《法音》1993年,第12期。
〔8〕见“南普陀”、“上海玉佛寺”及“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等网站。
〔9〕星云法师:《人间佛教的蓝图》(一),载佛光山文教基金会《普门学报》2001年,第5期。
《新世纪中国佛教的使命和社会关怀》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