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爱美是人之天性,但现在一些人将调侃、庸俗当作美。如果我们忽视人格素质,青少年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将要反映在对社会的反抗上,引起诸如青少年犯罪率增长等问题。即使在中老年人群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这些危机的出现,反映出人格的扭曲,这是社会最深刻的问题。
人格不是抽象的、空洞的、孤立的,它最终以社会普遍的道德标准来评判。在中国传统的文化理念中,成贤作圣要立德、立功、立言,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国为民,大公无私,乃至奉献一切。用现代的标准看,理想的人格,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促进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造福于全人类,崇高而神圣。一切优秀的文化和美好的理想,最终都要靠众多具有理想人格的人去实现。所以,人格体现着一定的信仰理念,是信仰活动的关键。人格的形成,基于一定的人生价值理念,所谓生之于心性,发之于行相。人格的扭曲、低下,在于心性污染、肮脏。
中国文化是儒、释、道思想为主体构成的,它们质地各异、互融互补,共同作用于社会。就其思想特质讲,儒家提倡三纲五常及仁义礼智信,偏重于社会的政治伦理,所谓“治世”;道家讲无为而无不为,实际仍重在政治理念,后来又演绎出长生炼丹之术,所谓“治身”;而佛教,也主张大乘入世精神,但重在内在的智慧证悟,所谓“治心”。若依佛法讲,儒道偏重在“相”,佛教重在“性”,具有治表与治里之别、治本治末之殊。社会是个体人有机联系的整体。因此,佛教主张首先自觉,净化心行之后,再去觉他,在觉他之时得到进一步坚固,从而达到觉行圆满,成就大智慧,成就完美的人格。这里所谓的觉,不只是觉悟、教化之义,还包括利他的实践,真正能称得上佛、菩萨的人,是在于利益和度化众生,共同生活在最为美好的境界。我认为,佛教施设的戒规律仪,倡导的六度四摄,以及种种的证悟之法、正行之理,根本都在于要塑造和倡扬完美的人格精神,去改变社会人生。
佛教修行,就是塑造人格的过程。比如,《华严经》中提出了塑造崇高人格的基本条件,要经历严格的精神修炼和社会实践:坚定的信念(十信),坚毅的心志(十住),切实的实践(十行),恢弘的胸襟(十回向),高尚的境界(十地)。佛教推崇大乘菩提精神,反对只是追求个人解脱的阿罗汉思想,而号召人们做菩萨,直至成佛。佛的本义就是富有智慧的最高尚的人格形象,是众生学习的精神楷模。佛教修行的最高层次,应该是个人人格被社会普遍地承。
有人认为,对自己心灵“灰箱”认识之肤浅,成为近现代科学的最大缺陷。这当然归咎于人类过于畸重物质,而不重视自己心灵的修养。佛教修行解脱理论的根本,就在于“自净其意”的精神,在于教导人类能够“自知其心,自宰其心,自净其心”。“面对攸关文明走向、人类命运的重大问题,重读释氏“自净其心”的遗训,有助于唤起对心灵的研究和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释氏所提出的通过自知其心、自净其心,解决人生根本问题、文明根本问题的路向,及其以“如实知自心”为打开宇宙密机总钥匙的诀要,对提高文明自觉、拨正文明航向,建设合理的新型文明,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18]
为了实现自净其意,佛教在实现道德追求和提升人格形象中,建立了“忏悔”的法则。佛教忏悔自律的内省性,有利于培植健康心态,防止个人行为失范。道德的“非制度化”特征,说明道德价值观念的培育,根本在于对内在精神品格、行为习性、思想意识的教化、引导,使某一道德理念成为人的“内化的规范”,转化为人的信仰价值取向,用“良心”落实到他的情感、信念、意志、行为之中。那种迫于外界压力而循规蹈矩的人,不一定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只有自觉地有益于社会的人,才会长期地有益于社会。而“真挚的”可能包括“迷信的”,但迷信只会导之盲从,而不可能“自觉”。而且,迷信都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自利不会产生真挚的行为,因而也就不会让善行长期地持续下去。
忏悔,就是行为者敢于面对自己的过去,敢于对自己的错失承担责任,并善于对自己的心行功过进行理性的、深刻的、真切的分析,从而校正、培育正确的人生价值追求,并能自觉、有效地警戒、约束自己的行为取向,使其契合真、善、美的社会道德要求。这种心灵自觉产生积极的行为自律,潜移默化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忏悔不一定会抵销历史责任,但可以引发历史智慧,使我们现实行为发生道德转变,有益于未来。佛教的“无相忏悔”与“四宏誓愿”联系起来,明确忏悔要以树立高尚理想和承担社会责任为目的,而不应只是个人的精神自娱。忏悔使人清醒,清醒的心智有益于反思能力与社会批判精神健康发展,产生宽容的、民主乐观的、积极的、持久的精神状态,这是美好人生与理想社会所必不可少的。
三、关键:从信仰自我完善立场看佛教
佛教现代社会价值的实现,关键还在于信仰者能够清醒地看待世界看待自己,通过自我完善,来很好地发挥作用。
要具有积极入世的胆略
我们每个人都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即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内心世界是用艺术、文化价值观和宗教信仰表达精神目标的世界。外部世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技术、手段等综合表达物质目标的世界。无论我们的文化、价值观、信仰等内心世界有什么不同,我们都要面对共同生活的物质世界。当然,佛教所讲的“世间”,不是单指所谓的“物质世界”,而是当前的两种世界综合构成的“现实世界”,面对的是个体和群体的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佛教的“出世间”,不是离开这个世界到一个缥缈的空间去,即“人间净土”。不完美的世间转化成美满的世间,就是佛教所谓的“净土”。因此,佛教立足在当前的世间改造与转化上。因此,佛教徒的理想着眼于积极的入世修行上。而佛教寺院中住持正法的僧众是佛教实现入世修行的领路人。
历史上相当长的时间内,佛教远避山林,或者身居闹市而闭关自守,基本上处于现实社会的边缘。而且,佛教信仰活动也基本上是为了送死度鬼的仪式,缺乏济世度人的活力,生命力大致趋于萎缩状态。这除了封建社会专制制度的钳制原因之外,佛教缺乏顺导世俗的胆略,应该是重要的内因。
寺院是佛教活动的中心,是信仰理念展现和发挥的枢纽,是修行实践和社会教化的基地,是反映佛教面貌的一面镜子,是了解佛教精神的一个窗口,是佛教荣辱兴衰的一种象征。因此,寺院的社会价值不应仅仅只在于其艺术形式的多么壮美,而主要在于其精神内涵的更加崇高,在于其价值取向的积极意义。所以,寺院不但是佛教活动的物质载体,而且更是佛教信仰的精神实体,其信仰建设才是根本。
寺院主要由出家僧众住持,因此,信仰建设首先应从出家僧众开始。更重要的,他们是在家信众的领路人,是在家信众的精神导师,是在家信众的人格楷模。对一般信仰者来说,佛、法、僧三宝中,佛宝是基础,法宝是中心,僧宝是关键。僧宝是众生最亲近的佛法住持者,其一举一动都具有示范性,其人格形象是效仿的榜样,是衡量佛法品位的依据。称赞僧人是“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的珍宝,其言不虚。综观佛教兴衰的历史,僧宝能够弘扬正法,尽职尽责,佛法则兴;相反,如果他们消极避世、妄行邪见,或者醉心名利、混同世俗,或者欺诳信众、胡作非为,把寺院作为自己苟活偷安、躲避责任的场所,抑或发家致富、营私盗名的工具,那么,佛教必衰。僧宝应以成佛作祖为追求,应以导世化俗为旨归。《大方广佛报恩经》云:“佛以法为师,法是佛之母,佛以法为住。”成佛作祖,必须是正法的体现,必须首先以正法为依归。也就是说,寺院信仰建设的根本就是僧宝正法理念的确立,这是信仰活动的前提,也是佛教发挥积极作用的保证。
正法理念的确立,特指寺院信仰活动要突出体现佛教信仰的主体精神,反映出佛教积极的精神风尚。佛教的产生、发展、变化,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民族文化密切相关,都是在不断地调整、适应其生存环境,因而,其中存在一些有违于佛法根本精神的现象,诸如具有封建迷信特点的民俗习惯,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它终究不是应该弘扬和发展下去的,而是要逐渐淡化并最终抛弃的,至少不应该成为寺院信仰活动的主要内容,更不能成为寺院和某些人赖以生存或攫取钱财的手段。长此以往,不仅有损于佛教的形象,而且会根本动摇佛教在社会上的存在。正法理念的实践者首先就是僧宝,通过他们的切实教化和影响,在广大信徒中发扬光大。身体力行而切合正法,发挥积极的利世度人的菩萨心行,从而树立起崇高的人格形象,这应是广大佛教信徒必须具有的基本素质和理想信念。这正是大乘佛教的精神特征。如果我们实事求是,敢于正确地对待佛教自身存在的历史教训与现实缺陷,就不难发现佛教在信仰活动中所存在的明显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1、重形式,轻实质,修行标准错位。作为一种宗教自有其相应的形式,诸如特殊的衣食习惯、活动方式等,体现出它的信仰理念与宗教特性,是构成宗教之所以是宗教的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但是,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某一种宗教的礼仪形式大多与其产生、传播、发展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民族风俗、社会制度等自然的、人文的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即是因缘合和而成的;因此,它也是随着因缘的变化而变化的。这符合佛教缘起论的道理。就外在形式与所体现的信仰理念来说,应该是遵循“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的道理。随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实质。形式与实质有机的结合起来,能体现出一位佛教徒的修行风采。修行的实质应该是佛教大慈大悲的菩萨心行和利世度人的崇高智慧。历史上的“三武灭法”,尽管原因复杂,而…
《佛教当代社会价值论(刘元春、湛滢)》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