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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门教授习定论》看习定的入门方便▪P3

  ..续本文上一页  以下论中又有三颂合解所缘的外、上、内三处及自体义。颂曰:

  第一住相应,定心者能见,于境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第二住相应,厌离心寂静,专意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第三住相应,于前境凝住,定意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此中第一颂解外缘及自体义。谓修骨锁、数息等观时,心境相应,做到高度一致的 “心一境性”。此时修观行者在定心中对自所缘(见)的境界,专住一趣,心不移异,相续不断,如理而观,所谓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循序渐进,次第井然,如是而修,是谓“明人”。“明人”者:世亲释云:“或因自思,或从他教,于静虑法而起加行,是谓明人”。也就是正念住心,止观俱转。

  第二颂解上缘及自体义。谓修观行者,由外转内,由下转上,厌离不净粗苦,内心专住于光明寂静相中,不移不散,远离沉掉,前后始终相续一味而缘。

  第三颂解内缘及自体义。谓修观行者,于意言境,住内所缘,专心一处,故名“凝住”。(“凝”者:内心一处,专注不散,是凝义。)也就是使已得定的心(意),于内所缘,正念而住,不移不异,前后相续无间。果能如是而行,是谓“明人”。

  3、差别:差别谓九种住。论中颂曰:

  坚执、及正流、并覆审其意、转得、心欢喜、对治品生时、

  惑生能息除、加行常无间、能行任运道,不散九应知。

  九种差别,世亲释为:坚执为初住,正流为正念住,覆审为覆审住,转得为后得住,心欢喜为调柔住,对治品为寂静住,惑生能息为降伏住,加行常无间为功用住,行任运道为任运住。

  ①初住:玄奘译为内住。谓摄外攀缘,远离散乱,使心向内、坚执在所缘的境上而不外移。

  ②正念住:玄奘译为等住。既然心已内住,理应将其性粗动的心于所缘境上,因势顺流,相续系念、澄净方便,使心均等住于微细之中。

  ③覆审住:玄奘译为安住。谓若此心,虽已于内均等而住,然因有时失去正念,心便向外异缘散乱,理应覆审觉察,牵收此心,使其安住在内境上。

  ④后得住:玄奘译为近住。既然心已安住于内,应当对于正念亲近不离,数数作意,相续不断,力使此心,远住于外,而达到转求殊胜。所以又名转得住。

  ⑤调柔住:玄奘译为调顺。谓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相,或贪、嗔、痴、男、女等相,此种种相能使其心散乱动荡,为除此散乱动荡,故应先取彼相,作过患想,以如是想为增上力,于彼诸相折挫其心,不致流散。能如是修者,心自得调伏,而生欢喜。

  ⑥寂静住:谓有种种贪欲、嗔恚等不善的恶寻思,及掉举、昏沉等随烦恼扰动身心,为欲除遣,使心寂静,应取彼法,作过患想,以如是想为增上力,自能对治不善寻思及诸随烦恼,使心止息不散,寂静而住。

  ⑦降伏住:玄奘译为最极寂静。谓对已生未生重障烦恼,皆能降伏,而使心住于最极寂静中。

  ⑧功用住:玄奘译为专住一趣。谓有加行、有功用,使寂静心无间无断,于三摩地专注一趣,相续而住。

  ⑨任运住:玄奘译为等持。谓由数数用功、数数修习而为因缘,自然能得无加行、无功用的任运道现前,恒时安住在寂静的三摩地中任运而转,无散无乱。

  此九种住,虽名词有别,但都是使心于境不散不乱,不离不异的,故统称为“住”。

  4、作意:作意即思维之别名,而不是心所中的作意义,依于圣言,专注一趣,如法简择思维一切法义,或趣于止,或趣于观,或止观双运,皆是属于作意所摄。作意者,论中说有四种,颂曰:

  励力、并有隙、有用、并无用,此中一、六、二,四作意应知。

  此四作意是:

  ①励力荷负作意:“荷负”是胜任、承受义。世亲云:“此中坚执不散,是励力荷负意,初用功力而荷负故”。也就是说,最初用功,心多乖戾驰散,必须努力勉强而行。故属九住之中的第一“初住相”。

  ②有间荷负作意:“有间”即是颂中所说的“有隙”义。谓心缘境时,虽有时被粗相、失念、乃到恶寻思、随烦恼之所间隔,但仍能前后相应,使心不散乱,而获得九住中的第二正念住(等住)至第七降伏住(最极寂静)的六种住相。

  ③有功用荷负作意:谓以加行、功用的力量,使心常时住在无间、无断,前后相续的三摩地中,故有九住中的第八专注一趣的功用住相。

  ④无功用荷负作意:谓此心由其先数数用功加行为增上缘,使心正念而住,不用功力,任其自然前后相续无间,与境契合,故有九住中的最后一种任运住(等持)相现前。

  此四作意,第一作意摄九住中的第一初住,第二作意摄九住中的第二至第七的次六住,后二作意分别摄九住中的第八、第九的后二住,故颂有“此中一六二,四作意应知”,就是这个道理。

  5、心乱:谓心于所缘境上不能专注一趣,或起缘色等五尘的自性散乱,或修善时起缘名、色、财、食、睡粗五欲及色、声等细五欲的外散乱;或修善时心著昏沉、掉举味的内散乱;或使他人归信故假示修善的相散乱;或在修善时起我我所执及我慢等执受相的粗重散乱;或起心向下劣余乘的作意散乱。此诸散乱,既是止障,又是观障,于如理作意时,应当加以对治或彻底除遣。

  本论说心散乱有五种,论中以五颂分别显示。颂曰:

  谓外、内、邪缘、粗重、并作意,此乱心有五,与定者相违。

  于彼住心缘,不静外散乱,掉沉心味著,内散乱应知。

  应识邪缘相,谓思亲族等,生二种我执,是名粗重乱。

  见前境分明,分别观其相,是作意散乱,异斯唯念心。

  于作意乱中,复有其乱相,于乘及静虑,初二应除遣。

  此五颂中,初颂总举五乱心名,后四颂分别释义。

  ①外心散乱:谓心离开应缘的境,而缘其它的旁杂之事,如缘色等五欲,使心向外驰散流荡,而不宁静,是名外心散乱。

  ②内心散乱:谓心住一境时,昏沉、掉举等随烦恼在所缘境中间杂而起,心著其味,是名内心散乱。

  ③邪缘心散乱:在修定时,内心寻求眷属亲朋乃至徒侣,而生顾恋,或于身财而生贪著,是名邪缘心散乱。

  ④粗重心散乱:在修定时,起我我所执,由此二执,能随损益而起苦、乐等受,分别我乐我苦。此中身安隐名益,身羸劣名损;或执我受苦乐,有苦乐被我受。如是一切,总名粗重心散乱。

  ⑤作意心散乱:在修定时,对于所缘之境,过分明察寻思,而反使其心失去前后相续的正念(定),故名作意散乱。为了对治此作意散乱,惟有对境不再分别明察,随起念心,回忆当初未乱时的状态,则散乱自息。又作意散乱,复有两种:一为修大乘定时,作意趣向声闻、独觉的下劣作意;二在修世间离欲道的初禅时,作意趣修二禅、三禅之定。是故作意散乱,遂成三种。此三散乱,初一失正念,第二向余乘,此二散乱有过无功,理应除遣;最后第三一种是从下定趣向上定的,无有过失,故不须除遣。

  6、住资粮:“资粮”者,谓修定之资粮,定特有的资粮是戒,学人常住于清净戒中故名住资粮。由此清净戒则成了修定者不可缺少的主要胜增上缘。成就清净戒者,论中说必由四种净因而成,如颂云:

  住戒戒清净,是资粮住处,善护诸根等,四净因应知。

  正行于境界,与所依相符,于善事勤修,能除诸过失。

  世亲云:“谓戒即是无边功德所依止处,必先住戒,戒行清净,无有缺犯。”此有四种:

  ①善护诸根:诸根即是眼等前六根。善护诸根即是修根律仪,也就是诸根之用合符律仪,清净无染。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该正念住心,以念防心,而儒家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功夫,也与此处的善护诸根义相同。《六祖法宝坛经》云:“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18]《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亦云:“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19]果能如是行持,是为真正的善护诸根。

  《遗教经》中佛云:“汝等比丘,已能住戒,当制五根,勿令放纵,入于五欲。譬如牧牛之人,执杖视之,不令纵逸犯人苗稼。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崖畔,不可制也。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坠入坑陷,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持之如贼,不令放逸,制而不随”。[20]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一云:“云何根律仪,谓即依此尸罗律仪,守护正念,修常委念,以念防心,行平等心,行平等位,眼见色而不取相,不取随好,恐依是处由不修习眼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贪忧恶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仪行防护眼根,依于眼根修律仪行。如是行者,耳闻声已、鼻嗅香已、舌尝味已、身觉触已、意了法已,而不取相,不取随好,恐依是处由不修习意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贪忧恶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仪行防护意根,依于意根修律仪行。是名根律仪。”[21]

  ②饮食知量:人有两种最大的贪欲,一是饮食之欲,二是男女之欲。学佛的人,无论在家出家,都应对此正确认识,不生欲贪。就拿饮食来说,古人虽有“人非饮食不生存”的说法,但真学佛者应该深知,饮食仅作暂时滋养色身之用,不可过分贪著。在受饮食时,一作医药想,二作不净想,三作不食想(为将来解脱永不食而食),四作报恩想,五作无常想。随缘取食,知量而食,不生欲贪。《遗教经》云:“汝等比丘!受诸饮食,当如服药,于好于恶,勿生增减,趣得支身以除饥渴。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损色香。比丘亦尔,受人供养,取自除恼,无得多求,坏其善心。”[22]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一云:“云何于食知量?谓彼如是守诸根已,以正思择食于所食,不为倡荡,不为憍逸,不为饰好,不为端严,食于所食。然食所食,为身安住,为暂支持,为除饥渴,为摄梵行,为断故受,为令新受,当不更生,为当存养力乐无罪安隐而住。如是名为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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