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以下論中又有叁頌合解所緣的外、上、內叁處及自體義。頌曰:
第一住相應,定心者能見,于境無移念,相續是明人。
第二住相應,厭離心寂靜,專意無移念,相續是明人。
第叁住相應,于前境凝住,定意無移念,相續是明人。
此中第一頌解外緣及自體義。謂修骨鎖、數息等觀時,心境相應,做到高度一致的 “心一境性”。此時修觀行者在定心中對自所緣(見)的境界,專住一趣,心不移異,相續不斷,如理而觀,所謂由淺入深,由點到面,循序漸進,次第井然,如是而修,是謂“明人”。“明人”者:世親釋雲:“或因自思,或從他教,于靜慮法而起加行,是謂明人”。也就是正念住心,止觀俱轉。
第二頌解上緣及自體義。謂修觀行者,由外轉內,由下轉上,厭離不淨粗苦,內心專住于光明寂靜相中,不移不散,遠離沈掉,前後始終相續一味而緣。
第叁頌解內緣及自體義。謂修觀行者,于意言境,住內所緣,專心一處,故名“凝住”。(“凝”者:內心一處,專注不散,是凝義。)也就是使已得定的心(意),于內所緣,正念而住,不移不異,前後相續無間。果能如是而行,是謂“明人”。
3、差別:差別謂九種住。論中頌曰:
堅執、及正流、並覆審其意、轉得、心歡喜、對治品生時、
惑生能息除、加行常無間、能行任運道,不散九應知。
九種差別,世親釋爲:堅執爲初住,正流爲正念住,覆審爲覆審住,轉得爲後得住,心歡喜爲調柔住,對治品爲寂靜住,惑生能息爲降伏住,加行常無間爲功用住,行任運道爲任運住。
①初住:玄奘譯爲內住。謂攝外攀緣,遠離散亂,使心向內、堅執在所緣的境上而不外移。
②正念住:玄奘譯爲等住。既然心已內住,理應將其性粗動的心于所緣境上,因勢順流,相續系念、澄淨方便,使心均等住于微細之中。
③覆審住:玄奘譯爲安住。謂若此心,雖已于內均等而住,然因有時失去正念,心便向外異緣散亂,理應覆審覺察,牽收此心,使其安住在內境上。
④後得住:玄奘譯爲近住。既然心已安住于內,應當對于正念親近不離,數數作意,相續不斷,力使此心,遠住于外,而達到轉求殊勝。所以又名轉得住。
⑤調柔住:玄奘譯爲調順。謂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相,或貪、嗔、癡、男、女等相,此種種相能使其心散亂動蕩,爲除此散亂動蕩,故應先取彼相,作過患想,以如是想爲增上力,于彼諸相折挫其心,不致流散。能如是修者,心自得調伏,而生歡喜。
⑥寂靜住:謂有種種貪欲、嗔恚等不善的惡尋思,及掉舉、昏沈等隨煩惱擾動身心,爲欲除遣,使心寂靜,應取彼法,作過患想,以如是想爲增上力,自能對治不善尋思及諸隨煩惱,使心止息不散,寂靜而住。
⑦降伏住:玄奘譯爲最極寂靜。謂對已生未生重障煩惱,皆能降伏,而使心住于最極寂靜中。
⑧功用住:玄奘譯爲專住一趣。謂有加行、有功用,使寂靜心無間無斷,于叁摩地專注一趣,相續而住。
⑨任運住:玄奘譯爲等持。謂由數數用功、數數修習而爲因緣,自然能得無加行、無功用的任運道現前,恒時安住在寂靜的叁摩地中任運而轉,無散無亂。
此九種住,雖名詞有別,但都是使心于境不散不亂,不離不異的,故統稱爲“住”。
4、作意:作意即思維之別名,而不是心所中的作意義,依于聖言,專注一趣,如法簡擇思維一切法義,或趣于止,或趣于觀,或止觀雙運,皆是屬于作意所攝。作意者,論中說有四種,頌曰:
勵力、並有隙、有用、並無用,此中一、六、二,四作意應知。
此四作意是:
①勵力荷負作意:“荷負”是勝任、承受義。世親雲:“此中堅執不散,是勵力荷負意,初用功力而荷負故”。也就是說,最初用功,心多乖戾馳散,必須努力勉強而行。故屬九住之中的第一“初住相”。
②有間荷負作意:“有間”即是頌中所說的“有隙”義。謂心緣境時,雖有時被粗相、失念、乃到惡尋思、隨煩惱之所間隔,但仍能前後相應,使心不散亂,而獲得九住中的第二正念住(等住)至第七降伏住(最極寂靜)的六種住相。
③有功用荷負作意:謂以加行、功用的力量,使心常時住在無間、無斷,前後相續的叁摩地中,故有九住中的第八專注一趣的功用住相。
④無功用荷負作意:謂此心由其先數數用功加行爲增上緣,使心正念而住,不用功力,任其自然前後相續無間,與境契合,故有九住中的最後一種任運住(等持)相現前。
此四作意,第一作意攝九住中的第一初住,第二作意攝九住中的第二至第七的次六住,後二作意分別攝九住中的第八、第九的後二住,故頌有“此中一六二,四作意應知”,就是這個道理。
5、心亂:謂心于所緣境上不能專注一趣,或起緣色等五塵的自性散亂,或修善時起緣名、色、財、食、睡粗五欲及色、聲等細五欲的外散亂;或修善時心著昏沈、掉舉味的內散亂;或使他人歸信故假示修善的相散亂;或在修善時起我我所執及我慢等執受相的粗重散亂;或起心向下劣余乘的作意散亂。此諸散亂,既是止障,又是觀障,于如理作意時,應當加以對治或徹底除遣。
本論說心散亂有五種,論中以五頌分別顯示。頌曰:
謂外、內、邪緣、粗重、並作意,此亂心有五,與定者相違。
于彼住心緣,不靜外散亂,掉沈心味著,內散亂應知。
應識邪緣相,謂思親族等,生二種我執,是名粗重亂。
見前境分明,分別觀其相,是作意散亂,異斯唯念心。
于作意亂中,複有其亂相,于乘及靜慮,初二應除遣。
此五頌中,初頌總舉五亂心名,後四頌分別釋義。
①外心散亂:謂心離開應緣的境,而緣其它的旁雜之事,如緣色等五欲,使心向外馳散流蕩,而不甯靜,是名外心散亂。
②內心散亂:謂心住一境時,昏沈、掉舉等隨煩惱在所緣境中間雜而起,心著其味,是名內心散亂。
③邪緣心散亂:在修定時,內心尋求眷屬親朋乃至徒侶,而生顧戀,或于身財而生貪著,是名邪緣心散亂。
④粗重心散亂:在修定時,起我我所執,由此二執,能隨損益而起苦、樂等受,分別我樂我苦。此中身安隱名益,身羸劣名損;或執我受苦樂,有苦樂被我受。如是一切,總名粗重心散亂。
⑤作意心散亂:在修定時,對于所緣之境,過分明察尋思,而反使其心失去前後相續的正念(定),故名作意散亂。爲了對治此作意散亂,惟有對境不再分別明察,隨起念心,回憶當初未亂時的狀態,則散亂自息。又作意散亂,複有兩種:一爲修大乘定時,作意趣向聲聞、獨覺的下劣作意;二在修世間離欲道的初禅時,作意趣修二禅、叁禅之定。是故作意散亂,遂成叁種。此叁散亂,初一失正念,第二向余乘,此二散亂有過無功,理應除遣;最後第叁一種是從下定趣向上定的,無有過失,故不須除遣。
6、住資糧:“資糧”者,謂修定之資糧,定特有的資糧是戒,學人常住于清淨戒中故名住資糧。由此清淨戒則成了修定者不可缺少的主要勝增上緣。成就清淨戒者,論中說必由四種淨因而成,如頌雲:
住戒戒清淨,是資糧住處,善護諸根等,四淨因應知。
正行于境界,與所依相符,于善事勤修,能除諸過失。
世親雲:“謂戒即是無邊功德所依止處,必先住戒,戒行清淨,無有缺犯。”此有四種:
①善護諸根:諸根即是眼等前六根。善護諸根即是修根律儀,也就是諸根之用合符律儀,清淨無染。要做到這一點,首先應該正念住心,以念防心,而儒家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的功夫,也與此處的善護諸根義相同。《六祖法寶壇經》雲:“使六識,出六門,于六塵中無染無雜,來去自由,通用無滯”。[18]《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亦雲:“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19]果能如是行持,是爲真正的善護諸根。
《遺教經》中佛雲:“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製五根,勿令放縱,入于五欲。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崖畔,不可製也。亦如惡馬,不以辔製,將當牽人墜入坑陷,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爲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持之如賊,不令放逸,製而不隨”。[20]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一雲:“雲何根律儀,謂即依此屍羅律儀,守護正念,修常委念,以念防心,行平等心,行平等位,眼見色而不取相,不取隨好,恐依是處由不修習眼根律儀防護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貪憂惡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儀行防護眼根,依于眼根修律儀行。如是行者,耳聞聲已、鼻嗅香已、舌嘗味已、身覺觸已、意了法已,而不取相,不取隨好,恐依是處由不修習意根律儀防護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貪憂惡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儀行防護意根,依于意根修律儀行。是名根律儀。”[21]
②飲食知量:人有兩種最大的貪欲,一是飲食之欲,二是男女之欲。學佛的人,無論在家出家,都應對此正確認識,不生欲貪。就拿飲食來說,古人雖有“人非飲食不生存”的說法,但真學佛者應該深知,飲食僅作暫時滋養色身之用,不可過分貪著。在受飲食時,一作醫藥想,二作不淨想,叁作不食想(爲將來解脫永不食而食),四作報恩想,五作無常想。隨緣取食,知量而食,不生欲貪。《遺教經》雲:“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于好于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饑渴。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比丘亦爾,受人供養,取自除惱,無得多求,壞其善心。”[22]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一雲:“雲何于食知量?謂彼如是守諸根已,以正思擇食于所食,不爲倡蕩,不爲憍逸,不爲飾好,不爲端嚴,食于所食。然食所食,爲身安住,爲暫支持,爲除饑渴,爲攝梵行,爲斷故受,爲令新受,當不更生,爲當存養力樂無罪安隱而住。如是名爲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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