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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释家讲经之展开(李小荣)

  试论释家讲经之展开

  编辑:李小荣

  来源:闽南佛学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从三教讲经之缘起的历史背景出发,具体地探讨了释家讲经之要求,讲经人员的组成、谟经的步骤及场合,俾有助于人们深入了解讲经变文的宗教特色。

  关键词:释家讲经 要求 步骤 场合

  作者简介:李小荣,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文学博士。

  三教讲经之缘起

  在佛教未传入中国之前的西汉,儒家便已有讲经的记载。《史记》说董仲舒:“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汉武帝把儒学定于一尊后,讲经则蔚然成风,至后汉还形成了一定的程式。

  《后汉书·桓荣传》云:“车驾幸太学,会诸博士论难于前,荣被服儒衣,温恭而蕴籍,辩明经义。”《丁鸿传》则说:“鸿年十三,从桓荣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杨震传》又载:“(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常客居于湖,不答州郡礼命数十年,众人谓之晚暮,而震志愈笃。后有冠雀衔三 鱼,飞集讲堂前,都讲取鱼进曰:“蛇 者,卿大夫服之象也。”《侯霸传》云:“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霸矜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产业,笃志好学,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从这些记载可知汉代儒家讲经有这样几个特点:一、讲经场合不论,可以是官方的太学也可在私人的讲堂。二、讲经时必有论难之形式,即听讲人可随时发问与主讲人论辩,从而达到明了经义的目的。三、讲经时除主讲人外,还有协助者,谓之都讲,这一角色常由学生担当,如《丁鸿传》、《候霸传》所载。都讲可以提问发难参与论辩,目的是启发听讲者。四、每位主讲人(经师)都有其擅长的经典,注重师承,严守家法。

  魏晋以后,儒家讲经程式渐繁,人员趋多。《魏书·祖莹传》说:“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尚书》,选(莹)为都讲。生徒悉集,莹夜读书劳倦,不觉天晓。催讲既切,遂误持同房生赵郡李孝怡《曲礼》卷上座。博士严毅,不敢还取,乃置《礼》于前,诵《尚书》三篇,不遗一字。”由是观之,讲经之前还有都讲诵经一法,此与释家相(详见后文)。《隋书》载天子御讲,仪式则极其隆重:“后齐将讲于天子,先定经于孔父庙,置执经一人,待讲二人,执读一人,摘句二人,录义六人,奉经二人。讲之日,皇帝服通天冠,玄纱袍,乘象辂,至学,坐庙堂上。讲讫 ,还更殿,改服绛纱袍,乘象辂还宫。讲毕,以一太牢释奠孔父,配以颜回,列轩悬乐,六佾舞。”此处讲经,不唯人数众多,且设乐舞以祭奠,这大概是官方讲经中最庄重的场合了。

  佛教讲经之起始,自有其据。康僧会《安般守意经序》云:“世尊初欲说斯经时,大千震动,人天易色,三日安般,无能质者。于是世尊化为两身,一曰何等,一曰尊主,演于斯义出矣。大士上人十二辈,靡不执行。”世尊化作两身,其一就《安般经》而发问曰“何等”?另一尊身答之“尊主,如何如何”而敷演经义。前者类似于汉儒讲经之都讲,后者则相当于经师。佛教结集时,本系一人发问,一个演唱佛语,如此往复以至终了而集为一经。支谦译《大明度经》即为此类问答体之经文。其文有云:“善业为法都讲最不可及。所以者何?在所问如应答,法意不摇,其言皆妙,答曰是法意也。诸佛弟子所问应答。”译者并注云:“善业于此清净中为都讲,秋露子于无比法中为都讲。”此处“都讲”之名显然同于汉儒讲经。同经又载:“当复于何处更索经师”,“经师”之名称亦见于汉儒讲经。《汉书·平帝纪·元始三年》说:“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候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由引看来,释家讲经虽自有根据,但它的人员称名实与儒家讲经相同。这里释儒两谁影响了谁,史无明载,未能定论。

  早期道教并无讲经之说,仅是诵习经文而已,如五斗米道有“以老子五千言使都习”的规定。道教讲经之确立,当是刘宋时陆修静所为。《灵洞玄宝斋说光烛戒罚灯誓愿仪》载有“法师”、“都讲”之职。都讲之名源于释儒两家,而“法师”一语实借自内典。西晋竺法护译《正法华经》里就有“叹法师品”,历述法师的种种功德。再则陆氏所言之“侍灯、侍香”,“烧香上讲之法”乃仿自东晋道安的讲经仪式(关于后者详后文)。因此,道教讲经仪式的确立,主要受到释家的影响。

  释家讲经之要求

  佛教东传后,因其概念繁多,义理复杂,思惟方式与中土又大异其趣,所以需要对经典进行通俗化变易方可使信众理解。在讲说中有多方面的要求。如在仪式上,《正法华经》就说:“菩萨先处二法乃应讲经:一曰威仪,二曰礼节。”于此,《三千威仪》有极详细的规定:

  上高座读经有五事:一当先礼佛;二当礼经法上座;三当先一足蹑阿僧提上正住座;五先手按座巧却座。已座有五事:一当正法衣这座;二楗椎声绝当先赞偈呗;三当随因缘志读;四若有不可意人不得于座嗔恚;五若有持物施者当排下著前。又问经有五事:一当如下床问;二不得共座问;三有解不得直当问;四不得持意念外因缘;五说解头面著地作礼反向出户。

  细绎该段经文,读经五事也罢,已座五事也罢,问经五事也罢,所规定的都是针对经师或都讲而言的。在法师开讲之前,经师须转读经文。《高僧传·经师篇》载严公发讲,法等作三契经竟。严徐动麈尾曰:“如此读经,亦不减发讲。”由此可知讲经文之前心须诵经。至于问经五事,则为都讲应注意的事项。

  讲经时对法师亦有要求。鸠摩罗什译《十住毗婆娑论》云:

  说法者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欲升高座,先应恭敬礼拜大众然后升座。二者众有女人应观不净。三者威仪瞻有大人相,敷演法音颜色和悦,人皆信受。不说外道经书心无怯畏。四者于恶言问难当行忍辱。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于诸众生生饶益想。二者于诸众生不生我想。三者于诸文字不生法想。四者愿诸众生从我闻法者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不退转。

  这段经文对于法师处师子座提出了多种要求,有的是属于威仪和礼节方面的,如恭敬礼拜大众之类。更多的是要求法师能精通典藉,平等对待听众,最好做到“广博多学能持一切言辞章句”,“不增不损如所说行”。当然,此处所说的都是天竺方面的要求。至若汉土讲经时,僧家对它进行了扬弃,“不说外道经书”一点就被搁置一边而不予以采纳,他们反而杂引书史,内典外典相续训导。深究其源,当与佛教格义说有关。

  格义由东晋僧人竺法雅、康法朗共创。《高僧传》云:“法雅,河间人,凝正有气度,少善外学,长通佛义,衣冠士子,咸附咨禀,时依门徒,并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与康法朗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自此之后,格义之说风行一时,极受推崇。所谓事数,《世说新语·文学篇》注云:“谓若五阴、十二入、四谛、十二因缘、五根、五力、七觉之属”,可知它是指佛典中的名相与概念。这些新的名词对于初次接触的信徒而言无疑是另类文化,是完全陌生的东西,要准确理解诚非易事,必须把它们通俗化。因此将它们与本土固有的思想概念相比拟便成了一种方便,如《弘明集·正诬论》中就把“泥洹”比附成时人熟习的“无为”。当时的高僧大德,常常内外兼通,讲经释论之时,往往征引外书,如:

  释道立,不知何许人也。少出家,事安公为师,善《放光经》。又以《庄》、《老》三玄,微应佛理,颇意属意焉。

  慧远年二十四,便就讲说。尝有客听讲,实难相义。征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引《庄子》义为连类。于是惑者晓然,是后安公特听慧远不废俗书。

  由此可知,用本土思想的固有概念对应佛教义理,可使惑者晓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鸠摩罗什至华后,其译经晓畅明白,义理顿明,格义之法渐衰。但是否从此它就销声匿迹了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续高僧传》谓“徐同卿撰《通命论》两卷,卿以文学之富,镜达玄儒等教,亦明三世因果。但文言隐密,先贤之所未辩,故引经史正文,会通运命归于因果,意在显发儒宗,助佛宣教。”徐氏之举便是格义。敦煌S·6147号残卷,姜伯勤先生考释后发现它“以《大智度论》之“种智”说,与老子的“无为无不为”说相通融,又以《庄子》之“至人”说,与《涅般经》之“法镜”说相通融。”可见格义的影响,晋宋以后余波未消。

  总之释家的讲经要求是多方面的,讲经时既要遵守具体的宗教仪轨,又要求主讲人有内外兼通的文化素养。

  讲经之人员组成

  中土讲经程式的确立,一般都认为始于东晋的道安法师。《高僧传》云:“安既德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行香定上讲经上讲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遂则而从之。”其中第一条说的便是讲经之程式,至于如何行香定座上讲,则语焉不详。征诸史籍,却也可找到蛛丝马迹。《释氏要览》“行香”条云:

  行香。《南山钞》云此仪自道安法师布置。《增一经》云:“有施主设供者,手执香炉白言时至,佛言香为佛使,故须然也。”《受香偈》云:戒定慧解知见香,遍十方界常芬馥,愿此香烟亦如是。

  据此看来,行香之说并非向壁虚构,而且有佛典依据的。而且行香之时,必须唱《受香偈》一类的呗赞。

  《续高僧传》又云:“昔弥天释道安,每讲于定座后,常使都讲等为含灵转经三契,此事久废。既是前修胜业,欲屈大众名诵《观世音诵》一遍,于是合座欣然,远近相产。尔后道俗舍物乞讲前诵经,由此始也。”据此,讲前诵经,亦是道安所立之仪轨,此盖为上讲经之释也,即让都讲转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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