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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满心性休息颂 第八品 发菩提心▪P7

  ..续本文上一页净、增上菩提心之理下文中还有说明,在此不作广说。

  丙三、具足正知正念之理:

  恒以知念不放逸,断恶行持如海善。

  依靠正知、正念、不放逸,可防护戒律根本之自心,使其不被烦恼所染污。即应当以正知、正念、不放逸来护持自心。忆念持菩提心之功德与失菩提心之过患而不失正念,忆念菩提心之本体而不失正知,如箭弦般小心谨慎至关重要。为什么呢?若失正知正念,则失毁善法,罪业刹那间无勤而产生。《入行论》云:“惑贼不正知,尾随念失后,盗昔所聚福,令堕诸恶趣。此群烦恼贼,寻隙欲打劫,得便夺善财,复毁善趣命。故终不稍纵,正念离意门,离则思诸患,复住于正念。”必须以了知菩提心之利益与失菩提心之过患,轮回过患与涅槃功德等清净正知而护心。例如,世间的老人历尽沧桑,知晓善恶,从而弃恶从善。因此,日日夜夜应当具足正知而修持一切善法,并且观察自己之三门善与不善业出现的情况如何,以石子等方式计善恶之数而断恶行善,此乃以正知护持三门。《入行论》云:“再三宜深观,身心诸情状,仅此简言之,即护正知义。”如是主要护持正念正知。彼论云:“合掌诚劝请,欲护自心者,致力恒守护,正念与正知。”

  此外还要以不放逸护持自心,依靠自己对治烦恼为知惭,担心被他人耻笑而防护不善业为有愧,知惭有愧才是不放逸之本体,当依此而防护烦恼。此外,也要具足断除烦恼修持解脱善法之不放逸。《大乘阿毗达摩杂聚论》中云:“何为不放逸?无贪、无嗔、无痴,具足精进而修习诸善法,守护自心防止一切有漏法,可成办世间、出世间一切善妙,乃为不放逸也。”也就是说,若具足不放逸则可实现一切善法、善妙,若不具足,则无法实现。佛经中也说不放逸为一切善法之根本。《亲友书》云:“佛说不放逸甘露,放逸乃为死亡处,是故汝为增善法,当敬恒具不放逸。”《三摩地王经》云:“布施持戒安忍等,所说一切诸善法,根本即此不放逸。”《顶宝龙王请问经》中云:“何为不放逸?凡行持诸善法者皆为不放逸。菩萨不放逸可获得菩提果;不放逸是菩提分诸法之根本;智慧诸法之来源;积累受持一切善法;不毁昔所闻之法;摄受一切应摄之法;远离一切障碍之法。”

  若未以正知正念不放逸摄持,则以前所具有的闻法等功德也会失毁,仅有的信心、闻慧、精进也被堕罪之垢所染而变得不清净,以致于不能从轮回恶趣中解脱。《入行论》云:“心无正知者,闻思修所得,如漏瓶中水,不复住正念。纵信复多闻,数数勤精进,然因无正知,终染犯堕垢。”也就是说,时时刻刻应当观察自心,如果实在无法避免散乱,则应当行持顶礼、转绕等散乱性的善法,万万不能造不善业。住于静处时也应当修持禅定等胜义善法,不要浑浑噩噩度日。所作任何一件事尚未圆满之前不能从事许多其它事,因为如此会成为所作之事的违缘。诸如布施之时,持戒虽然也很殊胜,但应当在不破戒的基础上,放下持戒,精进布施。因此观察此等之时间、开遮、胜劣之差别是十分重要的。《入行论》云:“经说行施时,可舍微细戒。思已欲为时,莫更思他事,心志应专一,且先成办彼。如是事皆成,否则俱不成。”《匝那嘎论》云:“前事未完办他事,二者不成徒劳因,一足尚未落地前,抬另一足跌倒因。”《入行论》云:“勿因小失大,大处思利他。”《集学论》中云:“如同药树未成熟之前应当予以保护,若已成熟则当利他,此身未得圣者位前不能舍弃,当保护也。”《入行论》云:“悲愿未清净,不应施此身。”以此说明作微小善事时若与广大善法相违则放下小事,六度善法也是如此,若与上面的学处相违则应行持上面的学处,搁置下面的学处。《入行论》云:“施等波罗蜜,层层渐升进。”《宝积经》中云:“何者以喜心,百年作布施,不如一日中,守持净戒胜。”了知此等教证中所说之理而护持学处至关重要。

  于此略说一日中的法行之次第、饮食之次第以及平时的威仪法:首先清晨起床时应当随念三宝与菩提心而起,若发现昨晚梦中造罪则应立即忏悔,若梦中行善则当随喜,因为白日与夜晚心之习气相同。《中般若经》中云:“舍利子,倘若白日修持智慧波罗蜜多而增上,则梦中修持亦增上,梦中与白日无有差别之故。”之后,应当依照前述之仪轨受菩萨戒,因为昼夜所失毁的少许支分戒需要恢复、未失者也需要增上。

  享用饮食之时应当随念三宝而将食物分为四份,一份作供养,一份为突然的来客作准备,一份作食子布施罗刹女之子鬼神等,一份自己食用。或者,一份供养三宝,一份供养护法神,一份自己享用,一份布施鬼魔。《摄行论》云:“食当分四份,首先净供尊,其次于护法,广大施食子,自己享用后,余食施鬼魔。”或者,按照律蒇中所说将食物分成三份,第一份供养三宝,第二份为暂时可能到来的沙门、婆罗门或王族准备,第三份自己享用。进餐时应当以四想而享用:于食物作不净想;心中生起厌烦想;为利益腹内虫类而食想;身体作驶向菩提果之大船想。不应以增长贪爱之心来享用饮食。

  食量:腹内四分之一空置,四分之二进食,四分之一饮水。《入支论》云:“腹内二分食,一分为饮料,一分风等住,分为四等份。”或者,依照《十七事·食事品》中所说:“腹内分三份,二份为饮食,一份空放置。”如果饥饿,则对腹内虫类有害、产生各种疾病,并且无力作事;若过饱,则有恶臭,许多病源体入内,不能入等持等出现此类过患。《入行论》云:“己食当适量。”应当以此方式而用餐。最后以无常观念诵进餐回向文:“愿国王施主,以及城市中,所住诸众生,恒时得安乐。”

  行走时,眼观一木轭许处,观察途中含生,心不散乱而行。《般若摄颂》中云:“观一木轭许,行时心不乱。”双目垂视,若有人来,则微笑着说“您好”。出现恐怖之时,可四方观瞧。《入行论》云:“吾终不应当,无义散漫望,决志当恒常,垂眼向下看。苏息吾眼故,偶宜顾四方。若见有人至,正视道善来。为察道途险,四处频观望,憩时宜回顾,背面细检索。前后视察已,续行或折返,故于一切时,应视所需行。”之后,到树下等处坐禅或诵经等行持善法。

  若有人想在自己前闻法,则应观察其根机,对于心不调柔、略知一二便傲气十足者,应按《月灯经》中所说而言“如你尊者前,我岂敢说法,你乃大智者”等摧毁他人傲慢之词。如果对方实在想听法,则观察其根器后方可说法。讲法时如果对智慧浅薄者说深法,则会导致闻法者因舍法而堕恶趣。《般若摄颂》云:“闻后愚者舍法因,舍法堕入无间狱。”对大乘根机者也不能说小乘法。《入行论》云“于诸利根器,不应与浅法。”

  如果法师是出家身份,那么在无有陪同者的情况下,不能单独为女士传法,因为如此将成为梵净行之违缘以及他人诽谤之处。《入行论》云:“莫示无伴女。”又《白莲经》中云:“智者任何时,为女众传法,切莫独与行,相处或共坐。”对于不恭敬之人等也不能说法。《入行论》云:“无病而覆头,缠头或撑伞,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说法。”

  其后,于广阔的地方坐在庄严的狮子座上,无有追求名闻利养等私心而以利他之心传法。《白莲经》云:“清洁悦意处,敷设宽广垫,绸缎所严饰,身著净法衣,恒无少贪欲,饮食衣卧具,座垫与法衣,妙药皆不思。不受任何物,智者恒祈愿,我众生成佛,为利世说法,等思我乐具。”当以此中所说之方式而说法。遇到任何众生应当无有我慢、轻视、不敬而先微笑再说悦耳语。《月灯经》云:“如满月柔笑,于男女老幼,恒说正直语,调柔无我慢,智者恒时言,世人悦意语,智者永莫说,生畏散乱语。”说悦耳语、赞叹语者自己无有损失,令对方心情快乐。《入行论》云:“一切妙隽语,皆赞为善说,见人行福善,欢喜生赞叹。暗称他人功,随和他人德,闻人称己德,应忖自有无。一切行为喜,此喜价难估,故当依他德,安享随喜乐。我今无损失,来世乐亦多,反之因嫉苦,后世苦更增。出言当称意,义明语相关,悦意离贪嗔,柔和调适中。”

  对于胜过自己者作导师想,与自己同等者作道友想,低于自己者作眷属想,比自己年长者作父母想,较自己年轻者作子孙想,与自己同龄者作兄弟想,如此恭敬对待所有的人。《十法经》中说:“身语意远离造恶业,于堪布生起导师想,阿阇黎生起堪布想,对同持梵净行之老、幼、中者皆说敬语,恭敬承侍。”《本生传》云:“谁亦无法欺智者,调柔依止善知识。亲近于彼虽未求,彼之功德亦熏染。”

  即使是暗地里也不应造恶作罪,甚至不能稍纵放逸。《本生传》云:“未被见中造罪业,犹如食毒岂得乐,天尊瑜伽士诸众,以清净眼必定见。”思维暇满难得以及佛难值遇之理而不放逸。《护境眷请问经》云:“利世佛陀大仙人,俱祗劫中难出世,今已获得暇满时,欲解脱者怎放逸?”为护持佛法而保护此身免遭轻微病害并将其作船想,尽力以衣食等调养身体,保持健康,不能以无意义的念修等残忍的苦行折磨身体。《入行论》云:“念身如舟楫,唯充去来依,为办有情利,修成如意身。”《中观四百论》云:“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积大福德。”

  应当观想无常,希求菩提。《七童女传》中云:“终舍之身命,观如草露珠,若长久修习,则获大安乐。”一般来说,人们会舍弃财产而保护生命,对于发心等广大佛法,应当不惜生命予以护持。《教王经》云:“吾为护身舍财产,为护生命舍身财,为护正法可舍弃,财产身体与生命。”恒时观心,发现过失立即舍弃,如此则不会被烦恼所害。《梵天请问经》云:“若知心过失,智者不依过,若常观自心,获净寂灭果。”

  此外,牙签、唾液、鼻涕以及大小便等也应当弃于众人不用之静处掩埋,《入行论》云:“牙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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