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比如说石家庄有一个人叫张三,我对别人说:“杀死张三”。而当我在这里说这句话时,张三就死了。我也知道他是张三,对象是人,作人想,起杀心也有。但是缺什么呢?缺第四个,就是与方便!我怎么杀的呀?用刀,用剑,或者我是用药?没有这个实施的手段,这个杀生不成立。第五个是命断,就是对方断气了。
所以戒律是严密的,用这五个条件来判断“犯”。这五个条件里的某一个起了变化,它结的罪就会随之改变。比如说如果杀的不是人,而是动物,这个罪就不是根本的。有没有过错呢?有,是下可悔的,是轻的。比如说我没看出这是个人,还以为是一个树桩呢!这是误杀,是中可悔的,也不是根本的。还有,比如说医院的大夫动外科手术时,病人死了。他没有杀心哪!不仅没有杀心,而且他动手术是希望病人好的。但是那没办法,或者是因为那病很严重,病人死掉了。这里没有杀心,也没有这个杀生的问题。与方便,刚才讲了。如果前面几条都有,但是被杀的人没死,这个罪就轻了,它的性质也轻了。
戒律里面也讲到很多杀的相,这里我就不细讲了。第一,自杀,是亲自去杀自己,这也犯杀。现在我们大学里面也有学生自杀,自杀的罪过很大。因为我们的生命不完全属于自己。比如说吃饭,我吃一碗还是两碗,这个你可以自由掌握。但是,对于生命要特别严肃。第二,教杀,就是教别人去杀。第三是遣使,派人去杀。所以美国派兵攻打伊拉克,布什有责任,因为是他派出去的。第四,往来使,就是派人去,没有杀死,又派他去。第五是重使,就是这个人没杀掉,再派一个人去。第六是展转死,张三派李四,李四再派王五,王五去杀了,第一个派的人也犯。第七是求男子。第八是教求男子,教人去找,找那个杀手。第九是求持刀人,第十是教求持刀,这都是找杀手的一些相。比如说,政府的官员派人去或派人雇杀手暗杀政敌。第十一是身作相。比如有一个人站在马路上,你想杀死他,你就故意用一个动作,让他往后退一下,车正好过来撞着他了,这叫身作相。第十二是口说。比如说:“哎呀!其实你还不如去死,你去死吧。”诱导他去自杀。第十三,身口俱现相,就是具备前面两个相。第十四是遣使说,是派人去说。第十五,遣书,是送信去诱导他死。第十六是遣使书,派人带信。第十七是坑陷,在那里挖一个坑,等他过来掉进去。第十八,倚发,就是知道他一定会靠在那上面,利用这个杀人。第十九,药,就是毒药。第二十,安杀具,即安一个机关。
关于结罪差别,刚才大致讲了。人和人想,知道是人,杀死了,不可悔;没有杀死的,中可悔。杀天龙、能变形的畜生,如《聊斋志异》里面的一些精怪,能变成人形的,杀死了,这个也是中可悔,这不是根本犯。杀死了一般的动物,属于下可悔。每一个要件还有深度的分析,今天因为时间的问题就不讲了。在所有的杀罪里面,最严重的是杀父母,这个在佛教里叫逆罪。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因为贪、嗔、痴而犯错误,违犯戒律。有时候是因为贪。比如说我想把他的钱弄过来,就杀了那个人。有时候是因为嗔,还有的时候是因为痴。痴就是糊涂,不明白。所以,在痴的情况下,众生也可能犯下这个杀父杀母的罪过。现在安乐死的使用,就是在父母病重的时候,子女促成了他们的死亡,这个是犯逆罪的,很严重的!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很多人派一个人去杀一个人,所有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个过错是不能分摊的。众人派一个人断他人性命,中间有某个人有怀疑,但是他不遮止,那么大家的过错都是一样的。
如果子女有善心杀父母令离苦,即出于善心而杀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是无罪的。比如说母亲生病,你非常善意地给她吃的,吃完以后她命终了,你没有过错。再如箭射树,误射杀父母,属于误杀,非逆罪。
下面是不偷盗,构成偷东西的罪,也很复杂。也有相应的几个条件。第一,有主物,这个东西是有主人的。第二个是有主物想,你知道它是有主人的。第三个,有盗心。第四个,重物,在戒律里讲是五钱以上。对于五钱以上,古代律师们的说法不一样。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偷了多少钱才够刑事犯罪。第五,与方便,用各种手段。第六,举于本处,只要是让它离开了原来的地方。虽然赃物还没拿回家,但你让他离开了原来的地方,也是偷。
盗,又称作不予取。不予取,别人没给你,你就拿走了。盗可分成三种:自守取、看取和看别人取,然后派人过去取。有主物,就是面对这个东西的主观判断。主观判断有几种情况:知道不是自己的,而且也不是想用一用就还给他,叫非占用和非同意。有时候你觉得主人会同意才拿东西,比如你们在一个宿舍,都是哥们儿,没事,这个不算偷。有时候你拿了,然后说我用一下就还给你,这也不算。他物,就是你知道这是他的。下面是有主他护。比如说,有一堆东西,有一个人在那看着,虽然这个东西不是他的,但他看护着,你拿也不行。有主物的概念包括通常我们说的金、银这些无情的东西,也包括人和动物,比如小孩子或畜生。离本处的意思是什么呢?它包括了移动位置,变动形状,变动颜色,从水中到水面,从水面到水底,或者让它毁坏。还有,比如说诈骗犯的签字、盖章、生效,虽没有什么东西离本处,但诈骗一成立,他就算犯戒了。
讲到物的问题,在今天这个时代又有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说,我们在电脑上把别人的系统破解了以后,把别人账上的钱转到自己账上,这也算犯。还有黑客们把别人的系统破坏,让他垮掉,毁物令坏。别人为了建那个软件系统可能要花很大的代价,这个也是盗,犯偷盗!再比如说,同屋的同学有一件衣服很好看,你想把它拿走又没有胆量,然后你偷偷地把它撕了,或者把墨水泼在上面,让她穿不成,这也算。这些就是毁物令坏。释迦牟尼佛是具一切智者,反正他对我们众生所有的事都知道。
关于价值的规定,就是你偷的东西值多少钱,等于五钱或超过五钱就是根本的犯了,其他的就不是根本的。还有很多复杂的情况,像我在美国偷了一个东西,相当于五钱,拿到中国来不值五钱了,那算什么呢?戒律里面也讲,那算什么呢,那也是根本的!它是依偷盗发生地的价值来算的。(众笑)这些都有啊!我只想跟你们随便讲一下,戒律非常有意思,它把生活里各种情况都考虑到了。还有的人教人去偷,教的人可能没有偷心,拿的人有偷心。
一些情况下,盗戒也有开缘。这些就不属于盗。大致有以下几种:若无想,就是没有盗的主观意识。比如说,本来不是送给你的,你错以为是送给你的,就拿走了,那不算犯。若己有想,就是你当成是自己的了。比如我们进门时把鞋脱在外面,出去时误穿了别人的鞋,这个就不算了。若粪扫,就是以为是别人扔掉的。若暂取,就是我暂时用一下就还给他,你是这样想的,假装这样是不算的。比如你们住在一个屋里,你用一下就还给他,这不算。还有亲厚意,儿子用父亲的东西,徒弟用师父的东西,这就没有什么。开缘,就是不属于犯。还有的人说,偷一次五钱就是根本犯,是严重的,那我分几次偷。佛陀早看出来了,前后的多次要累计。但这里有一个细微的差别,比如第一次偷了两钱,过了一段时间又偷到四钱,总价值超过了,但这个思想曾中断了,行为也中断了,这个不算根本犯,这是两个轻罪。如果刚开始你就有这种想,要分几次偷,那就算根本犯。损减,损减易取,就是可能没有拿到手,损人不利己的。比如把他人的东西弄坏,断、坏、破、烧、埋、移动地标、决水、烂掉。比如把别人树上的果实摇下来,掉在地上,移动地方了,满了五钱,也是犯。有一个强盗偷了别人东西,然后你又把它拿过来,这你也算犯。还有就是偷了之后,不管你拿去干什么,也不管你那个东西从哪里来,只要东西是别人的,也是一样的犯。你说我拿去供佛,也不行。如果很多人派一个人去偷,价值超过五钱,大家都一样,这个也不平摊。
在家五戒中的是不邪淫,八关斋戒里的是不淫欲。不淫欲,就是跟寺院里的出家人一样过清净的生活。邪淫是现代社会中很严重的一个问题。那天济群法师也带我们读五戒,其中也讲到,很多社会问题是由于性的紊乱造成的。而且现代社会有很多诱惑,有很多渠道和方法诱使人们来犯这个错。
我们就针对在家人来讲,这个戒的成犯有四个条件:第一个是正境。如果对的境不是自己的妻子,是别人的妻子,就是犯。身体,就是从小便道、大便道、口道的,就是犯。如果对境是自己的妻子,也可能有邪淫的问题。比如,身体的部位不对;第二个是地方不对;第三个是时间不对。这是讲对境的。
第二个条件是心染心,是说对淫的贪染之心。
第三个是起方便,是说不是意念上的,有动作,有身体的接触。
第四个与近合,也指接触。这是邪淫的四个要件。
结罪的差异也有些复杂。他说自有淫意,首先自己有淫欲的意思,罪有轻重之分。被冤家所逼,这个结罪是你心里贪着于那种快乐,那么就成犯。是男做女想,就是说如果对的境是一个男性,将他作女性想。反之,如果对一个女性的境将他作男性想,一样的。对此人作彼人想是一样的。在邪淫罪里面最严重的是破坏修行人的。梵行,就是我们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所受的不淫欲的戒。如果破这些人的戒,这个罪是最重的。如果有这样过错的人,以后不能出家,也不能受戒,这叫边罪,边罪就是被扔到一边去了。
开缘,是说不算犯戒的情况。如果睡眠中你无所觉知;若不受乐——在被逼迫的情况下;若一切无有淫意,从头到尾没有淫意。但这个对凡夫来说是不可能的,以佛教的教理来说,只有证果的阿罗汉才可以。邪淫是现在社会的一个大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多的舆论,包括电影、小说,它们似乎默许和激发人们…
《十四届:八关斋戒、沙弥十戒戒律讲解(明海法师)》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