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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授三皈五戒(明海法师)▪P6

  ..续本文上一页然说它可悔,但是比较难。以不杀生来说,重犯就是杀人喽,所以不要杀人。不要笑,这个问题很严肃。那么我们怎样才算犯这条戒呢?大家看一下,(演示幻灯)有五个条件,戒律不是稀里糊涂的,很严谨的,五个条件都具备,就是了。第一,是人,你面对的对象是人;第二,人想,这个意思是什么呢?主观对客观的认识符合,面对的是人,我也知道他是人;第三,有杀心;第四,就是通过一种方便手段进行;第五,造成的结果,就是他的命断掉了。

  以上这五个条件都具备,就犯了根本犯的这条戒。根本犯这条戒,这五个条件,启发我们一个什么问题呢?面对的是人,假如我们面对的不是人呢?是畜生什么的,那就轻了;还有第二个条件,它启发我们说,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人,但我们不知道他是人,我们以为那是棵树呢,我们冲他射了一箭,他死掉了,一看,是个人,哎呀,麻烦了,犯了杀人戒,没有,这不算。当然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对方家里人找你这些事情,但在戒律上是构不成杀人戒的;第三是发心,这一条启发我们什么呢?就是动机想让他死。所以在医院里面,如果你们有学医的,在手术台上,一不小心你的病人死掉了,你说犯戒了,坏了!没有,因为你没有杀心,你面对的是人,你也知道是人,你是希望通过手术让他的病好,但是出现事故,这不算;第四个,通过手段,一定要通过一种手段,有时候我们对一个人很生气,我们说:他死了才好呢,在这里咒他。当我们在这里这样想,或者在嘴里念的时候,那个人在远处突然心肌梗死就死了,假如说是这样的话,那你说是犯了杀人戒吗?没有,因为你没有用什么方法,比如用刀啊、电啊、药啊,你只是有那种念头,不算;第五,命断,是结果。假如你对的是人,你知道是人,你想让他死,你用一种方便,结果他受伤了,也没有构成完整的杀生——重犯的杀生戒。

  我跟大家说这几个例子,就是让大家明白,戒律的设定非常之精确,从手段、结果到你的动机都要考量的。

  杀人的情况很多,自己亲自杀,派人杀,让别人杀,或者设陷阱,用药,当我们犯了这条戒,就有三种可能性:第一种是最严重的根本犯;第二种是方便的,是比较次重的;第三种是最轻的。有的人说,我走路不小心踩死一个蚂蚁,这个因为你没有杀心,没有什么问题,不要因为这个闹得有思想包袱。在杀生里面最严重的是杀父母、杀圣人,杀父母就不光是杀生了,在佛教里面叫忤逆,逆罪,它让我们的生命有很大的缺陷,以后受戒受影响,也不能出家。

  杀父母这种情况大家一定要小心一点,因为有安乐死这样一说,安乐死,看讲义上第四条:“有善心杀父母,令离苦、无善心、无记心”都是不行的,安乐死实际上是个善心,出发点是说希望让他离开这个病苦,不可以。戒律里面这样讲,“无善心”当然更不对了,“无记心”,既没有善,也没有恶,这个戒律的态度是这样的,这个大家要注意。但是如果你父母生病,你是给他饭吃,造成死亡,这个不算,注意,没有问题,因为你不是故意的。比如母亲生病,你喂她粥,她吃了以后去世了,没有问题,这样误杀父母也不是逆罪,也是属“误杀父母”,也不是逆罪。这是不杀生。

  第二,不偷盗。 不偷盗比较复杂,有六条:第一个,是有主的东西;第二,知道它有主;第三,有盗心;第四,有相当的价值,这个价值在戒律里讲是五钱以上,在现在用法律来说,我特别问了一下,当然这个解释律师有不同的见解,我自己倾向于这样一种见解,就是你偷他的东西,价值以国家的法律过问的量——现在量是六百块钱,现在你偷到六百块钱以上呢,就有可能受行政处罚,或者再往上就是刑事案件;第五,通过一定手段;第六,让它离开本处。这六个条件就构成“盗”了。“ 盗”取的方式:亲自取,要别人取,派人取,都是盗。

  关于这个“有主物”,说东西有主没主呢?有一种情况不算偷,你们同学同住一个宿舍里面,你把另外一个同学的东西拿来用,因为你觉得同学在一个宿舍,大家都很亲密,这个叫“做亲厚想”,这个不算;子女把父母的东西拿来用,不算;徒弟把师父东西拿来用,不算。亲厚,因为我们关系太好了。还有一种叫“暂用想”,暂用,用一下再还给你,在同一个屋里面,这个同学的手机我拿来用一下,再还给你,这不算偷;还有一种叫做“粪扫想”,“粪扫想”就是我认为这个东西是无主的,还以为是不要的呢,这叫“粪扫”,粪,扫到粪堆里的东西不要的,以为没有人要的,所以我拿了,这个不算。“有主物”,有一个注解,特别要注意,这个主可能是人,不仅仅指人,也包括畜生,比如有一匹马,这个马有个鞍很漂亮,你拿了,也是盗。

  “离本处”就很复杂,离本处一般讲就是造成位置的移动。你说,我把它偷了,我也没有拿到家里,我把它拿到庙里供佛了,也不行;你说,我把它偷了以后我拿去做慈善,不行,也是偷。这是离本处,离本处有非常复杂的情形,从空中到地下,从水中、水面到水底,比如说我们偷了人家的地,可能是把人家的地的界限移动了,不是移动地,地我们移动不了,对吧?是说我们把地的界限移动;如果是诈骗别人,我们两个签了协约,欺骗别人了,协约一签,就是离本处了,实际也没有发生什么移动,这是戒律里面对移本处的注解。我知道现在事实上离本处的情形更加丰富,你们如果在电脑上,攻破了一个银行的密码,把别人账上的钱动了,其实就点了几下鼠标,离本处,那就是犯戒了;别人写的一本书,我换上我的名字出版了,这是离本处了;有一个厂的产品,非常好卖,我生产的产品冠它的名,然后我卖,也是离本处。这都是构成“盗”的几种情况。

  盗戒由前面几种情况,构成它的轻和重。还有的人说,偷的价值达到国家法律过问的数额,那我分几次偷呢?这都是戒律里面说的,不是我编的,要不我们说佛是一切觉者,他把很多地方都看到了,逃不掉,逃不掉他的法眼。分几次偷呢,这种情况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我刚开始去取,比如说,我们还用六百块钱来比喻,现在在大陆标准是六百块钱,我刚开始去偷的时候,就想偷一百块钱,结果偷了一百块钱以后觉得,哎呀,真好,就连续的再偷两百,再偷一百……我这个中间的念头是延续的,这就是可以累加构成不可悔,构成重犯;假如说,我第一次偷了两百,我就想,不偷了,金盆洗手。过了一天,心里又想起来了,不行,再偷,又偷三百,然后说,不偷了!过了几天,又想,不行,再偷一次,又偷一百——六百。这个就构成三次的轻,三次的轻犯,而不是一次的重犯;然后一开始就想着,我分五次,那就更是重犯了。

  戒律里面还说,如果你在美国偷的东西值一百,拿到中国值六百怎么办呢?按六百算。如果在石家庄偷的东西值六百,拿到赵县值三百怎么办呢?按六百算。这些都是戒律里面讲了,他考虑了这些情况。还有一种偷呢,是说,我没有偷,我把它搞坏,那也是不可以的。如果你同学有件衣服很漂亮,你想要,又不敢拿,最后涂上墨水,把它弄坏,让他穿不了,时装,废了,不行的,这相当于偷。你说师父说的移本处,没有移啊,我只是给他加了点颜色,不可以!毁坏一个东西相当于偷。因此我们要懂得,我们同学们在学校里面使用公共的设施,要懂得不要毁坏它,让它维持原状,用完以后让它保持原来的样子,这个是有好处的。还有一种情况,你说,偷六百块钱是犯了重犯,我们六个人每人偷一百呢?合起来呢?全部!

  我们六个人合起来偷六百块钱呢?全部都是重的。不会因为你是六个人就把这重的分成六份,不会。拐卖妇女儿童都是偷,拐卖小孩,偷!

  第三,不邪淫。

  这是现在大家要重视的问题,以在家人来说,就是和没有婚配关系的人发生性关系,这就叫邪淫,包括同性的和异性的。性关系的身体部位,在戒律里面讲到,三个——在女性是三个部位:小便道、大便道、口道;在男性是两个部位,就是小便道、大便道。我们要严肃的考虑这个问题,你们大家要注意,这个是部位。因此有的同学要问,师父我谈恋爱和女朋友亲嘴算不算呢?显然就不算。如果是在家人结婚以后,这是有婚配关系的,这个大家可以理解,但是和自己的妻子也会有犯这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是讲义上讲的:非道、非处、非时,非道就是没有在正常的部位,而是在大便道、口道,没有在房室中,注意,也不可以;然后是时间,时间是,当你的妻子怀胎、喂奶,如果她是佛教徒,受了八关斋戒,她那一天要过出家人的生活,那一天也不可以。所以说自己婚配关系之内,也有可能犯这个错误。

  邪淫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如果在这一点上,你比较认真的去约束自己,未来你的家庭会非常的幸福,会非常的稳定,你的婚姻含金量会高。如果你在这个问题上不重视呢,你的婚姻就会含金量很低,而且你发现你的身心会在一种负担中,会在一种失去平衡中,含金量很低,于是你就不稳定嘛!你老思迁哪,见异思迁哪!就会造成一种混乱。把这一条戒如果持好的话呢,会有很多的功德。现在我们社会的问题,我觉得我们现在中国有好多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太严重了,造成我们的家庭不稳定,我们的家庭不稳定,再影响社会不稳定。我们很多青少年,由于家庭的离异造成性格的问题,人格的问题,乃至于犯罪,非常可怜。中国社会现在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觉得就是因为过去我们对我们的传统文化,对我们的信仰,对我们的道德,破坏得太严重了,简直是连根拔起。改革开放以后,通过经济腾飞,大家的物质生活又好起来,经济物质条件好了,而我们的信仰,我们的道德建设又跟不上,两个不平衡,就出现各种问题。我告诉大家,我去欧洲特别的观察,就是我们改革开放,有时可能我们把人家没落的东西学会了,好的没学会,我觉得我们有误区。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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