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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灯之光九 《缘起赞》略释▪P3

  ..续本文上一页,都是光明。每一个人本身,就有佛性,这与释迦牟尼佛出现和不出现是没有关系的。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虽然我们心的本性是光明,但我们自己却不知道。是佛陀发现并告知了我们,然后指引我们去修行,让我们证悟空性光明。简言之,虽然心的本性与佛的出现没有关系,但我们的证悟与解脱,却缘于佛的深恩厚德。

  2、缘起之分类

  《稻秆经》中继续说道:“此因缘法,以其二种而得生起。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因缘法有两种:一种是因相应,一种是缘相应。也即与因有关系的因缘,和与缘有关系的因缘。

  “彼复有二,谓外及内。”前两种缘起又可分两种:一种是外在的缘起,另一种是内在的缘起。与因有关系的缘起,加上与缘有关系的缘起,又可以分成外在的因和缘,内在的因和缘,这样一共就有四种缘起。

  (1)外缘起

  甲、外因

  “此中何者是外因缘法因相应?”什么样的事物是外因缘法当中的因相应呢?

  “所谓从种生芽,从芽生叶,从叶生茎,从茎生节,从节生穗,从穗生花,从花生实。”譬如从稻种生稻芽,稻芽长大生出叶子,叶子衍生出管子一样的稻秆,稻秆上面又长出节来。然后从节中生出稻穗,然后从穗生花,开花以后,又得到果实。这些因缘之间,都是前前为因,后后为果。

  “若无有种,芽即不生;乃至若无有花,实亦不生。”如果没有种子,则芽不会产生。中间的步骤就省略了,依此类推,如果没有花,果实也不会产生。

  “有种芽生,如是有花实亦得生。”有种就会生芽,有花,果实也会产生。

  “彼种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从种生”这是很重要的一句话,虽然芽是从种子产生的,但种子永远都不会想:我能够产生芽。芽永远也不会想:我是从这个种子产生的。在因缘和合的时候,种子就会产生苗芽。这叫做外在的因相应。

  其他宗教会认为:造物主是有意识地去设计、创造一个这样的世界,然后又去主宰这个世界的。万能的神在想制造人类的时候,就用泥土制造了两个人。这些都是有意识的活动。佛法却认为:所有的大自然,都没有这样的意识。没有人去设计,也没有人去创造,一切都是因缘。因缘具备的时候,万事万物自己会产生。

  因和缘的区别是什么呢?产生一个东西的时候,起主要作用的叫做因,起次要作用的叫做缘。

  以上讲了外在的因。那外在的缘是什么样子呢?

  乙、外缘

  “谓六界和合故”,六界都具备的时候,它们就会产生果。

  “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外因缘法而得生起。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什么叫做六界和合呢?也就是地、水、火、风、空、时六界的汇合、聚合。当六界都具备的时候,外在的因缘法就已经具备。这就是外因缘法的缘相应。

  “地界者,能持于种。”地界的作用,就是能持种子。譬如说,我们不可能在空中播种,因为种子一定会掉落在地上。但如果在土壤里播下种子,它就不会掉到别处,而会在那里生根、发芽,这种能力,就叫做持。

  “水界者,润渍于种。”水界的作用,就是保证湿度,以滋润种子。

  “空界者,不障于种。”“空”,就是空间。如果没有空间,种子也无法发展、发芽。虽然空间本身不会给种子起什么作用,但因为它不会障碍苗芽的诞生,所以也把它列为因缘当中。

  后面的火、风、时界在经中都有详细阐述,此处就不一一宣讲了。无论如何,每一种外缘,都能对种子的演变起到作用。

  经中继续说道:“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种子。”地界不会想:我能够持种子,不让它掉落。“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润渍于种。”水也不会想:我能润泽种子。因为地、水、火等六界,都是物质,没有情感的无情物,它们永远不会去思考问题。但在因缘具备的时候,即使它们没有这样的意思,其结果仍然会产生。

  其中的种子,是主因;地、水、火、风等等,都是外缘。虽然在种子发芽的过程中,它们没有起到最根本的、最主要的作用,却起到了必不可少的次要作用,所以叫做外在的缘。

  丙、因缘生果的五种规律

  因缘生果的时候,有什么样的规律呢?有五种规律:

  《稻秆经》云:“应以五种观彼外缘法。何等为五?不常、不断、不移、从于小因而生大果、与彼相似。”因缘生果的时候,有不常、不断、不移、小因生大果、与彼相似五个规律。

  第一,“云何不常?为芽与种,各别异故。”什么叫做不常呢?因为芽与种各不相同,完全是两个东西,种灭芽生,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在稻种上面,看不见稻芽;稻芽产生以后,也不存在稻种,所以是“不常”。如果种子和芽,也即因和果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变化,果的时候是什么样,因的时候也是这样;因的时候是什么样,果的时候也是这样,那就是常——常住不灭。

  第二,“云何不断?非过去种坏而生于芽,亦非不灭而得生起。种子亦坏,当尔之时,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断。”什么叫做不断呢?学过中观的都知道。种子与苗芽的关系,就像天平的左右两个秤盘,不可能同时位于高处。左边的秤盘高了,右边的秤盘同时就会低;右边的秤盘高了,左边的秤盘同时就会低。因和果就是这样:因毁灭的时候,果立即就会产生,中间没有间断。如果因毁灭了,果却没有诞生,那就是断。虽然因和果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但在因毁坏的同时,果立即就会产生,所以不断也不常。

  第三,“云何不移?芽与种别,芽非种故,是故不移。”为什么不移呢?因为稻种没有移动到稻芽上面,芽和种是迥然不同的两个东西,稻芽上不可能发现稻种,它们不是一体的,也不是相同的,所以不移。

  前面三个是否定规律,后面两个是肯定的规律:

  第四,“云何小因而生大果?从小种子而生大果。是故从于小因而生大果。”因果规律都是这样,小因产生大果,而不会大因产生小果。我们可以看看,自然界的所有植物,都是由一粒小小的种子,最后生长出比它的体积多几十倍、几百倍的植物。外面的植物是这样,内在的因果也是这样:今天造一个小小的业,果报现前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大得非常不可思议的果报了。无论善业、恶业,都是如此。

  第五,“云何与彼相似?如所植种,生彼果故,是故与彼相似。”稻种和稻芽虽然暂时看来不一样,但稻种只会生出稻芽,而不会生出豆芽,所以二者是相似的。无论种植任何植物,都会产生它自己的果,而不会产生另外一种果。我们常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因果不相似,所有的因果都会错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成了一句谎言。但因果永远不会错乱,因果之间,一定是相似的。

  以上五个规律,是外在因缘法的规律,也即外在缘起的规律。外在的规律非常简单,与自然科学完全相符,与任何鬼神,乃至佛陀都没有关系,只是一个自然规律而已。

  (2)内缘起

  “如是内因缘法,亦以二种而得生起。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内因缘法也分为两种:因相应和缘相应,也即与因有关系的因缘法,以及与缘有关系的因缘法。虽然二者分属于两个系统,但实际上属于一体,只是一体的两个层面而已。

  甲、内因

  “何者是内因缘法因相应义,所谓始从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内因,也即内因缘法的因相应是什么?就是十二缘起法。十二缘起法如果以复杂的方式来讲,那就非常复杂了。《现观庄严论》中有四个难题,其中一个,就是关于十二缘起。其他佛经里面,也非常深入、广泛地宣讲了十二缘起。

  简单地说,内在因缘的因相应,就是从无明开始,因为有了无明,我们就会去造业,制造有漏的善恶之业,这就是生起“行”。“行”,也即造业。为什么会造业呢?就是因为有无明。这个时候,无明就是因,行就是果。之后中间的缘起以此类推,最后讲到“乃至生缘老死”。“生”,就是下一世的诞生。生是一种缘,这个缘所产生的果,就是老和死。这就是十二因缘的简要过程。

  经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无明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行。”无明不会认为:我能让行产生。因为无明是精神的一小部分,它自己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不会思维。

  “行亦不作是念:我从无明而生。”行也不会想:我从无明而生。为什么呢?所谓“行”,也即我们行善、造恶等善恶之业。善恶之业不会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不会有任何意念。

  “有无明故,行乃得生。”哪怕因和果都没有产生的意识,但在因缘合和的时候,有了无明,就会产生行。因为有行,识也就会产生。十二缘起支,前前都是因,后后都是果。到了最后的老和死以后,又从第一缘起的无明开始,就这样周而复始、轮转不息,轮回永远不会停止,这就是内在的因。

  乙、内缘

  “内因缘法缘相应事,为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识界等和合故。”内在的缘相应法,也即六界的和合。此处的六界和合,与前面介绍的外缘起缘相应法不一样,前面介绍的地水火风等等,都是大自然的水火地风,与我们的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关系。此处讲的地水火风,却是指人的肉体上的地水火风,与外界没有关系。而且,外缘的六界中最后一界,是时间;此处的最后一界,是识界,也即意识。人的内在因缘,必须有意识的参与,这样才能成为内在的因缘。

  那身体上的水火地风识是什么呢?

  “为此身中作坚硬者,名为地界。”在一般的常识中,我们会认为:土壤、土地、泥土,才叫做地。而此处的“地”,是指我们身体上的肌肉、骨骼等坚硬、有障碍的固体物。

  人身体上的湿度、温度,分别是水界、火界;运动的部份,叫做风界;口腔、鼻腔、腹腔里面的空间,叫做空界;最后一个,就是意识。如果没有这六界,哪怕有了前面所讲的内因——无明、行、识等等,也无法形成人的身体。除非是像梦里面的身体,或者中阴身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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