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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广释(中册)▪P10

  ..续本文上一页维方式,导致了无端毁自他的错误嗔怨心念、言行。月称论师说过:“此非有情过,此是烦恼咎,智者善观已,不嗔诸有情。”《四百论》中也说:“如鬼执虽嗔,医者不生恼,能仁观烦恼,非惑系众生。”具有智慧者,看到众生的种种过失,皆是烦恼所致使,因此不嗔怪众生,而将注意力放在对治烦恼上。这些智慧的处事思维方式,如果我们反复地诵持意念,恒常应用于日常修行中,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伤害逆境,也能如理如法对待,不会因之而盲目无知地生嗔恨心。

  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

  既曾伤有情,理应受此损。

  从前,我对有情曾作过类似的伤害,因此,曾经伤害过有情的我,按因果规律应当受到同样的伤害。

  他人对我们的伤害,是由于他相续中的嗔恨烦恼所指使,而这种烦恼,当然也是因缘所生法,从这个因缘上去追溯,最后就会找到伤害自己的元凶,并非别人,而是自己!作者说:我们现在受到的伤损,是理所应当要受的,因为我们在以前,对其他有情,造过类似的恶业。在无始的生死漂泊中,每个众生无疑曾作过种种恶业,伤害过许许多多的有情,这些业不管是在千百万劫以前造下的,还是在并不远的往昔造下的,佛经中说:“纵历百千劫,业果不消灭”,不管如何,它们都要给我们这些凡夫带来报应。世人谁也无法逾越因果规律,既然自己在往昔伤害过别人,那么别人现在来同样损害自己,这是合乎因果规律的事,自己应该毫无怨言地安忍。

  我们可能都有过体会:自己在今生对某些人特别好,可是他始终不满意,不断地给自己带来身心伤害;有时自己根本没有作什么不如法的事情,可别人会无缘无故地诽谤、讥讽,给自己制造种种损害痛苦。这些情况便是自己在往昔造过恶业,现在因缘成熟,果报现前而致。我们自身所遭遇的一切,都有它特定的因缘,绝不会无缘无故而发生。前些日子,我在泰国看见一本《法句经》的讲义,其中有一则公案,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公案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妇女喂养了一只母鸡,母鸡辛辛苦苦生蛋孵出小鸡后,那个妇女便将小鸡全部吃掉。母鸡当然也是爱儿女的,为此怀恨在心,并发下恶愿:“这个恶女人,总是吃掉我的孩子,来世我也要吃你的孩子。”因果愿力是不虚的,那个妇女后来投生成一只大母鸡,那只母鸡投生为猫。因前世的业力,每当大母鸡孵出孩子,猫便去全部将它们吃光,大母鸡同样也生了嗔恨,而发下恶愿:“这个恶猫,总是吃掉我的孩子,来世我也要如此。”这对怨家死后,猫投生为母鹿,大母鸡投生为豹子,母鹿生的小鹿,豹子便会毫不留情地吃掉。这个轮回悲剧反复地上演,到释迦牟尼佛出世时,母鹿因恶愿在死后变成一个罗刹女,豹子在死后投生为女人,罗刹女又去吃女人的小孩时,那个妇女便惶恐万分地抱着小孩,逃到世尊前去寻求救护。这对冤家,一追一逃,到了世尊跟前,世尊慈悲的加持使这对多世的冤家安静了下来,然后给她们说了法,并使她们明白了前世的恶缘,依凭佛陀的力量,她们终于了结恶缘,摆脱了悲惨的境遇。在轮回世间,陷于这种恶缘的众生确实是无法计数的,我们遇到恶缘时,如果还不明白这是恶业现前,而以冤报冤始终不放下,那么,“母鸡与猫”的悲剧也就无可避免地要在我们之间无限期地上演着。通过这个公案,如果你有所感触、醒悟,那何不坦然地安忍伤害痛苦的果报呢!

  敌器与我身,二皆致苦因,

  双出器与身,于谁该当嗔?

  怨敌的武器与我的身体,二者都是产生痛苦的因缘。既然由凶器与自身二者共同生出痛苦,那么挨打受伤时,到底该嗔恨谁呢?

  再来看我们受伤害生痛苦过程,自己的身体其实也应该负责任。在挨打受痛苦的事件中,怨敌的凶器与我们自己的身体,是其中两个必不可缺的致苦因缘。如果没有兵器的击打,我们自是不会受到伤害,同样如果没有身体,我们也不会受伤害,因为无身则棍棒没有地方可以击打,纵然有千万种兵器来加害,也会如砍虚空,不会使我遭受任何伤害。只有敌器与我们的身体二者同时具足,才会导致伤害痛苦的出生。那么要生嗔恨,应该对二者之中的谁,生起嗔责怨恨之心呢?二者合谋造下了恶行,理应不能只追究其中的一个,如果要生嗔恨,既应对敌器,也应对自身同时同等地去怨恨责怪。在没有以智慧观察前,人们总是为受苦害而怨恨他人,怨恨外境,现在分析其中的细节后,我们应明白:原来自己的身体也是导致受苦害的恶缘,我怎能只去嗔怪别人呢?

  身似人形疮,轻触苦不堪,

  盲目我爱执,遭损谁当嗔?

  人的身体像一个人体形的大疮伤,轻轻的触及就会痛苦不堪,我由无智慧而盲目地爱取执着它,那么在它遭害受伤时该嗔恨谁呢?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了自身也是致苦因缘,现在进一步分析自身,找出执身的愚痴我执,才是该嗔的对象。人的身体非常脆弱,外界地水火风稍有侵损,它便会毁坏;一点点冷热、疼痛、饥渴,作用于它时,也会引生人们的苦受。整个身体就像一个大疮,他物稍有触及,甚至就连小含生的叮咬,也会感到特别难受。我们想想自己所感受的痛苦,绝大多数都是由它引生,假如不是它,那我们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苦受了。无垢光尊者说:“一切痛苦不乐根,此身极大烦恼源”,身体其实是我们受苦生嗔恼的根源,可是我们为愚痴覆心,无有智慧,盲目地贪执着它为我所,一天到晚围着这个大疮转,喂养食物、打扮等等,贪爱不休。由于对烦恼痛苦根源的大疮盲目贪执,执它为我所,因此在它遭受到伤损时,人们往往要对他人大发嗔恨。然而去如理地观察,痛苦的来源是自己的身体、是自己对身体的盲目爱执,要嗔责痛苦的来源,只能是对愚痴的我执大发嗔怒,怎么能嗔责他人呢?

  愚夫不欲苦,偏作诸苦因,

  既由己过害,岂能嗔于人?

  愚笨的人虽然不想受苦,却偏爱造作导致痛苦的恶因,既然现在为往昔的罪业而受害苦,那么凭什么憎恨别人呢?

  世间凡夫都有着盲目的我执,对轮回因果诸法,许多人更是毫无了知,处于极其愚暗之中。虽然最愚笨的人,也不愿意受任何一种微细的痛苦,哪怕针尖大的苦,也是不愿去受的。但他们想法虽然是如此,行为却是偏偏与此相反,完全是背道而驰。对导致苦果的十不善法,人们几乎是从未间断过,分析一般世人平时的心念、言行,乃至举手投足之间,有多少不属于贪、嗔、痴等苦因呢?既造下这么多苦因,就要不断地感受恶果,自作自受岂能去怨天尤人。

  《佛说业报差别经》中说:“一切众生,系属于业,依止于业,随自业转。”经中讲了很多造何种业受何种报应的教言,比如说杀生者得短命报,贪吃者得多病报,起恶贪者得饿鬼报等等。我们因前世伤害他人的恶业,现在也同样要得到回报,因此在遇到他人的损害时,当深思这是“随自业转”的恶报,应毫无怨恨地安忍。我想许多人在遇到伤害时,其实是没有去思维观察,没有去追究受害的原因,以此而盲目嗔责他人。即使不能完全明白因果规律,如果去心平气和地分析,从社会上那些到处胡作非为的罪犯,最后受到处罚的事例中,也可推论出一些道理,罪犯因自己的罪行受到处罚时,如果去嗔恨执法者,那是毫无道理的。我们受到伤害时,也肯定是因自己的一些过失而招致,同样也不应憎恨他人。

  譬如地狱卒,及诸剑叶林,

  既由己业生,于谁该当嗔?

  譬如地狱中的执刑狱卒,以及其它恐怖的剑叶树林等刑罚,既然都是自己的恶业所化现,那么堕入地狱受苦者应该憎恨谁呢?

  众生在轮回中,由自己的罪业而受到苦害,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下堕地狱。众生由于造作嗔心等恶业而堕入地狱,受各种各样的苦害,譬如牛头马面之类身形狰狞的狱卒,手持各种兵器砍杀割截;铁身钢嘴的凶猛禽兽、爬虫撕咬吞噬;经受剑叶林、煻煨坑、铁柱山、利刃原等等,各种各样可怖刑罚。而这些苦害的来源,都是由众生自己的造罪恶心所幻现,大乘显宗、密宗的众多经续对此都有详细介绍。地狱众生在受苦害时,它们该嗔恨谁呢?恨狱卒、恨剑叶林之类吗,那只是毫无意义的造业而已,因这些外境都是由自己的造罪恶业所幻现的,自己制造的恶果,如果还归罪他人,这是愚痴至极的举动。

  我们在人间所感受的一切苦害,与地狱众生感受苦害的道理完全相同。大大小小的苦害外境,乃至小小的病痛,无一不是感受恶业的果报,华智仁波切说过,轮回中的一切“没有其它的作者,也不是偶尔发生”,而是我们善恶业所感的果,因此在遭受苦害时,岂能去怨恨他人。因果报应的公案有很多,我们都听过、看过不少,而其中悟达禅师的公案,我相信大家听后都会有一些感想。悟达禅师是唐朝时一位大德,戒律学问均为当时的修行人所标榜,唐王朝也尊礼他为国师。有一次皇帝给他供养了一个沉香宝座,禅师在座上不觉起了一点慢心,护法天神也就以此而离开了他。从那以后,禅师的一个腿膝盖上渐渐长出了一个恰似人面的恶疮,耳鼻眉目等齐全,而且其口能吞食饭食。恶疮长成后,痛彻骨髓,悟达禅师为此而昼夜不能安宁。皇帝召集天下名医,采取了各种方法,仍不能为国师治愈这个怪病。这时,悟达禅师想起了自己在以前照看过一位患病的老僧,那位老僧病愈后,于分手之际曾吩咐他:“你以后有难,可来彭州九龙山(今彭州市)找我。”禅师于是费尽千辛万苦来到了九龙山,找到了那位神异的老僧说明了来由,老僧便命他到山后的一口泉水边用水洗濯怪疮。正在洗濯时,怪疮突然开口说话:“你看过《西汉书》没有,晁错就是我的前生,袁盎就是你的前生。当年你腰斩晁错,为此我在九世之中找你报仇,但你一直身为净戒高僧,我无机可乘,直到这次你心生傲慢,我才有了机会。现在迦诺迦尊者以甘露加持超度了我,消了你的业,所以咱们的怨仇从此了结。”悟达禅师浇水洗疮,痛得直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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