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維方式,導致了無端毀自他的錯誤嗔怨心念、言行。月稱論師說過:“此非有情過,此是煩惱咎,智者善觀已,不嗔諸有情。”《四百論》中也說:“如鬼執雖嗔,醫者不生惱,能仁觀煩惱,非惑系衆生。”具有智慧者,看到衆生的種種過失,皆是煩惱所致使,因此不嗔怪衆生,而將注意力放在對治煩惱上。這些智慧的處事思維方式,如果我們反複地誦持意念,恒常應用于日常修行中,那麼不管遇到多大的傷害逆境,也能如理如法對待,不會因之而盲目無知地生嗔恨心。
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
既曾傷有情,理應受此損。
從前,我對有情曾作過類似的傷害,因此,曾經傷害過有情的我,按因果規律應當受到同樣的傷害。
他人對我們的傷害,是由于他相續中的嗔恨煩惱所指使,而這種煩惱,當然也是因緣所生法,從這個因緣上去追溯,最後就會找到傷害自己的元凶,並非別人,而是自己!作者說:我們現在受到的傷損,是理所應當要受的,因爲我們在以前,對其他有情,造過類似的惡業。在無始的生死漂泊中,每個衆生無疑曾作過種種惡業,傷害過許許多多的有情,這些業不管是在千百萬劫以前造下的,還是在並不遠的往昔造下的,佛經中說:“縱曆百千劫,業果不消滅”,不管如何,它們都要給我們這些凡夫帶來報應。世人誰也無法逾越因果規律,既然自己在往昔傷害過別人,那麼別人現在來同樣損害自己,這是合乎因果規律的事,自己應該毫無怨言地安忍。
我們可能都有過體會:自己在今生對某些人特別好,可是他始終不滿意,不斷地給自己帶來身心傷害;有時自己根本沒有作什麼不如法的事情,可別人會無緣無故地誹謗、譏諷,給自己製造種種損害痛苦。這些情況便是自己在往昔造過惡業,現在因緣成熟,果報現前而致。我們自身所遭遇的一切,都有它特定的因緣,絕不會無緣無故而發生。前些日子,我在泰國看見一本《法句經》的講義,其中有一則公案,很能說明這個問題。公案說在很久以前,有一個婦女喂養了一只母雞,母雞辛辛苦苦生蛋孵出小雞後,那個婦女便將小雞全部吃掉。母雞當然也是愛兒女的,爲此懷恨在心,並發下惡願:“這個惡女人,總是吃掉我的孩子,來世我也要吃你的孩子。”因果願力是不虛的,那個婦女後來投生成一只大母雞,那只母雞投生爲貓。因前世的業力,每當大母雞孵出孩子,貓便去全部將它們吃光,大母雞同樣也生了嗔恨,而發下惡願:“這個惡貓,總是吃掉我的孩子,來世我也要如此。”這對怨家死後,貓投生爲母鹿,大母雞投生爲豹子,母鹿生的小鹿,豹子便會毫不留情地吃掉。這個輪回悲劇反複地上演,到釋迦牟尼佛出世時,母鹿因惡願在死後變成一個羅刹女,豹子在死後投生爲女人,羅刹女又去吃女人的小孩時,那個婦女便惶恐萬分地抱著小孩,逃到世尊前去尋求救護。這對冤家,一追一逃,到了世尊跟前,世尊慈悲的加持使這對多世的冤家安靜了下來,然後給她們說了法,並使她們明白了前世的惡緣,依憑佛陀的力量,她們終于了結惡緣,擺脫了悲慘的境遇。在輪回世間,陷于這種惡緣的衆生確實是無法計數的,我們遇到惡緣時,如果還不明白這是惡業現前,而以冤報冤始終不放下,那麼,“母雞與貓”的悲劇也就無可避免地要在我們之間無限期地上演著。通過這個公案,如果你有所感觸、醒悟,那何不坦然地安忍傷害痛苦的果報呢!
敵器與我身,二皆致苦因,
雙出器與身,于誰該當嗔?
怨敵的武器與我的身體,二者都是産生痛苦的因緣。既然由凶器與自身二者共同生出痛苦,那麼挨打受傷時,到底該嗔恨誰呢?
再來看我們受傷害生痛苦過程,自己的身體其實也應該負責任。在挨打受痛苦的事件中,怨敵的凶器與我們自己的身體,是其中兩個必不可缺的致苦因緣。如果沒有兵器的擊打,我們自是不會受到傷害,同樣如果沒有身體,我們也不會受傷害,因爲無身則棍棒沒有地方可以擊打,縱然有千萬種兵器來加害,也會如砍虛空,不會使我遭受任何傷害。只有敵器與我們的身體二者同時具足,才會導致傷害痛苦的出生。那麼要生嗔恨,應該對二者之中的誰,生起嗔責怨恨之心呢?二者合謀造下了惡行,理應不能只追究其中的一個,如果要生嗔恨,既應對敵器,也應對自身同時同等地去怨恨責怪。在沒有以智慧觀察前,人們總是爲受苦害而怨恨他人,怨恨外境,現在分析其中的細節後,我們應明白:原來自己的身體也是導致受苦害的惡緣,我怎能只去嗔怪別人呢?
身似人形瘡,輕觸苦不堪,
盲目我愛執,遭損誰當嗔?
人的身體像一個人體形的大瘡傷,輕輕的觸及就會痛苦不堪,我由無智慧而盲目地愛取執著它,那麼在它遭害受傷時該嗔恨誰呢?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發現了自身也是致苦因緣,現在進一步分析自身,找出執身的愚癡我執,才是該嗔的對象。人的身體非常脆弱,外界地水火風稍有侵損,它便會毀壞;一點點冷熱、疼痛、饑渴,作用于它時,也會引生人們的苦受。整個身體就像一個大瘡,他物稍有觸及,甚至就連小含生的叮咬,也會感到特別難受。我們想想自己所感受的痛苦,絕大多數都是由它引生,假如不是它,那我們就不會有這麼多的苦受了。無垢光尊者說:“一切痛苦不樂根,此身極大煩惱源”,身體其實是我們受苦生嗔惱的根源,可是我們爲愚癡覆心,無有智慧,盲目地貪執著它爲我所,一天到晚圍著這個大瘡轉,喂養食物、打扮等等,貪愛不休。由于對煩惱痛苦根源的大瘡盲目貪執,執它爲我所,因此在它遭受到傷損時,人們往往要對他人大發嗔恨。然而去如理地觀察,痛苦的來源是自己的身體、是自己對身體的盲目愛執,要嗔責痛苦的來源,只能是對愚癡的我執大發嗔怒,怎麼能嗔責他人呢?
愚夫不欲苦,偏作諸苦因,
既由己過害,豈能嗔于人?
愚笨的人雖然不想受苦,卻偏愛造作導致痛苦的惡因,既然現在爲往昔的罪業而受害苦,那麼憑什麼憎恨別人呢?
世間凡夫都有著盲目的我執,對輪回因果諸法,許多人更是毫無了知,處于極其愚暗之中。雖然最愚笨的人,也不願意受任何一種微細的痛苦,哪怕針尖大的苦,也是不願去受的。但他們想法雖然是如此,行爲卻是偏偏與此相反,完全是背道而馳。對導致苦果的十不善法,人們幾乎是從未間斷過,分析一般世人平時的心念、言行,乃至舉手投足之間,有多少不屬于貪、嗔、癡等苦因呢?既造下這麼多苦因,就要不斷地感受惡果,自作自受豈能去怨天尤人。
《佛說業報差別經》中說:“一切衆生,系屬于業,依止于業,隨自業轉。”經中講了很多造何種業受何種報應的教言,比如說殺生者得短命報,貪吃者得多病報,起惡貪者得餓鬼報等等。我們因前世傷害他人的惡業,現在也同樣要得到回報,因此在遇到他人的損害時,當深思這是“隨自業轉”的惡報,應毫無怨恨地安忍。我想許多人在遇到傷害時,其實是沒有去思維觀察,沒有去追究受害的原因,以此而盲目嗔責他人。即使不能完全明白因果規律,如果去心平氣和地分析,從社會上那些到處胡作非爲的罪犯,最後受到處罰的事例中,也可推論出一些道理,罪犯因自己的罪行受到處罰時,如果去嗔恨執法者,那是毫無道理的。我們受到傷害時,也肯定是因自己的一些過失而招致,同樣也不應憎恨他人。
譬如地獄卒,及諸劍葉林,
既由己業生,于誰該當嗔?
譬如地獄中的執刑獄卒,以及其它恐怖的劍葉樹林等刑罰,既然都是自己的惡業所化現,那麼墮入地獄受苦者應該憎恨誰呢?
衆生在輪回中,由自己的罪業而受到苦害,最明顯的例子莫過于下墮地獄。衆生由于造作嗔心等惡業而墮入地獄,受各種各樣的苦害,譬如牛頭馬面之類身形猙獰的獄卒,手持各種兵器砍殺割截;鐵身鋼嘴的凶猛禽獸、爬蟲撕咬吞噬;經受劍葉林、煻煨坑、鐵柱山、利刃原等等,各種各樣可怖刑罰。而這些苦害的來源,都是由衆生自己的造罪惡心所幻現,大乘顯宗、密宗的衆多經續對此都有詳細介紹。地獄衆生在受苦害時,它們該嗔恨誰呢?恨獄卒、恨劍葉林之類嗎,那只是毫無意義的造業而已,因這些外境都是由自己的造罪惡業所幻現的,自己製造的惡果,如果還歸罪他人,這是愚癡至極的舉動。
我們在人間所感受的一切苦害,與地獄衆生感受苦害的道理完全相同。大大小小的苦害外境,乃至小小的病痛,無一不是感受惡業的果報,華智仁波切說過,輪回中的一切“沒有其它的作者,也不是偶爾發生”,而是我們善惡業所感的果,因此在遭受苦害時,豈能去怨恨他人。因果報應的公案有很多,我們都聽過、看過不少,而其中悟達禅師的公案,我相信大家聽後都會有一些感想。悟達禅師是唐朝時一位大德,戒律學問均爲當時的修行人所標榜,唐王朝也尊禮他爲國師。有一次皇帝給他供養了一個沈香寶座,禅師在座上不覺起了一點慢心,護法天神也就以此而離開了他。從那以後,禅師的一個腿膝蓋上漸漸長出了一個恰似人面的惡瘡,耳鼻眉目等齊全,而且其口能吞食飯食。惡瘡長成後,痛徹骨髓,悟達禅師爲此而晝夜不能安甯。皇帝召集天下名醫,采取了各種方法,仍不能爲國師治愈這個怪病。這時,悟達禅師想起了自己在以前照看過一位患病的老僧,那位老僧病愈後,于分手之際曾吩咐他:“你以後有難,可來彭州九龍山(今彭州市)找我。”禅師于是費盡千辛萬苦來到了九龍山,找到了那位神異的老僧說明了來由,老僧便命他到山後的一口泉水邊用水洗濯怪瘡。正在洗濯時,怪瘡突然開口說話:“你看過《西漢書》沒有,晁錯就是我的前生,袁盎就是你的前生。當年你腰斬晁錯,爲此我在九世之中找你報仇,但你一直身爲淨戒高僧,我無機可乘,直到這次你心生傲慢,我才有了機會。現在迦諾迦尊者以甘露加持超度了我,消了你的業,所以咱們的怨仇從此了結。”悟達禅師澆水洗瘡,痛得直昏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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