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对“我”发生作用,而让“我”生起诸法呢?因为“我”仍为无有变动的常法,既为常法,则无作如虚空,纵然千万种缘与虚空般的常法相遇,也不能对虚空常法起到作用。所以,胜论外道所许的“我”无变动,而遇俱生缘能生诸法的观点也无法成立,如果承认有不变的常有“我”,遇缘仍保持不变,同时又会有“作用”,就如同说“石女遇缘也不变其石女之自相(仍是石女),同时又会遇缘而生儿子”一样可笑!
胜论外道又强辩说,常我所遵循的是不可思议的“大道”,它的作用本来就是这样的不可思议。既然如此,那么你们这种不可思议的作用与“我”又有何关系呢?因为你们许“我”无有变动,保持着“常有”自性,如此则如虚空般无知无变动,任何法对它无有作用,也不会有任何关系。既然作用与我无关系,则怎么能说“我”能自主生起嗔等诸法呢?这种“谓作用即此”的说法,其实质上不过是自圆其说的臆造,或毫无根据的胡言而已!
关于外道宗派的破斥,我们在此大略地宣说了一些。讲解这些是为了破除思想中的遍计执着(通过学习外道观点而生起的执着),也是为了我们日后容易去判断、破斥种种无明邪说,对现在这种时代来说,这点有很大的必要。现在与数论外道或胜论外道相似的宗派,以及其它外道的种种邪说倒见,到处都在蛊惑欺骗世人,我们如果能熟悉地掌握一些剖析、分辨乃至破斥的方法,对利益众生的事业是极有裨益的!
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
知已不应嗔,如幻如化事。
因此一切法都是由于他缘聚合而生,并非独立自主自成。知道这个道理,就不该嗔恨这一切如幻如化的人事了。
上面的偈句中,已破除了种种具代表性的邪见,现在再从正面去观察、辨析,就可得出正确的结论:一切法依他缘假合而有,并非独立自主自成。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以甚深智慧去观察诸法,不是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观待世间众生的无明习气,可以无误地承认一种缘起生,仁达瓦大师也说:“不能承认四生,应当承认第五生——缘起生。”然而这种缘起生在本质上也只是无生大空的幻化而已。
嗔害损恼诸法也不例外,它不能独立自主地产生,也非无因无缘而生,只有在某些特定的因缘聚合时,它才会显现。我们大部分人都听闻过《入中论》和《中论》,学过抉择法无我的中观理论,大家应以“金刚屑因”的理论,去观察它的显现是否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反复思维分析后,对嗔害的本体就会有清醒的认识,对如梦如幻缘起诸法也就会断除实执。
知道了缘起性空道理后,在我们境界中,虽然嗔恼等法仍会不断地显现,但此时已了知这些法无有实质,如同幻术变化一样,只是一种以缘起力而显现的幻象而已,那又有什么可值得生起嗔恨之处呢!大空的缘起幻现中,嗔害者与被害者、嗔害本身,这些都无有主体,那你应去嗔恼谁呢?愚昧的实执习气支配下,许多人为损恼苦受而生嗔,实际上就如同盲人攀抓虚空一样,唯有徒然造业而已。
《经观庄严论》中说:“由是诸法知如幻,生处如入游戏园,由证彼故盛衰际,不为烦恼苦怖畏。”在生活修行中,兴盛衰败之变化可以说是谁也避免不了,但我们如果不能像菩萨那样,“由是诸法知如幻,生处如入游戏园”,那就要虚枉地经受种种折磨,恒时陷于烦恼之中。因此,了知诸法如幻化的智慧,非常重要。我们虽然暂时无法像登地菩萨那样,恒时安住于观轮回如花园境界,但相似地了知并安住这种境界,只要努力还是能够的。
我经常想:修行人虽然有种种层次的不同,但在遇到违缘苦难衰败时,不能有怯弱畏惧;在遇到安乐兴盛顺缘时,不能忘乎所以,过于傲慢,这一点每一个修行人都应做到。保持一种较平稳的心境,不得意忘形,也不怯弱痛苦,安住如幻如梦如化的境界中,则能稳重地把握自己,渡过平静的河面、渡过激流险滩。
禅宗三祖僧璨大师在《信心铭》中说:“一种平怀,泯然自尽。”修行人如能安住于平直的心性中,则一切业境泯然自尽,无踪无迹。无垢光尊者在阐述安忍的修法时说:“观察空性如虚空,喜忧得失善恶无,于彼执二亦无义,当处一切等性中。”修行人应努力祈求上师三宝的加持,尽快地证悟安住于这种平怀、平等性之中,则一切外境显现都见为如梦如幻,此时苦乐喜忧的种种分别念自然平息下来,任何苦恼损害之境也就能泰然地安忍。
由谁除何嗔,除嗔不如理,
嗔除诸苦灭,故非不应理。
问:如果一切如幻,那由谁来除何种嗔恨烦恼呢?所以除嗔不应理。答:消灭嗔恚能除灭痛苦,所以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既然一切都是如幻如化,引生嗔恚者是幻化,自己发嗔心也是幻化无实,那我们又何必去除灭嗔恚呢?都是空性幻法,没有实质的东西,而要去消灭它又是否合理呢?有些人没有分清胜义谛和世俗谛,立跟于错误的妄想当中谈论证悟境界,必然会得出这类疑问。
在已经证悟实相者的境界中,一切现法都是幻化梦影;但对我们凡夫来说,实执习气浓厚,诸法无生幻化的实质无法见到。从法性大空之中现起的森罗万象,在凡夫面前,显得实实在在,这种强烈的误执,对我们非常有力,经常给我们带来强烈的痛苦感受。特别是嗔恨烦恼的恶习气,在没有证悟空性前,它带来的苦受超过其余所有的烦恼。因而胜义中虽然无有除嗔之事,但在世俗却有灭掉嗔恼痛苦的必要。在浓厚的实执习气中,我们必须以坚定的忍辱执着去对治嗔恨执着;在如幻如梦的境界中,以如幻如梦的忍辱去对治如梦如幻的嗔恨,这样才能彻底断除嗔恨带来的如幻如梦痛苦,得到如幻如梦的解脱和安乐。
故见怨或亲,非理妄加害,
思此乃缘生,受之甘如饴。
因此当怨敌或亲友无理伤害我的时候,我应立即想到“这些伤害都是从因缘聚合而生的”,于是欣然如遇安乐般去承受。
在日常中,每一个人总要遇到一些他人的损害。一些人或非人中的怨敌会无端给自己制造众多违缘,殴打、诽谤、侮辱、疾病……;还有一些亲友,以前也许相处得不错,但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也会翻脸不认人,平白无故地闹许多是非,给我们带来身心伤害。类似事件,每个人都会有过亲身的体验,在这种时候,有些人以前也许不知该如何调伏自心,但现在闻思过《入行论》,学习过如何安忍的诀要,此时应立即“思此乃缘生”,将心安住于这种境界后,也就能面对一切痛苦而“受之甘如饴”。
“思此乃缘生”的意义非常深邃,如果不能透彻地理解,我想要面对伤害而“受之甘如饴”,恐怕有点勉强,难度很大。我的上师曾经说:“诸法缘起生是佛法的关键,弄清了这个理论,方能真正地进入佛法。”佛在说法过程中,对缘起生有详尽地阐述,如《造塔功德经》中说:“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等偈句,当时在佛弟子中,几乎是人人皆诵持的法句。现在的藏传佛教中,对此也是非常的重视,乃至作为佛法的象征,用来装藏佛像。
说诸法是缘起生,首先是说诸法没有独立自主的主体,也非常有不变,“因缘所生法,即此无自性”,这是《十二门论》中主要的观点。浅层去说,嗔害等诸法,无有主体,也不是谁人可以自主地生起,前面我们对此作了分析;深一点去理解,嗔害等由缘起生,本体即是空性,只是观待凡夫众生的无明习气,在大空的本体上有这些幻象的显现。在遇到伤害时,内心真能契入缘起性空的甚深法义,即能生起无可言喻的大安乐,这点需要你们真实地去修持,方可达到。不能达到这种层次,也可从另外的角度去考虑,既然嗔害等法是缘起生,那就找不到该嗔怨的主体,于是因无有可嗔之主体而息嗔恨。息嗔之后,进一步去观察,他人对自己的伤害,是自己往昔恶业果报的成熟,现在以此能消宿业,何不乐而受之呢?或许可以去想,这是自己善业的感召而现的,以此能消除自己骄慢,增强自己的出离心、悲愍心,能迅速成就安忍波罗蜜多等,这样难得的修法机缘,理应去“受之甘如饴”。
子三、(怨害不嗔之安忍):
若苦由自取,而人皆厌苦,
以是诸有情,皆当无苦楚。
如果痛苦不是缘生,而可以自主地取舍,那么世间的人们都是厌恶痛苦的,以此而一切有情应该都没有痛苦才对,但事实却相反。
一切痛苦嗔害都是在因缘聚合的催动下而生起,不是世人能够自主取舍的。假如人们可以自主,那么整个世间就不应该有痛苦存在,因为世间没有人愿意受苦,不但是人,就连最低级的有情,也没有愿意受苦的。如果有自主能力的话,任何大大小小的痛苦都会被有情拒之千里之外,而去取受安乐的生活。根登群佩大师说过:“没有腿的蚯蚓也是渴求安乐,没有眼睛的蚂蚁也是渴求安乐,总之,这个世上众生都在为自己的安乐而奔波。”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趋,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这个世间,我们随处去观察,到处都可见到为了避苦趋乐而忙忙碌碌的众生,城市里熙熙攘攘、忙碌不休的人们,他们的生活更是可以看出这一点。虽然人们都在拒绝痛苦,然而在实际上,不明因果的人们无法对苦乐自主地操纵。轮回众生所得到的,都是完全不愿接受的痛苦,每个人的身心内外,都有着种种的痛苦在烦扰、逼迫,根本无丝毫自由自主的力量。因而在遇到众生造作的伤害恶业时,应理解对方为烦恼所制,无法自主取舍,对此我们不能生起嗔怨。
或因己不慎,以刺自戮伤,
或为得妇心,忧伤复绝食;
纵崖或自缢,吞服毒害食;
妄以自虐行,于己作损伤。
有时候,一些人因为自己不小心,为尖锐的刀刺等物戮伤;一些人为了求女色、财富,忧恼伤心乃至不思饮食,另外有些人则自缢、跳崖、吞毒药和有害的食物,以种种非福业的罪行,残害损伤自己的身体。
世人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最为珍视执着,但在业力现前,强烈的烦恼袭击之下,人们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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