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往生论注讲记(十三)

  【问曰,天亲菩萨回向章中,言普共诸众生,往生安乐国。此指共何等众生耶。】

  问:上面回向章里说“普共众生往生极乐”所共的是哪些众生呢?

  【答曰,案王舍城所说无量寿经,佛告阿难,十方恒河沙诸佛如来,皆共称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诸有众生,闻其名号,信心欢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愿生彼国,即得往生,住不退转。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案此而言,一切外凡夫人,皆得往生。】

  答:根据《无量寿经》,佛告诉阿难说:十方恒河沙数诸佛都共同赞叹阿弥陀佛的威神功德不可思议。如果有众生闻到弥陀名号信心欢喜,乃至一念以至诚心回向愿生极乐世界,就得到往生,而往生后就住在不退转中,唯除五逆和诽谤正法。按照这段经文,一切外凡夫人都能往生(外凡有各种解释,一种是说得到信、进、念、定、慧五根以上,叫做内凡,没有得到的地位叫做外凡。)。

  【又如观无量寿经有九品往生,下下品生者,或有众生作不善业,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应堕恶道,经历多劫,受苦无穷。如此愚人,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此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者,应称无量寿佛。如是至心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命终之时,见金莲华犹如日轮,住其人前。如一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于莲华中,满十二大劫,莲华方开。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闻已欢喜,应时即发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以此经证,明知下品凡夫,但令不诽谤正法,信佛因缘,皆得往生。】

  又比如《观经》“九品往生章·下下品”里讲:如果有众生造了五逆十恶等的多种不善业,这些愚人以造恶业的缘故,本来要堕恶道长劫受苦,但他临终遇到善知识给他作种种安慰,宣说净土法门,教他念佛。这个人被大苦逼迫,不能安下心来念佛,善友就告诉他:你不能念的话,就口里称“阿弥陀佛”名号。

  这样他以至诚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具足十念。由于他口称佛名的缘故,得佛力加持,念念中除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命终时,见金莲花如太阳般灿烂,安住在他心前,一刹那间就往生到了极乐世界。由于宿世有很深的罪障,他还要被关在莲花中,满十二大劫,花才开放。花开时,观世音、大势至菩萨以大悲音声给他广说诸法实相灭罪法门,他听了踊跃欢喜,当时就发了无上菩提心,这叫“下品下生”。

  这段经文证明:下品凡夫只要不毁谤正法,以深信阿弥陀佛的因缘就都能往生。

  【问曰,无量寿经言,愿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观无量寿经言,作五逆十恶具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经云何会。】

  (“五逆”就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无量寿经》上讲,只要众生真心发愿往生,就都得以往生,唯独排除五逆和诽谤正法,而《观经》上讲五逆十恶也能往生,两种说法怎么会通?

  【答曰,一经以具二种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诽谤正法。以此二种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经但言作十恶五逆等罪,不言诽谤正法。以不谤正法故,是故得生。】

  《无量寿经》讲的是兼造五逆和谤法的情况,由于造下两种大罪,所以不能往生。而《观经》里只是说造五逆十恶等罪,没有说诽谤正法,由于不诽谤正法,所以能往生。

  【问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诽谤正法,经许得生。复有一人但诽谤正法,而无五逆诸罪,愿往生者,得生与否。】

  假使有人造了五逆罪而不诽谤正法,经上说他能往生。又有人只造谤法,而没有造五逆罪,他能不能往生呢?

  【答曰,但令诽谤正法,虽更无余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经言,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一劫重罪。诽谤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大地狱中。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佛不记得出时节。以诽谤正法罪极重故。】

  答:只要是造了诽谤正法罪,即使没造别的罪,也不能往生。为什么?因为谤法罪极为深重,只造这一项就障碍往生。

  怎么知道谤法罪极为深重呢?经上比较五逆罪和谤法罪的果报:造五逆罪的人堕入无间大地狱中,受满一劫的罪报,而谤法的人堕在无间大地狱中,直到大劫穷尽,三千大千世界变成了微尘,连地狱都空了,而谤法的罪业还没有消尽,还要转到他方无间地狱里继续受报。他方到劫末地狱空尽的时候,还不能解脱,又转到另一个世界的地狱。这样辗转经过百千无间地狱,佛不授记他何时能脱出地狱!因为谤法的罪实在太重,没办法用语言说出业报受尽的时间。

  【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痴人既生诽谤,安有愿生佛土之理。假使但贪彼土安乐而愿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岂有得理。】

  而且正法是佛所宣说的法。这个愚人既然诽谤佛的教法,哪里会恳切发愿求生佛的国土呢?意思是他不信佛法,怎么会按佛的教导求生西方呢?假使他贪求净土的快乐而愿求生,也像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一样,哪里有得到的道理呢?(冰是水的体性,有火就一定有烟,非水的冰、无烟的火都是不可得的事。)

  【问曰,何等相是诽谤正法。】

  问:怎样的行为是诽谤正法呢?

  【答曰,若言无佛无佛法,无菩萨无菩萨法,如是等见,若心自解,若从他受,其心决定,皆名诽谤正法。】

  如果说没有佛、没有佛法、没有菩萨、没有菩萨六度等法,像这类邪见,不管是自己领解,还是从别人处领受,自己心里已经生起了决定,就叫“诽谤正法”。

  【问曰,如是等计,但是己事。于众生有何苦恼,逾于五逆重罪耶。】

  问:像起这样的分别,只是谤法者自己的事,会给众生带来什么苦恼呢?怎么比杀父、杀母等的五逆罪还严重呢?

  【答曰,若无诸佛菩萨说世间出世间善道,教化众生者,岂知有仁义礼智信耶(仁义礼智信,浅的解释是指五戒。不杀生是仁,不偷盗是义,不邪淫是礼,不饮酒是智,不妄语是信。深的解释:大慈悲是仁,符合因果律而取舍是义,守持三乘戒是礼,照见诸法实相是智,由如实知而如实言是信。)。如是世间一切善法皆断,出世间一切贤圣皆灭。汝但知五逆罪为重,而不知五逆罪从无正法生。是故谤正法人,其罪最重。】

  总的答复:佛菩萨是一切善法和贤圣的生处,如果诽谤佛菩萨而使众生不信受佛法,就会断灭世间的一切善法,断灭一切贤圣。

  文中的回答是:如果没有佛菩萨宣说世间和出世间的善道来教化众生,众生怎么知道有仁、义、礼、智、信呢?这样愚昧不知,就不会发起修持善道的意乐和加行,由此,世间一切善法都会中断,出世一切贤圣都会灭绝(也就是,以诽谤破坏佛法,众生就会不信受佛法、不修行佛法,导致世间一切善法都中断,出世一切贤圣都灭绝,所以谤法的罪业极为深重)。你只知道造杀父、杀母等的五逆罪严重,不晓得五逆罪也是从没有正法来的,所以谤法的罪最为深重!

  这里还需要知道,善导大师在《观经疏》和《般舟赞》里讲谤法罪人只要回心也能往生。这和上面的说法并不矛盾。四十八愿的第十八愿是从遮止门说的,就是为遮止众生造谤法重罪而这样说的,因为如果造了谤法罪,能忏悔回心而得到往生的机率是非常小的,所以必须禁止。而善导大师是从摄受门上解释,假使众生已经造了谤法,他能猛利忏悔,回转心来,佛还是会以悲愿摄受他的。

  【问曰,业道经言,业道如称,重者先牵。如观无量寿经言,有人造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应堕恶道,经历多劫,受无量苦。临命终时,遇善知识,教称南无阿弥陀佛。如是至心令声不绝,具足十念,便得往生安乐净土。即入大乘正定之聚,毕竟不退。与三途诸苦永隔。先牵之义,于理如何。】

  这是提问:《业道经》上讲:“业道如秤,重者先牵。”意思是,由业感果的情况就像在秤的两端放上东西,重的一端首先下沉。在前世和今生所造的很多业当中,以哪一种业首先感果呢?“重者先牵!”重的业首先牵引着心去受报。而《观经》上说,有人造过五逆十恶,以及各种不善业,本来要堕在恶道里多劫受无量苦,但他临终遇到善知识教他念“阿弥陀佛”,这样以至诚心连续念了十声,就得到往生,而一往生就入了大乘正定聚的行列,毕竟不退,和三恶趣的苦永远告别!按这样讲,重业先牵的义理怎么成立?

  【又旷劫以来,备造诸行有漏之法,系属三界。但以十念念阿弥陀佛,便出三界。系业之义,复欲云何。】

  而且无量劫来造过数不清的有漏法。意思就是,从无始以来有过无数投生,每一生都起过无数烦恼造过无数业,这样随便动一个念头、造一种业都是受生三界的业因,叫做“系属三界”。(“系”就是系缚,任何有漏业都会把人绑在三界中,比如造了杀生,杀生的业就把人绑在地狱中,亿亿年无法脱身。)而现在以念十声阿弥陀佛就跳出了三界,这样“系业”的义理又怎么解释呢?难道以往所造的业都不起作用吗?

  以上是怀疑十念往生不符合因果经上说的道理。

  【答曰,汝谓五逆十恶系业等为重,以下下品人十念为轻。应为罪所牵,先堕地狱,系在三界者。今当以义校量。】

  回答:你的想法是五逆十恶系业等是很重的业,下下品人的十念是很轻的业,所以应当被重业所牵,首先堕入地狱,系缚在三界中。现在应当按真实的义理来衡量两者的轻重,如果衡量下来,以五逆罪的业力更重,那就成立首先堕入地狱,而如果以十念净业的业力更重,也应当成立首先往生净土!

  【轻重之义,在心,在缘,在决定。不在时节久近多少也。】

  业力的轻重是在心、在因缘、在心是否决定这样三点上,不是在造业时间的长短和造业数量的多少上!

  当然这只是从主要上说的,前三者是主要,后两者是次要。换句话说,造业的时间和数量当然是一分因素,但不是…

《往生论注讲记(十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