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于一切所知范围内,一经遇见或一经晓知正法,定会获得利益。而且,在所有利益中,最为殊胜。此即称其为见者不空或见者有益。要知道,轮回本身就是痛苦的自性,其对治法唯有佛之正法。依靠佛法去修习,最初即能使烦恼减薄,自然而然生起胜解信--犹若昏愦之人忽然心明眼亮,不禁自我感慨道:真是太稀奇了!佛之正法真是正确无比!……内心深处油然生起坚固定解。
然而,那些迷痴愚钝之人,眼见正法,却如身到宝洲,空手而返;或是熟视无睹,擦肩而过;或是不闻不问,懵懂无知;或是玩味文句,不察本义;或是说食数宝,体不躬行……如此等等,人生枉然而过。《宝积经》中云:"佛言,若不修行得菩提者,音声言说亦应证得无上菩提。作如是言:”我当作佛,我当作佛。”以此语故,无边众生,应成正觉。故知行在言前,道非心外。"又经云,"佛言,学我法者,惟证乃知。"
佛之正法深广无边,非凡无比。如日中天,众萤坠伏--岂是凡夫心识所缘之境?而是现见本然实相的圣者们,依各自所证的智慧,自觉自明了证二无我之理。此即是智者各别内证。但是,于正法真正圆满成就的惟然佛陀一人,所宣正法,究竟圆满……如上而言,在一切所知法范围内,能够称得上真实所取,利益无边的只有佛之正法。
丁二(究竟依托)分二:戊一、略说;戊二、广说。
戊一、略说
法律善显。
有人对于佛法不禁会有这样的疑问:佛法虽然深邃广大,但有的观点讲五蕴等法实有,有的观点说无有,有的有无皆谈,有的有无皆无……真是众说不一,令学人困惑不解,心中难免滋生"佛法是否是真实可靠的皈依处?"……
量士夫--出有坏如来,擅能洞察了知有情根器与意乐。犹如初获如意宝,先经粗糙之布打磨,再经细柔之布揉擦,后由清水洗拭--佛宣说二谛法门,是从不同层次示以浅、深、甚深和究竟之法门的。圣天菩萨云:"诸初业有情,转趣于胜义,正等觉说此,方便如梯级。"《中观四百论》中云:"先遮止非福,中间破除我,后断一切见,若知为善巧。"佛陀针对有情各自根机,所接受程度,倾撒甘露法雨--皆能熄灭所化有情热恼,令众生获得莫大利乐,最后获证究竟无上菩提之果。初学之人,善根薄弱,面对佛法各宗观点,不知宗旨,如坠云里雾里。要知道,各宗观点,貌似有别,实则意趣同归。也就是说,在究竟意义上,无有别异,互不相违,毫无不实之处……从名言而言,以各宗见解最终都会趣入无上菩提,岂有自相矛盾之处?--如来八万四千法门,皆是随类契机而示,因此,则称其为法律善显。
戊二、广说
决定出离,趣大菩提。无有违逆,成就和顺;具足依止,断流转道。
有人提出:"一切正法,从直接与间接之径,都能趣入唯一究竟胜义实相--对此,又作何理解呢?"
对于轮回中,从粗大烦恼直到无明习气之间--一切所断,都要依靠具有出离性的种种方便,加以断除。于此,当从断圆满角度理解--决定出离。佛陀权巧方便,暂设三乘。达于无上菩提之果,虽然有间接与直接途径之分,但皆殊途同归。《法界赞论》中云:"法界无别故,主要乘无分,宣说三乘者,引众生入佛。"
并且,在彻底灭尽烦恼障和所知障的同时,证圆满--无上菩提之果顿然获得,因而称其为趣大菩提。《妙法莲华经》中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又云:"我即自思维,若但赞佛乘,众生没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堕于三恶道。我宁不说法,疾入于涅槃。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应说三乘。"由此确然而知,已然断除一切所断,已然证悟一切所证,趣大菩提,唯然安立佛之一乘。
所有正法宣明之义,互相之间并非舍一取一,而是全然无违,宗趣一致--皆成为圆满正道上的助缘。正因为众生根机千差万别,佛所宣法,才浩瀚无边,应机而现。然而八万四千法门,均为一趣,无有违缘。不仅如此,而且上乘功德自然涵括下乘功德。佛所说法,层面分明,义理和顺,同一意趣--此即称其为成就和顺。
假若佛法各宗真是见解迥异,意趣有别,取一舍一--那必定不是究竟依靠之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佛法小乘与大乘,皆是针对所化根机,权巧而设,是相应之法。因此,佛法的确是究竟的皈依之处。
若未通达上述关要,反而认为小乘之法极为低劣--产生如是观点之人,必然于三世诸佛甚深广大法流未能晓畅明了,从而舍弃正法,造下深重罪业。《大乘集菩萨学论》中说:"复次初行菩萨,发如是言,汝不能修习六波罗蜜行,亦复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汝应速发声闻辟支佛心,汝可速得出离生死……是名初行菩萨第二根本罪。复次初行菩萨,作如是言,汝何坚持守护波罗提木叉及律仪戒,应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读诵大乘经典,则身语意所集烦恼,不善业报悉得清净。乃至如前所说,是名初行菩萨第三根本罪。"
《遍摄一切研磨经》中云:"曼殊室利,毁谤正法,业障细微。曼殊室利,若于如来所说圣语,于其一类起善妙想,于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若谤法者,由谤法故,是谤如来,是谤僧伽。若作是言,此是为诸菩萨宣说,此是为诸声闻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独觉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诸菩萨所学,是为谤法。"谤法之罪,其罪极重。《宝性论》中云:"何人若嗔法,彼岂能解脱?"《三摩地王经》中云:"若毁谤契经,较毁此瞻部洲中一切塔,罪业极尤重;若毁谤契经,较杀殑伽沙数阿罗汉,罪业极尤重。"如果有的法门于自己不相适应,也千万不要妄加点评褒贬,要保持缄默,平等对待,则无有罪过。佛曾说:"住于中间者,舍法我未说。"《经观庄严论》中云:"意之罪过自性恶,于色亦不应生嗔,况于生疑之佛法,是故等住无罪过。"
大凡有漏法,无论依靠何者,都终究会迁变而灭。即使获得转轮王和梵天天主等之胜位,也不是真实可靠的依托处。并非自心对胜位不存希望与执著,而是此胜位本身一直都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就佛法本身而言,在一切时空范围之内,皆是永恒无迁的究竟依托处。此即具足依止。换而言之,正法是所依靠处,能依者--诸有情依于正法,何时亦无迁变,具足永恒依止功德。
有人不禁会想:虽然佛法是无欺真实的依托处,但是否也如同世间创立伟业和美妙享受等一样,要外在事物不断地更换,不断地追逐,才能享受到美妙的乐趣呢?
佛法并非如此。要知道,依靠佛法,最终会获得究竟圆满无上菩提之果。待至究竟圆满,就不再需要辛勤劳作不断追求,而是已然断德圆满,于无学道勿需学修--不必修此再学彼、自一果位再转换至另一果位。此则称其为断流转道。世亲菩萨在《释明论》中云:"无上即断流转道,趣于究竟即是流,至此尽除则为断。"在某些注疏中说,断尽心与心所的流转,方称为断流转道;还有的解释为,断除一切轮回之流转……虽然各家疏解纷纭,但都是一方之言。全知麦彭仁波切说:"在此,依于甚深之义,对这二句本义作出圆满解释的,独此一家,别无相同。"
在一切所知法范围内,不仅要知晓真实可靠的依托处唯有佛法,而且,过去、现在、未来的所有诸佛、菩萨、声闻、缘觉,以及一切有情幸福安乐的殊胜善道--都是在佛法光明的普照下,勃然兴起……在产生殊胜定解之后,油然发起住持与护持正法心愿--佛经中说,此之大愿全然涵摄一切佛陀菩萨所发诸愿。
所以,在随念法宝功德后,应当清醒地认知:只有值遇正法,,才会心生欢喜。当尽己所能,闻思修行受持佛法。弥勒菩萨于《辨中边论》中云:"此助伴应知,即十种法行,谓书写供养,施供听披读,受持正开演,讽诵及思修,行十法行者,获福聚无量。"依十法行去行持,则此人身成为有益人身,不会空耗。如是若于佛法一偈,或背诵、或讲说、或思维,其功德无量无边。此皆广见于佛经中。
末法时期,人心痴暗,邪说横行。呼唤僧才法匠擎举法灯,照破茫茫长夜,燃亮众生心灯……此一席话,是对年轻的僧尼们而说。经中云:"假使顶戴经尘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传法度众生,决定无能报佛恩。"为了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只有面对现实,敢于荷担如来家业,闻思修行,自利利他,才不枉出家之行。
有人向永明延寿大师请教说,为何天台宗允许凡夫说法?大师引用教证回答道:"《般若经》中讲,”自修行般若之福,不如广为人天,巧说比喻,令人易解般若,其福最胜!”而且在另一部经中说,”其人戒定虽羸劣,善能说法利多人,若有供养是人者,则为供养十方佛。”这不是很好的教证吗?"永明延寿大师的开示不能不让人深思!
古德云:"修慧不修福,罗汉应供薄;修福不修慧,象身挂璎珞。"佛经中记载说,曾有兄弟二人出家,一人专门修慧而不修福,后虽证罗汉,却没有人供养。另一人专门修福而不修慧,后转世为皇宫中畜养的白象,满身挂着璎珞……这则故事耐人寻味。
成就解脱之路,不外福慧双修。侧重何方,都有失偏颇。通过自利利他这一完美的组合,不仅于自之解脱积聚资粮,而且亦能有益众生趣入正法。《大方广总持经》中云:"佛言,善男子,佛灭度后,若有法师,善随乐欲为人说法,能令菩萨学大乘者,及诸大众有发一毛欢喜之心,乃至暂下一滴泪者,当知皆是佛之神力。但见解不谬,冥契佛心。虽为他人,亦乃化功归己,既能助道,又报佛恩。"
为人说法,不仅自利--增上智慧,而且利他--积聚福德。若能以清净发心,不慕名闻不求利养,如理如法地依于佛法,明理契义,阐幽示微,为了有情,悦意讲法--此诚为末法时期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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