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隨念叁寶經▪P9

  ..續本文上一頁,以之爲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于一切所知範圍內,一經遇見或一經曉知正法,定會獲得利益。而且,在所有利益中,最爲殊勝。此即稱其爲見者不空或見者有益。要知道,輪回本身就是痛苦的自性,其對治法唯有佛之正法。依靠佛法去修習,最初即能使煩惱減薄,自然而然生起勝解信--猶若昏愦之人忽然心明眼亮,不禁自我感慨道:真是太稀奇了!佛之正法真是正確無比!……內心深處油然生起堅固定解。

  然而,那些迷癡愚鈍之人,眼見正法,卻如身到寶洲,空手而返;或是熟視無睹,擦肩而過;或是不聞不問,懵懂無知;或是玩味文句,不察本義;或是說食數寶,體不躬行……如此等等,人生枉然而過。《寶積經》中雲:"佛言,若不修行得菩提者,音聲言說亦應證得無上菩提。作如是言:”我當作佛,我當作佛。”以此語故,無邊衆生,應成正覺。故知行在言前,道非心外。"又經雲,"佛言,學我法者,惟證乃知。"

  佛之正法深廣無邊,非凡無比。如日中天,衆螢墜伏--豈是凡夫心識所緣之境?而是現見本然實相的聖者們,依各自所證的智慧,自覺自明了證二無我之理。此即是智者各別內證。但是,于正法真正圓滿成就的惟然佛陀一人,所宣正法,究竟圓滿……如上而言,在一切所知法範圍內,能夠稱得上真實所取,利益無邊的只有佛之正法。

  丁二(究竟依托)分二:戊一、略說;戊二、廣說。

  戊一、略說

  法律善顯。

  有人對于佛法不禁會有這樣的疑問:佛法雖然深邃廣大,但有的觀點講五蘊等法實有,有的觀點說無有,有的有無皆談,有的有無皆無……真是衆說不一,令學人困惑不解,心中難免滋生"佛法是否是真實可靠的皈依處?"……

  量士夫--出有壞如來,擅能洞察了知有情根器與意樂。猶如初獲如意寶,先經粗糙之布打磨,再經細柔之布揉擦,後由清水洗拭--佛宣說二谛法門,是從不同層次示以淺、深、甚深和究竟之法門的。聖天菩薩雲:"諸初業有情,轉趣于勝義,正等覺說此,方便如梯級。"《中觀四百論》中雲:"先遮止非福,中間破除我,後斷一切見,若知爲善巧。"佛陀針對有情各自根機,所接受程度,傾撒甘露法雨--皆能熄滅所化有情熱惱,令衆生獲得莫大利樂,最後獲證究竟無上菩提之果。初學之人,善根薄弱,面對佛法各宗觀點,不知宗旨,如墜雲裏霧裏。要知道,各宗觀點,貌似有別,實則意趣同歸。也就是說,在究竟意義上,無有別異,互不相違,毫無不實之處……從名言而言,以各宗見解最終都會趣入無上菩提,豈有自相矛盾之處?--如來八萬四千法門,皆是隨類契機而示,因此,則稱其爲法律善顯。

  戊二、廣說

  決定出離,趣大菩提。無有違逆,成就和順;具足依止,斷流轉道。

  有人提出:"一切正法,從直接與間接之徑,都能趣入唯一究竟勝義實相--對此,又作何理解呢?"

  對于輪回中,從粗大煩惱直到無明習氣之間--一切所斷,都要依靠具有出離性的種種方便,加以斷除。于此,當從斷圓滿角度理解--決定出離。佛陀權巧方便,暫設叁乘。達于無上菩提之果,雖然有間接與直接途徑之分,但皆殊途同歸。《法界贊論》中雲:"法界無別故,主要乘無分,宣說叁乘者,引衆生入佛。"

  並且,在徹底滅盡煩惱障和所知障的同時,證圓滿--無上菩提之果頓然獲得,因而稱其爲趣大菩提。《妙法蓮華經》中雲:"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叁,除佛方便說。"又雲:"我即自思維,若但贊佛乘,衆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墮于叁惡道。我甯不說法,疾入于涅槃。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叁乘。"由此確然而知,已然斷除一切所斷,已然證悟一切所證,趣大菩提,唯然安立佛之一乘。

  所有正法宣明之義,互相之間並非舍一取一,而是全然無違,宗趣一致--皆成爲圓滿正道上的助緣。正因爲衆生根機千差萬別,佛所宣法,才浩瀚無邊,應機而現。然而八萬四千法門,均爲一趣,無有違緣。不僅如此,而且上乘功德自然涵括下乘功德。佛所說法,層面分明,義理和順,同一意趣--此即稱其爲成就和順。

  假若佛法各宗真是見解迥異,意趣有別,取一舍一--那必定不是究竟依靠之處。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佛法小乘與大乘,皆是針對所化根機,權巧而設,是相應之法。因此,佛法的確是究竟的皈依之處。

  若未通達上述關要,反而認爲小乘之法極爲低劣--産生如是觀點之人,必然于叁世諸佛甚深廣大法流未能曉暢明了,從而舍棄正法,造下深重罪業。《大乘集菩薩學論》中說:"複次初行菩薩,發如是言,汝不能修習六波羅蜜行,亦複不能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汝應速發聲聞辟支佛心,汝可速得出離生死……是名初行菩薩第二根本罪。複次初行菩薩,作如是言,汝何堅持守護波羅提木叉及律儀戒,應速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讀誦大乘經典,則身語意所集煩惱,不善業報悉得清淨。乃至如前所說,是名初行菩薩第叁根本罪。"

  《遍攝一切研磨經》中雲:"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于如來所說聖語,于其一類起善妙想,于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爲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若作是言,此是爲諸菩薩宣說,此是爲諸聲聞宣說,是爲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爲諸獨覺宣說,是爲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爲謗法。"謗法之罪,其罪極重。《寶性論》中雲:"何人若嗔法,彼豈能解脫?"《叁摩地王經》中雲:"若毀謗契經,較毀此瞻部洲中一切塔,罪業極尤重;若毀謗契經,較殺殑伽沙數阿羅漢,罪業極尤重。"如果有的法門于自己不相適應,也千萬不要妄加點評褒貶,要保持緘默,平等對待,則無有罪過。佛曾說:"住于中間者,舍法我未說。"《經觀莊嚴論》中雲:"意之罪過自性惡,于色亦不應生嗔,況于生疑之佛法,是故等住無罪過。"

  大凡有漏法,無論依靠何者,都終究會遷變而滅。即使獲得轉輪王和梵天天主等之勝位,也不是真實可靠的依托處。並非自心對勝位不存希望與執著,而是此勝位本身一直都在潛移默化地改變。就佛法本身而言,在一切時空範圍之內,皆是永恒無遷的究竟依托處。此即具足依止。換而言之,正法是所依靠處,能依者--諸有情依于正法,何時亦無遷變,具足永恒依止功德。

  有人不禁會想:雖然佛法是無欺真實的依托處,但是否也如同世間創立偉業和美妙享受等一樣,要外在事物不斷地更換,不斷地追逐,才能享受到美妙的樂趣呢?

  佛法並非如此。要知道,依靠佛法,最終會獲得究竟圓滿無上菩提之果。待至究竟圓滿,就不再需要辛勤勞作不斷追求,而是已然斷德圓滿,于無學道勿需學修--不必修此再學彼、自一果位再轉換至另一果位。此則稱其爲斷流轉道。世親菩薩在《釋明論》中雲:"無上即斷流轉道,趣于究竟即是流,至此盡除則爲斷。"在某些注疏中說,斷盡心與心所的流轉,方稱爲斷流轉道;還有的解釋爲,斷除一切輪回之流轉……雖然各家疏解紛纭,但都是一方之言。全知麥彭仁波切說:"在此,依于甚深之義,對這二句本義作出圓滿解釋的,獨此一家,別無相同。"

  在一切所知法範圍內,不僅要知曉真實可靠的依托處唯有佛法,而且,過去、現在、未來的所有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以及一切有情幸福安樂的殊勝善道--都是在佛法光明的普照下,勃然興起……在産生殊勝定解之後,油然發起住持與護持正法心願--佛經中說,此之大願全然涵攝一切佛陀菩薩所發諸願。

  所以,在隨念法寶功德後,應當清醒地認知:只有值遇正法,,才會心生歡喜。當盡己所能,聞思修行受持佛法。彌勒菩薩于《辨中邊論》中雲:"此助伴應知,即十種法行,謂書寫供養,施供聽披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依十法行去行持,則此人身成爲有益人身,不會空耗。如是若于佛法一偈,或背誦、或講說、或思維,其功德無量無邊。此皆廣見于佛經中。

  末法時期,人心癡暗,邪說橫行。呼喚僧才法匠擎舉法燈,照破茫茫長夜,燃亮衆生心燈……此一席話,是對年輕的僧尼們而說。經中雲:"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爲床座遍叁千,若不傳法度衆生,決定無能報佛恩。"爲了上報四重恩,下濟叁途苦,只有面對現實,敢于荷擔如來家業,聞思修行,自利利他,才不枉出家之行。

  有人向永明延壽大師請教說,爲何天臺宗允許凡夫說法?大師引用教證回答道:"《般若經》中講,”自修行般若之福,不如廣爲人天,巧說比喻,令人易解般若,其福最勝!”而且在另一部經中說,”其人戒定雖羸劣,善能說法利多人,若有供養是人者,則爲供養十方佛。”這不是很好的教證嗎?"永明延壽大師的開示不能不讓人深思!

  古德雲:"修慧不修福,羅漢應供薄;修福不修慧,象身挂璎珞。"佛經中記載說,曾有兄弟二人出家,一人專門修慧而不修福,後雖證羅漢,卻沒有人供養。另一人專門修福而不修慧,後轉世爲皇宮中畜養的白象,滿身挂著璎珞……這則故事耐人尋味。

  成就解脫之路,不外福慧雙修。側重何方,都有失偏頗。通過自利利他這一完美的組合,不僅于自之解脫積聚資糧,而且亦能有益衆生趣入正法。《大方廣總持經》中雲:"佛言,善男子,佛滅度後,若有法師,善隨樂欲爲人說法,能令菩薩學大乘者,及諸大衆有發一毛歡喜之心,乃至暫下一滴淚者,當知皆是佛之神力。但見解不謬,冥契佛心。雖爲他人,亦乃化功歸己,既能助道,又報佛恩。"

  爲人說法,不僅自利--增上智慧,而且利他--積聚福德。若能以清淨發心,不慕名聞不求利養,如理如法地依于佛法,明理契義,闡幽示微,爲了有情,悅意講法--此誠爲末法時期自利…

《隨念叁寶經》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金剛功德經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