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情。
于此作何事者,謂行谄诳。
于對境作何事而成黑法,即作谄诳的行爲。
增上心者,《釋論》說爲自性意樂。
增上心,《釋論》中說是不夾雜谄诳的一般心態。
谄诳者,謂于秤鬥行矯詐等。
谄诳,即在秤鬥上短斤少兩、入輕出重等。經商時,販賣假冒僞劣商品等,都屬于谄诳。已受菩薩戒的人,尤其在家居士對此尤須注意,否則,每天造違背學處的黑法,將使自己後世忘失菩提心或者不現行菩提心。
又如勝智生,實欲遣人往惹瑪,而雲遣往垛垅,後彼自願往惹瑪。
又如勝智生論師所說:其實是爲了自己的利益而想派人到惹瑪(地方名)去,但口中卻說准備派他去垛垅(地方名),並說往垛垅的路程如何遙遠等,讓他感到爲難,之後又轉移話題,說可以派往惹瑪,而使他自己願意去惹瑪。
《集論》 中說,此二俱因貪著利養增上而起貪癡一分。诳謂詐現不實功德,谄謂矯隱真實過惡。言矯隱者,謂于自過,矯設方便令不顯露。
《集論》中說,谄和诳都是因爲貪著利養而生起的,屬于貪、癡的一分。“诳”是詐現不實的功德,即本無此功德,而詐現有此功德。“谄”是矯飾隱瞞自己實有的過惡。“矯隱”,即矯飾自己的過失,令其不顯露。
小結:
第四黑法:于他人所現行谄诳,非增上心。
境:任一有情。
等起:以谄诳心引起。
加行:行持欺騙他人的方便。
究竟:行持欺騙他人的方便完畢。
必須斷除四黑法的總結:
四黑法(有法),理應修學斷除(所立),因爲它是來世現前菩提心的障礙之故(能立),比如爲了讓芽果順利生長,必須提前遣除障礙(比喻)。
卯二、受行不失四種白法分四:一、于有情斷除明知而故說妄語 二、于有情不行谄诳正直而住 叁、于菩薩起佛想宣揚功德 四、令所化受行大乘
“受行不失四種白法”,即應行持乃至成佛之間不失壞菩提心的四種白法。
辰一、于有情斷除明知而故說妄語
四白法中初白法中,境者,謂凡諸有情。
第一白法的對境,即任何一位有情。
事者,謂于彼所以命因緣下至戲笑,斷除故知而說妄語。若能如是,則于親教及軌範等殊勝境前,不以虛妄而行欺惑。
“事”,即對上述對境作何種事而成爲白法,即作業之義。
第一白法的“事”,即對有情上至遭遇生命危險,下至開玩笑,也應斷除明明知道而故意說妄語。若能這樣做,則在親教師、軌範師等殊勝對境前,就不會說妄語欺騙。
這一學處是要求對任何人都要誠實,一旦養成了誠實的品德,就不會欺騙師長,否則,即便對師長也會欺騙。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果沒有打好做人的基礎,修大乘法時就會有很多障礙。
這條學處也顯示了“十善業道是菩薩道的基礎”。所以,修行應回到做人的原點上,所謂“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
辰二、于有情不行谄诳正直而住
第二白法:境者,謂一切有情;事者,謂于彼所不行谄诳住增上心,謂心正直住。
境:一切有情。
事:對他人不行谄诳,安住在增上心中,內心正直而住。
總的這條白法,是要求對所有人修正直心。菩薩不必無功德而詐現功德,也不必有過失而遮掩覆藏,待人處事都要心地正直,不用谄诳方便,不說谄诳語。
此能對治第四黑法。
這一白法能對治第四黑法——于他人所現行谄诳。
辰叁、于菩薩起佛想宣揚功德
第叁白法:境者,謂一切菩薩。
對境,即所有已發菩提心的菩薩。
任何地區、修學任何法門的菩薩都包括在內,只要是已發菩提心的人,都屬于此處所應宣揚功德之對象。不能認爲我是學漢傳佛教,不必宣揚藏地菩薩的功德,或者,我是學藏傳佛教,不必贊歎修學、弘揚漢傳佛教的人,否則便無法修成這條白法。
擴展開來,不但地球上的菩薩,十方世界中所有已發心的菩薩,都是此處所應贊歎的對境。
事者,謂起大師想,于四方所,宣揚菩薩真實功德。
事,即于菩薩起佛陀想,在四方宣揚此菩薩的真實功德。
以下教誡須守護的道理。
我等雖作相似微善,然無增相,盡相極多,謂由瞋恚毀訾、破壞菩薩伴友而致窮盡。
我們雖然作了少許相似的善法,卻沒有增長之相,而使善根窮盡的相卻非常多,也就是由嗔恚、輕毀、破壞菩薩和道友,導致所積累的少許善根也被摧毀無余。
故能斷此及破壞菩薩者,則《集學論》說:依補特伽羅所生諸過悉不得生。
所以,若能斷除這種過失以及斷除破壞菩薩,則如《集學論》所說:依靠補特伽羅所生的種種過失都不會産生。
然于何處有菩薩住,非所能知,當如《迦葉問經》所說,于一切有情起大師想,修清淨相贊揚功德。
然而,何處有菩薩安住或者誰是菩薩,並非凡夫肉眼所能了知。因此,須如《迦葉問經》所說,對一切有情起佛想,修清淨觀,贊揚其功德。
當年,印光大師教人“看一切人都是佛菩薩,唯有我一人是凡夫”,就是這個道理。
此處要求觀一切人都是佛,因爲看別人都是佛,觀想清淨,就不會造罪,而且有無量功德。
以下是抉擇前面“于四方所宣揚功德”的涵義。
謂有聽者時至,非說不往四方宣說便成過咎。
“于四方所宣揚功德”,即無論在何處,到了有聽者該宣說功德時,就應宣揚菩薩的功德,並不是未去四方宣說就成了過失。
此能對治第叁黑法。
“宣揚菩薩功德”能對治第叁黑法——宣說正趣大乘諸有情的惡名等。
辰四、令所化受行大乘分二:一、正說 二、其它教典也宣說之理
巳一、正說
第四白法:境者,謂自所成熟之有情;事者,謂不樂小乘令其受取正等菩提。
境:自己所成熟的有情。
事:讓不愛樂小乘者受取正等菩提。
此就自己須令所化受行大乘。若彼所化不能發生大乘意樂,則無過咎,非所能故。
這是從自己必須使所化衆生受行大乘的角度而言。若所化是小乘根機,不能生起大乘意樂,則無過失,因爲並非自己能力所及的緣故。
由此能斷第二黑法。若由至心欲安立他于究竟樂,定不爲令他憂惱故,而行令他憂惱加行。
行持這一白法能斷除第二黑法——于他無悔令生追悔。原因是:若由至誠心希望將他安立于究竟安樂,必定不會爲了使他憂惱而做令他憂惱的加行。
巳二、其它教典也宣說之理
《師子請問經》雲:“由何一切生,不失菩提心,夢中尚不舍,何況于醒時!”
《師子請問經》中有一段問答。
問:如何才能生生世世不失壞菩提心,連夢中尚且都不舍棄,何況在醒覺時?
答曰:“于村或城市,或隨住境中,令正趣菩提,, 此心則不舍。”
答:在鄉村、城市或者不論身在何處,都能引導衆生趣向菩提,若能這樣將衆生安立于發心中,就能不舍菩提心。
由此可見自利與利他的關系:能將他人安立于發心中,其等流果是讓自己不舍菩提心。因此,在在處處應將有緣者安置于發心中。
又《曼殊室利莊嚴佛土經》說:“若具四法不舍大願,謂摧伏我慢,斷嫉,除悭,見他富樂心生歡喜。”
《曼殊室利莊嚴佛土經》說:若能做到四法,便能不舍菩提大願。此四法即:一、摧伏我慢;二、斷除嫉妒;叁、斷除悭吝;四、見其他衆生富貴安樂,心生歡喜。若能如是串習,就能不失壞菩提心。
《寶雲經》 說:“若于一切威儀路中修菩提心,隨作何善,以菩提心而爲前導,于余生中亦不舍離如此心寶,如如若人多觀察。”等 ,明顯宣說。
這是說,若作任何威儀以及行善前都能發菩提心,就能生生世世不舍菩提心。
若能在行住坐臥一切威儀中修習菩提心,不論行何種善法,下至供一杯水、繞一次塔,都以菩提心爲前導,則來世也不會舍離菩提心寶。
如前文所引《叁摩地王經》所說,若有人能反複觀察,心不離觀察,則心自然能如是趣入。(此規律在任何觀察上都能成立。)所以,來世是否不舍菩提心,端看今生如何串習。若行任何善法之前,都能先發菩提心,則自然生生世世不離菩提心。
以理歸納:
四白法(有法),應當修學而攝取(所立),因爲它是來世現前發心的方便的緣故(能立),正如須精勤攝集來年能産生芽果的方便(比喻)。
希求未來得果,現在就應積集因緣。我們應將眼光放遠,爲了生生世世都能現前發心,今生就要精進攝取四種白法。對于來世現行菩提心來說,現在能攝取一分四白法,就種下一分現行的因緣;能攝取十分,就種下十分現行的因緣;能圓滿修持,則來世俱生就有菩提心。
寅叁、攝義
以上“獲得願心之後,守護令不失壞的修行”,即是修學令今生不退發心的四條學處以及令他生不離發心的八條學處。
一、令今生不退發心的學處
(一)爲了對發心增長歡喜,應修憶念菩提心的利益;
(二)爲了使發心增長,每日應修六次發心;
(叁)爲了利益有情而發心,應學內心不舍有情;
(四)爲了增上菩提心,應學積集福慧資糧。
二、令他生不離發心的學處
(一)斷除他生失壞菩提心的四黑法
1、斷除欺诳師長等;
2、斷除讓修善無追悔心的人生起追悔;
3、斷除對于正趣大乘者宣說惡名等;
4、斷除對于任何有情現行谄诳。
(二)受行他生不失壞菩提心的四白法
1、對有情不說妄語;
2、對有情不行谄诳,心正直住;
3、于一切菩薩起大師想,于四方宣揚菩薩功德;
4、自己所成熟的不樂小乘的有情,令他受取正等菩提。
對上述的願心學處,首先應當認真聽聞、具體了解,然後一一銘記在心。受了願心戒之後,若對學處蒙昧無知,即便口中說我是大乘人,也只是徒有虛名而已。對大乘獲得定解的智者們,不會歡喜這種對願心學處一無所知的狀況。
聽聞了解之後,關鍵還應勤學這十二條學處,不應像窮人數寶,日日數這十二條學處,卻一分也不修。
《…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六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