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各教派皆圓融無礙之理。
有一些人也很聰明,也有一定智慧,但可惜其聰慧均爲邪慧。他們對上師叁寶與因果法則沒有一點兒信心,對造惡業卻很精通。比如對殺生的方法很在行,他人一次殺一只雞,他卻能造一架機器,一下子就可殺死成千上萬的衆生。這些人還會找來一些歪理駁斥因果,認爲因果不存在,無有前生後世,並以此邪說使自他都墮入到邪見之坑中。而且這種人往往還很狡猾,做事情不老實,處處爲自己利益考慮,功德方面自己全盤接收,過失卻一概推給別人。藏族有句諺語說得好:“因明學得好,打官司很好;戒律學得好,偷東西善巧。”這並非是說學因明的目的是爲了打官司,或學戒律是爲了偷東西,而是指有些人太過聰明狡猾,以致將智慧純粹變爲了邪慧。漢語中也有相同的說法:“過分聰明爲狡猾”。佛法則認爲:自認爲聰明、了不起者,往往會將聰明變爲邪慧,從而與解脫無緣。密法中也說:有些人心雖愚鈍,但信心卻很堅定,此種人也可取得智慧與成就;而那些過分聰明者卻不一定能得成就。所以稍具智慧者都應該觀察自己的智慧是邪慧還是清淨的智慧,若是邪慧則對自身與佛法都有損害,應該速速遮止改正。
還有些人的的確確稱得上是詭計多端,他們在你面前說得頭頭是道,背後卻不如是而行,其所說只是爲了欺诳而已。這些人經常都以一些詭計诳惑、欺騙甚至陷害他人,這種人確確實實是一種假精靈,即是假聰明,並非具有真實智慧者。他們這種把戲,一、二次或許別人看不出來,但次數多了便會被人識破,最終唯有自我敗壞而已。
以上智慧未究竟、邪慧及假精靈者皆是因爲叁門放逸,不善加觀察、取舍自身言行而産生的過失,在世間法中如是行持會造下很多違法之事,佛法中亦能因之而違背因果正理。如此一來,後世唯有趨往惡趣,對此豈能不慎!
縱然胸懷寬廣者,性情疏懶事不成,
如無利害海底石,此乃放逸之過失。
縱然是胸懷寬廣之人,如果性情疏懶,那麼很多事情也不可能圓滿成辦,就像海底之石一樣無利無害,此也是放逸所生之過失。
有些人胸懷寬廣、心胸大度,對事情的得失並不斤斤計較。他人罵他幾句,或當面指摘其過失,他也不放在心上,亦不爲此而生嗔恨,恰似彌勒佛一樣肚大能容,這種人的安忍度可算修持得不錯。但他如果有性情疏懶的缺點,即比較容易懈怠、懶惰,那他也很難成就大事。
俗話說慢性子人天塌下來也不著急,屋子即便著火也不會趕緊想辦法撲滅,這樣的人一般來說很難成辦事情。比如你今天讓他做一件事,結果他到後天也沒能做完,甚至半個月都完不成。又比如一些道友,盡管修學佛法已經七八年了,別人聽聞佛法一兩年之後就已將五加行修行圓滿,但他在七八年的時間內竟連大頭都還沒磕完!真不知何時他才能將整個五加行修持圓滿。法王也經常教導大家,做事情不要拖延時間,若沒能力完成就應早早說明原因,好讓其他有能力之人接管去做。
有些人對別人的做害毫不在乎,對他人的饒益也不知報恩,完全就像是海底的石頭,于衆生無利無害。這並非是他境界高所致,而是純屬放逸造成,法王就曾說過此種人應屬壞人。在我們未到觀待萬法皆是大平等性之境界前,他人饒益自己時應知恩圖報;他人損害自己時,雖說出家人不該報仇,但自己心裏也應明白事理,不應渾渾噩噩,好壞不分。
如是性情疏懶、所作所爲皆屬無利無害之舉,這些均是放逸所生之過失,故大家應精勤不放逸而行。
少聞淺學無智者,急躁從事如湧潮,
隨心所欲亂身心,此乃放逸之過失。
孤陋寡聞、學問膚淺無智者,其性情急躁,做起事來就像湧潮一般隨心所欲,並因此而擾亂身心,此亦爲放逸之過。
有一種人雖然對佛法聞思比較少,所學也僅是皮毛而已,亦不具有深廣之智慧,但其性子卻非常急躁,做事情時毛手毛腳。一件事情剛說個開頭,他沒聽完就急急忙忙去做,結果到頭來往往理不出個頭緒,事情做到一團糟時又不知該如何往下繼續進行,因此所作之事很難成辦。這些人的性格如同大海湧潮一樣,一波快似一波,一浪超過一浪,刻不容緩、馬不停蹄。他們, 遇事時從不冷靜思考,總愛魯莽行事,其結果不僅無法成辦所作之事,還會擾亂自己的身心,此等過失皆由放逸所生。
故我們在做任何事時,都應冷靜思維,理出所做事之層次,然後再一步步去做,這樣才易成辦。如坐禅,不能一開始便坐在那裏“如如”不動,如此枯坐,日久難免會入歧途,甚至著魔。欲坐禅者,首先應向善知識請問坐禅次第及注意事項,問清楚都有哪些可靠的坐禅方法,中間若産生一些禅定境界又該如何深入下去且不執著,某些境界到底是對是錯等等。如是詢問清楚後再去參禅打坐,才不容易産生障礙。
總而言之,不論做任何事或修行,性子都不能太懶散,也不能太急躁,此兩種心態均應斷除。不緊不慢中依中道行持,則不論做事或修行都會有所成就。
雖無舍財布施心,不擅掌管自財食,
非空似空禁行者,此乃放逸之過失。
雖然無有舍棄財物以布施之心,但因自己不擅掌管財食而無可奈何地舍棄財食;還有那些行持非空似空的禁行者,此等均是放逸所生之過失。
凡夫雖可相似修持布施等六度,但未登地之前布施無法圓滿,舍心也不能達到究竟。雖然我們發願:爲了滿足一切衆生之需,自己可以布施掉屬于自己的一切財物,甚至身體。但這必須從最微小的財物布施做起,以使自己的習氣日趨穩固,然後才可以逐漸布施大的財物。如果自己確已生起了布施之心,則布施財物肯定會有一定功德;若具足菩提心,則布施給衆生一點點財物都有無量功德,都將成爲福德資糧。
但有些人卻並非如是,他們無有舍心,亦無有布施之意願,只是由于對自己的財物不擅長管理,故很多人以此爲因占盡了他們的便宜。但人們即便用了他們的財物也不會領情,大家反倒認爲這很應理,這些悭貪者原本就非善良之徒,用他們的東西本來就是不用白不用。若已有布施心,給衆人發放布施或讓大家使用自己的東西應具一定的功德;若無布施心,給大衆多少財物意義都不是很大,只能積累一點兒福報而已。
還有些人壓根兒就沒有證悟諸法空性之本體,但口中卻妄說一切皆空,假裝自己已徹證空性。他們會說什麼因果也是空的,解脫亦是空的……,但其對自身卻非常執著,不僅平常很注意保養,更進而認爲修法也屬一種執著,還不如睡覺好。如是惡空之見遍布,此亦是放逸之過。
總之,我們自己擁有的財物,應盡量供養給僧衆,因其他較貧困之僧人或許能用得上。自己除了保證基本的吃、穿之外,多余的物品要盡可能供僧或布施給貧窮者,這種行爲才會對你的今生、來世帶來正面意義!
慈悲心續未究竟,任諸怨敵恣意行,
衆前坦露自本性,此乃放逸之過失。
慈悲心還沒有究竟,卻任諸怨敵恣意而行;在衆人面前隨便袒露自己的本性,此等均爲放逸之過。
悲心拔一切衆生苦,慈心予一切衆生樂。大慈大悲心若已究竟,則視一切衆生如己父母,怨敵亦如母親一般看待,達到這種境界方才可謂怨親平等。此時對怨敵之損害絕不會在意,一定會安忍面對,因其已生起有情之損害正是助己修忍辱之方便法的定解。不過,若悲心等未臻究竟之地,此時亦對怨敵的損害毫不在乎,任其恣意而行,這就違背正理了——如果不願也不能製止怨敵的惡行,那只能說明你膽量很小,人很脆弱。如果身爲在家人,當別人欺負之時,自己完全可以自衛並反擊,無能力者則可以上告,讓法律來製裁惡人。出家人雖不能報複,但也可以方便法遮止其行爲。
有些人在衆人面前將自己的本性暴露無遺,比如若此人嗔心很大,他反而故意要在衆人面前大發嗔心;若貪心很大,則在衆人前也不壓製貪心,種種本性充分表征于行爲的方方面面。但他還自認爲自己十分光榮、八面威風,實則爲典型的愚笨者之行爲。誠如《格言寶藏論》所雲:“惡狗已見怨敵時,咬人之前狂亂吠。”而有智之人則不會將其本性輕易展示在衆人前,因而也不容易受到別人的攻擊、利用。
未證諸法如幻相,身語行爲不約束,
故受衆人之呵責,此乃放逸之過失。
在還沒有證悟一切諸法均爲如夢如幻之本性前,身語之行爲就已無任何約束,放縱自恣。這樣發展下去一定會受到衆人的呵斥與責備,此亦爲放逸所帶來的過失。
一切諸法在名言量中均依緣起而無欺顯現,密乘在隨順衆生、抉擇世俗谛時亦如是承認。如果能真實證悟勝義谛的究竟實相,修行人則可如大瑜伽士一樣任意行持諸多禁行,而不會被過失染汙。如奔跑,大聲呼喊,以及區分有寂時所顯現出的種種令人難以接受的行爲。不惟密宗如是,顯宗中亦有濟公活佛吃狗肉、金山活佛示現瘋癫之行等公案。但若不具殊勝功德,未證悟此種如幻之境,然後就對自己的身口等行爲不加任何約束,胡作非爲,則衆人定會呵責你,並視你爲瘋狂者。而你自己也會損害戒律與佛法,且最終因之而摧毀自相續。
未生厭世出離心,性情孤僻不合群,
自他諸現視如敵,此乃放逸之過失。
並未生起真正的厭離心,只是因爲自己性情孤僻不合群,才對自他諸現視如怨敵,這也是放逸的過失。
修學大、小乘的共同基礎均爲必須生起厭棄世間萬法之出離心,生起出離心後,才能進一步獲得別解脫戒,然後才可次第生起大乘菩提心。生起了出離心後,對輪回諸法將不再有絲毫貪求,自己必欲安住在寂靜的山林中,像聲聞、獨覺一樣不與任何人往來,一心靜修解脫妙法。若真能如是,則非常值得隨喜贊歎。
如果未生起出離心,對輪回中的所謂善妙之法仍有貪求之意,只是因爲自己的性情過于孤僻,與衆人合不攏,才將自他的一切顯現都視如怨敵,認爲諸現都對自己不利…
《《二規教言論》淺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