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潦倒一事無成;有人一生健康長壽,有人卻多災多病。面對此情此境,有人怨命不好,怪上天不公,有人恨機遇不夠,環境太差,當然也有人能樂觀面對並努力實踐。命運究竟掌握在誰的手裏,恐怕人人都有過思考,但很多的人卻不能正確選擇。
在佛法看來,推動人命運的力量來自于“業”,來自于自我的造作行爲。“業”,梵語karma,音譯爲“羯磨”,是指“行爲”、“行動”或“造作”的意思。人的命運掌握在“業”的手裏,是“業”推進人的命運發展,是“業”決定了人的一生的成敗,沒有了“業”也就沒有了生命,更無所謂事業成敗了。人們常說“生命在于運動”,這運動就是行爲活動,它包括人的身、語、意叁業,即身的行爲、語言行爲和意識活動。人的命運就是由人自己的身語意叁業決定的。
對于業,佛法從不同方面而有很多的分析:
從業的發動上看,先要有心理活動,一種由意識引發的有目的的精神活動,這種活動本身就是業,稱爲“意業”,由“意業”主導發起身的動作、行爲稱“身業”,講話及寫文章等稱爲“語業”。《增一阿含經》說:業是心中有意識、有目的的意欲及其引發的身、語、意的活動。無意識的行爲不名爲業,如無意中殺死蟲蟻等,被認爲不得罪業。
從業的道德屬性上分際,有善業、惡業、無記業。無記業,是說不能歸于善也不能歸于惡,無法判定其道德屬性的,故名無記(無意義,難下結論)。判定善惡業的標准,是看業所引起的後果對人的損益而定,凡能召感對自己和一切衆生有益果報的,就是善業。相反,能夠給自己和一切衆生帶來有害無益、釀成苦果的就是惡業。
從造業的心是否有煩惱上看,有有漏、無漏之別。漏爲“煩惱”別名。漏,比喻自心守護不嚴,有漏洞,被煩惱魔軍侵入。有漏業,指有煩惱心發動的業,包括惡業,也包括以煩惱心造的善業,比如時下有人熱心于社會慈善事業,救助失學兒童,但若希望籍此贏得公衆贊歎和從中牟利。這善業雖會給他帶來福報,卻會增長他的貪心和我執、我慢,反成作惡受苦之因,故爲有漏善業。有漏善業會間接成爲惡果之因。只要有漏,即使行善,終歸出不了善惡相因、生死輪回的圈子。與有漏業相反,以斷離煩惱的清淨心造作的業,不會引起有漏的不善果報,稱無漏業。
從業的社會屬性來講,有共業、不共業之分。共業,指衆生共同造作、共同承受果報的業,如大規模的共同殺生將會招致戰爭等刀兵之災;不共業,則爲生命個體獨自所造、獨自受報的業。另外,還有重業、輕業,定業(必定引生果報)、不定業(果報不定)等區分。
二、業力不思
在萬有引力作用下,一個蘋果位于高處,就有向下的動態趨勢,奔騰的江水滔滔下瀉也是如此,地球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逃脫此一規律。生命現象也是如此,“業”作爲一種衆生的身心運動,一旦引發就會存在蓄勢待發的潛能、潛勢,在具備與之相應的緣時,就會感得相應的果報。業的這種牽果能量被稱爲“業力”。
業力因果是一種普遍的規律,它橫遍宇宙,無所不周,豎窮叁際,無時不有。世間真正的公平是“業力因果”。無論天帝神仙,還是地獄惡鬼;無論達官貴人,或是販夫走卒,在六道中的任何生命都不能逃避業力的支配。
《大寶積經·入胎藏會》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法句譬喻經》和《佛說琉璃王經》記載:
昔日釋迦牟尼佛在世時,憍薩彌羅國的琉璃王,准備興兵攻打佛陀的祖國迦毗羅衛城。佛陀知道後,在大軍經過的路上結跏趺坐,勸說琉璃王止息幹戈,琉璃王對佛陀非常尊重,無奈退兵,但心猶不甘,又二次出兵,佛陀再次出面勸阻,琉璃王再次退兵。如此再叁,但最後琉璃王經不住大臣的慫恿,第四次攻伐,揮軍入城,大舉屠戮。佛陀座下大弟子目犍連尊者神通第一,請求以神通法力救出釋迦族人。佛陀喟然歎曰:那是沒有用的。尊者不信,施展神通將五千釋迦族人攝入缽內,置于虛空中。戰爭結束後,尊者把缽拿來一看,五千人已經死盡,化爲血水。尊者悲泣哀傷不已,就向佛陀請問此番災難的因緣。佛陀慈悲道明因緣:
“很久以前,迦毗羅衛城所在的地方是一大村莊,村裏有個大池。有一次,村裏人抽幹池水,將池中魚蝦全部捉去煮殺,其中有一大魚也未能幸免,被村民們分割烹煮。有一小孩從不吃魚,但生性好玩,用杖敲擊魚頭叁下。當時的大魚就是現在的琉璃王,小魚們就是現在他的軍隊,村民就是現在被琉璃王殺害的釋迦族人,當時那個沒吃魚的小孩就是我,因爲小孩敲擊魚頭叁下,現在的我頭痛叁天。
已經形成的定業是無法逃脫的,五千釋迦族人雖被救出,但還是化爲血水,難逃一死。”
佛法講世間有四種不可思議:神通力不可思議,龍力不可思議,業力不可思議,佛力不可思議。這四種力量強大、神秘、奇特而玄妙,具有常人意識思維難以理解和達到的奧秘性質。其中業力最不可思議。
1、因果必然,不可思議
“業”這東西無形無相,無質無量,一旦作出皆成業種,不管時間久暫都不會磨滅,遇上適當的內外條件則現行感果。佛法認爲,業的行爲是一種因,而命運的狀況是一種果。因果之間的必然關系是自然法則,通行于生命現象和物質宇宙。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而對生命來說則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種法則不因生命體是否意識到而存在,也不因佛陀是否宣說而起作用。
無論虛空還是大海,無論山中還是岩間,無有任何處所方位,能夠擺脫業力追隨。(《涅槃經·獅子吼菩薩品》)
萬類衆生有七種東西不可逃避:一是生,二是老,叁是病,四是死,五是罪業,六是福樂,七是因緣。這七種事情決不可能隨心所欲自在逃脫。(《法句譬喻經》卷二)。因此,業力的不可思議超越于神通力、龍力,即使是解脫了的佛也不能隨意轉變定業。佛陀僅僅因爲過去世中小孩的玩性敲擊魚頭叁下,也要示現承受頭痛叁天的果報。這種業力感果的必然之勢無往不利、無處不在、無時不顯,真正是透脫世間一切現象的金剛之劍。
善惡業力追逐于人,猶如影子隨身現形;
追逐其後趨任何所,未曾少時暫相舍離。
猶如旅資匮乏缺失,翻越險阻苦難增勝,行惡之人亦複如是,不能善擇安穩大道;
猶如旅資豐盈充實,翻山越險安樂無礙,修善之人亦複如是,輕安履險至安全所。(別譯雜阿含經卷第叁)
2、因果不亂,不可思議
世界無邊無際,時間無始無終,衆生不可計量,因緣無處不在,業力因果難道就不會錯亂嗎?絲毫不會。我們觀察周圍的物質世界就能體會到,“種什麼因,得什麼果”,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法以自然現象說明因果間關系,是用以比喻論證因果法則的普遍與公正,希望人們從中領悟,業力因果既通于物質世界,也通于生命現象,而且絲毫不亂。播種瓜的種子只能收獲瓜,而決不會得豆。生命現象也是如此,行善得善報,造惡得惡果,決不錯亂。《因果十來偈》說:
端正者忍辱中來,貧窮者悭貪中來,
高位者禮拜中來,下賤者驕慢中來,
瘖啞者誹謗中來,盲聾者不信中來,
長壽者慈悲中來,短命者殺生中來,
諸根不具者破戒中來,六根具足者持戒中來。
《中阿含經·根本分別品》記載了佛陀對摩納的一次講法:
摩納當知,作短壽相應業,必得短壽,作長壽相應業,必得長壽,作多疾病相應業,必得多疾病,作少疾病相應業,必得少疾病,作不端正相應業,必得不端正,作端正相應業,必得端正,作無威德相應業,必得無威德,作威德相應業,必得威德,作卑賤族相應業,必得卑賤族,作尊貴族相應業,必得尊貴族,作無財物相應業,必得無財物,作多財物相應業,必得多財物,作惡智慧相應業,必得惡智慧,作善智慧相應業,必得善智慧。
當你憤怒時,你如果照鏡子就會發現,你那由于憤怒而扭曲的臉多麼令人憎惡,你的心也由于憤怒而燃燒,你如果患有心髒病的話,很可能就此複發。如果你將瞋恨指向某人,很可能會遭遇報複性反彈,瞋恨的果報立刻兌現,並有可能形成惡性循環。如果長此以往不改動辄發怒的習性,你會發現,你將容顔失色,面目可憎,你的身體將愈益惡化,人們也會離你遠去。而你一旦抱持與人爲善的大度心態,容人之過,助人以樂,長此以往則身心安泰,面目慈善,容顔悅目,人際和諧,事事順遂了。
3、自作自受,不可思議
世人遭遇不幸時常常怨天尤人,恨天道不公,命運不濟,他人陷害,從不肯于自身反省,總將一切過患歸咎于外界強加。但《大寶積經》中閻羅天子告誡那些獲罪的人:“我不能自作主張給你添加纖毫之罪,來地府全是你自作罪業,一切果報全是自招,也無人能夠替代。”
世間法律常常因受客觀因素左右,受主觀判斷的影響而難獲真正的公平,但因果法則卻不受如何因素幹擾,因果面前衆生平等,因果法則可謂世間最公平的仲裁者。我們現前所承受的種種苦樂禍福,都是自己宿世業力所感,是現時努力行爲所招,絕非神明恩賜,也非鬼神嫁禍。當果報現前時也沒有任何人能夠替代。
當你的親人遭受不可救藥的病痛折磨之時,你只能無助歎息,當你至愛之人逝去時,你悲痛欲絕,恨不得替他去死卻無可奈何。這些惡業果報是決不能由他人替代,即使父母子女也不能相互承受業報,只能自作自受。所以《無量壽經》說:
“在天地之間,五道宛然分明,善惡業的報應,禍福的相承相襲,當親身承受,無誰能替代。”
類似的話在《楞嚴經》中也有:
“如此這般惡業,本是自我引發,絕非從天而降,決非從地湧出,決非他人授與,全是自己所招,自當親身承受。”
4、報通叁世,不可思議
衆多佛經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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