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想、行、識”,前面提到過,這是屬于思想意識的“名”的東西。“受”,就是感受;“想”,分析的,概念性的認識;“行”,是造做的意思,實即是對事物分析認識後所引起的一種內心的行動欲;“識”,爲了別意,其實是指一切行動(行爲)過後,在思想上留下的影響(傾向性)。
上面說過物質(色)是無自性的,(自性)空的存在;下面經文接著是“受、想、行、識,亦複如是。”明確的告訴我們“思想性”的東西,也還是“不異空;即是空”的。我們的各種感覺器官,如眼、耳、鼻、舌、等(這些器官都是物質性的存在)與外界各種物質的色、聲、香、味等接觸,才能引發我們的各種感受,由此看來,各種感受都是由種種條件製約的,緣起的,無自性的,自性“空”的存在,“獨自存在”的一種感受是不可想象的!接下來的“想、行、識”亦不是能單獨的自存的。我們總是爲自性見所惑,認識事物總是帶著實在、不變、獨存、靜止的一種錯覺。***械式的唯物論,我想就是這種見解下的産物吧!
舍利子
經文再一次呼舍利弗的名字。
是諸法空相
“諸法”,就是指的一切事物的意思,這包括了物質性的“色”法,思想意識性的“心”法。所有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緣起的,緣起的事物都沒有實體性的獨存不變性,其實都只是瞬間就消逝的幻影(緣起空相),在時間上來看,所有的一切都沒有一刹那的停留,我們所謂存在中的所有事物,頃刻之間就已經成爲過去,留給我們意識中的一切事物,其實都只是諸法向過去運動時的一種幻影,其中絲毫不會有一法停留下來,成爲我們所謂的真實的存在著的東西(有其自性)。如果有一法停留下來不變,而不成爲過去(就是實有),那這一法就永遠不會再起變化而成爲瞬間的永恒,但事實是沒有任何一法會不變的停留下來。這就是“諸法空相”,也才是諸法的實相、真相。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諸法是“不生不滅”的。所有的事物我們看起來好像是“有生有滅”,其實這只是我們自性見的錯覺,我們總是將所有的事物一段一段的截取出來加以觀察和認識,這一段時間中它是這樣的,那一段時間中它又是那樣的,如此才能形成所謂的“對比差別”,所謂的“有生有滅”。其實諸法總是在緣起的,總是在永不停留的成爲過去的,再往更遠的過去看,諸法是一直毫不停息的流動而來;往未來看,諸法還將會不停留的流動而去。一切諸法,從過去找不到開頭,從未來也不會有結尾,現在也沒有停留(沒有現在時,說現在已是過去了),一切都只是無始無終,“不生不滅”的流動。
諸法是“不垢不淨”的。“垢”是汙染、肮髒;“淨”是清潔、幹淨。這比如一件衣服,過去是幹淨的,後來慢慢的被汙染了,變髒了。如果這件衣服是有自性的,有絕對的幹淨相,那這件衣服就無法被汙染,無法被改變,而事實上是變了,是被汙染了;如果這件衣服有絕對的髒的自性,那就不可能被清洗幹淨,有絕對自性的東西是不會變化的。但是,所有的一切都在不停的變化,這就是說:一切都不是絕對的(自性的)“垢”(自性的);一切也都不是絕對的(自性的)“淨”。一切都是“不垢不淨”的,至于會成爲“垢”或“淨”,這要看影響事物的各方面條件如何發展,垢或淨並不是自性決定的,佛法中也就說“不垢不淨”了。
諸法是“不增不減”的。“增與減”是就事物的大小多少的形狀和質量來說的。我們常覺得某一物由小變大,或由少變多就是“增”,反之就是“減”。大小多少的增減概念總是這樣的真實而又困擾著我們!其實大小多少的所謂增減,並不能自己規定是大小多少,是增是減,這個也是緣起的。所謂大小要相互對比才能各自成立,即大不離小,因小故知大;小不離大,因大故知小;不能自己決定它是大是小的,即大小都沒有自性。還有,大若是自性有的大,即是自大,自大的東西即不以增加了什麼而使它變大;小若是自性有的小,即是自小,自小的東西即不以減少了而小。若大小各住自性,即會變成大的不可使小,小的不能使大,可見世人眼見事物有增加與減少,有大小與多少,就是因爲所有事物都是沒有自性的緣故啊!
通過上面的解釋,我們知道事物無自性(空)的真意義了,現在我們來疏通一下經典的原文。這十二個字的“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乍讀之下還是不好理解的,其實我們只要在原文中加上一個字,經文的意思就會馬上變得明晰起來。我們可以這樣來讀這段經文:“(這就是諸法的空相),不(自)生不(自)滅,不(自)垢不(自)淨,不(自)增不(自)減。”這樣在這段經文中加入一個“自”字,也許對于經文的意義理解會有些幫助吧!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色、受、想、行、識,我們已經知道了是組成人的五蘊。眼、耳、鼻、舌、身、意,這是人的六種感覺器官,佛教稱之爲“六根”或者“六入處”。爲什麼叫“六入處”呢?這是因爲六塵境總是從這裏進入,才引生六界的緣故。六根相對應于“六塵境”——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就會有“六(識)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的出現。“界”是類別的意思,歸類成一類一類的“境界”,這就是界的意思。這裏前五根、前五境,都是由物質性的根塵相互爲緣而引生了前五識界的;後一意根,對應于法塵境,就有意識界的産生,這是展現在我們心裏的種種活動。“法塵”是意識中,對于過去的回憶,對于未來的遐想,以及對不曾見識過的東西的想象等。所以法塵是意識裏的東西,意根是常緣法塵而活動的,這也就是所謂的意識界。
五蘊,六根,六塵,六界,其實這也就是所有人的全部的人生世界。我們每個人的身心緣起,就是我們自己的整個世界——有眼的作用才能有色像的世界;有耳的作用才能有聲音的世界;有鼻的作用才能有氣味的世界;有舌的作用才能有香味的世界;有身的作用才能有觸覺的世界;有意的作用才能有法(遐思,冥想)的世界。如果我們缺損了六根的其中任何一根,我們的世界即不再完整。世界是什麼?世界對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就是五蘊,六根對應六塵,出現的六種境界的總和,可以說沒有這些也就不會有我們自己的世界。所以佛在《阿含經》中,處處說到世界,總是說六根等。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這是十二緣起法的流轉與還滅。佛法中的十二緣起觀,透徹的揭示出了生命現象的發生與消失的規律,也就是怎樣有流轉生死,又怎樣來了卻生死的規律。這是佛法中最最珍貴的教法之一。十二緣起我們有必要好好的理解透徹,要透徹的理解,就要用十二緣起法對自己進行深刻的觀察。
我們爲什麼會有“老死”呢?這是因爲我們有了(出)“生”的緣故。
爲什麼我們會出生呢?這是因爲我們都有一種“有”的緣故。
“有”是什麼呢?“有”是精神層面的活動引起的,普通人以爲,我們的出生是由男女的精卵結合發育成長而成爲我們的個體生命,佛法並不是這樣認爲的。佛法說我們的個體生命的形成,除了精卵的物質性東西結合作爲條件外,還有一精神意識的東西作用在其中,這才是最重要的。我們每一位衆生,都有一與生俱來的“自我”生存與保護意識,希望自己活(延續)下去,這種自己要存在下去的意識是非常強大的,正因爲如此我們才對未來的一切充滿了希望,希望我要延續下去,並且要我所有的一切都要越來越好,這也是一切衆生希望向美好處發展的原動力。但是,這種向上發展的原動力是以“自私”的“自我存在”意識爲引導的,這種“自我”意識如果不加以反省與自製,就展開而成爲本能的“自我行爲”。人類,尤其是具備高等智識的人類,爲什麼能夠解脫生死修行成佛,就是因爲人類的智識具備了反省與自製的力量,這也是人類高明于其它動物的最大特色。雖然我們具備反省與自製,但是這根本的“自我感”(存在)並沒有完全的斷除,所以我們的一切行爲還是以“自我意識”爲出發點的,這種“自我中心”的意識引發的一切(身、口、意)行動,這些行動過後,又會在意識上産生一種傾向性的力量,這就是佛教常常說到的“業力”。這種傾向性的“業力”,因“自我意識”而存在,並且會強烈的作用于“自我意識”,以“自我意識”爲中心,我們的一切所作所爲就又牽引我們的“自我存續意識”(有),以不可思議的因緣緣起下一個新的生命個體,如此不斷的輪轉生死。
爲什麼我們有“有”呢?這是因爲我們有“取”的緣故。
“取”,就是(我)想要,而采取的行動啊!
爲什麼我們有“取”呢?這是因爲我們有“愛”的緣故。
“愛”,這是一重要的概念。“愛”就是我們覺得自己喜歡的,對自己有益的,能讓自己快樂的,對這些産生依戀,這就是“愛”的表現。在這裏再說說“恨”,“恨”我們總以爲這是“愛的相反”,其實“恨只是愛的另一種表現”罷了。爲什麼會恨?(我)想要的卻不能得到,就産生恨,這不是愛的另一表現嗎?覺得(我)不喜歡,對我無益,不能讓我快樂,就加以拒絕,拒絕不了,擺脫不開的,就開始“討厭”,開始恨,這還不是愛的另一表現形式嗎?我們一般人所謂的“愛”,其實只是更“愛自己”,滿足“自我的愛心”而已。這樣看來,唯有佛法中的“無我愛”與“慈悲”才是“真愛”。
爲什麼我們有“(我)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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