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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叁昧水忏講記卷中(2)▪P4

  ..續本文上一頁愛護,自然難以做到怨親平等,造成不平等的惡業,更不能無所诤論的相處,動不動的,不是袒護親者,就是憎恚怨者,因而人類問題越來越多,怎能不會造成怨業?

  八、“耽荒五欲不厭離業”:五欲,或指財、色、名、食、睡,或指色、聲、香、味、觸,唯經論多說後五種欲。耽荒五欲,就是貪著不舍,從來不知厭離。五欲對于人群,有百害無一利,衆生無知,常爲五欲所惱,不但不會厭離,反而追求不已,現前彼此對之競爭不已,好像狗爭骨頭一樣,世人以爲爭得有趣,吾佛看來可憐可愍,因而爲欲系縛,不能獲得解脫。涅槃經說:“凡夫之人五欲所縛,令魔波旬自在將去,如律獵師擒拊猕猴擔負歸家。善男子!譬如國王安住己界身心安樂,若至他界則得衆苦。一切衆生亦複如是,若能自住于己境界(四念處)則得安樂,若至他界(五欲)則遇惡魔受諸苦惱”。五欲是障聖道的根本,不學如何斷除?不斷怎證聖果?且因染著五欲,至死不舍,將爲自己後世,造業感受苦果。

  九、“或因衣食園林池沼生蕩逸業”:世間富有的人不知學佛,不知利用時間如何修行,衣食豐富滿足,要穿什麼衣服,就有什麼衣服,要吃什麼飲食,就有什麼飲食,從不感到衣食缺乏,生活當然非常安逸,照理正好學佛修行,但是世人不作此想,反而利用多馀時間,在自己美好的園林,優哉遊哉的在中閑蕩,或約叁五好友,不是在內雀戰,就是在內歌舞,認爲這是人間樂事,還談什麼精進修道?原因世人在美好的園林,栽種幽香的花草,布置各種的池沼,小橋流水的映照,紅柱綠瓦亭榭,如此幽雅環境,令人賞心悅目,若不好好享受,豈非辜負人生?殊不知由于如此,造成閑蕩放逸罪業,招感未來種種苦惱。

  十、“或以盛年放恣情欲造衆罪業”:有人以爲在盛年時,正是年富力強,精神飽滿,應該在這時候,好好享受一番,免得到了年老,雖有欲樂在前,不能予以享受,于是利用盛年時期,放縱于七情六欲,自恣的盡量享受。愚癡之人以爲這是一大享受,殊不知因此造成無量罪業,未來的苦報是夠你受的。涅槃經說:“衆生五識,雖非一念,然是有漏,複是邪倒,增長諸漏,爲一切凡夫取著于色,乃至著識,以著色故,爲色系縛,乃至爲識之所系縛,以系縛故,則不免于生老病死,憂悲大苦一切煩惱”。所以爲佛子者,特別修禅定者,定要诃斥五欲,不讓五欲糾纏。多少學佛行人,初極勤修道業,後爲五欲所惑,于是放恣情欲,從佛道上敗退下來,終于沈沒在生死中。

  十一、“或作有漏善回向叁有障出世業”:在世爲人行善,當然是很好的,但同樣是善行,有的是有漏善,有的是無漏業。有漏善只感人天的樂果,縱然享受人天福報,到了福盡還要墮落,離開出世更遠,證知是不究竟。但如作了善行,縱然是有漏的,回向出世解脫,回向無上菩提,回向佛國淨土,就會成出世業,或者趣向寂滅涅槃,或者完成無上菩提,或生所欲生的淨土。惜諸世人爲貪世間福樂,乃將所修有漏善行,回向欲、色、無色叁有,不思出離世間,所以障出世業,怎得出世解脫?所以作有漏業,應當回向出世無上菩提,以求最高無上佛果,方是作諸善業所當得的真正利益。

  己五 發願求成

  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發露,向十方佛、尊法、聖衆,皆悉忏悔。願某等承是忏悔無明等罪,諸不善業盡皆消滅。所生福善,願生生世世,滅五逆罪,除闡提惑,如是輕重諸罪惡業,從今已去乃至道場,誓不更犯。常習出世清淨善法,精持律行,守護威儀,如渡海者愛惜浮囊。六度四等常標行首,戒定慧品轉得增明,速成如來叁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無畏,大悲,叁念,常樂妙智,八自在我。歸依諸佛,願垂護念。

  “如是”像上所說造作的五逆“等罪”,雖說有叁十一項之多,實還很略,嚴格說來,是有“無量無邊”那麼多的罪業。在造諸罪惡時,爲無明所蒙蔽,不知是大錯誤,經過一番反省,明白造罪原是要不得的,所以特于“今日”將所造罪“發露”出來,敬“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衆,皆悉”加以“忏悔”,唯願叁寶慈悲加被,令諸罪業悉皆消滅,以清淨身心求諸功德圓成。

  發願忏悔既是至誠懇切的,更“願”在會“某等,承是忏悔”之力,使諸由“無明等”惑所造成的種種“罪”惡,以及其他“諸不善業”,願求叁寶加被,“盡”得“皆”悉“消滅”,不要留下任何罪惡之業,以免將來墮入惡趣受苦。無明爲萬惡之本,衆生的一切罪業,皆由無明領導所造成,唯有解決無明,一切諸有罪業,始得不再産生。諸不善業,指前所說叁十一種罪業。

  忏除罪業“所生”的“福善”,亦“願”此福善支持力,得以“生生世世,滅”除“五逆”大“罪”,消“除”一“闡提惑,如是”乃至“輕重諸罪惡業,從今已去,乃至”坐“道場”時,于其中間,時間不論經過多久,“誓不更犯”是諸輕重罪業。五逆罪,佛經到處說要墮無間地獄,受極重苦,所以首要忏除五逆。闡提所以成爲闡提,實由煩惱造成重業所感,重業能令衆生斷諸善根,所以說闡提惑,爲不再成斷善根的闡提,所以此惑必要斷除。輕重惡業,指五逆罪及闡提惑以外,馀謗方等的諸業。

  “誓更不犯”,非常重要,因很多人忏悔,往往今日忏悔,明日又去再犯,不特罪業忏悔不盡,而且罪業仍在增加。西方基督教徒,亦有人坦白說:很多人入教堂,總是承認有罪,願主爲我洗罪,可是一出教堂,有罪之感消失,照樣去造罪惡,像這樣的洗罪,會有什麼功用?佛教徒忏悔,假定亦這樣,忏忏造造,何時忏盡罪業?且此誓不更造,不是短時間的,而是從今開始,直至得道之場,成于無上佛果,總是不再造罪,衆罪自皆冰銷!

  不再犯諸罪業,從凡至聖,自會“常”常修“習出世清淨善法”,嚴格“精持律行”,如前說的五篇七聚等,決不輕于毀犯,同時“守護”叁千“威儀”,八萬細行。“如渡海者愛惜浮囊”,過去想要渡過大海,不像現在有船容易,自亦不是遊泳過去,而是在渡海前,准備一個浮囊,系于腰際之間。不使身體沈入大海,愛惜浮囊猶如己身,己身不致沈于海底,完全靠這浮囊,浮囊如果漏水,身體就難保險,必會沈入海底,是以每個藉浮囊而渡大海者,愛惜浮囊就好像愛惜己身,一點不敢大意。

  大般涅槃經舉喻說:菩薩護持所當護持的禁戒,如渡海人護持浮囊那樣的認真不苟。原來海中有羅刹鬼,見到有人乘浮囊渡大海,便來向渡海人乞求整個浮囊。渡海人說不可,我要賴此渡海。羅刹又說:那就請你給我一半。渡海人說此亦不可,浮囊若成一半,我就不能渡過。羅刹又請求說:那就給我叁分之一,或者如手掌許,乃至一微塵許。渡海者說:一微塵許,確不算多,但我不知還有多遠才能渡過大海,如給你微塵許,浮囊之氣慚出,不能浮在海面,那我大海之難,怎能得以免除?爲免大海之難,就是一微塵許,也不給你,因而得以安全渡過大海。

  此喻出家比丘所當守持的五篇七聚淨戒,爲求出離生死大海,亦當如是精持守護,在度生死海過程中,如有惡羅刹來向你乞求戒品,成全你的破戒因緣,你當小心謹慎防護,如微塵許的小小戒,亦不給與煩惱羅刹的機會,若有小小破戒因緣給與煩惱羅刹,要想度生死海,好像破了浮囊,不得到涅槃彼岸。爲保如幻身心,得度生死苦海,理應嚴格精持律行。出家比丘如此,出家菩薩亦然。菩薩如不嚴持叁聚淨戒,不特不能度化衆生出生死海,本身亦不能度生死海,還成什麼菩薩?是以皆當精持律行。

  “六度”,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的六波羅密;“四等”,就是慈、悲、喜、舍的四無量心。菩薩行者所應行的,雖有萬行之多,但六度、四等,實爲萬行之首,任何菩薩行者,沒有不修此的,特標菩薩行之首。對此六度、四等,果能如實奉行,就成真正菩薩行者。至“戒、定、慧品”叁無漏學,因常行出世清淨善法,守持的律行又極精嚴,于是由戒生定,從定發慧,自然“轉得增明”。如有經說:“屍羅不清淨,叁昧不現前”,證明定是由戒資助而生,圓覺經說:“無礙清淨慧,皆依禅定生”,證知慧是由定資助而發。對此轉得增明的叁學,發生怎樣的功用,經舉喻說:戒的功用在捉煩惱賊,定的功用在縛煩惱賊,慧的功用在殺煩惱賊,所以叁學慧最重要,沒有智慧之刀,不能殺煩惱賊,不得出生死海。對此叁學固當平等修學,但持戒清淨。只免墮叁途,持戒而兼修定,亦僅超出六欲,唯有無漏慧成,方得超出叁界。因慧力用最強,佛法行者對慧更不可忽視!

  在菩薩階位修六波羅密,佛果位上的應身,以此爲殊勝因,所以到佛果位,就“速成如來叁十二相、八十種好”,爲應身所得的莊嚴之果。叁十二相是:一、足下平滿相;二、足下千輻輪文無不圓滿;叁、手足並皆柔軟如兜羅綿;四、兩足一一指間,猶如雁王,文同绮畫;五、手足諸指圓滿纖長可愛;六、足跟廣長圓滿與趺相稱;七、足趺修高光滿與跟相稱;八、雙腨漸次纖圓如鹿王腨;九、雙臂平立摩膝如象王鼻;十、陰相藏密;十一、毛孔各一毛生绀青宛轉;十二、發毛右旋宛轉;十叁、身皮細薄潤滑垢水不住;十四、身皮金色晃耀諸寶莊嚴;十五、兩足、兩掌、中頸、雙肩,七處充滿;十六、肩項圓滿殊妙;十七、膊脈悉皆充實;十八、容儀洪滿端直;十九、身相修廣端嚴;二十、體相量等圓滿。二一、颔臆並身上半,威容廣大如師子王;二二、常光面各一尋;二叁:齒相四十,齊平淨密根深,白逾珂雪;二四、四牙鮮白鋒利;二五、常得味中上味;二六、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至耳邊際;二七、梵音詞韻和雅,隨衆多少無不等聞;二八、眼睫猶若牛王,绀青齊整;二九、眼睛绀青鮮白紅環;叁○、面輪如滿月;眉相皎淨如天帝弓;叁一、眉間有白毫相,柔軟如綿,白逾珂雪;叁二、頂上烏瑟膩沙,高顯周圍,猶如天蓋。如上所說叁十二相,出大般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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