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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叁昧水忏講記卷中(2)▪P8

  ..續本文上一頁儈,如做生意的人,居間買賣,專門圖利。學會屠宰技術的人,然後“賃爲刑戮,烹宰他命”。賃是替人做傭工,不是做普通一般工作,專做行刑殺戮的事務,如替人殺豬宰羊等。或將所殺的牛羊生命,放在鍋裏燒煮,令人吃了感到可口,亦即廚房的廚師。如現在很多酒肉館子,專門請名廚烹調,以之號召顧客來此用餐。忍是慈的意思,一個較有同情心的人,偶而踏死一只螞蟻,或是撲死一只蚊子,心裏老是感到有所不忍,可是以廚師爲職業的人,烹調宰割生命成爲習慣,當正在殺一只雞或一只鴨,好像若無其事,所以說“行于不忍”。

  “或”有任意“恣”情,剛“暴”凶“怒”,“揮”動可以殺人的“戈”戟,“舞”動會得傷人的刀“刃”,“或斬”斷他人的生命,“或刺”傷他人的身體,“或”將人以及其他生命,“推”落較深的“坑塹”,然後予以活埋,或將人以及其他生命,推著于繞城的河池,然後予以淹死,“或”者“用水”將人“沈溺”其中,使之無法繼續生存;“或”者用泥土“塞穴”,不讓穴居其中的生命出來。如老鼠、猕猿,還有其他穴居的動物,本爲保障生命而穴居的,現將它們自由出入的洞穴,以泥石等堵塞起來,不但不能出入,且因沒有空氣,會得悶死其中。又如各種鳥類,爲了有個棲息處所,特地辛勤累苦築成一巢,可是現在有人,或爲捉到該鳥,或爲取所生卵,故意用竹杆搗“壞”其“巢”,使諸鳥類無有棲身之所,不能繼續生存。“或”有以“土石磓磾”,從高處推下,壓死行人或其他生命;“或”有以“車馬轠轹”,即用車馬輾過某些生命,使生命被輘轹而死;或有以馬“踐踏一切衆生”,使微細生命亦逃不過一死。

  “如是等罪”,可說有“無量無邊”那麼樣多,將來所感受的苦報豈少?爲免未來受大苦果,或是血債需要血還,那我唯有從“今日”起,全部“發露”出來,承認過去所造殺業不對,將之“皆悉忏悔”,以求獲得清淨。

  壬七 忏癡殺罪

  又複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或墮胎破卵,毒藥蠱道,傷殺衆生。墾土掘地,種植田園,養蠶煮繭,傷殺滋甚。或打撲蚊蚋,搯齧蚤虱。或燒除糞掃,開決溝渠,枉害一切。或噉果實,或用谷米,或用菜茹,橫殺衆生。或然樵薪,或露燈燭,燒諸蟲類。或取醬醋,不先搖動。或瀉湯水,澆殺蟲蟻。如是乃至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恒常傷殺飛空著地微細衆生。凡夫識暗,不覺不知。今日發露,皆悉忏悔。

  此明忏悔由癡心所造成的殺罪。“又複”衆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于今日”,還造成如下的殺罪:

  “或”以不正當的藥物爲人“墮胎”,致使胎中的生命未出胎而死;或“破”雞鴨魚等之腹,取出其中尚未形成生命的“卵”以供受用,同樣是殺害生命,不要以爲這與殺生無關。或用“毒藥”毒害人及魚狗鳥獸等,使諸生命不能繼續生存。或用“蠱道傷殺衆生”。蠱道,是集很多具有毒性的蟲類放在一起,讓它們自相殘殺,殺到最後剩下一只,所有毒性集在這只蟲的身上,將它弄死磨成粉末,然後偷放在仇人的食物裏,或暗放在仇人的衣物中,使人糊塗的受到傷害,還不知原因何在,這當然也是殺生的一種方法。如此間有些巫師以左道惑人就是。其過很重。

  “墾土”,就是開墾荒土;“掘地”,就是發掘泥地,都會有蟲從土地中出來,不是被太陽曬死,就是被飛鳥啄死。雖說“國依人民,民依飲食,食依耕田,種植五谷,得存性命”。自己生命得以因此保存固然不錯,但其他微細生命因此而死,亦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種植田園”,就是耕田種植五谷,布置林園,就是種植花草樹木,這都不免傷害生命。蠶是環節動物,食桑葉,吐絲作繭,人類所著綢緞,即由蠶絲製成。繭是蠶吐絲所作的巢,從蠶結成的繭上抽絲,所以說“養蠶煮繭”。當人將繭放在鍋裏煮時,裹在繭裏的蠶,如在熱地獄裏受苦,這是多麼殘忍的事?而此“傷”害“殺”死的生命很多,所以說爲“滋甚”!像這樣的傷害衆生,過失當然不輕!

  “或”有手“打”扇“撲”滅“蚊蚋”,致使蚊蚋傷身失命。蚊是嘬人的小飛蟲,在寒帶到夏天才有,熱帶全年都有,到了晚上出來,或在黑暗之處,飛來飛去咬人,相當使人討厭,不知愛護生命者,往往會予以撲滅;蚋也是一種蟲名,其形好像蜜蜂,色是黑的,胸背膨大如球,翅膀透明寬闊,吸螫(讀式)乳哺動物的血。

  “搯齧蚤虱”:虱是寄生人體或其他哺乳動物身上的吸血小蟲。當人爲虱騷擾時,一旦抓住,就以齒咬這小動物,咬時發出響聲,好像兩石相磕,生命立刻粉碎。蚤也是一種小蟲,俗稱跳蚤,頭小體肥,赤褐色,六足,寄生人體,吸取血液。人因它的跳來跳去,常感身上有些微癢,如被捉住,就以爪指扔斃,好像刀山劍樹加身,所以說爲搯蚤。報恩經說佛于多劫前,在應現佛時,曾爲坐禅比丘,時患虱子騷擾,不能安心入定,乃與虱子約定:你要吸我的血,我可供養你,但在我坐禅時,你應安然寂住,虱子確能遵守。後有跳蚤來到虱前,問它爲什麼這樣胖?虱子如實告訴它,要它也這樣安份,當蚤嗅到血肉香味,爲血肉所誘惑,不能如囑而行,于是跳來跳去的食噉比丘血肉。比丘受擾不能修定,脫下衣服責問虱子,虱說不是我違約言,而是新來跳蚤所爲。比丘欲將衣服翻看,看看跳蚤怎樣活躍,不意衣碰到燈火燃燒,燒死很多蚤虱,此乃無意中傷害生命,不是比丘存心如此。

  “或”有用火想要“燒除糞掃”,就是現在所說垃圾。糞掃是腐爛物,有很多蟲蟻寄附,不論是用火燒,或用掃帚掃除,都會傷害很多生命。或有爲了“開”通“溝”道,疏“決溝渠”,于中亦有很多蟲類,因而就會“枉害一切”,或者有所誤傷。枉害顯示不是有心傷害它們,但因工作關系,使諸蟲類冤枉而死。“或”有因“噉果實”,即吃各種水果;“或”有受“用谷米”,即吃飯喝粥等,雖是爲了維持自己生命,但是其中皆有微細蟲類,如不予以注意,亦會傷害生命;“或”有享“用菜茹”,菜是生菜,茹是幹菜。古德說:“諸菜皆從地産,陰物也,人食之,能養陰,亦謂之蔬菜,有疏通意,故食之,腸胃宣暢而無壅塞之患”。先儒亦說:“人常咬得菜根,則百事可做,食菜不唯足以養身,亦足以養德”。是以受用菜物,宜吃蔬菜爲尚。世人不知蔬菜有高度營養,以爲吃蔬菜營養不足,殊不知多食肉類,既會常生疾病,亦足傷德!吾人受用果實、谷米、菜茹,皆是爲了維持個己生命,爲人如不受用飲食,生命就難生存。雖則如此,但亦“橫殺衆生”,應當生大慚愧,或如佛說當食藥想。

  “或”如過去一般人家,“然燒”從山上砍回來的柴“薪”,理應先將柴薪審察一番,看看其中有沒有小蟲,然後方可用火點燃焚燒,不然就會傷害很多生命,所以說燒諸蟲類。“或”有“露”點“燈燭”,不論用以供佛,或是用以照亮,不應將之暴露于外,理應用罩予以覆護,免得有些飛蟲,特別是飛蛾,見到光明飛來,也就“燒”死“諸”多“蟲類”。“或”將“取”用“醬”油酸“醋”,作爲燒菜調味之用,先當將各瓶子搖一搖,如見其中有,立刻將之取出放生,以活其命,假定“不先搖動”一下,同樣會將其中的蟲子燒死。“或”將所用過的熱“湯”、冷“水”,頃“瀉”出去,或是潑到外面,必須特別注意,免得“澆殺蟲蟻”,否則其罪很大。相傳過去有位老翁,教誡兒說:螞蟻雖不傷害人,但若人不留意,會傷螞蟻生命,應當處處小心。貪生怕死是每個生命共同的心理,世人尚且這樣愛惜生命,學佛人怎可忽視?

  “如是乃至”于“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恒常”都有可能“傷殺飛空著地”所有“微細衆生”。如對有情生命有所愛護,一切行爲活動,皆應護衛衆生,不得粗心大意的于無意中傷生。毗尼日用切要說:“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衆生自回護,若于足下傷其身,願汝即時生淨土”。對諸衆生愛護,應當時時如此。一般看來,總以爲“碧空如洗”,什麼東西都沒有,殊不知微細蟲類充滿空中,不過“凡夫”肉眼“識暗”不能看到,若以天眼觀察,就知空中微蟲,多得無法計算。由人“不覺不知”,因而犯了很多殺生罪過。雖說有些是無心,不是故意的殺害,但不能說無罪。因此“今日發露,皆悉忏悔”,以求罪滅。

  壬八 忏慢殺罪

  又複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或以鞭杖枷鎖,桁械壓拉,拷掠打擲,手腳蹴踏,拘縛籠系,斷絕水谷,如是種種諸惡方便,苦惱衆生。今日至誠向十方佛、尊法、聖衆,皆悉忏悔。

  此明忏悔由慢心所造成的殺罪。慢是根本煩惱之一,自以爲自己高于一切,沒有哪個人在他眼中,就是一般說的“目中無人”。對自己所看不慣的,要想怎樣的虐待,就怎樣的虐待,對其他衆生從無憐惜,且這不是短時間的事,乃從“無始以來”,一直“至于今日”,經常如此。

  “或”有喜“以鞭杖枷鎖”,鞭策杖打人畜。鞭是皮做成的,古時用以打人的刑具,或馬伕用以鞭馬的馬鞭,如鞭打、鞭撻,現在星馬兩國,如人犯了法律,或鞭十下八下,或鞭打得更多,是看罪行輕重。杖是竹木做的,古時刑罰所用的五刑之一,如行杖等。枷亦木頭做的,用以套在犯人頸項的刑具,如所說的枷鎖,唯鎖是鐵鑄的,本是關閉門戶的用具,有時亦用以鎖鏈犯人。“桁”(讀恒)本屋上的橫木,古時的刑械亦指此。“械”是刑具一種,如說械系,就是加刑具將犯人拘系起來。“壓”用強迫手段壓迫他人,使人屈服在他權威之下,要他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得違背他的意志,如俗說的向壓力低頭。“拉”是拉殺的意思,亦有說爲摧殺。“拷掠”是鞭打的意思,即用刑具逼迫犯人招認,所謂屈打成招。“打”是用杖漫漫的打犯人。“擲”是將犯人從高處擲到地下,使犯人受極重的痛苦。“手腳蹴踏”,是輕手輕腳的踐踏衆生,令衆生受苦。“拘”是拘捕,即官廳逮捕犯人,如是輕罪,拘禁使服勞役,刑期在一日以上兩月以下。“縛”是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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