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本身是不變的”的這個說法就是不對的。
這裏注意,《正理經》中說的佛教徒都是指龍樹的中觀,要是有部之類的我就直接說出來。
3.2.10a 不對,因爲沒有理由(來證明刹那無常)。
數論派就說了,說:你說刹那無常的理由是什麼?你不能只說刹那無常而不說理由吧,這樣不能讓人服氣的。
3.2.11 由于沒有貫穿各種東西的原因(即沒有理由說一切個體都是刹那生滅的),所以我們只承認我們能見得到的。
各種東西就是所有的東西,這句經文就是說,沒有一個原因是貫穿任何的東西、所有的東西。就是說,有些東西是有這原因的,而有些東西則是沒有這個原因的。這個原因是什麼原因呢?因爲這句經文是接著上一句經文來的,上一句是說的刹那生滅,則這一句還是說刹那生滅。則有這個原因就是有刹那生滅的原因,沒有這個原因就是指沒有刹那生滅的原因。注意,古代的經典有一個特點,很隨意,是討論問題的。古人都是這樣,咱中國的經典,最有名的經典是《論語》,《論語》完全是孔子與人的討論,不過是孔子的水平與討論者相比太高了,別人只有受教的份兒而已。再看《黃帝內經》,雖然說是假黃帝之名,但也是對談的方式來的。《道德經》是因受逼而寫的,不算。佛教經典也多是對談,好象就《阿彌陀經》一直是佛在說個不休。現在這《正理經》也是討論問難式的。只要是討論對談,就有一個基本要求:不能轉移話題。咱們討論這個事兒就說這個事兒,不要說著說著跑題了。要是說著說著跑題了的話,則就是聊天兒而不是討論問題了。聊天與討論的區別就是聊天沒個正經目的,跑就跑了吧,討論、問難則是爲了探求真理,這是很嚴肅的。現在在網絡論壇上,有一個很不好的現象,就是討論問題時時常跑題。咱們的般若論壇上,尤其是正信,根本沒有給他討論問題的可能性。跑來跑去的,當然,他還是一腔的熱心在護法,在護淨空法師的法。淨空法師說實在的,他根本沒什麼法。我們河南有一句話,叫“箭頭不快,努(nu,這裏做用力、使勁講)折箭杆”,就是說,淨空法師自己的講法有問題,光憑別人給圓是根本圓不了的。我曾經收到過一封信,四川某居士寫來的,寫的可好玩兒了,整個信的內容我倒沒記住,可中間給我的一個帽子我記住了,說我是“佛教公敵”,這個人我想可能是看過易蔔生的《國民公敵》,當然了,這只是我的猜測。我若真是佛教公敵的話,我太高興了!因爲真正了解佛教的應該來說不是他們,他們是指誰,大家心知肚明,我就不用說了,虛雲老和尚說,“秀才是孔子的罪人,和尚的佛陀的罪人(大意)”,你們都是佛陀的罪人,我才是佛陀的知音!
會集本是什麼?僞經而已。什麼是僞經?古來的祖師們在編寫經目時立出了叁種情況,符合其中的任何一條都是僞經。第一、宿習冥授。比如南齊太學士江泌(有本子上是寫作汪泌)的女兒,自九歲開始,忽然閉目靜坐誦出“佛經”,當時是很轟動的事兒,驚動了朝庭,被皇上“诏見”,直到十六歲死去時,總共誦出二十一部叁十五卷,從僧祐法師的《出叁藏記集》以下曆代經錄中都記載這件事兒。這是宿習。還有冥授的,比如說《高王觀世音經》,這部經是元魏時一個叫孫敬德的人,造了尊觀音像。後來他被賊人抓住要殺頭,晚上“忽如夢睡,見一沙門,教誦救生觀世音經”,“令誦千遍,得免苦難”,晚上孫敬德就誦了一百遍,直到要行刑時終于誦夠了千遍。殺他時,刀子砍下去卻斷成了叁段,連換了叁次刀,刀子都斷了。監司就把這件事報告給了丞相高歡,高歡“乃爲表請免死”,所以這部經就大爲流行。這件事在經錄中也都記載。第二、僞造。比如有一部《嫉妒新婦經》,《開元釋教錄》中說,這部經是當時的一個人僞造的,僞造這部經的緣起是因爲他的婦人嫉妒心很強,但是是一個很虔誠的佛教徒,于是他就僞造了這部經,來告訴他的婦人說嫉妒的果報是很重的,以此嚇唬他的婦人。再比如《正化內外經》,這是晉朝的王浮爲了給道教爭得地位而僞造的一部經,說孔子是老子的學生,釋迦牟尼是老子的轉世化身。第叁、抄錄成書。這一條呢,最有名的代表人物是南齊的蕭子良。抄經與抄錄成書是不一樣的,要注意區別,不要混淆。抄經是允許的,比如在《出叁藏記集》中就有《新集抄經錄》,後來又稱爲“別生經”,還有稱爲“支派經”。法經法師編的《衆經目錄》中給抄經下的定義是,“後人隨自意好,于大本內,抄出別行”。智升法師在《開元釋教錄》中給下的定義是,“大部之中,抄出別行”。也就是說,抄經是指在大部頭的經典之中抽出一部分獨立刊行。而抄錄成書類僞經則是“將整部經典濃縮菁華後編成一部經,或者將很多經典分類抄集”。比如《佛所製名數經》,智升法師說這部經是“抄集衆經”。再比如《六通無礙六根淨業義門經》、《戒果莊嚴經》等。還得注意與經集的區別。在古來的經錄中列出的僞經都是按這叁類來分的,只要屬于這叁類中的任何一類都算僞經。會集這種情況可列入第叁類,也就是說夏蓮居的這個會集本也是符合僞經定義的,當然,古來的會集也是符合的。
我也曾想過要編一個疑僞經的目錄,已經在慢慢地搜集資料。不過若是現在編的話,比如《楞嚴經》,我肯定要把它放進疑經裏邊兒去,因爲我對它確實是有疑,假如說我在這一生能夠把它搞清楚了,到我臨終的時候我搞清楚了,如果那時候編,我就要麼把它放進僞經中,要麼放進真經中,就不會在疑經中去了。要是還沒有搞清,那就還放在疑經中。而對于會集經典,我是放進疑僞經中不會改的――如現在通用的大正藏就是把疑經僞經通通放在一塊兒,稱爲“疑僞部”。
說人家正信跑題,我這也是跑題了,本來說《正理經》的這句經文,說著說著說到了討論問題,說討論問題,說著說著又說到了網絡上的討論,說著說著又說到了會集經典的問題,這就扯起了疑僞經的問題,還拉回來。說這句經文。
有些東西是有這刹那生滅的原因,而有些東西則是沒有這個刹那生滅的原因,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是刹那生滅的。比如說人、牛、馬、羊、象等,這是刹那生滅的,而石頭等則不是刹那生滅的。
3.2.12 我們不承認刹那生滅,因爲可以見到生和滅的原因。(或:因爲我們看不到刹那生滅的原因)。
這一句說了,說我根本不承認刹那生滅,比如說這個茶杯,假如說它是去年叁月做好出廠的,就是說生起的原因我看見了,但是它直到現在還是好好的,並沒有滅去。如果說它要滅掉――就是壞掉,則它就得有爛掉的原因,比如說我失手打碎它了,或者說你碰住桌子了使得這個茶杯掉到地上了等等。也就是說,生起的原因和滅掉的原因我都能覺察到,可是刹那生滅的原因我卻沒有覺察到。這怎麼能說刹那生滅呢?我們常說,有果必有因,既然你說有刹那生滅這個現象,則必須有刹那生滅之因才行。數論派就說了,說不承認刹那生滅,按佛教的說法,是生的當下就滅,滅不待因,可數論派就說了,說比如這茶杯,它要壞掉必須是我把它打破,我們明明看得清清楚楚的把它打破了,可你說滅不待因這明明是不符合事實的,就是說是現量相違。正理派的觀點兒在這兒與佛教很象。
再者了,因果關系是任誰也不能否定的,有因必有果,無果必無因,你刹那論者說滅不待因,那麼“滅”這個果就成了無因之果,這不合理。烏地阿塔克拉還舉了好多比喻,象容器與所容之物的比喻,奶盒與牛奶的比喻、物體與顔色的比喻等。
數論派和刹那論者討論,數論派不承認刹那無常,他說,事物的生起也是部分的生起,滅亡也是部分的滅亡。
3.2.13 (有人說)就象酸奶産生時,牛奶沒有了,原因不見了一樣,現在討論的問題也是這個道理(即誰也沒有見過牛奶消失的原因,也沒有見過酸奶産生的原因,但我們都承認它們各自的原因一樣,水晶的刹那生滅不可見,卻也應得到承認)。
這一句其實是個例子,是憑這個例子來說明刹那生滅是對的。說,比如說牛奶變成了酸奶,牛奶是酸奶産生的最主要的因,要是沒有牛奶酸奶是絕對做不出來的。在牛奶變成酸奶的過程中,牛奶消失的原因是什麼?你看見了嗎?沒有吧~~是什麼原因使得牛奶變成了酸奶呢?你也沒有看見原因吧~~但是,我們是承認牛奶的消失、酸奶的産生絕對是有原因的,你對這個原因沒有覺察就承認,爲什麼不承認水晶變化的原因呢?爲什麼厚此薄彼呢?也一定得承認。
現在討論的就是水晶的無常問題,關于水晶的無常問題是數論派提出來的,在3.2.9中數論派舉出了水晶的例子,才引出了對刹那無常的討論。這3.2.13就是說,牛奶變酸奶的原因你覺察不到,可是你卻承認在變,然而水晶變化的原因你卻因爲沒有覺察就不承認,這樣不公平對待是不行的。 3.2.14 因爲可見到表征,所以不會(對原因)無知覺(即牛奶變成酸奶是有表征的)。
這是正理派的說法。上一句中說了,說牛奶變成了酸奶,但我們覺察不到牛奶變成酸奶的原因,可是雖然說覺察不到牛奶變成酸奶的原因,但我們可以看到酸奶明顯地不同于牛奶,牛奶與酸奶的不同表征是很明顯的,我們根據這表征就可以推斷出原因在起作用。所以,我們不可能對原因無知覺,就是說,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我知道原因在起作用。就象大腦的工作原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大腦現在在工作。
3.2.15 (數論派說)牛奶並沒有滅,因爲只是變化,是另外一種特性出現了。 數論派說只是牛奶變成酸奶了,可不是牛奶沒有了。原來的牛奶現甜味兒,現在變化了,現在的牛奶現酸味兒,這只是一種特性被另一種特性所取代,但甜牛奶是牛奶,酸牛奶也還是牛奶,並不是說由甜牛奶變成酸牛奶就是由原來的牛奶後來成了一株大白菜了。數…
《《正理經》簡讀之十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