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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經》簡讀之九▪P2

  ..續本文上一頁候一定要用一種不屑的口氣,把對方給激起來,讓他不能心平氣和。

  通過這一段經文,咱們可以看出來,因明給邏輯的不同,邏輯只問推理是不是有效,就是說從前提推出結論,這中間不能出現失誤,至于前提是不是真,我不管,我不把它放在邏輯範圍之內來考慮。這樣的話,前提真,推理形式有效,結論就一定正確。前提如果不真的話,這就叫不共許,這個根本不符合因明辯論規則。邏輯不管這個,只管推理有效無效,而因明一上來第一步考慮的是前提是否共許。

  2.1.39 (有人說)現在是不存在的,因爲一個落體(只有)它已落過的和將要落過的時間。

  這是又一個問難。這是針對平等比量而來的一個問難。平等比量是從當下推知當下,比如說煙與火,它們沒有先後,印度傳說的孔雀叫與雲朵聚集,也是沒有先後的。現在舉例子的話,就可以舉打雷與閃電,二者是同時的。外人的這個問難是說,現在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不承認現在的是中觀派,這個外人就是佛教的中觀派,在《中論》中,尤其是十九章,大家對照一下,看龍樹是怎麼破現在的。這會兒咱讀《正理經》,就要站在正理派的角度來說。外人舉的例子是比如說一個東西從高處往下掉,它現在到中間了,我們只能夠說它已經用了叁秒,再要兩秒就可以落到地上了。在這個例子中就是只有兩個時間,已經經過了的叁秒和將要經過的兩秒,有沒有現在?沒有吧?!這就轉入了對現在的討論,就是第六節了。

  2.1.40 如果現在不存在,那麼就連它們兩個(指過去和未來)也不存在了,因爲它們是有關聯的。

  這是說,現在不能不存在,因爲現在是過去和未來的參照基點,要是沒有現在的話,過去和未來怎麼建立?根本就建立不起來。

  2.1.41 過去和未來不能靠相互依賴建立起來。

  這一句還是正理派的回答。在上一句中正理派說了,說現在是過去和未來的參照基點。如果沒有現在的話,什麼是未來?什麼是過去?未來是相對于什麼而說是未來呢?過去是相對于什麼而說是過去呢?有人就說了說過去是相對于未來而叫過去的,未來是相對于過去而叫未來的,這樣難道不可以嗎?就象長與短一樣,甲比乙長,乙比甲短,這樣說不是也可以嗎?正理派就說了,說比如在現實生活中咱們常遇到這樣的事兒,我想要找一根1.02m長的棍子,可是不如意事常現起,我找來的不是長就是短,總不那麼合適,于是,我們就把長于1.02m的叫長了,把短于1.02m的叫短了,這時候就還有一個等于1.02m的情況,不長不短,正合適,是不是也該給取個名字呢?

  這就是數學上用的法子,我要想說你的式子不具普遍性,我只要能舉出一個不合于你的式子的例子就可以了,你說讓過去和未來相互作依靠,可是還有中間狀態怎麼辦呢?

  2.1.42 如果現在不存在,則一切無法把握,感知也不會産生。

  這是說,如果沒有現在的話,就沒有當下的感知,沒有當下的感知,就沒有量,沒有量就要天下大亂了。

  2.1.43 由于有區分“已做完”和“待做”的雙向可能性,(所以對現在的)把握是存在的。

  這是針對剛才說的例子而來說的,剛才說了,說比如有一個東西從高處往下掉,它現在到中間了,我們只能夠說它已經用了叁秒,再要兩秒就可以落到地上了。在這個例子中只有已經用去了的叁秒和將要用去的兩秒。說,是的,只有兩個時間,已經經過了的叁秒和將要經過的兩秒,這個實際上就是對現在的把握,不然的話你怎麼知道已經用去了叁秒了,還需要兩秒就可以落下來呢?恰恰說明了你在說的當下是站在現在說的,你沒有站在過去,也沒有站在未來。

  2.1.44 (有人說)譬喻不能根據完全相似、大部分相似或一部分相似而成立。

  這是對譬喻量的問難。比如說兩個事物完全相似,完全相似就是一模一樣,在這個情況下我們不能譬喻,就象說瓶子象瓶子一樣,這不行。假如說兩個事物大部分相似,在這個情況下我們也不能譬喻,就象我們說水牛象黃牛一樣。假如說兩個事物只一部分相似我們也不能譬喻,就象我們不能說蘋果核象蘋果一樣。正理派的回答在第七節。

  2.1.45 所指責的錯誤不存在,因爲在譬喻量成立時相似處都是一般承認的。

  這是正理派的回答,正理派說了,說你的問難是不成立的。爲什麼說你的這個問難根本不能成立呢?這是因爲你把事物之間的相似性分爲完全、大部分、一部分。問題就出在這種分法上!這種分法是有問題的。我們說相似性,都是從一般角度來說的,什麼是一般角度?一般角度就是指大家都承認的角度,大家都承認就是雙方共許。你現在把相似性分爲完全、大部分、一部分,這種分法我就不承認。再說了,即使按你的分法來說,你說兩個事物大部分相似也不能進行譬喻,這種說法怎麼可以呢?你不認識水牛,我就說水牛與黃牛類似,這怎麼了就不行呢!這恰恰是可以譬喻的。   2.1.46 (有人說)因爲通過已感知到的去認識未感知到的,(所以譬喻量與比量即推理無異)。

  看這個問難。這個問難是說,我們通過感知到的去認識未感知到的,這不是比量嗎?那麼,比量與譬喻量不同的地方在哪兒呢?

  2.1.47 在看不到時Bosgavaeus(一種不太常見的牛)沒有被感知到時,我們就看不到譬喻量的使用。

  正理派就回答說,比如說我見到Bosgavaeus,這個Bosgavaeus到底是什麼,劉金亮先生的譯文中說是一種不常見的牛,但很可能是劉金亮先生把梵文寫錯了,我不認識這個詞,查了查詞典,也沒有找到這個詞。但不管怎麼著吧,咱們就按劉金亮先生的說法,是一種不常見的牛,這不影響我們對這句話的理解。我看見了Bosgavaeus,我不認識這是什麼,于是我就說,這是一個象水牛一樣的東西,這就是譬喻。而比量是什麼呢?比量是這樣的,你問我,Bosgavaeus是什麼?我就告訴你說:Bosgavaeus就是象水牛一樣的東西。這是比量。這就是比量給譬喻量的區別。明白嗎?不明白~~那我就再說一下,比量是看見過水牛而沒有看見過Bosgavaeus,但是譬喻量卻是既看見過水牛又看見了Bosgavaeus,只不過是在看見Bosgavaeus的當下並不知道它就叫Bosgavaeus。就是說,水牛和Bosgavaeus兩者都感知才有譬喻量,在沒有感知到Bosgavaeus的時候就沒有譬喻量。

  2.1.48 從“就象這樣”這種成立譬喻量的結論來看,並非(與比量)無異。

  這一句話是從說話的方式上來說譬喻量,說,譬喻量的常用方式是“象什麼什麼一樣”,這與比量有很明顯的區別,一下子就可以分辨出來。

  2.1.49 (有人說)聖言量即是比量,因爲它的對象不是感知出來的,是推理出來的。

  這又開始把聖言量和比量放在一起比較。因爲上一個問難中說了,說比量是當下沒有感知到所要認識的境界――Bosgavaeus,那麼聖言量也是沒有感知到所要認識的境界,它二者之間是不是有什麼區別呢?要是沒有區別的話,就不必要既列聖言量又列比量了。

  這個其實是《正理經》中用的過渡方法而已,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一個人來提這樣的問難呢?誰知道!很可能根本就是假設,咱們學《入論》、《門論》、《滴論》的時候中間舉了不少的例子,其實很多就是假設,現在《正理經》中的說法也是這樣。下邊兒就進入第八節,來探討聖言量。

  2.1.50 (他接著說)由于認識的過程不是兩種不同的。

  這句話還是接著上一句來說的,這是說,聖言量和比量的認識過程是一樣的,都是通過已知的去感知未知的。2.1.49說了,說聖言量和比量所要認識的對象都不是當下感知到的,這2.1.50是說,聖言量和比量不但是認識對象是同樣的非直接感知,而且認識過程也是同樣的從已知推出未知。所以聖言量就是比量,二者是一回事兒。再看下一句。

  2.1.51 (他接著說)還由于“關系”。

  這是外人又說了一個理由來證明自己的觀點兒――聖言量與比量其實是一回事兒。這一句是說,比量是通過能立與所立之間的關系成立的,聖言量也是這樣成立的,所以二者不可分開。這個說法合理嗎?聖言量到底是憑什麼來成立的呢?外人說是憑能立與所立間的關系成立的,真的嗎?

  這外人的話聽起來有點兒象勝論的口氣。

  2.1.52 一個詞與其所指間的令人信服的關系可通過可靠人的話的份量得到。

  在上邊兒兩句話中外人說了,說聖言量與比量的認識過程相同,而且也是憑能立、所立間的關系來成立的。現在正理派說了,說根本不是的,聖言量的認識過程不是從已知推出未知,它是憑著我們認爲可靠的人的話來確定要確定的事物的,而比量是根據已感知到的與未感知到的兩者之間的必然聯系推知未被感知的東西正確與否的。一樣嗎?不一樣,比量是知道兩個:1、已經感知到的事物;2、已經感知到的事物與要確定的事物之間的必然關系。而聖言量知道的是:1、對某的信任;2、被信任者的語言。這兩者之間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2.1.53 關系不存在,因爲認識不到填飽、燒和劈。

  這還是正理派的話,正理派在接著說。上邊兒外人說聖言量也是憑能立與所立之間的關系來確定的,現在正理派對這個說法也進行了否定。就是說,聖言量的能立――就是被我們信任者的語言――與所立(所立則是指能立者的語言所指代的事)之間並沒有必然的關系。正理派舉了幾個例子,一個是食物,一個是火,一個是刀。食物就是經文中的填飽(肚子),當你說面包的時候,並沒有把你的肚子填飽。火就是經文中的燒,當你說著火了的時候,並沒有把你的嘴給燒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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