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若獨覺,若諸佛聲聞,
尚須舍此身,何況諸凡夫。
不管我們住在什麼樣的地方都無法不死,該文中說:住于何處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
空中非有海中無,亦非可住諸山間。
不管我們生在什麼時候,也都無法不死,該文又說:
盡其已生及當生,悉舍此身而他往,
智者達此悉滅壞,當住正法決定行。
我們既無法逃脫死主的魔爪,也不能設法擊退它,《教授國王經》中說:“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堅硬穩固,成就堅實,不壞不裂,無諸隕損,至極堅硬,純一實密,觸天磨地。從四方來,研磨一切草木本幹及諸枝葉,並研一切有情有命衆生。此非速走易得逃脫,或以力退,或以財物,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于退卻。大王!老壞強壯,病壞無疾,衰壞一切圓滿豐饒,死壞命根。從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脫,或以力退,或以財退,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于靜息”。
(2)思惟壽命只會不斷減少不會增加,所以死亡是必然的。我們的壽量不僅本來就很短,而且只會不斷地減少而不會增加。年爲月所銷蝕,月爲日所銷蝕,日又爲晝夜所銷蝕。《入行論》中說:
“此壽恒損減,亦無余可添,
我何能不死?”
此外,我們還可利用許多譬喻來思惟,《集法句經》中說:
“譬如舒經幟,隨所入緯線,
速窮緯邊際,諸人命亦爾。
如諸定被殺,隨其步步行,
速至殺者前,諸人命亦爾。
猶如瀑流水,流去無能返,
如是人壽去,亦定不回還。
艱勞及短促,此複有諸苦,
唯速疾壞滅,如以杖畫水。
牧童執杖驅,諸畜還其處,
如是以老病,催人到死前”。
《廣大遊戲經》中也說:
“叁有無常如秋雲,有情生死等觀戲,
衆生壽行似空電,如崖瀑布速疾行”。
(3)思惟生時亦無暇修法而決定死。《入胎經》中說:“此中(一生)半數爲睡覆蓋,十年頑稚,二十轉衰,愁歎苦憂,及諸恚惱亦能斷滅,從身所生多百疾病,其類非一亦能斷滅”。
格西切喀瓦也說:“六十年中,除去飽腹、睡眠與疾病,余能修法,尚無五載!”
《本生論》中說:
“ 嗟乎世間惑,匪堅不可喜,
此睡蓮雖盛,終當成念境。
衆生住于如是性,衆生無畏極稀有,
死主阻斷一切道,全無畏懼歡樂行。
現有老病死作害,大勢怨敵無能遮,
他世定赴苦惱處,誰有心知思愛此?”
《迦尼迦書》中也提到:
“死主無悲憫,無義殺士夫,
現前來殺害,智誰放逸行?
故此極勇暴,猛箭無錯謬,
乃至未射放,當勤修自利”。
丁二 思惟死無定期之理
(1)思惟瞻部洲人壽量不定。俱泸州人的壽量是確定的,其他洲中各自的壽量雖然不能確定,但得享天年者仍爲數衆多,而瞻部洲人的壽量卻極不確定。《俱舍論》中說:
“此中壽無定,末十初無量”。
《集法句經》中說:
“上午見多人,下午有不見,
下午見多人,次晨有不見”。
又說:
“若衆多男女,強壯亦殁亡,
何能保此人,尚幼定能活?
一類胎中死,如是于産地,
又有始能爬,亦有能行走,
有老有幼稚,亦有中年人,
依次當離去,猶如墮熟果”。
(2)思惟死緣極多活緣微少之理。《寶鬘論》中說:
“安住死緣中,猶如風中燭”。
《親友書》中也說:
“若其壽命多損害,較風激泡尤無常,
出入二息能從睡,有暇醒覺最稀有”。
《四百論》中也說:
“無能諸大種,生起說名身,
諸相違雲樂,……”。
《寶鬘論》中又說:
“死緣極衆多,活緣唯少許,
此等亦成死,故當修正法”。
(3)思惟身極脆弱故死無定期。《親友書》中說:
“七日燃燒諸有形,大地須彌及大海,
尚無灰塵得余留,況諸至極微弱人?”
《迦尼迦書》中說:
“死主悉無親,忽爾而降臨,
莫思明後行,應速修正法。
此明今作此,是說非賢人,
何日汝當無,恐此即明日”。
丁叁 思惟死時除正法外余皆無益
在我們臨終的時候,親友、身體、受用都幫不上忙。
《迦尼迦書》中說:
“引異熟宿業,將棄此而去,
與新業相系,死主牽去時,
當知除善惡,余衆生皆返,
無一隨汝行,故應善修行”。
吉祥勝逝友也說:
“陛下如何富,死赴他世時,
如敵劫于野,獨身無子妃,
無衣無友伴,無國無王位,
雖有無量軍,無見無所聞,
下至無一人,隨陛下而行。
總之名亦無,何況諸余事”。
像這樣思惟之後,我們即應生起這樣的定解:死是決定的;死期是不確定的;死時除正法之外余皆無益,因此當修正法;正法之中,以修菩提心爲最要。這樣來思考,上述一切修法即應視作修菩提心的支分。
丙叁 思惟業果之理
我們死了之後並非從此消失,還需再次受生,而受生的地方不外乎樂趣和惡趣二種。由于我們無法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受生之處,而需由業力決定,所以應當盡力如理地取舍黑白業。此處分四個方面來思惟:
丁一 思惟業決定之理
我們所受的一切苦樂,不論粗細,都是由善惡業造成的,《寶鬘論》中說:
“不善生諸苦,如是諸惡趣;
善感諸樂趣,一切生安樂”。
丁二 思惟業增長廣大之理
微小的善惡業因也能産生極大的苦樂之果。《集法句經》中說:
“雖造微少罪,他世大怖畏,
當作大苦惱,猶如入腹毒。
雖造微少善,他世引大樂,
亦成諸大義,如諸谷豐熟”。
又說:
“如鳥在虛空,其影隨俱行,
作善與作惡,隨彼衆生行。
如諸少路糧,入路如受苦,
如是無善業,有情往惡趣。
如多有路糧,入路如享樂,
如是作善業,有情往善趣”。
以及:
“莫思作輕罪,不隨身後來,
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器,
如是集少罪,愚夫當極滿;
莫思作少善,後世不相隨,
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瓶,
由略集諸善,堅固極充滿”。
丁叁 思惟不遇未造業之理
如果未曾造集能感苦樂之因的業,我們是根本不會受其果的。那些能受用大師佛陀所集無數資糧之果的人,雖然不需造集其所有的因,但也要造集部分的因。
丁四 思惟已造業不失之理
《超勝贊》中說:
“梵志諸善惡,能換如取舍;
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
《叁摩地王經》中也說:
“此複作已非不觸,余所作者亦無受”。
律經中也說:
“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失,
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像這樣對業決定、業增長、不遇未造業及業造已不失這些道理妥善地獲得定解之後,我們即應從動機開始,斷除所有黑業道,勤修一切白業道。並應想到:善業之中,以修大寶菩提心爲最要和最上。這樣來思考,上述一切修法即應視作修菩提心的支分。
丙四 思惟輪回過患之理
丁一 思惟無定過患
我們應當知道,在輪回中流轉的時候,仇敵和親友的位置是可以互換的,所以當視輪回法全無可信賴之處而生起厭離。《親友書》中說:
“父轉爲子母爲妻,冤仇衆生轉爲親,
亦有與此相反者,故輪回中全無定”。
《妙臂請問經》中說:
“有時怨敵轉爲親,親愛如是亦爲怨,
如是一類爲中立,即諸中立複爲怨,
如是亦複爲親愛,具慧了知終莫貪,
于親當斷愛分別,心于善法安樂住”。
丁二 思惟無飽足過患
《親友書》中說:
“一一曾飲諸乳汁,量過四海于今後,
隨凡夫性流轉者,尚須多飲過于彼”。
這是僅舉一例而已。該書又說:
“如諸癞人爲蟲癢,爲安樂故雖近火,
然不能息應了知,貪著諸欲亦如是”。
《攝波羅蜜多經》中也說:
“獲得彼等欲,日日恒依止,
多受仍不足,何疾大于此?”
意爲我們再怎麼受用五欲也不會感到滿足。此外,如果我們能按照《除憂經》中所說來思惟,將生起極大的厭離心:
“數于地獄中,所飲諸烊銅,
雖大海中水,亦難及其量。
生諸犬豕中,所食諸汙穢,
其量遠超過,須彌山王量。
又于生死中,由離諸親友,
所泣諸淚滴,非海能爲器。
由互相鬥爭,積所截頭顱,
如是高聳量,出過梵世間。
爲蟲極饑虛,所啖諸糞土,
若置大乳海,充滿極高盛”。
不管我們獲得多少叁有的圓滿,那全是騙人的。如果還不精進修行,這樣的事還會發生。我們應當這樣思惟而生起厭離。善知識桑樸瓦曾說:“于輪回中尚須多番仰覆,此于心中實覺不安”。 我們必須不斷思惟,直至生起同樣的感覺。
丁叁 思惟數數舍身過患
每個有情受身後遺下的骨骸如不壞爛,堆積起來的高度將超過須彌山,所謂:
“一一身體諸骨聚,或等或超須彌峰”。
丁四 思惟數數結生過患
《親友書》中說:
“大地土丸如柏子,數母邊際未能盡”。
《親友書釋》中引經文說:“諸苾刍,譬若有人從此大地執取諸丸,量如柏子,作是數雲:此是我母,此是我母之母,而下其丸。諸苾刍,此大地泥速可窮盡,然諸人母輾轉非爾”。
丁五 思惟數數高下過患
《親友書》中說:
“即成帝釋世應供,由業力故複墮地,
即成轉輪聖王已,複于輪回爲奴婢。
天趣天女乳腰柔,久愛安樂妙觸已,
後墮地獄鐵輪中,當受粗磨割裂觸。
長時安住須彌頂,安足陷下受安樂,
後遊煻煨屍泥中,當念衆苦極難忍。
天女隨逐心歡喜,遊戲端妙歡喜園,
後當住止劍葉林,獲割耳鼻刖手足。
天女殊妙如金蓮,共同遊泳徐流池,
後墮地獄當趣入,難忍灰水無極河。
難得天界大欲樂,及諸梵天離欲樂,
後墮無間爲火薪,忍受衆苦常無間。
得爲日月自身光,照耀一切諸世間,
後往極黑陰暗處,自手伸舒亦莫睹”。
律經中也說:
“積集皆消散,崇高必墮落,
合會終別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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