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修心日光论▪P3

  ..续本文上一页若独觉,若诸佛声闻,

  尚须舍此身,何况诸凡夫。

  不管我们住在什么样的地方都无法不死,该文中说:住于何处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

  空中非有海中无,亦非可住诸山间。

  不管我们生在什么时候,也都无法不死,该文又说:

  尽其已生及当生,悉舍此身而他往,

  智者达此悉灭坏,当住正法决定行。

  我们既无法逃脱死主的魔爪,也不能设法击退它,《教授国王经》中说:“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坚硬稳固,成就坚实,不坏不裂,无诸陨损,至极坚硬,纯一实密,触天磨地。从四方来,研磨一切草木本干及诸枝叶,并研一切有情有命众生。此非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物,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大王!老坏强壮,病坏无疾,衰坏一切圆满丰饶,死坏命根。从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静息”。

  (2)思惟寿命只会不断减少不会增加,所以死亡是必然的。我们的寿量不仅本来就很短,而且只会不断地减少而不会增加。年为月所销蚀,月为日所销蚀,日又为昼夜所销蚀。《入行论》中说:

  “此寿恒损减,亦无余可添,

  我何能不死?”

  此外,我们还可利用许多譬喻来思惟,《集法句经》中说:

  “譬如舒经帜,随所入纬线,

  速穷纬边际,诸人命亦尔。

  如诸定被杀,随其步步行,

  速至杀者前,诸人命亦尔。

  犹如瀑流水,流去无能返,

  如是人寿去,亦定不回还。

  艰劳及短促,此复有诸苦,

  唯速疾坏灭,如以杖画水。

  牧童执杖驱,诸畜还其处,

  如是以老病,催人到死前”。

  《广大游戏经》中也说:

  “三有无常如秋云,有情生死等观戏,

  众生寿行似空电,如崖瀑布速疾行”。

  (3)思惟生时亦无暇修法而决定死。《入胎经》中说:“此中(一生)半数为睡覆盖,十年顽稚,二十转衰,愁叹苦忧,及诸恚恼亦能断灭,从身所生多百疾病,其类非一亦能断灭”。

  格西切喀瓦也说:“六十年中,除去饱腹、睡眠与疾病,余能修法,尚无五载!”

  《本生论》中说:

  “ 嗟乎世间惑,匪坚不可喜,

  此睡莲虽盛,终当成念境。

  众生住于如是性,众生无畏极稀有,

  死主阻断一切道,全无畏惧欢乐行。

  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无能遮,

  他世定赴苦恼处,谁有心知思爱此?”

  《迦尼迦书》中也提到:

  “死主无悲悯,无义杀士夫,

  现前来杀害,智谁放逸行?

  故此极勇暴,猛箭无错谬,

  乃至未射放,当勤修自利”。

  丁二 思惟死无定期之理

  (1)思惟瞻部洲人寿量不定。俱泸州人的寿量是确定的,其他洲中各自的寿量虽然不能确定,但得享天年者仍为数众多,而瞻部洲人的寿量却极不确定。《俱舍论》中说:

  “此中寿无定,末十初无量”。

  《集法句经》中说:

  “上午见多人,下午有不见,

  下午见多人,次晨有不见”。

  又说:

  “若众多男女,强壮亦殁亡,

  何能保此人,尚幼定能活?

  一类胎中死,如是于产地,

  又有始能爬,亦有能行走,

  有老有幼稚,亦有中年人,

  依次当离去,犹如堕熟果”。

  (2)思惟死缘极多活缘微少之理。《宝鬘论》中说:

  “安住死缘中,犹如风中烛”。

  《亲友书》中也说:

  “若其寿命多损害,较风激泡尤无常,

  出入二息能从睡,有暇醒觉最稀有”。

  《四百论》中也说:

  “无能诸大种,生起说名身,

  诸相违云乐,……”。

  《宝鬘论》中又说:

  “死缘极众多,活缘唯少许,

  此等亦成死,故当修正法”。

  (3)思惟身极脆弱故死无定期。《亲友书》中说:

  “七日燃烧诸有形,大地须弥及大海,

  尚无灰尘得余留,况诸至极微弱人?”

  《迦尼迦书》中说:

  “死主悉无亲,忽尔而降临,

  莫思明后行,应速修正法。

  此明今作此,是说非贤人,

  何日汝当无,恐此即明日”。

  丁三 思惟死时除正法外余皆无益

  在我们临终的时候,亲友、身体、受用都帮不上忙。

  《迦尼迦书》中说:

  “引异熟宿业,将弃此而去,

  与新业相系,死主牵去时,

  当知除善恶,余众生皆返,

  无一随汝行,故应善修行”。

  吉祥胜逝友也说:

  “陛下如何富,死赴他世时,

  如敌劫于野,独身无子妃,

  无衣无友伴,无国无王位,

  虽有无量军,无见无所闻,

  下至无一人,随陛下而行。

  总之名亦无,何况诸余事”。

  像这样思惟之后,我们即应生起这样的定解:死是决定的;死期是不确定的;死时除正法之外余皆无益,因此当修正法;正法之中,以修菩提心为最要。这样来思考,上述一切修法即应视作修菩提心的支分。

  丙三 思惟业果之理

  我们死了之后并非从此消失,还需再次受生,而受生的地方不外乎乐趣和恶趣二种。由于我们无法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受生之处,而需由业力决定,所以应当尽力如理地取舍黑白业。此处分四个方面来思惟:

  丁一 思惟业决定之理

  我们所受的一切苦乐,不论粗细,都是由善恶业造成的,《宝鬘论》中说:

  “不善生诸苦,如是诸恶趣;

  善感诸乐趣,一切生安乐”。

  丁二 思惟业增长广大之理

  微小的善恶业因也能产生极大的苦乐之果。《集法句经》中说:

  “虽造微少罪,他世大怖畏,

  当作大苦恼,犹如入腹毒。

  虽造微少善,他世引大乐,

  亦成诸大义,如诸谷丰熟”。

  又说:

  “如鸟在虚空,其影随俱行,

  作善与作恶,随彼众生行。

  如诸少路粮,入路如受苦,

  如是无善业,有情往恶趣。

  如多有路粮,入路如享乐,

  如是作善业,有情往善趣”。

  以及:

  “莫思作轻罪,不随身后来,

  如落诸水滴,能充满大器,

  如是集少罪,愚夫当极满;

  莫思作少善,后世不相随,

  如落诸水滴,能充满大瓶,

  由略集诸善,坚固极充满”。

  丁三 思惟不遇未造业之理

  如果未曾造集能感苦乐之因的业,我们是根本不会受其果的。那些能受用大师佛陀所集无数资粮之果的人,虽然不需造集其所有的因,但也要造集部分的因。

  丁四 思惟已造业不失之理

  《超胜赞》中说:

  “梵志诸善恶,能换如取舍;

  尊说作不失,未作无所遇”。

  《三摩地王经》中也说:

  “此复作已非不触,余所作者亦无受”。

  律经中也说:

  “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失,

  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像这样对业决定、业增长、不遇未造业及业造已不失这些道理妥善地获得定解之后,我们即应从动机开始,断除所有黑业道,勤修一切白业道。并应想到:善业之中,以修大宝菩提心为最要和最上。这样来思考,上述一切修法即应视作修菩提心的支分。

  丙四 思惟轮回过患之理

  丁一 思惟无定过患

  我们应当知道,在轮回中流转的时候,仇敌和亲友的位置是可以互换的,所以当视轮回法全无可信赖之处而生起厌离。《亲友书》中说:

  “父转为子母为妻,冤仇众生转为亲,

  亦有与此相反者,故轮回中全无定”。

  《妙臂请问经》中说:

  “有时怨敌转为亲,亲爱如是亦为怨,

  如是一类为中立,即诸中立复为怨,

  如是亦复为亲爱,具慧了知终莫贪,

  于亲当断爱分别,心于善法安乐住”。

  丁二 思惟无饱足过患

  《亲友书》中说:

  “一一曾饮诸乳汁,量过四海于今后,

  随凡夫性流转者,尚须多饮过于彼”。

  这是仅举一例而已。该书又说:

  “如诸癞人为虫痒,为安乐故虽近火,

  然不能息应了知,贪著诸欲亦如是”。

  《摄波罗蜜多经》中也说:

  “获得彼等欲,日日恒依止,

  多受仍不足,何疾大于此?”

  意为我们再怎么受用五欲也不会感到满足。此外,如果我们能按照《除忧经》中所说来思惟,将生起极大的厌离心:

  “数于地狱中,所饮诸烊铜,

  虽大海中水,亦难及其量。

  生诸犬豕中,所食诸污秽,

  其量远超过,须弥山王量。

  又于生死中,由离诸亲友,

  所泣诸泪滴,非海能为器。

  由互相斗争,积所截头颅,

  如是高耸量,出过梵世间。

  为虫极饥虚,所啖诸粪土,

  若置大乳海,充满极高盛”。

  不管我们获得多少三有的圆满,那全是骗人的。如果还不精进修行,这样的事还会发生。我们应当这样思惟而生起厌离。善知识桑朴瓦曾说:“于轮回中尚须多番仰覆,此于心中实觉不安”。 我们必须不断思惟,直至生起同样的感觉。

  丁三 思惟数数舍身过患

  每个有情受身后遗下的骨骸如不坏烂,堆积起来的高度将超过须弥山,所谓:

  “一一身体诸骨聚,或等或超须弥峰”。

  丁四 思惟数数结生过患

  《亲友书》中说:

  “大地土丸如柏子,数母边际未能尽”。

  《亲友书释》中引经文说:“诸苾刍,譬若有人从此大地执取诸丸,量如柏子,作是数云:此是我母,此是我母之母,而下其丸。诸苾刍,此大地泥速可穷尽,然诸人母辗转非尔”。

  丁五 思惟数数高下过患

  《亲友书》中说:

  “即成帝释世应供,由业力故复堕地,

  即成转轮圣王已,复于轮回为奴婢。

  天趣天女乳腰柔,久爱安乐妙触已,

  后堕地狱铁轮中,当受粗磨割裂触。

  长时安住须弥顶,安足陷下受安乐,

  后游煻煨尸泥中,当念众苦极难忍。

  天女随逐心欢喜,游戏端妙欢喜园,

  后当住止剑叶林,获割耳鼻刖手足。

  天女殊妙如金莲,共同游泳徐流池,

  后堕地狱当趣入,难忍灰水无极河。

  难得天界大欲乐,及诸梵天离欲乐,

  后堕无间为火薪,忍受众苦常无间。

  得为日月自身光,照耀一切诸世间,

  后往极黑阴暗处,自手伸舒亦莫睹”。

  律经中也说:

  “积集皆消散,崇高必堕落,

  合会终别离,…

《修心日光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烧香供导论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