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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塵除垢▪P9

  ..續本文上一頁丘照著辦,而且也達到那位沙彌所達到之境。如是,一具不淨(的屍體)爲兩個人帶來了益處。

  雖然這是有益的,但女性不淨(女性屍體)是不適合男人的,而男性不淨(男性屍體)是不適合女人。只有在同(性)時才適合。如是,選擇適合的稱爲「適宜明覺」。

  回首頁 叁、行處明覺

  「行處明覺」則是不舍棄業處。所以,那些以諸蘊、諸界或諸處爲業處的人,應當在行走、向前看及旁視等動作時,專心修其業處,而那些以遍處等爲業處的人,則應當保持他們的業處于心中最優先的地位來進行這些動作。例如,比丘在選擇有益及適合的之後,又從叁十八種業處 (即:禅修方法)當中,選擇自己的心所喜愛的業處作爲行處,而在行走托缽時把它帶著 。

  爲了令這一點更清楚,應當明白以下四項:于此,(1)有位比丘(在托缽時把他的業處)帶去(harati),但並沒有把它帶回來(na paccaharati);(2)另一人沒有把它帶去,但把它帶回來;(3)另一人沒有把它帶去,也沒有把它帶回來;(4)另一人則把它帶去帶回。

  于此,(1)有比丘在白天于行走及坐著時,清淨自心,令之不受能産生障礙的種種事物幹擾(見《中部》i273起);在初夜時也是如此。在中夜時他睡覺。在把後夜的時間用于(修習)行禅與坐禅之後,他實行清理佛塔平臺及菩提樹的平臺,給菩提樹澆水,以及准備好飲用及清洗的水。然後他盡早完成記載于(律藏)犍度裏、應對戒師與教授師等執行的一切任務。在照顧自己的身體所需之後,他進入自己的休息處,用兩次或叁次坐禅的時間「熱身」(dve tayo pallavke usumam gahapetva),把自己緊系于自己的業處。到了托缽的時候,他把自己的業處置于心中最優先的地位地起身。拿了自己的缽及袈裟,他從自己的休息處出來,走去佛塔平臺,保持自己的業處于心中。

  如果他的業處是佛隨念,他即沒有把它置之一邊 地直接走進佛塔平臺。如果他的業處是其它,他應該停在階梯下,將它視爲拿在手中的東西般,把它置于該處。在取佛陀爲目標而獲得喜悅之後,再走上佛塔平臺。如果該佛塔很大,他應該右向佛塔地繞它叁圈,及在四個地方頂禮。如果它是小的,他應該同樣地右向佛塔繞叁圈,及在八個地方頂禮。在禮拜佛塔之後,當去到菩提樹之處時,他應該猶如當著佛世尊面前,謙恭地頂禮菩提樹。在如此頂禮佛塔及菩提樹之後,他去到放下(自己的業處)之處,猶如提起留在那裏的東西一般,拿起置于該處的業處。而在接近村子時,他把自己的業處置于心中最優先的地位地穿好袈裟,然後再進村托缽。

  人們見到他時說:「我們的尊者來了。」而向前去迎接他,接過他的缽,讓他坐在食堂裏或屋子裏,然後供養他粥。在幫他洗好雙足之後,他們用油塗之,然後坐在他的面前等他用完粥,再發問題或聽他說法。諸論師說:「即使他們沒有要他開示,他都應該爲了幫助衆人而開示佛法。」因爲沒有任何佛法開示是與禅修業處無關的。所以,在把自己的業處置于心中最優先的地位地開示佛法之後,他用餐及爲他們祝福。在離開時,雖然他叫他們不用跟,但他們還是跟在他的後面。在到達村口時,他叫他們回去,然後繼續走。當時,先他離去而在村外用餐的衆沙彌及年輕比丘見到了他,即走向前去迎接他,以及接過他的缽和袈裟。

  據說古時衆比丘在執行任務時並不會看(長老的)臉,不看他是他們的戒師或教授師,而只照著到來的次序實行。他們問他:「尊者,這些人是您的什幺人?他們是您的母系親戚或父系親戚嗎?」「你們是見到了什幺而如此問?」「他們對您的親切感及恭敬。」「朋友們,對于父母親難以做到的事,這些人都向我們做了。甚至我們的缽和袈裟都是來自他們。由于他們,我們在恐懼時期不覺得恐懼,在饑餓時刻也不覺得饑餓。沒有人能像這些人如此有幫助。」而在走著時,他一直說他們的美德。這種人稱爲「把它帶去,但並沒有把它帶回來」。

  (2)另一人在盡早執行上述的種種任務時,(在他的體內)生起了業生火(界) ,而它放開「無執取色」(anupadinnaka) ,但緊抓「執取色」(upadinnaka),(令到)他全身冒汗,業處也不能進入軌道。所以他盡早拿了缽及袈裟,在趕快頂禮了佛塔之後,即于牛群出來的時候入村獲取供養粥,然後去食堂喝它。當他只喝了兩叁口,業生火界即放開執取色,轉而抓取無執取色。

  在平息了火界的熾熱之後,他就有如用了一百壺的水沐浴之人一般,(舒適地)服用(剩下的)粥,且保持自己的業處于(心中)最優先的地位。然後他洗缽、漱口。在兩餐之間的時間,他到其余的地方托缽,且保持心專注于業處。然後他把自己的業處置于心中最優先的地位地用餐。回來時他也保持毫不間斷地專注于該業處。這種人稱爲「沒有把它帶去,但把它帶回來」。

  (3)但有人生活放逸,把責任置之一旁不顧,破壞了(應當遵守的)任務,心受五種「心之束縛」 (見《中部》i101起)緊綁地過活。他毫不理會業處地入村托缽,走著時與不良的俗家群衆混在一起,而在用完餐之後,他有如一位無(德)之人般離去。這種人稱爲「沒有把它帶去,也沒有把它帶回來」。

  (4)對于稱爲「把它帶去又帶回」的人,當依「前往及回返的任務」(gatapaccagatavatta)理解。因爲爲了追求(真正的)幸福而于此教法裏出家的良家子弟,在十人、二十人或五十人同住之下,達到了如此的協議:「衆位朋友,你們並不是因爲欠債,或恐懼,或缺少生活費才出家,而是爲了解脫苦才出家。所以,在走著時,你們應當製止在走著時生起的煩惱;在站著時……在坐著時……在躺著時,你們應當製止在躺著時生起的煩惱(參見《中部》i21)。」在做了如此的協議之後,他們前往托缽。于托缽的途上,他們保持專注于業處,而他們也知道,每隔半烏沙巴,或一烏沙巴 ,或半加浮達,或一加浮達就有些石塊。

  在走著時,如果有煩惱于任何人(心中)生起,他會于該處即製止它。如果不能製止它的話,他就停下來,而跟在他後面的人也都停了下來。(在前面的)他就會如此責備自己:「這位比丘知曉在你(心中)生起的念頭,這對你來說是不當的。」而通過增強其觀智達到了聖界。同樣地,如果他不能做到這點的話,他就坐下來,而跟在他後面的人也都坐了下來等等。再者,如果他不能達到聖界,他就鎮伏該煩惱,然後保持心專注于業處地繼續行走。他絕不令心脫離業處地提腳。如果他如此提了腳的話,他就會轉身走回原處。

  這就有如住在平臺的大布沙長老(Alindakavasi Mahaphussadevatthera)。據說他實行了「前往及回返的任務」十九年。在路邊播種,或打谷,或做自己的工作的衆人在見到該長老如此來回走時,即互相問道:「這位長老不停地走去又轉回來,那是爲什幺?他是迷路了嗎?還是他忘了什幺東西?」那長老不理會那些,只是令心緊系于業處,實行沙門的責任,而在第二十年達到了阿羅漢果。

  在他證得阿羅漢果的同一天,一位住在他的行禅小道盡頭的天神站在那邊,從指尖發出光來。四大天王、帝釋天王和娑婆世界主梵天神(Brahma Sahampati)也都到來服侍他。森林居者大帝須長老(Vanavasi Mahatissatthera)見到那光,所以隔天他就問道:「昨晚在尊者近處有光。那是什幺光?」那長老爲了避免正面回答,而說:「稱爲光的是燈光及寶石之光」等等。但在如此追問之下:「你是否隱瞞什幺東西?」,他即承認,說道:「是的。」,然後講述(所發生的事)。

  這也有如住在黑藤堂的大龍長老(Kalavalli-mandapavasi Mahanagatthera)。據說當他在實行「走及停的任務」時,首先,他如此決意只修行禅與立禅七年:「我當做此爲對世尊苦修的供養。」當他實行了「走及停的任務」十六年之後,他證得了阿羅漢果。由于他(決定)只有在心專注于業處之下才提腳,而如果在心脫離了業處之下提腳時,他即會轉身走回原處。當走到接近村子時,他會在(從村子裏看過去)還不能分辨他是一只牛或是一位出家人的地方停下,穿上外衣,以水瓶裏的水洗缽,然後在嘴裏含一口水。爲什幺呢?爲了避免受到幹擾而與業處脫離,即使只是向前來供養與頂禮人說句:「願你長壽。」但如果被問及那天是什幺日子,(例如):「尊者,今天是什幺日子?」,或有關比丘衆的人數時,他就會吞下那一口水而回答。如果沒有人向他問及日子等,那幺,當到了離開的時刻,他就會把它吐在村口大門而去。

  有如五十位在卡蘭巴帝達寺(Galambatittha)入雨安居的比丘。據說他們在阿沙喜月(Asalhi)的月圓日 時作了如此的協議:「且讓我們不互相交談,除非證得了阿羅漢果。」而在入村時,他們都口含一口水。當被問及有關日子等時,他們作出有如上述的反應。當人們見到該處口水(的痕迹)時,他們就知道:「今天來了一位;今天兩位……」所以他們想:「爲何他們不向我們說話,也不互相交談?」(他們)又想:「如果他們不互相交談,肯定是因爲吵架了。來吧!讓我們勸他們互相原諒。」去到寺院裏時,他們之中沒有任何人見到有兩位比丘是在同一處的。當時,他們之中有位觀察入微的人說:「人們吵架的地方不是這樣的。(這裏的)佛塔平臺和菩提樹平臺都掃得很幹淨。掃把放得很整齊,飲用及清洗用的水也都准備妥當。」所以他們就在該處轉身離去。而那些比丘在叁個月之內都證得了阿羅漢果之後,完全清淨地舉行自恣 (pavarana)。

  如是,有如住在黑藤堂的大龍長老和在卡蘭巴帝達寺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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