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已經足夠了。有第(3)項,前兩項自然具足。而第(4)項是用來保持在當下的。
四正勤配合來增長八正道中的戒、定、慧。這四項配合在一起用于觀照四念處的所緣上,斷除惡法而增長善法。
1.3.3四神足(圖1-1)
1)欲(修行滅苦的意願或抱負)。
2)進(精進于滅苦)。
3)心(心能得定來滅苦)。
4)慧(以般若智慧滅苦)。
1.3.4五根(圖1-1)
(用于四念處時)
1)信根(信心、信仰的控製能力):在這個階段,心力變強,不會感到厭倦。修行者深信四念處是真正滅苦之道。
2)進根(精神的控製能力):精進主宰著心,使修行不懈怠。
3)念根(念住的控製能力):念住變得非常強,但別忘了坐的色身。
4)定根(專注的控製能力和認知坐的色身):在四念處修法中,是心能安住于當下。
5)慧根(智慧的控製能力):去除無明,使心認知整個姿勢是坐的色身。
1.3.5五力(圖1-1)
(力的作用和五根一樣,但力量更強)
1)信力:對修行的信心增長,確信修法是正確的。
2)進力(努力):心精進的力量更強,並且可以克服煩惱(如觀照「心在看」時,知道不是「你」在看等等,進力可以防止妄想心和五蓋的生起。)
3)念力:心能保持在當下。
4)定力:心能清楚地觀照坐的色身。
5)慧力:智慧變得很強,可以改變「你在坐」的邪見。因爲智慧的力量變得比煩惱還強,因此慧力可以斷除煩惱。
通常一般人開始修的時候,愚癡(無明)和貪愛很強。但到了五力的階段,無明和貪愛已經降伏了。第一階智(名色分別智)之後,定慧能等持,在這之前,定總是比較強。
1.3.6七菩提分(圖1-1)
(菩提分是可以引發八正道的勇猛智慧,八正道可以導致悟道,而此道始于四念處)
1)念覺支(念住)
正念變得非常強:在這個階段修行者確定他將可以證到四聖谛,並成爲聖者。要圓滿正念,修行者必須:
a)修四念處時保持正念正知。
b)不要跟不修行的人接觸。
c)隨時令身心保持在當下觀照四種姿勢。
2)擇法覺支(研究)
檢查或研究法:此智是體會身心是無常、苦、無我的,必須圓滿此智,例如:
a)修行必須保持平衡,如果信太強會生貪愛,慧太強會疑法。精進和定必須平衡,太過精進會生掉舉,太偏定會使精進和精神變差。修行者可能太自滿而卡在第十二階智,而必須從頭開始。
b)要保持只與見道的人接觸。
3)進覺支(精進)
精進變得更強,必須圓滿十一法,例如:
a)會更精進保持修行,因爲在這個階段,會生起一種生于惡道是無益的感覺。
b)修行者會更加精進,因爲現在他對于四念處是滅苦的唯一道路不再感到懷疑。
4)喜覺支(喜悅)
這種喜是生于實相般若而不是世間生于貪愛煩惱的快樂。必須圓滿十一法,例如:修行者會想到佛、法、僧、戒和涅槃的功德。
5)輕安覺支(寂靜)
此智以身心的叁法印(無常、苦、無我)爲其所緣,必須圓滿七法,例如:
a)修行者必須隨時具足正念正知,意即保持在當下。
b)必須只接觸有平靜心和了解實相的人。
c)吃東西只爲了維持色身繼續修行和滅苦。
6)定覺支(專注)
必須圓滿十一法,其中如:
a)信和慧必須保持平衡。
b)進、慧、喜必須很猛利以引導行者入八正道。
c)必須隨時隨地保持正念正知。
7)舍覺支(平靜)
必須圓滿五法,例如:
a)修行者體會到身心即實相(「非男、非女」),而身心只是業的果報——不需要再爲身心做什麼了(舍)。
b)必須隨時隨地保持正念正知。
注:
1.每一覺支都必須以叁法印(無常、苦、無我)爲其所緣。
2.每一覺支都是由四念處而引發的,只是力量更強,智慧更猛利了,以明覺(叁心)修四念處直到圓滿菩提分而入于聖道——導致悟道。
1.3.7八正道
八正道是叁十七道品最後的要目,加上此八正道共計叁十七項。八正道有世間和出世間兩種,七菩提分圓滿時,八正道就成爲出世間(聖道),此時涅槃成爲心的所緣。
重要的是要知道八正道是要去體證而非遵循而已。例如,七菩提分圓滿之後,再圓滿八正道,就可以體證四聖谛而達到涅槃。這是由修四念處而體證四聖谛。這也就是爲什麼四念處起于叁十七道品之初。因爲四念處是因——而八正道圓滿時四念處還屬于世間法,當體證四聖谛時四念處就變成了出世間法。佛陀在相應部尼柯耶中談到「我所教的四聖谛是深奧而難懂的,它是出世間法而本性空寂——無我。未來的比丘將聽不到這種教法,因爲四聖谛對他們而言是難以理解的。只要真金——意即真理——尚存,假金就不存,但真金消失時,假金就出現了,這就是爲什麼佛法會衰微的原因。」(其它的八正道部分,見1.1.1節和1.4.7節)
1.4四聖谛
在前一節中(1.3節),我們知道修行叁十七道品的目標是體證四聖谛(圖1-1),而四聖谛包括:
1)苦谛(苦的真理,五蘊或身心是苦)
2)集谛(苦的起因=貪愛或渴愛)
3)滅谛(苦的止息=涅槃)
4)道谛(八正道)
1.4.1四聖谛的特質
1)苦谛:以不安定,無法保持相同的狀態爲其特質。身心二者都是不安的,身的不安是由于苦苦,心的不安是從未找到一個快樂的所緣——會覺得快樂,事實上只是暫時息苦而已,滅苦的聖者不會再一直迫切地追求不同的事物來滿足自己的快樂,因爲他們的心已經平靜而且滿足。
2)集谛:這種不安和尋樂的因是集(叁種貪愛)。身心不停地運作:看、聽、觸、嗅、探究、取決等等。
3)滅谛:解除不安的特質,因爲心已經遠離了貪愛而擁有涅槃的寂靜。
4)道谛:以體證四聖谛及達到涅槃所必需具備的美德爲特質。
1.4.2應用四谛法
1)體會苦(苦是五蘊:身心)這不是一般的苦(酸痛等)而是根本的苦(苦谛)。
2)集是苦的因。
3)涅槃(苦的止息:滅)。
4)奉行八正道可以體證四聖谛。
1.4.3此修法爲何符合四聖谛
1)此修法顯示苦谛:因此我們修行是要體會苦,苦即身心。
2)此修法顯示煩惱造成苦:因此我們修行要拔除貪愛,我們越能體會苦就越能斷除渴愛(貪愛)——因爲貪愛即是妄執身心爲「我」,而且以爲“我”受苦的邪見。
3)斷除煩惱可以導致滅(涅槃),因爲貪愛斷得越多,就越接近涅槃。
4)我們越接近涅槃即是越圓滿八正道。
如果以般若智慧體證苦谛,就證到所有的四聖谛,修行也就圓滿了。
1.4.4苦谛
只要我們(身心)存在著,就一直要受苦,這即苦谛,而苦谛是無法對治的。(只有苦苦和行苦可以對治),身心是隨時隨地受苦的。
苦谛有兩種基本形式:
1)因煩惱而有苦,或稱心苦。
2)因肉體而有苦,或稱身苦。
第一種苦,可以在今生此地,由修毘婆奢那一直到證阿羅漢果而斷除的苦。第二種苦,肉體的苦是今生無法避免的苦。如果阿羅漢活著時,他還是有肉體上的苦。因爲肉體是「果」——是投胎出生有身心(由集而成)就要受苦的必然結果。
身心本身是輪回出生的結果,以無明、貪愛爲因。唯有斷除無明貪愛才能不再出生(達到圓滿涅槃),才能避免五蘊身。
1.4.4.1苦的四種形式:
1)苦苦(一般肉體上的疼痛——而心知痛——且身痛會引起心苦,只有證到阿羅漢果的人,才是只覺得身痛而不會引起心苦)。
2)行苦(修行在變換姿勢時正在變化或止息的疼痛。行苦比苦苦更難體會)。
3)苦相(照見身心的叁法印而生起對苦的認知,這是在十六階智中的第四階智所體證的——生滅隨觀智。)
4)苦谛就是認知身心全然是苦,而我們無法改變任何事情的真理——這是真正的事實。如:我們無法改變老、病、死。由煩惱而生的苦在證得阿羅漢果以後就滅除了,但肉體上的苦只有在死後不受後有的情況下才能滅除的。
苦苦就像醫院中的病患。
行苦就像一個不樂于照顧病人的護士。
初學者要先體會苦苦,因爲苦苦最容易體會。然後接著就體會到行苦,行苦比苦苦更難體會。而要體會苦相就必須具足實相般若了。
以智慧證得苦谛時,修行者就體會到世間唯苦無樂。而體證了苦谛就圓滿了所有四聖谛。
1.4.4.2佛陀所發現的十一種苦谛
果(肉體上的苦) 1)(五蘊的)生。
2)(五蘊的老)衰。
3)(五蘊的)死。
4)悲傷。
5)哀戚。
煩惱的苦 6)疼痛(肉體上的苦)。
7)苦惱(心靈上的苦)。
8)失望。
9)怨憎會。
10)愛別離。
11)求不得。
所有的苦是來自于對五蘊的執取。
任何對肉體的存在感到欣喜的人;
對于眼見色、耳聞聲或想象認知、
或心行或意識的造作感到欣喜的人;
他就是喜歡受苦,對于這種喜歡受苦的人就無法滅苦。
——(相應部尼柯耶,xxii,29)
以上所引用的內容是談到苦的反面——樂,因爲樂是無常,無法一直保持樂,所以樂也是苦,因爲樂是無法控製的,是無我的。
爲了滅苦,我們要靠修行來體會苦,以智慧照見苦可以使你脫離輪回。因爲煩惱是剛強而頑固的,所以必須以智慧體證苦來滅除煩惱。
修行者必須以當下的身心爲所緣來觀照苦,因爲身心即是苦谛。以智慧照見越多苦,就能從修行之中獲得越多利益。這種利益就是能斷除貪愛。而樂體會得越多,就遮蔽越多的苦,修行就越少受益。有些修行者不去體會苦,反而耽著的其實就是五蘊。五蘊有苦受、樂受、舍受——所以他們是特別喜歡五蘊中的樂受。有了這些樂受,修行者會以爲這種樂受即是涅槃。這種樂受不像真正的涅槃一樣能斷除煩惱而拔除對身心的執取。(涅槃不屬于五蘊)
1.4.4.3六根中的苦
五蘊(身心)的生起即是苦谛,而苦谛是由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而生的。例如,眼見色時,眼與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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