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色蘊,見(或聽等)的作用是識蘊。而識蘊是由其它叁蘊:受蘊、想蘊、行蘊所組成的。所以總而言之,由六根生起五蘊,而五蘊生起時即是苦谛。同樣的其它根門:耳、鼻、舌等亦複如是。我們談到佛法所說的「世間」,是指五蘊的世間或是六根的世間。
瓦席拉泰麗是佛陀當時的一位阿羅漢比丘尼,她說:「唯有苦生,唯有苦住,唯有苦滅,除了苦之外,一無所有」。
1.4.5集谛(第二聖谛)
第二聖谛是苦因聖谛(集谛)——而苦因即是渴愛或貪愛。有叁種貪愛:
1)欲愛。(感官上的貪愛)是五根對五塵(色、聲、香、味、觸)而生的欲求,如果不對五塵受樂就不會産生欲愛,例如,如果你能善護諸根的時候就不會産生欲愛。欲愛在證得阿那含道(不還果)的時候才完全斷除。
2)色愛。(對生存的貪愛)「Bhava」字面上的意思是「有」(成爲)的意思,是指在輪回中重複不斷地出生。共有叁十一種「有」或生存的狀態,從地獄的有情到最高天界的衆生。色愛(求生欲)使人貪生怕死,即使是得了絕症、重傷或殘障者,也不例外。色愛在阿羅漢道時才完全斷除。
3)無色愛(因斷滅見而生的貪愛)。這是「斷滅見者」妄執人只活一生並且死後就一無所有的邪見。因爲人只活一生,所以斷滅見者都希望活著的時候能夠盡情享樂。入流果的道剎那就滅除了無色愛。
每個人都有欲愛,但是有了欲愛就會有色愛或無色愛,因爲他們不是愛求生存就是因斷滅見而起愛求。
以上叁種貪愛都會導致一種新的生命形式(有)的出生。
1.4.6滅谛(第叁聖谛)
涅槃是苦的止息或熄滅,泥洹和涅槃意思是一樣的。涅槃是滅除煩惱和苦痛的法。
這是因爲滅除了苦因——集(或叁種貪愛)。在涅槃的一剎那之間是沒有苦的,因爲暫時止息了五蘊的作用。在這短暫一念之間生起的心稱爲道心(見1.1.1節),修行者以智慧體會到苦的時候,他了解到貪愛是苦因,所以他要想辦法去除貪愛;因滅果就滅(貪愛完全淨除,苦果自然滅除)。
如果貪愛完全斷除了,就達到圓滿的涅槃而成就阿羅漢果。如果修行者不能體會貪愛的害處的話,他就無法達到涅槃——而因此滅苦。涅槃是:「貪瞋癡叁毒的止息,非因緣法,佛教的最高教證,佛法的無上正等正覺,最後的解脫,所有煩惱和苦痛的熄滅。」(曼谷大宗派朱拉隆宮佛教大學佛學大辭典)
涅槃的特性是平靜安祥並遠離煩惱,能體會涅槃的美好而欲求涅槃的人,也就能體會世間(五蘊)的苦。如果一個認爲世間是快樂的人,涅槃對他而言是無意義的。
到達涅槃就不會再出生也就不會再死亡,也不會再有身心或五蘊了;身心也不再是修行的所緣。涅槃不是一個地方,但它仍是存在的。它就像風,你只能由它的作用來認知它的存在性。涅槃是超凡或殊勝的心的所緣,此心即爲道心。凡夫沈浸于煩惱之中,道心也就無法從他心中生起——除非他修毘婆奢那。因爲一個人修毘婆奢那就可以將心引導至完全清淨,這種清淨心稱爲道心,道心是以涅槃爲所緣。涅槃不是心,涅槃是心的所緣,而這種心就是道心。
實證涅槃的人是自知的——不需要老師告訴他。除非修毘婆奢那,透過實相般若將心轉爲道心,否則沒有人能夠達到涅槃的。
涅槃是苦的止息,但除了實踐八正道之外,是無法達到涅槃的,共有兩種涅槃:
1)有余涅槃(已證涅槃,但色身猶存):這是煩惱已斷而五蘊身猶存。
2)無余涅槃(已證涅槃,煩惱、五蘊身皆除):這是煩惱已斷色身也死亡,亦稱爲般涅槃。
1.4.7道谛(第四聖谛)
道谛是可以導致滅苦的八正道,「Magga」是道的意思,是通往涅槃之道,而涅槃是滅除苦痛的法。要奉行八正道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修四念處--四念處是叁十七道品的初步,可以導致清淨、斷除煩惱。八正道是由戒、定、慧所組成,是滅苦的唯一道路。
八正道
慧(般若):
1)正見:體證四聖谛就是體證實相(本來面目)。對世間法而言,身心是心的所緣;對出世間法而言,涅槃是心的所緣。
2)正志(正思惟):範圍包括——出離(無我)、無瞋和無害。正志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修四念處時它可以幫助正念正知正確地運作。
戒(屍羅):
3)正語:不說妄言、绮語、兩舌、惡口。(貪、瞋、癡是叁惡根,如果有正志就無叁惡根)。
4)正業:戒律——如:不傷生害命(有正志即有正業)。
5)正命:不從事對別人有害的生計,如販賣軍火等。(甚至爲了療饑而吃也是一種正命)
定(叁摩地):
6)正精進:以四正勤斷除煩惱,四正勤(見1.3.2節)可以幫助定慧的生起。
7)正念:是指四念處的念住,要以正精進來培養正念。
8)正定:對于四念處而言,正定是心一境性或專注于保持在當下。要以正精進和正念來輔助正定。
如果要正確地達到正定,必須以四組念處(身、受、心、法)爲所緣。
我們稱之爲「道」的意義何在呢?
是導致開悟的唯一道路。這條「道路」包含八個要項,因此八正道就像一顆含有八種成分的藥,必須一次吃下去。
八正道是佛所發現的,在他之前並沒有人知道。
八正道是中道法,中道法可以破除無明,當無明完全破除時就體證了四聖谛。
八正道事實上有八個心所,它是無我或靈魂、非男或女。它是實相(注1),因此沒有人知苦谛,沒有人斷集谛,沒有人證得滅谛,也沒有人行道谛(注2)。
1.4.8體證四聖谛的般若智慧
1)體證苦的智慧可以破除顛倒妄想。(顛倒妄想——亦即「妄執身心是常」等等)
2)體證集的智慧可以破除妄執我們是由高層次的力量所創造,而不是因緣而生的邪見。
3)體證滅的智慧可以破除妄執定境爲涅槃的謬見。
4)體證道的智慧可以消除對錯誤修法的執著,而顯示真正的滅苦之道。
(注1:實相是自然的真實狀態,詳見1.6.1節進一步的討論。)
(注2:有苦而無什麼受苦者,有作而無作者的存在,有滅而無入滅者,有道卻無行者的存在。(古老偈頌,節錄自《清淨道論》,第十六品))
因爲貪愛(因)已斷,五蘊的「世間」亦除,苦也因此而滅。只有在佛法中才能發現體證四聖谛的智慧。
1.4.9結論
誠如《清淨道論》所述,苦谛如重擔,集谛如扛著重擔,滅谛如放下重擔,所以我們會感到舒服,道谛如放下重擔的方法。(相應部尼柯耶,iii,26)。
1.5毘婆奢那
毘婆奢那(注1)是唯一能引導修行者滅苦的修法。而滅苦是佛法的最終目標,所以修行者應該要了解什麼是毘婆奢那修法:
1)毘婆奢那是一種了知身心是無常、苦、無我(非男、非女)的智慧(般若)。其它的智能是無法了知叁法印的——只有這種實相般若才能了知叁法印。《清淨道論》提到這是一種殊勝的「超凡智慧」。
2)毘婆奢那的所緣是當下的身心,如果你觀照身心之外的事物,就無法證得實相。
3)毘婆奢那的作用是斷除六根對六塵所生的煩惱,因此我們修行必須在當下觀照六根,因爲煩惱是由此處而生。
4)毘婆奢那的利益是斷除顛倒妄想;亦即妄執身心爲常、樂、我、淨的邪見。
5)毘婆奢那修法是以《大念處經》中的四組念處(身、受、心、法)爲所緣。
以下是有助于修毘婆奢那的法:
a)六組毘婆奢那慧地(Vipassana Bhumi)(基本知識)(注2)。
b)十六階智。
c)七清淨。
毘婆奢那慧地是修毘婆奢那時,爲了生起實相般若我們所必須觀照的所緣,這六組慧地是:
1)五蘊。
2)十二處。
3)十八界。
4)二十二根。
5)四聖谛。
6)十二因緣。
(注1:毘婆奢那事實上是四念處修持的結果(看破)——亦即十六階智——但今天它已經變成「內觀禅修」的意思了。)
(注2:「bhumi」這個字是「地方」或「生存的面」之意(見1.4.5節),這裏是指各種不同型態的知識的基礎。)
以上這些,簡而言之,只是身心而已,因此修毘婆奢那的人只要觀照身心即可。身心(實相)是生起實相般若時所見到的所緣,而以實相般若照見身心(實相)時即能明白真理。此真理即是認知身心是無常、苦、無我的真理,而照見身心叁法印的智慧稱爲實相般若,實相般若可以斷除煩惱。
毘婆奢那慧地是理論而且是非常深廣的實相。修行者必須研究慧地直到他完全了解爲止,這樣在他修的時候才知道要如何觀照身心。例如,他必須知道根界的所緣(圖2-1)或四種姿勢。如果他不懂理論就不曉得如何觀照身心,他就不能正確地修毘婆奢那。而且理論是修行成就的助緣,因爲理論實修和結果是互爲因緣,不能單獨運作的。
毘婆奢那是要體證所有存在的生命都具足叁種特性:無常、苦、無我的自然法則(亦稱爲有情的叁指標)。如果不了解這個自然法則,就稱爲無明——對自然法則的無知。這種對自然法則無知的人便還在生死輪回而不能滅苦。經典對無明的定義是沒有體證四聖谛。如果不了解自然法則的人,就無法體證四聖谛,也就是無明。
1.5.1叁種修行的智慧(不同于世間的智慧)
1)聞慧(注1)(文字般若):是修行前由理論認知或聽經聞法、討論所得的認知。
2)思慧(注1)(觀照般若):是修行時的認知,就像我們目前做的。
3)修慧(實相般若):是由實相般若而認知唯有色心二法,而且色心二法是無常、苦、無我的。
(正確的理論可以引導正確的修行,而正確的修行可以引發修慧或稱爲實相般若。)
毘婆奢那修法不同于奢摩他修法。如果修行者不知道這一點而將兩者混爲一談的話,修行就無法引發實相般若而滅苦。修奢摩他是善法,但奢摩他只能導致平靜而仍在生死輪回之中。(見1.9節,奢摩他與毘婆奢那的差別)
(注1:技術上而言,聞慧(聞所成慧)是指經由聽聞理論而悟道。思慧(思所成慧)是指沒有人教,而自己知道,只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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