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南傳佛教傳承
作者 林欣 (瑪欣德尊者)
瑪欣德俗家名林欣,1971年出生于中國廣東省。中學時代皈依佛教,大學時代開始研究《阿含經》及原始佛教,其著作有《正法之流變》《試論南傳佛教的傳承》《上座部佛教止觀禅法》《南傳佛教的菩薩道思想》,《佛教在亞洲流傳史示意圖》。瑪欣德比丘于2002年7月,至緬甸帕奧禅林中心出家,受具227比丘戒。尊者是國內極少數皈依于正統南傳上座部佛教的227戒比丘,師從緬甸“最高大業處阿阇黎”帕奧禅師,是國內少有的人間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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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曆史性原因所造成的「大小乘佛教」之間的隔閡逐漸被打破,南北傳佛教之間的對話日益增多,中國與南方國家佛弟子們的交流溝通不斷頻繁,使我們覺得很有必要來探討一下關于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曆史傳承問題。
正文:
(本文載于香港《內明》第281期 1995.8.)
當代的佛教,按照源流和地理分布來分,可以分爲北傳佛教和南傳佛教兩大體系。北傳佛教主要流傳著「大乘佛教」或「菩薩乘佛教」,其經典來 源于古印度雅語梵文(Sanskrit)語系佛經以及西域文字佛經。北傳佛教按其經典語言體系又 可以分爲漢語系佛教和藏語系佛教。漢語系佛教主要流傳于中國漢族地區和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藏語系佛教又稱「藏傳佛教」、「藏蒙佛教」,俗稱「喇嘛教」,主要流傳于我國的藏、蒙古、羌、土、裕固等民族,以及尼泊爾、不丹、錫金、蒙古、哈薩克等國家和地區。
南傳佛教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裏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爲「上座部佛教」(Theravàda),或可稱爲「聲聞乘佛教」,也即訛稱的「小乘佛教」。南傳佛教主要流傳于斯裏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亞和東南亞國家,以 及我國雲南省的傣族、布朗族、崩龍族一帶地區。南傳佛教使用的經典語言屬于巴利語體系,所以也稱爲「巴利語系佛教」。
南傳佛教流傳至今,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曆史了。現在我們不能夠更系統一點地去了解和南傳佛教同時或者 更晚時期盛行過的其它部派佛教(說一切有部除外),因爲他們大多數是在漫長的歲月之中湮滅無聞了,遺留下來的至多是一兩部經典論著,甚至只是片言斷語。然 而,南傳佛教不但非常完整地保存了一套巴利語叁藏聖典以及許多重要文獻,而且這些經典是在斯裏蘭卡、緬甸、泰國等相當大的地域中唯一不可爭辯的權威性 著作。在南傳佛教國家,我們至今依然還能夠看到按照佛陀當年所教導的行爲規範一樣過著剃除須發、叁衣一缽、托缽乞食、半月誦戒、雨季安居等等如法如律生活 的比丘僧團,使我們仍然能夠親切地感受到最接近于二千五百多年前佛陀在世時佛教僧伽簡單樸素的修行生活。這種特異的文化現象和曆史現象,的確令我們感慨萬 千。
隨著曆史性原因所造成的「大小乘佛教」之間的隔閡逐漸被打破,南北傳佛教之間的對話日益增多,中國 與南方國家佛弟子們的交流溝通不斷頻繁,使我們覺得很有必要來探討一下關于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曆史傳承問題。
一、從南傳佛教的淵源方面來看
公元前六世紀,釋迦牟尼創立了佛教,爲了宣揚清淨解脫的教義,轉動無上*輪,他的足迹遍及了古印度 恒河流域中遊廣大地區。佛滅當年雨季安居期,上首弟子摩诃迦葉爲了使正法久住,由阿阇世王(Ajàtasattu)護持,在摩揭陀國首都王舍城召集了五百位大阿羅漢會誦世尊的正法、律。會上推舉了持律第一的優婆離尊者(Upàli)誦出了律藏(Vinaya),由多聞第一的阿難陀尊者(ânanda)誦出了經藏(Sutta),然後進行集體審定、會誦,以師徒口口相傳的方式傳誦下 來。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一次結集」,又稱「五百結集」。
佛滅一百年左右,東方吠舍離城的跋耆族(Vajjiputtaka)比丘乖違律 製,西方長老耶舍召集七百位上座比丘,經過討論,宣布跋耆族比丘擅自提出 的「十事」爲非法,擯出僧團,並會誦律法。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又稱「七百結集」、「吠舍離結集」。被驅逐出教團的大多數比丘不滿上座長老們的裁 決,另外糾集了一萬人會誦經律,自成一派。于是教團中逐漸有了「上座部」和「大衆部」的分裂。佛教學者把釋迦牟尼創立佛教,到部派根本分裂之間的一百多年 稱爲「原始佛教時期」或「根本佛教時期」,把根本分裂之後直到公元一世紀前後大乘佛教的興起這四、五百年的時間稱爲「部派佛教時期」。
佛滅二百余年,孔雀王朝(Maurya)第叁代王阿 育王(Asoka,譯作無憂王,公元前272~前232年在位)統一了印度的絕大部分地區,成爲印度史上的最 大帝國。阿育王是位虔誠的佛教弟子,他經常親近僧伽,修持佛法,並把佛教定爲國教。爲了使佛法普及全國各地,他把一些道德訓誡和業績行迹以法敕的形式銘刻 于岩壁和石柱上。這些摩崖法敕和石柱法敕成爲研究古代印度曆史非常珍貴的確切資料。阿育王還經常到全國各地進行佛教巡禮和朝聖,並且設置正法大官(Dhamma-mahàmàta,又稱達摩大臣)管理佛教僧伽和其它宗教事務,並廣行布 施,用正法教育和保護人民。
根據斯裏蘭卡史書《島史》(Dãpava§sa)、《大史》(Mahàva§sa)和律藏的注釋《普端嚴》(Samantapàsàdikà, 相當于漢譯《善見律毗婆沙》)中記載:阿育王笃信佛法,廣施僧衆,于是有衆多外道混入佛門,作比丘形,擾亂正法,在首都華氏城(Pataliputta)的雞園寺(Asokàràma)中竟然七年沒有舉行誦戒。爲了淘汰外道、整頓僧團,阿 育王從阿呼傑山(Ahogaïgà)迎請了目犍連子帝須(Moggaliputta Tissa)大長老爲上座,在華氏城召集了精通叁藏的一千名比丘,舉行了第叁次結集,曆時九個月,會誦了律經論叁藏,並編 纂了一部《論事》(Kathàvatthu),廣引經典,駁斥了上座部分別說系(Vibhajjavàdin)以外的二百五十二個非正統見解。這次大會還作出決定, 派出九個弘法使團到國內外各地去傳播佛法。其中的第九使團,就是派往師子國[1](Siïhala dãpa)以馬興德(Mahinda,又譯摩哂陀、摩亨德、摩酰陀)長老爲首的使團。
關于第叁次結集以及派遣弘法使團的記載,僅見于巴利語方面的文獻,在北傳佛教方面除了譯自蘭卡的《善見律毗婆沙》之外並沒有提及此 事,因此有些學者懷疑這些記 載的真實程度。然而,在鹿野苑(Sàrnàth)發現的石柱法敕中,阿育王曾以護法國王的身份命令企圖製造分裂的僧尼離開寺院和尼庵。在桑奇、 伽烏桑比等地發現的法敕中也有類似的訓誡,這說明了作爲一位虔誠的國王召集一次會議來確定校訂叁藏聖典、製止僧團的分裂並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另外,在摩 崖法敕第5號和第13號中提及的正法大官派往地和傳教地,基本上和巴利語文獻 中記載的弘法使團到達地相一致。近代在桑奇附近發現的比爾沙塔(Bhilsa Stupa)舍利壺上, 刻有「喜馬拉雅山地區的阿阇梨、聖者迦葉波瞿多之遺骨」和「聖者馬其馬 之遺骨」的銘文,確證了巴利文獻中提及的第七使團馬其馬(Majjhima)以及迦葉波瞿多(Kassapagotta)、敦度毗沙羅(Dundubhissara)、阿拉嘎得瓦(Aëakadeva)、瑪哈得瓦(Mahàdeva)五位長老前往喜馬拉雅山一帶地區(Himavantadesabhàga)弘法傳教記載的曆史真實性。
據巴利文獻記載:公元前叁世紀,由阿育王的兒子馬興德長老組成的第九弘法使團把佛教正式傳入蘭卡。馬興德早年出家,師事目犍連子帝須大長老學習叁藏聖典,博學多聞、戒行 精嚴。在他32歲、戒齡12年時,率領由伊提耶(Iññiya)、郁提耶(Uttiya)、桑波羅(Sambala)、跋陀薩羅(Bhaddasàla)四位比丘,以及沙彌須摩那(Sumaõa)、優婆塞般荼迦(Paõóuka)一行七人組成的使團,于公元前247年渡海來到蘭卡島。當時蘭卡國王提婆南毗耶•帝須(Devànampiya tissa,公元前247~207年)和一批大臣首先皈依佛教,接著又剃度了國王的侄兒 阿利塔(Ariññha)等五十多位蘭卡青年,弘法工作進行得非常順利。國王把 禦花園「大雲林園」(Mahàmeghavanaya)布施給長老,修築起「大寺」(Mahàvihàra,也譯作摩诃毗诃羅)供養僧團。這座大寺日後就成爲整個南傳上座部佛教的發祥地和弘法中心。不久,馬興德長老又邀請他的妹妹僧伽密多(Shaïghamittà)長老尼從印度帶領十位比丘尼來到蘭卡,爲阿奴拉(Anulà)等五百位女子傳授戒法,建立比丘尼僧團。佛教迅速普及全 島各地,成爲幾乎是全民信仰的國教。
佛教之所以能夠非常順利地傳入蘭卡島並迅速發展起來,這固然與作爲大帝國王子出身的馬興德長老及其妹僧伽密多長老尼親自前往弘法,以及國王、大臣等統治階層的鼎力護持有密切 關系,但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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