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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古道(南傳佛教基本教義)▪P7

  ..續本文上一頁已不存在,原因是人的身體也是原子構成的。

  雖然這個或那個元素占優勢,但每一物體都是四大元素所構成的。例如,固體(地)元素占優勢,物體就被稱爲堅固的,等等。

  這四大元素總是互爲依存的,從四大衍生另外二十四種其他物質現象和品種。在這些衍生物中,包括五識的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和身根,以及識所緣相應的外境──色、聲、香、味、觸。色蘊包括整個物質實體──人的身體和外界。

  2.受蘊。我們的一切感受,都包括在這一集聚中。受有叁種:樂受,苦受和舍受(非苦非樂)。它們的生起,依靠接觸。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觸物、認識意境(概念或思想),人就有感覺。[xvi]例如眼根、色境和眼識叁者相應時,被稱爲觸。觸,意爲根、境、識相結合。這些都相應時,就沒有力量能夠阻止受的生起。

  這是觸和受內在聯絡的性質,但是不能說所有有情從同一物體有同樣的感受。一個人可能從一個特殊物體得到一種愉快的感受,而另外一人則可能得到不愉快的感受,第叁人從同一物體可能得到的是中性感受(即舍受,既非愉快,也非不愉快)。這就要依靠心王和心所的作用。還有,感官的外境,在一個人的心裏引起愉快的感受,等等。另外,對一種感官愉快的東西,對另一感官可能是不愉快的。例如,看起來不愉快的甘美水果,對舌可能是愉快的,等等。因此,我們知道在多種多樣的情形中,通過接觸,才能決定自己的感受。

  3.想蘊。想的作用,是物質和精神的客觀物體的承認。想,同受一樣,也有六種: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和意想。在佛教中,想沒有像某些西方哲學家如培根、笛卡爾、斯賓諾沙和萊布尼茨所用的那個術語,而僅僅是一種感觀的想。在認識(這是識的作用)和承認(這是想的作用)之間,有一定的密切關系。當識知道一個物體時,與此同時,想心所就認出物體的不同標記,如是就將它與其他物體區別開來。此種不同的標記在對物體作第二次、第叁次認識中是有幫助的。事實上,每一次我們都認識到這個物體。因此,是想爲我們帶來回憶。

  應當注意的重要之點是:想常常在欺騙我們。使人們成爲幻想或者是反常的想。

  有一個譬喻將說明這一點。農民在一塊田裏下了種,就樹立一個草人來保護種子。在一段時間內,雀鳥錯誤地認爲那是真人,就不敢落下,這就是想的幻覺。同樣,感官和心理上的物體,通過假的印象,欺騙我們的心。因此,佛陀將想像的物體比作海市蜃樓。[xvii]

  當一種反常的或者是正常的想生起時,都來得比較強烈,而且支配著我們的心,那時擺脫這種想是困難的,但其結果在《經集》中一首偈文有很好的說明:[xviii]

  離諸邪想者,更無煩惱纏;

  以慧得解脫,妄想息無余。

  持諸邪想者,見起錯與妄;

  彼住于此世,恒被口角煩。

  4.行蘊。[xix]這一蘊,除了上述受和想之外,包括所有的心所。阿毗達摩說五十二心所,受和想是其中的兩個心所。但它們不是意志活動力,其余五十個都共同被稱爲行,或稱爲意志組合。意志在心的領域內起很重要的作用。在佛教中,假如一個行動是沒有意志的,那個行動就不作爲業來考慮。像受和想一樣,行亦有六種,即意志指向色、聲、香、味、觸、法(心理上的物體)。

  5.識蘊。[xx]它是五蘊中最重要的一蘊。可以說它是所有五十二心所的儲藏所。因爲沒有識,就無心所可用。識和心所是相互關系、相互依賴和相互存在的。

  什麼是識的作用呢?像受、想、行和意志力的構成一樣,識也有六種形式及其不同的作用。它有自己的根和境,正如上面解釋的那樣,我們的一切感受,是通過官能(根)與外界(境)接觸的結果。

  我們知道,意根緣意境,不是像其它五根看到外界可觸可想的某些東西。如眼看到色境或可見物體,耳聞聲等等。但是意識所了別的是概念和思想世界。官能(根),按照字義講是“主要的”或“主”,色,只能由眼官能(眼根)看到,而不是由耳官能(耳根)聽到,等等。當來到思想和概念世界時,意官能(意根)就是精神領域以內的主宰者。眼不能思考,不能收集概念,但它有助于可見之色,有助于了別色境。

  在這裏,了解識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雖然官能與境物之間是這種作用的關系,應知眼與色、耳與聲等,必須通過識的了別。換句話說,感受的物體,沒有適當的識和特殊的受性是不能體驗到的。現在眼和色都已具備,而能見的識就依靠眼、色而生起。同樣,耳與聲等,直到意根與意境也是如此。[xxi]還有,當眼、色和眼識在一起時,這就是它們的相應,就叫做“觸”,從觸生受,等等(像緣起法所解釋的那樣)。

  因此,識是通過五根門和第六意根門受到刺激而生起的。由于識的生起,是通過根、境的互相作用,這也是由因緣而生,並不是單獨生起的。這不是精神或靈魂與物質的對立。思想和概念稱之爲第六意根的食,也是互相依靠的緣起法。它們依靠外境,此外境是其它五根所緣的色境。

  五根接觸外境,只是現在,那就是外境同特殊的根直接接觸的時候。但是意根所緣的境,無論是色、聲、香、味還是觸,都是其他諸根已緣慮過的。例如,一種可見之境,眼睛以往接觸過,雖然不是現在眼前之物,但在此一刹那,它都能成爲意根的想像物。其他諸境也是一樣。這是主觀的,這些感受是難以體驗的。這類意識的活動是微妙的,有時是超過普通理解力的。

  所以,整個宇宙只是一大堆感覺。當我們看到顔色遮蓋某物堅硬或膨脹,就說它是一個實體。但實際上並非如此。意只是對外界存在的現象給與某種解釋,但這種解釋不必要像它們通過感官渠道出現的一樣。

  由于此種心或識是在物質世界範圍之外,它不能化驗,沒有體積、形狀、尺寸或大小,看不見,摸不著,如是不能用五官來辨認。它不在其他心所的控製之下,但卻是它們的主宰者。必須清楚地理解,心不是在“自我”、“靈魂”或“我的實體”形式下一種持久的精神。它既非與物質對立,也非物質的産物。

  在佛陀時代,有許多人想,現在還有許多人繼續在想,識在不變的形式中,承受自我或靈魂生存于人之中,繼續不斷直至一生,在死的時候,由一個生命轉生變爲另一個生命,生命與生命被捆綁在一起。

  關于這一點,我們在《中部》第叁十八經中看到一個明顯的例子。佛陀有一個名叫〖口茶〗帝的弟子堅持以下的看法:

  就我理解佛陀所教的法,那是同一識在轉變徘徊(重生)。

  當〖口茶〗帝將他的看法向佛陀明白表示時,佛陀反問他:

  〖口茶〗帝,此是何識?

  〖口茶〗帝說:

  就是表示、感受和現在此處、現在他處受善惡業果的識。

  佛陀說:

  但是,蠢人,你聽我曾以此法說過嗎?我難道未以各種方法說明識由緣生、離緣即無識生起嗎?

  接著佛陀解釋不同形式的識,用實例使其明白識是如何依緣而生起的道理。

  這些是五蘊的簡單解釋。這些蘊中,沒有哪一蘊是持久不變的。它們經常在變化。抛開哲學不談,用單純的科學觀點看物質,緣起法,沒有哪一樣東西是常住的。無論什麼無常的東西,都充滿著痛苦,充滿著悲傷。

  假如讀者作出結論說,佛教這種苦的思想很無吸引力,那是一點都不奇怪的。正如佛陀已經指出的,一切有情貪求快樂,他們厭惡不快樂。悲愁的人尋求快樂;已經擁有快樂的人,尋求更多的快樂。

  但是,想象佛教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是令人沮喪的,因而說佛教徒的精神消極,那是錯誤的。佛教徒遠非如此。他是在微笑中過生活的人。只有懂得生命真正性質的人,他才是最快樂的人。因爲他不會被事物瞬息變化的現象所困擾。他如實努力看待事物,看事物的實質。當他面對生活中的事實,如老、病、死等等,沖突往往在人的生活中生起,但只要他以勇敢精神有准備地面對事實,他就不會被挫折和失望所煩惱。這種生命觀,既不是悲觀,也不是樂觀,而是現實的看法。忽視事物不穩定原則--苦的內在性質的人,面臨生活多變時,他就會産生混亂,不知所措,因爲他沒有經過如實看待事物的訓練。認爲快樂是持久不變的人,當事物發生與他的願望相反時,就會給他帶來許多煩惱。因此,對生活與生活有關的事情,要有一種超然的見解和修養。因爲有了超脫的見解才不會給精神上帶來失望和痛苦,什麼東西也不執著,而是任運自然。這確實是不容易做到的。但這雖然不是徹底拔掉苦根,卻也是控製苦的有把握的補救方法。

  佛陀看到苦就是苦,樂就是樂,說明宇宙間的一切快樂,同其他緣起法一樣,都是短暫的,是一種暫時的景象。他警告人們不要過于執著短暫的快樂,因爲這些短暫的快樂很快就會消失並引起不愉快。防止極端的悲觀和樂觀的出現,最好的辦法是沈著。沈著就是泰然自若,而不是不高興、不關心,它是沈靜、集中精神的結果。當接觸變遷的生活時,確實應該堅定,泰然處之。有沈著修養的人,是不會煩亂的。

  有人問到一位母親,愛子死了,她爲何不悲傷?她的回答是具有哲理的,她說:

  “他不請而來,不請而去,他像來一樣去了,傷心、痛苦和悲嚎又有何用?”[xxii]因此,人們沈著地忍受著自己的不幸。這是鎮定心境的優勢,這種優勢不被得失、譏嫌和稱贊所動,不被苦難所煩惱。這種心境是用正確的觀念看待有情世界才有的。因此,心境的沈著能引導人達到覺悟,並從苦痛中解脫出來。

  從緣生法中,不能獲得絕對的快樂。我們往往在這一刹那所享受的大快樂,而在下一刹那就會變成痛苦。因爲快樂都是暫時的,是不能持久的。僅僅感官的喜悅,我們稱之爲快樂和享受,但這個字的確切意義是:此種喜悅不是快樂。喜悅也是苦,因爲它是短暫的。假若我們用智慧的眼光以明智的洞察力和正確的見解去看事物,就會發現世界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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