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種幻影,它使有情執著,引導有情墮落。一切所謂世俗快樂都是短暫的,只是痛苦的前奏。它們只是暫時解救一下人生的不幸,即所知由變化而産生的苦。因此,我們看到苦從未停止,它在某種或其他形式中起作用,這就是上面所說的苦苦、行苦和壞苦。
所有的苦,人都能想得出來,達到高峰並在執著的五蘊中停止下來。除執著五蘊之外,苦經常在起變化,不管是粗的苦,還是細的苦,都不能長存。
不管是自覺還是不自覺,一切有情都在盡量避免其不協調和痛苦,想得到快樂、喜悅和幸福。雖有不斷地努力,但是持久的幸福是從來沒有的,快樂好像只是兩種痛苦之間的間歇。這就清楚地表明哪裏有執著五蘊,哪裏就有苦。值得注意的是像快樂一樣,苦也不是持久的,因爲它也是緣起的,要起變化的。
埃德溫.阿諾德爵士在《亞洲之光》中是這樣描寫苦的:
生苦無有幫助者,青年熱心成年苦,
冷清衰老窒息苦,汝之時間充滿苦。
正如佛陀所說:
五蘊是負擔,放下實快樂。[xxiii]
這就是涅槃,是無上的快樂。[xxiv]
征服了苦的佛陀在向弟子們解釋苦的含義時,他的臉上沒有一點不愉快的表情,完全相反,他的面容總是愉快的,因爲他所說的,表示了他滿意的心情,他是微笑的。他說:
我等實樂生,我等無物障,
我等樂爲食,如光音天人。[xxv]
他鼓勵弟子不要有病態,而應當培植快樂的一切重要品德,這是菩提的因素。佛陀這種告誡的結果,在《長老偈》和《長老尼偈》兩部書中都有記載,有男女弟子受感動的喜悅贊詩。對佛教作一種不帶偏見的研究,它會告訴我們:佛教是一種有快樂和希望的教義,而不是悲觀主義者的失敗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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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叁七頁。
[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叁七頁。
[iii] 《相應部》第一卷第四O頁。
[iv] 《增支部》第一卷第八O頁。
[v] 《相應部》第叁卷第六九頁。
[vi] 《相應部》第叁卷第六九頁。
[vii] 《長部》第叁叁經;《相應.閻浮車經》(Jambukhadaka-sutta);《清淨道論》第四九九頁。
[vi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二一頁;《毗奈耶》第一卷第一O頁。
[ix] 《中部》第一卷《苦蘊大經》(Mahadukkhandha-sutta)。
[x] 《相應部》第叁卷第二二頁。
[x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二一頁。
[xii] 《相應部》第叁卷第一八五頁。
[xiii] 《相應部》第二卷第四八頁。
[xiv] 《長部》第九《布吒婆陀經》(Potthapada-sutta)。
[xv] 《中部》第二八經。
[xvi] 此種六受,分別通過眼、耳、鼻、舌、身、意。在佛教思想中,意被認爲是第六根。
[xvii] Marici(幻影)。
[xviii] 《經集》第八四七偈。
[xix] 在五蘊名單中,“行”是Samkhara一字的普通術語。在別的行文中,Samkhara,意味著緣生和混合而産生的事物。從這個意義上講,五蘊都是Samkhara。
[xx] 不嚴格地說,識、心、意叁者都是同義語(《相應部》第二卷和九四──九五頁)。
[xxi] 《中部》第一四八經。
[xxii] 《龍本生》(Uraga Jataka)(第叁五四號)。
[xxiii] 《相應部》第叁卷第二六經。
[xxiv] 《法句》第二O四偈;《中部》第七五經。
[xxv] 《法句》第叁OO偈。
第四章 第二真谛──集
爲人治病之前,首先了解其病因是很重要的事。治療的功效,有賴于去掉病因。佛陀說苦,進一步指出苦因,這是給與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因此,輕率地批評說佛陀是悲觀主義者,是不公正的。樂觀主義者當然會很高興聽到在四真谛的解釋中,有一條“厭世主義者”的出路。根據佛陀的教導,什麼是苦因集谛呢?
在佛教教義中,由于沒有掌握人類命運的專橫創造者,佛教不將苦或苦因歸因于外力或“超自然”的力量,而是從人自己最內部的秘密深處去尋找。在早期的佛經中,佛陀的初次說法以及其他許多經中,第二真谛是用以下的話來有系統地表述的:
招致來生的愛欲,[i]伴隨著有情感的希望,到處尋求新的快樂,此即欲愛,有愛和非有愛。
所以,這就很清楚,苦是愛欲的結果,愛欲是苦的因。在這裏,我們看到種子與果實,作用與反作用和因與果的關系。這是一種自然規律現象,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秘密。現在這種最強大的力量,這種心理因素,希望保持生存下去。它一再製造世界。生命依靠生命的欲望,它是隱藏在背後的動力,不僅現生是如此,過去生中和未來生中亦複如此。現在的果是由于過去的因,未來的果將是由于現在的因。此是緣起法的程序。此種力量可用河流(愛河)作比較,因爲像河水淹沒村莊、郊區、城市和鄉村一樣,由于轉生,愛欲之河在繼續奔流。又像燃料維持火焰燃燒,愛欲的燃料在維持生存之火不滅。
佛陀說:
諸比丘,我未見任何別的束縛(結)像此愛結捆綁衆生,長期徘徊與匆忙于生死流轉中。諸比丘,確實衆生被此愛結捆綁,徘徊匆忙于生死流轉。[ii]
在這裏,重要的是理解愛欲不是因爲帶有大寫的F(英文“第一”的頭一字母,──譯者)和C(英文“因”的頭一字──譯者),就被認爲是第一因。因爲根據佛教講,沒有“第一因”,而是無始以來的因和果與其他邪惡統治著宇宙。事物既非一因,亦非無因。而是像緣起法所說的是“衆因”。愛欲像其他色法一樣,也是緣生的。互相依賴和互相關聯,其本身既非始,亦非終,雖然愛欲被列爲苦的近因,但它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依賴的。依受生愛,受的生起依靠觸,等等。[iii]下面的對話表明佛陀關于苦因的觀點:[iv]
有一次,一個叫做迦葉波的苦行者這樣問佛陀:
──尊敬的喬達摩,現在苦是自作?
──實非如此,迦葉波。
──尊敬的喬達摩,何爲他作苦?
──實非如此,迦葉。
──尊敬的喬達摩,爲何苦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無因生(純屬偶然之情況)耶?
──實非如此,迦葉波。
──尊敬的喬達摩,苦不存在(沒有苦)耶?
──肯定,迦葉波,苦非不存在。有苦。
──尊敬的喬達摩既不知苦,亦不見苦。
──非也,迦葉波,我非既不知苦,亦非不見苦之人,我是知苦見苦之人。
──尊敬的喬達摩,現在你是如何答複我問,如“實非如此,迦葉波”。你斷言有苦,知苦見苦。尊敬的喬達摩,可否教我何爲苦?
──迦葉波,說“一人作苦,同一人受苦,此爲常見論者;說一人作苦,他人受苦,是斷見論者。迦葉波,如來避免此二極端,教中道法;無明(存在的真正性質)緣行,行緣識(轉生),識緣名色(精神與物質結合)、名色緣六處(前五根與第六意根)、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與失望。[v]如是整個苦即生起,此是順緣起。(這就叫做集谛)。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等等)……如是整個苦亦滅,此是逆緣起。(這就叫做滅谛)。[vi]
迦葉波聽了對這種教義的解釋,信服了,就皈依了佛、法、僧,進入了僧團,其後成爲阿羅漢之一。
所以,這種緣起教義,次序十分清楚,苦是由因緣而生起的。因緣滅,苦也就滅了。
佛陀自己在《增支部》中是怎樣解釋這種現象的呢?
諸比丘,何爲集谛?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等)……所以整個苦生起。
諸比丘,此被稱爲集谛。[vii]
諸比丘,何爲導致苦滅之滅谛?由于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等等)……全部苦滅。諸比丘,此即名爲滅谛。[viii]
現在,很清楚,緣起對第二真谛和第叁真谛是很重要的,是必然的結果,而不是像某些人設想的是後期編纂的佛陀的教義。
此種相依的緣起法,常常被簡單地解釋爲實用的條件。由于缺乏解釋,雖然它好像是這樣,但它不僅僅是一種實用主義的教義。那些精通佛教叁藏的人知道,在緣起法中,將揭示出智慧的基本原則,在世界上一切萬事萬物──五蘊──相依的這種教義中,佛陀的生命觀的實質,是能夠被真正認識的。所以,假如佛陀關于世界的解釋被正確地理解,那就完全抓住了在格言中總結起來的上面已經提到的中心教義“諸法因緣生”。
事物的因和緣沒有了,果也就沒有了。遵照佛陀的緣起教義,這種思想,被對佛法有淵博知識見稱的施羅比丘尼下面這首偈文中表示出來了:
此種身形非自作,亦非他人造此禍;
緣爲基礎方存在,緣盡彼形亦結束。[ix]
由于我們在上面看到“實非如此,迦葉波,實非如此,迦葉波”是佛陀答複迦葉波“是否苦是自作或他作”的問題,其答複清楚地表明佛陀不同意是自力(苦完全是由于自因所致)和外力(苦完全是由于自力以外的他力所致)所致。
說苦完全是由于個人自作,是毫無意義的。因爲他是在有情世界環境之中,環境會以各種方式影響他。說人的行動舉止,完全是由于外力決定的,同樣也是毫無意義的。因爲該時人的道德責任和意志的自由是被否定的。佛陀的中道教義緣起法,避免了這兩個極端,說明一切法或一切現象都是因緣互相依賴和互相關聯的。
這種因果的相續,任何自力或外力都妨礙不了、控製不了。這種相互依存性的教義,不能被說成是宿命論。因爲在此種教義中,個人的作用,物質…
《佛陀的古道(南傳佛教基本教義)》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