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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魔逆經通義▪P10

  ..續本文上一頁于暗冥。當得智慧以爲

  明照。欲如明鏡見其面像。其色如鬼羅剎之形。其順念者觀無所見。求

  舍塵欲不益衆穢。則以空慧無相無願無所越度。其有曉了愛欲如是。設

  複有著于愛欲者。則于衆生不興慈哀。衆生無我而無有身。亦不望想于

  諸吾我。如是觀者審谛持律。】

  耆年優波離,六十歲至八十歲曰耆年,耆年即老年也。優波離是佛之弟子,持 戒第一,故問于持戒。奉持法律者,即奉持戒律也。優波離問波旬,比丘怎樣嚴持 戒律呢?

  魔波旬回答說,比丘若能如實明了一切諸法,開化及于一切衆生。如實了知一 切法者,知一切法性空也。以此性空法,開導教化衆生。而如實知一切衆罪究竟根 本際,悉皆清淨。所謂如實知一切罪性本空,一切罪行皆由妄心所造也。如能伏除 妄心,一切罪相本際不可得也。這樣去教授那些對佛戒法不起淨信的人。猶豫者, 即是不起決定信也。

  比丘若遇到辱罵毀謗時,對于已學之佛戒法,仍須堅決執持,不動搖信念,不 起違犯之心行。對于辱罵毀謗我的人,亦不生煩惱不懷結恨。

  彼于諸法不曾起心動念,而有所我見主張。禦者,有強作主張宰製之意。

  常能化度諸有逆者,逆者即有逆罪者。逆罪有五,其罪最重。五逆罪者,即殺 父殺母惡心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縱然犯五種逆罪的人,皆能教化令其得度 ,何況小小犯戒的人呢?

  體解塵勞靡所不別。了解一切煩惱悉能分別其因緣果報。對于一切客塵煩惱, 皆知其虛妄如幻,而不懷實有堅要的想法。

  能明白宣說分析一切愛欲,悉是虛妄心所起。而不在內根,不在外塵,亦不在 兩間的識。知道煩惱從迷惑不覺而起。既然愛欲迷惑虛妄不實,本來是空的,所以 不起壞愛欲之心。若起壞愛欲之心,便是執著愛欲爲實有了。亦不去勸化別人毀壞 愛欲,因爲一切法本自性空,不壞不雜故。

  既然一切法性空,故愛欲亦空。若愛欲實有,對「有」可說無欲。今愛欲既空 ,所以「無欲」之念亦不可起。所謂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也。知道一切塵勞愛欲,都 如雲雨一般無常無住空而不實。

  觀于聖智慧,而爲人宣說。雖有言說,而無住著。猶如風吹散浮雲一樣,能說 者所化者,悉皆無住。

  有塵勞煩惱者,如水中月影,雖顯現而非實有。其塵勞煩惱者,乃緣于妄想欲 念而現男女面像。由于暗冥者,由于愚癡也,而執其面像,生于愛著也。若以智慧 明照時,便知「欲」念,猶如鏡像,雖有而非實。其男女色相,如食人之鬼羅剎一 般。

  其順念者,是言如果觀于男女色像時,應觀一切色像皆空而無所見。精進于舍 棄塵欲,不可增長其汙染之心。如是則可修于空慧解脫,無相解脫,無願解脫,而 無所越軌,不犯過非了。

  其有曉了愛欲之法,這樣地如幻不實,假使還著于愛欲者,便于衆生不興慈哀 了。不興慈哀者,不興慈悲也。何以故?因爲他著于愛欲,心不平等,所以于諸衆 生不興慈悲。

  衆生無我而無有身。衆生執著有身,故生我見。然衆生者因緣幻有,幻有非實 ,故曰無我而無有身。若衆生決定有我者,則人決定是人,天決定是天,畜決定是 畜,鬼決定是鬼……。既然人決定不能生天,天決定便不能轉人。畜決定便不能成 鬼,鬼決定便不能變畜。若如是者,便無六道輪回矣。既有六道輪回,定知衆生無 我而無有身。不但衆生如此,我亦如此也。故曰亦不望想于諸吾我。若如是觀一切 法空者,乃能審谛持律也。

  【其尊弟子五百人等。各各自問己身所知。時魔波旬。各各分別而發遣之

  。于是諸天衆中。有一天子。名曰須深。問魔波旬。文殊師利。屬者講

  說諸魔事業。仁豈堪任重複義理。何謂菩薩之魔事。】

  佛之弟子五百人,各各問魔波旬自己所知道的法,魔波旬都一一答複他們。

  這時在會諸天子中,有一天子名叫須深。須深天子對魔波旬說,文殊師利剛才 講過諸魔事業,仁者你亦能重複這番義理嗎?亦能談談菩薩的魔事嗎?

  【時魔答曰。天子當知。菩薩魔事則有二十。何謂二十。恐畏生死欲得解

  脫。遵修玩習于佛正法。稽首歸命而有望想。則爲魔事業。觀于空無。

  而察衆生。則爲魔業。觀于無爲。而厭有爲善德之本。則爲魔業。禅定

  正受不求一心。而已退轉則爲魔業。若頒宣法。不爲聽者興發大哀。則

  爲魔業。求諸禁戒有德衆佑。瞋恨毀戒則爲魔業。暢演聲聞緣一覺事。

  谘問大乘不別巨細。則爲魔業。啓受深說憎道雜言。則爲魔業。求度無

  極自號菩薩。則爲魔業。谘嗟寂滅淡怕之事。所化衆生無權方便。則爲

  魔業。積衆德本不親道心。則爲魔業。殷勤遵修寂觀之事。所觀察者見

  有衆生。則爲魔業。求盡塵欲使無有余。度生死岸惡畏愛欲。則爲魔業

  。修行智慧常樂猗求。依于大哀則爲魔業。無權方便而已皆見一切德本

  。則爲魔業。不進志求菩薩箧藏。慕于世俗方類之言。以此爲務則爲魔

  業。各各分部博聞師教。而有去就。則爲魔業。設使得爲富樂饒財豪貴

  大威。而貪著之。不奉博聞則爲魔業。設爲尊豪君子長者釋梵之位。不

  習大法則爲魔業。不與菩薩法師相從藉受所聞。反與聲聞緣覺。相習樂

  共談言。不欲聞法。自恣放逸所遊搪。則爲魔業。是爲二十菩薩魔事

  。】

  當須深天子發問以後,魔波旬回答說,天子要知道,菩薩魔事,共有二十種。 以下便說出二十種魔事。

  第一、如果菩薩恐懼于生死,不肯入叁界度衆生,只求自己證入涅槃,雖然遵 于佛教,修行佛的正法,稽首歸命于叁寶,卻有所希望取著于解脫涅槃,便是菩薩 魔事。

  第二、菩薩觀于空無,而以爲衆生空無,于是不起度衆生之心,便是菩薩魔業 。須知菩薩應行空不證,涉有不著。入涅槃而不住涅槃,入生死而不住生死。這樣 上求佛智,下化衆生,方爲菩薩。如果住于偏空,則何異于小乘?所以大智度論雲 ,若觀諸法畢竟空,取相心著,是爲邪見。若觀空不著,不生邪見,是爲法忍。諸 法性常空,心亦不著空,如是法能忍,是佛道初相。

  第叁、觀于無爲而厭有爲,便是魔業。爲甚麼呢?因爲有爲無性,即是無爲。 法本無二,妄生二心,雲何不是魔業?故古德雲,無爲雖真,取之則爲魔業。有爲 雖假,舍之亦爲魔業。所以厭離有爲功德,樂著無爲功德,皆是魔業。有爲善德之 本者,即不貪不瞋不癡也。若菩薩樂著無爲,而不肯修有爲之離叁毒功德之本,便 是菩薩魔業。

  第四、對于修禅定正受,不求于一心不亂,反而散心退轉,則爲魔業。

  第五、若說經法,只顧自賣多聞,不爲聽法的衆生而起大悲,便是菩薩魔業。

  第六、求于戒法,本爲衆生良佑,而卻以瞋恨心毀破戒法,則爲菩薩魔業。

  第七、菩薩若只能演說聲聞緣覺小乘之法,假使有人請問大乘法,便不能分別 巨細不能演說,便是菩薩魔業。

  第八、如果有人向其啓請聽受第一義甚深佛法,便不能演說,因而憎厭甚深佛 法,避而不談,只能爲人演說一些世間雜言,便是菩薩魔業。

  第九、求登彼岸,修于波羅蜜,而自誇言,號爲菩薩,便是魔業。

  第十、淡怕即是淡泊,恬靜寡欲的意思。如果菩薩一味贊歎希求涅槃恬靜安樂 。不起權巧方便度化衆生,便是菩薩魔業。

  第十一、清淨心植衆德本,故積衆德本者,自淨其心也。道心者,自度度人之 菩提心也。若菩薩只知自淨其心,而不起自度度人的菩提心,便是魔業。

  第十二、若菩薩殷勤于止觀,止觀者定慧二道也。菩薩修于定慧,而見有衆生 相,則爲魔事。因爲一切法無相,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也。

  第十叁、生死無性即無生死,愛欲本空亦無可厭惡可畏懼者。所以若菩薩求淨 盡塵欲,使其無余。不知塵欲本無,又焉有盡?求度生死,惡畏愛欲,都是不知諸 法幻有非實,所以是菩薩魔業。

  第十四、菩薩修行智慧,智慧者般若也。不住一切法即是般若智慧。所以菩薩 修于智慧,反而有所猗求。猗者依也,有所依求也。不能行于無緣大悲,只是依著 于愛、見而行大悲,便是魔業。

  第十五、如果菩薩沒有度衆生的權巧方便,而只顧自己心清淨植衆德本,便爲 菩薩魔業。

  第十六、菩薩箧藏是大乘法藏,不能精進求于大乘法藏,只知愛求于世俗方類 之言,則爲魔業。

  第十七、各各分部是各自一部分也,僅問一部分師教,而未得全旨,便生分別 心而有所取舍,是爲魔業。吾人學佛,應求洞達了義經,不可以不了義經,批評取 舍于佛法也。

  第十八、假使菩薩得有大富大貴有大威勢的地位,而貪著于自己的地位,不知 奉事于博聞的智者,便是菩薩魔業。

  第十九、假使作尊崇豪貴的宰官、長者、乃至帝釋天,或梵天之位。梵天即色 界天也,而不習學無上佛法,便是菩薩魔業。

  第二十、不親近菩薩法師,俾得聞受佛法。反與聲聞緣覺小乘人,親近樂與共 談。不欲聞大乘佛法。自己縱恣放逸,所行冒昧,與衆抵觸。搪突者冒昧也,抵觸 也。這便是魔業了。以上便是二十種菩薩魔業。

  【于時世尊贊魔波旬。善哉善哉。快說于斯菩薩魔事。假使有人論此法事

  聽省奉行不從魔教。其人則逮佛大道法講說經典。獲致二十事。】

  波旬說完二十種魔業以後,世尊贊歎說善哉善哉,波旬你暢快地說于菩薩魔事 。假使有人論說如此法事,聽法者若能省察自己,奉行佛法不從于魔教,其人便得 到佛的菩提之法,而講說經典度化衆生。這樣其人可獲得二十種功德。

  【何謂二十。大慈。大哀。不厭生死。常見善友。所生之處辄遭佛世。得

  有啓受諸度無極。以諸菩薩用爲眷屬。逮得總持。具足辯才。五通之慧

  。所未遇法而得聞之。世世所生常懷道心。當得出家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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