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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講記▪P10

  ..續本文上一頁明而住。所謂四種煩惱者,即四住煩惱。四住煩惱,亦是恒沙煩惱之數。故曰亦令四種煩惱久住。

  阿羅漢辟支佛智,所不能斷,唯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

  阿羅漢辟支佛智,是偏空無漏智,是有余不究竟智。阿羅漢辟支佛智,于四智不究竟,故無有四智。

  何謂如來菩提智?了達真空義,是名爲菩提。所以如來菩提智,即第一義空智、實相智、中道智。如來菩提智者,成就一切功德,成就無量功德,成就不可思議功德,成就第一清淨。

  如是世尊!無明住地,最爲大力。

  最後總贊無明住地最爲大力。而無明住地,阿羅漢辟支佛所不能斷。

  【世尊。又如取緣有漏業因而生叁有。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

  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叁種意生身。此叁地彼叁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

  依無明住地。有緣非無緣。是故叁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緣無明住地。】 

  世尊!又如取緣有漏業因,而生叁有。

  以上解釋過阿羅漢辟支佛,非盡一切煩惱。以下講非盡一切受生。

  取是愛力的增上,如十二因緣中愛生則取生,取生則有生。于是落入叁有,而受後有。此與上文「阿羅漢辟支佛所斷煩惱,更不能受後有故,說不受後有。非盡一切煩惱,非盡一切受生故,說不受後有。」其經義正相吻合。故取緣有漏業因而生叁有者,應是取十二因緣生死之意。

  叁有者,即欲有色有無色有。換句話說即是叁界。生于叁界者,謂之有漏。出叁界者,謂之無漏。故曰取緣有漏業因,而生叁有。此是言凡夫分段生死,阿羅漢辟支佛已免。

  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叁種意生身。

  這段話是說阿羅漢辟支佛,未盡一切受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叁種意生身,雖不漏落于叁界,然卻未盡無明,故曰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此與上文「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意義一貫。故此言阿羅漢辟支佛,雖盡分段死,尚未盡不思議變易生死。

  此叁地彼叁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依無明住地,有緣非無緣。

  此叁地即是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叁乘地。彼叁種意生身生,諸注疏家所判略有不同。我們認爲,此叁地當然是指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叁乘地而言。「彼」叁種意生身生,今見此「彼」字,便知與「此」叁地,有所差別。既然「彼」叁種意生身生,與「此」叁地有所不同,則應依楞伽經所說而判。

  依楞伽謂叁種意生身是,一、叁昧意生身,位在初地至五地。二、覺法自性意生身,位在六地七地八地。叁、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位在九地以上。這叁種意生身生,皆以願力受生,非是業系而受生者,故曰彼叁種意生身生。

  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及叁種意生身生,皆是不思議變易生死攝。變易生死,直至無上菩提之佛地方盡。此與前文「不思議變易生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意義相合。

  此叁地,彼叁種意生身生,皆未盡無明。直至佛地,無明方盡。縱十地菩薩,尚有一分無明。如果十地菩薩無明盡,則應稱之爲佛,不應稱爲菩薩。今十地尚稱菩薩,當知尚有無明不盡。故曰此叁地,彼叁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依無明住地,有緣非無緣。意即緣于無明,非不緣無明也。

  是故叁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緣無明住地。此是結論。

  及無漏業者,即指阿羅漢辟支佛言。叁界內衆生,是有漏善業及有漏惡業。二乘人是無漏業,菩薩是亦有漏亦無漏業,佛是非有漏非無漏業。

  【世尊如是。有愛住地數四住地。不與無明住地業同。無明住地異離四住

  地。佛地所斷。佛菩提智所斷。何以故。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住地。

  無漏不盡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無漏不盡者。即是無明住地。】

  世尊!如是有愛住地數四住地,不與無明住地業同。

  四住地業因,成分段生死。四住地業因若盡,分段生死即滅。分段生死雖滅,而變易生死猶存。然變易生死,是由無明住地所致,非關四住地煩惱。是知四住地僅爲分段死作業因,而無明住地通爲分段生死變易生死作業因。所以有愛數四住地,不與無明住地業同。

  所以無明住地異離四住地,阿羅漢辟支佛,僅了分段死,未了變易死,無明住地業因猶存。而此無明住地,唯佛菩提智所斷也。

  何以故?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住地,無漏不盡。

  阿羅漢辟支佛,雖斷四住煩惱出叁界證無漏,然彼于無明未盡,故曰無漏不盡。

  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

  以無漏不盡無明故,所以細惑未除,猶爲障礙,未得解脫。以未得究竟解脫故,所以不得自在力。以未得自在力故,所以于滅谛實未作證。言阿羅漢辟支佛作證者,是佛方便而已。

  無漏不盡者,即是無明住地。

  說阿羅漢辟支佛無漏不盡者,即是言彼等未盡無明住地也。

  【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爲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

  知不覺。以不知見故。所應斷者不斷不究竟。以不斷故。名有余過解脫

  。非離一切過解脫。名有余清淨。非一切清淨。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

  切功德。以成就有余解脫有余清淨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斷有余集。

  證有余滅。修有余道。是名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者。名向涅槃界。】

  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爲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

  最後身菩薩,本來即是補處菩薩。不過有人以爲就後文「有余過解脫,有余清淨,成就有余功德。」文意來看,似乎應包括最後離分段生死的菩薩,名最後身菩薩。

  不過我們考諸經文,似不應作如是解。因爲經文明明說,無明住地,佛地所斷,佛菩提智所斷。又說此叁地,彼叁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依無明住地。

  所謂叁種意生身,直至十地菩薩。既然十地皆依無明住地,當知最後身菩薩爲無明住地之所覆障者,應爲補處菩薩。

  于彼彼法不知不覺者,是說于無量佛法,尚有不知不覺也。

  以不知見故,所應斷者,不斷不究竟。

  無明應斷而未斷也。以無明未究竟斷故,于是斷德不圓。以斷德不圓故,名有余過解脫,非離一切過解脫。有余過解脫者,僅得分段生死解脫。非離一切過解脫者,非斷無明因,非離變易死也。

  是故名有余清淨,非一切清淨。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

  有余清淨,是言二乘未顯自性清淨,未證清淨妙法身也。一切清淨者,是言唯佛得自性清淨,證得清淨妙法身。

  有余功德者,吉藏大師言,此明般若有余,若通論之,般若亦是功德。二乘于般若未圓,故名有余功德。此是吉藏大師,以解脫、法身(清淨)、般若(功德),叁德配之,故如此說。

  一般來說,般若爲功,五度爲德,此是二乘所未圓者。或謂自度爲功,度人爲德,亦是二乘所未圓者。故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

  以成就有余解脫,有余清淨,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斷有余集,證有余滅,修有余道。

  先明其所因,後明其所得。因其解脫、清淨、功德皆有余故,所以未得究竟四智。僅知有余苦,斷有余集,證有余滅,修有余道。所謂有余者,是僅了分段,未了變易。五百由旬險道,僅過叁百由旬。

  是名得少分涅槃……

  二乘人于大涅槃中,僅一止息處,故名向于大涅槃。

  【若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于無常壞世間。無常病

  世間。得常住涅槃。于無覆護世間無依世間。爲護爲依。】

  若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此是言佛。唯佛四智究竟,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

  無常壞世間,是分段死世間。分段世間,段段壞故名無常壞世間。無常病世間,是變易死世間。變易世間,念念遷流苦,猶病之未痊,故曰病世間。二種世間皆是無常,故曰無常壞無常病。又分段死,壞法身,變易死爲法身作病,皆是無常法,故曰無常壞無常病。

  唯佛于無常壞世間,無常病世間,得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之常住涅槃。故藥師偈雲,拔苦必期二死盡,而得常住涅槃也。

  于無覆護世間,無依世間,爲護爲依。

  上文言佛自利德,此言佛之利他德。無覆護世間,是言分段死世間。分段死世間,唯佛可爲作覆護。無依世間,是言變易死世間。變易死世間,唯佛爲依。

  唯佛于二種世間,得常住涅槃。唯佛于二種世間,爲護爲依。唯佛知一切苦,斷一切集,斷德圓。唯佛證一切滅,修一切道,智德滿也。

  【何以故。法無優劣故得涅槃。智慧等故得涅槃。解脫等故得涅槃。清淨

  等故得涅槃。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

  這一段話,便是明一乘義。一乘義即平等義。以平等故,一切法無有優劣。法平等故,所以一切法,無生無滅,無來無去,故得涅槃。

  智慧等故得涅槃,解脫等故得涅槃,清淨等故得涅槃。吉藏大師准此文,謂是佛之叁德。謂法身德,解脫德,般若德。佛以叁事等故得涅槃。所以吉藏大師,將前文「成就有余功德」配作般若德。

  當知諸法平等,即是實相義,無分別義,不二義,無量義,畢竟空義,一乘義,無生義,無滅義,涅槃義。故曰法無優劣故得涅槃,智慧等,解脫等,清淨等,故得涅槃。

  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

  法無優劣,平等一如,即是解脫味。

  【世尊。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謂明解脫味。何以故

  。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不究竟。過恒沙等

  所應斷法不斷故。過恒沙等法應得不得應證不證。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

  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

  世尊!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謂明解脫味。

  此是明無明住地之過,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便不能圓滿斷德與智德。斷德智德不圓滿,便不能究竟無上佛道。

  不得一味平等味,義在表明不得一乘義。此一乘義,即是大解脫。無明若破謂之明,明解脫者,即究竟大解脫。何謂究竟大解脫?無縛無解,性本清淨也。

  何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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