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我從今日乃至菩提,于所受戒不起犯心。先說此戒請佛證明也。
小乘戒戒于身口七支,大乘戒戒身口意叁業。故曰于所受戒不起犯心。犯心尚且不起,身口定無有犯也。此一戒者,力貫以下九戒。從今日乃至菩提,是言直至成佛,不犯于戒。
于諸尊長不起慢心。慢如高山,不住法水。存慢之人,不受師教,故法水不住。于諸慢中,我慢爲本,憍慢最惡。若于師長起于慢心,即成憍慢。更何況動于身口?
于諸衆生不起恚心。菩薩既于上不慢,複于下不恚。菩薩度生化他,應以慈悲心爲體,故曰于諸衆生不起恚心。
于他身色及外衆具不起嫉心。第二戒是慈、悲二心。這一戒是喜心,下一戒是舍心。合而言之,則爲四無量心。
于他色身,彼之正報也。及外衆具,即身外一切資生之具也。見他功德成就,應起歡喜慶悅之心,不起嫉之心。
于內外法不起悭心。此是舍無量心,于己之內外財,盡舍衆生,無有悭惜也。
【世尊。我從今日乃至菩提。不自爲己受畜財物。凡有所受悉爲成熟貧苦
衆生。世尊。我從今日乃至菩提。不自爲己行四攝法。爲一切衆生故。
以不愛染心無厭足心無罣礙心攝受衆生。】
不自爲己受畜財物,凡有所受,悉爲成熟貧苦衆生。菩薩亦受畜財物,但不爲自己,而爲救貧苦衆生故。若菩薩無有財物,雲何布施衆生?故菩薩爲行布施,所以修于福報。
自此以下四戒,皆爲攝衆生戒。此之一戒,是以財攝衆生也。
不自爲己行四攝法。此戒是以四攝法,攝諸衆生。不自爲己,是攝善歸他,非是攝善歸己也。換句話說,行四攝法,不爲自求福報。而是欲令一切衆生,攝心歸道。
四攝法者,一者布施攝。先以布施令彼離苦,然後攝令向道。二者愛語攝。軟語化他,真實無妄,說正法語。所有言說,無妄語、惡口、绮語、兩舌。叁者利行攝。利行者,凡有所行,皆有利于衆生。令衆生現前得利,後世得利,是爲利行;現前不得利,後世得利,亦爲利行;現前得利,後世不得利,不爲利行;現前不得利,後世亦不得利,更不爲利行。故化衆生離惡,化衆生集善,是爲利行攝。四者同事攝。于因中曰同行,于果中曰同事。此有二種,于因中則離惡同行,集善同行。于果則苦中同事,樂中同事。此爲四種攝法,以此四法,攝衆生向道。
菩薩以無所得爲方便,行于四攝。知能攝所攝皆空,故無愛染心。不如衆生,雖行于四攝,皆出于愛見之心。故曰以不愛染心。
無厭足心者,菩薩攝諸衆生,今世後世其願無窮。
無罣礙心者,菩薩以平等心行四攝法,等怨親,不計順逆,故心無罣礙。
以如此四攝法,攝受一切衆生歸向佛道。
【世尊。我從今日乃至菩提。若見孤獨幽系疾病種種厄難困苦衆生。終不
暫舍。必欲安隱。以義饒益令脫衆苦。然後乃舍。世尊。我從今日乃至
菩提。若見捕養衆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舍。我得力時。于彼彼處見此
衆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何以故。以折伏攝受故
令法久住。法久住者。天人充滿惡道減少。能于如來所轉*輪。而得隨
轉。見是利故救攝不舍。】
這條戒仍是攝衆生戒。少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牢獄隔絕曰幽,杻械繩鎖加身曰系。輕者曰疾,重者曰病。厄難即困厄也。菩薩遇如是衆生,終不暫舍,必欲安隱。
安隱者,快樂也。大家千萬莫把「隱」字作「穩」會,安隱二字有其深意。大寶積經及大方廣叁戒經均雲,雲何安隱?謂無分別。尤其叁戒經解釋甚詳,經雲,若起分別,則便有常。若已有常,便有對礙。若有對礙,則便有住。若已有住,則便相續。若已相續,則便有違。若已有違,則重相違。若重相違,則有虛錯。若已虛錯,則有狂亂。若已狂亂,則有虛诳。若已虛诳,則有憂惱。若已憂惱,則有悔恨。若有悔恨,則有所害。善不善法,隨所愛著。然實無有定法可著,但以想轉,爲想所縛。
菩薩安隱衆生,欲令衆生離惑業苦,得解脫樂。
以義饒益。義者合于道理也,亦即以佛法饒益。以佛法饒益,于因不令起惑造業。于果不令墮諸苦道。如是饒益,則令一切衆生安隱矣。故曰令諸衆生,脫于衆苦,然後乃舍。
若捕養衆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舍。
捕養衆惡律儀,依涅槃經說有十六。有說十二。十二者,屠、魁脍、養豬、養雞、捕魚、獵、網鳥、捕蛇、咒龍、獄吏、賊、王家常差捕賊。
我得力時。菩薩受于王位時,則有大勢力。菩薩受于佛法,有大道力。如是二力,均曰得力。
于二種衆生,施以折伏攝受二種方便。于難調衆生,則折伏之。于易調衆生,則攝受之。
令法久住。折伏攝受是方便,目的在令正法久住。若正法久住,則天人善道充滿,諸余惡道減少。
能于如來所轉*輪,而得隨轉。善道充滿,聖賢住世,故于佛正*輪,能隨順而轉。佛轉*輪是然燈,隨轉*輪,是傳燈續明。如是方能令正法久住。
勝鬘言,我見如是大利,所以于諸衆生,救拔攝受不舍也。
【世尊。我從今日乃至菩提。攝受正法終不忘失。何以故。忘失法者則忘
大乘。忘大乘者則忘波羅蜜。忘波羅蜜者則不欲大乘。若菩薩不決定大
乘者。則不能得攝受正法欲。隨所樂入。永不堪任越凡夫地。我見如是
無量大過。又見未來攝受正法菩薩摩诃薩無量福利故受此大受。】
攝受正法,終不忘失。
如果通論,以上九戒,目的均在攝受正法。攝受正法,即攝善法戒。
如果簡邪顯正,則四谛十二因緣六度,皆是正法。如果貶小褒大,則攝受正法,獨顯六度。故經文雲,忘失法者,則忘大乘。忘大乘者,則忘波羅蜜。
進一步講,佛之正法,獨顯一乘。法華經雲,唯有一佛乘,無二亦無叁。故攝受正法,便導出下文的一乘教法。
諸法一相,所謂無相。無相者,實相也。故正法者,即實相法。實相無相,故實相法離我、人、衆生、壽者相。離文字相、言語相、心緣相。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故凡我人衆壽相、文字相、言語相、心緣相,皆非正法。故華嚴雲,正法性遠離,一切言語道,一切趣非趣,悉皆寂滅相。
再者正法即是中道義,因爲中道者無偏,不偏故曰正法。若依本經而論,諸如一乘、無邊聖谛、如來藏、法身、真實義、一谛、一依、自性清淨等,皆爲正法之異名也。
雲何攝受正法?發菩提心即是攝受正法。叁世諸佛,皆從發菩提心而得成就。若無初發心,叁世諸佛不得成就。故發菩提心即是攝受正法。正法即是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故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即是攝受正法。故知勝鬘言,我從今日乃至菩提,攝受正法終不忘失,即是于最後一戒發成佛心也。
或者有人會問,勝鬘既然已是法身大士,何用更發菩提心?
當知此是隨順世間而言也。爲隨順世間故,勝鬘始有歸依、受戒、發心之舉。若論法身大士,何以初受歸戒呢?當知此皆隨順世間之舉。
攝受大乘,即是攝受正法。于大乘中,約因爲菩薩,約果爲佛。故攝受大乘,即攝受正法。故經中雲,忘失法者,即忘失大乘。
終不忘失,忘失正法即是無明暗惑。由于無明暗惑,所以忘失正法。
忘失法者,則忘大乘。因爲無明暗惑一起,便昧于實相,不契中道,不得究竟于佛道。故曰忘失正法者,則忘失大乘。
忘大乘者,則忘波羅蜜。大乘是因,佛地是果。失其因,則不得由十地行,至究竟其果。故曰則忘波羅蜜。
忘失波羅蜜,則不欲大乘。欲者欲求也,精進也。如果忘失究竟彼岸,忘失于佛,則不求大乘,不精進于大乘。
若菩薩不決定大乘者……不決定大乘,即不欲大乘,不攝大乘,不發菩提心也。則不能得攝受正法欲隨所樂入。
正法欲是欲求大乘,精進于大乘。大智度論雲,精進有叁名,欲、精進、不放逸。如人行進,初發足曰欲,行進中曰精進,不爲他事所留,曰不放逸。故正法欲,即是精進于正法。
隨順樂欲而入大乘。如果不能攝受正法欲,便不能隨所樂欲而入大乘。如是則永不堪能超越凡夫地。 我見如是無量大過,又見未來攝受正法菩薩摩诃薩無量福利,故受此大受。
若不能攝受正法,則墮偏邪,不能成就無上佛道,故有無量大過。
未來菩薩摩诃薩,以攝受正法故,能成就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故曰無量福利。
菩薩摩诃薩,譯爲大菩薩,行菩提道的衆生,名爲菩薩。故菩薩的意思,便是具有大道心的衆生。大道心的衆生,便是上求佛道,下化衆生的人。上求佛道在于智,下化衆生在于悲。故悲智雙運者,名爲菩薩。智導悲,普度十方而心無所住。悲導智,心無所住而普度十方。如是名爲攝受正法。
摩诃薩譯爲大。行菩薩行者名菩薩,菩薩行有六種,即六波羅蜜是。見法性者名菩薩摩诃薩。地上菩薩破無明見法性。故菩薩摩诃薩,指地上菩薩言。
以如是故,乃受此大受。可見攝受正法,總赅以上九戒。十受中第一不起犯心者,是啓後九戒。第十攝受正法,是成前九戒。
【法主世尊現爲我證。唯佛世尊現前證知。而諸衆生善根微薄。或起疑網
以十大受極難度故。彼或長夜非義饒益不得安樂。爲安彼故。今于佛前
說誠實誓。我受此十大受如說行者。以此誓故于大衆中當雨天花出天妙
音。說是語時于虛空中。雨衆天花出妙聲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真實
無異。彼見妙花及聞音聲一切衆會疑惑悉除。喜踴無量而發願言。恒與
勝鬘常共俱會同其所行。世尊悉記一切大衆如其所願。】
佛爲一切法主,故曰法主世尊。現爲我證,請佛證明。唯佛現前證明,乃能除衆生之疑也。
而諸衆生善根微薄,或起疑網。並非所有衆生,皆生疑惑。而是善根微薄衆生,或者生疑。疑心如網,困阻衆生,不得出離,故曰疑網。
因爲十大受極難度故。極難度者,極難究竟也。恐衆生疑勝鬘于十大受,有言無行,有始無終。爲卻衆疑,故請世尊作證。
彼或長夜非義饒益,不得安樂。或恐善根微薄衆生,懷疑不信,…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