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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拾遺卷第叁▪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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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爲汝體。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爲香香複成

  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

  有故應不知香。知則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

  界則非從香建立。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虛妄。是故當知鼻

  香爲緣生鼻識界叁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緣鼻香生鼻識者,叁者依他起而無自性也。

  若識因鼻所生,須先確定何者爲鼻。是以肉形雙爪之相爲鼻呢?抑以嗅知動搖之性爲鼻?

  若取肉形爲鼻,肉質乃身,身所知爲觸。須知身根非是鼻根,觸塵非是香塵。鼻根尚且無名,雲何能立爲界?

  若取嗅知之性爲鼻,試問汝以何爲知?是以肉形爲知呢?抑是以空爲知?

  如果以肉形爲知,肉質之知元是觸塵,故肉質者是身非鼻。若以空爲知,則應空知,肉身非覺。如是則應虛空是汝阿難。如果汝身非知,今日汝阿難應無所在。

  如果鼻識以香爲知,知已屬香,何關汝事?若謂香臭二氣必生汝鼻,則香臭二氣,不生于伊蘭及栴檀木。(伊蘭者臭木,栴檀者香木。)

  如果香臭二氣,不來自栴檀與伊蘭,汝試自嗅其鼻爲香爲臭?臭則非香,香則非臭。如果香臭二氣俱能嗅者,則汝一人應有二鼻。如果那樣,現在向我問道者,應有兩個阿難,究竟誰是汝身呢?

  如果鼻是一,香臭亦無二無分別。那麼臭亦是香,香亦是臭,則香臭二性俱無

  。二性既無,界從誰立?

  若識因香生,識因香有。我們說過,眼能見物,不能自見其眼。既然鼻識因香而有,亦應不能自知其香。如果能知其香,則識非由香生,以識與香相對,方能知香故。如果不能知香,便說明非是鼻識。因爲能了別于香,方爲鼻識故。

  如果香非鼻識知其有香,則香界不成。如果識不能了知于香,則識界不因香而建立。既然中間之識,不因鼻生以鼻爲界,複不因香生以香爲界,故知識者因緣生無有定性。既無中間之識,當然內根外塵亦不成立。彼諸聞性,畢竟虛妄。

  是知鼻香爲緣生鼻識者,叁處都無。鼻與香及香識界,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爲緣生于舌識。此識爲複因舌所生以舌爲界。因味

  所生以味爲界。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姜桂

  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爲甜爲苦。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爲知覺

  。舌性非苦味自不生雲何立界。若因味生識自爲味。同于舌根應不自嘗

  。雲何識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

  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爲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

  無則不名識。雲何複名舌味識界。不應虛空生汝心識。舌味和合即于是

  中。元無自性雲何界生。是故當知舌味爲緣生舌識界叁處都無。則舌與

  味及舌界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舌識若因舌生不因味有,則舌應自嘗,便知甜苦。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若舌不自嘗,誰知甜苦?若舌性非苦者,謂舌性無味也。若舌性無味,味自然不生,那麼雲何爲界呢?

  若舌識因味而生,既然識因味生,當然識自己便是味。那麼味不能自知其味,同于舌不能自嘗其舌,雲何能分別是味是非味呢?

  再者如果識因味生,味非一種,識亦應有多體。

  假設識體是一,而此識體由味而生。味有鹹淡甘辛,入于一個識體和合俱生,則一切味同于一味,不應再有分別。

  如果一切味無有分別,則不名爲識。因爲識者,即了別義。如果無有分別,怎可名爲舌、味、識界呢?既然舌根味塵俱不生識,總不應該虛空生汝心識罷!

  既然舌根味塵和合方生識,則未和合時,舌根味塵二俱無識。二者無識,豈得無識和合而得有識?如果說無法和合便成有法,亦應土中無金,水中無金,土水和合便成有金。這是不合道理的。所以因緣和合所生之法,元無自性,根本是空的。無自性法,空法,元何界生。

  是故舌味爲緣,生舌識界,叁處都無。舌與味及舌識界,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爲緣生于身識。此識爲複因身所生以身爲界。因觸

  所生以觸爲界。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若因觸生

  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

  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爲身自體性。離

  身即是虛空等相。內外不成中雲何立。中不複立內外性空。即汝識生從

  誰立界。是故當知身觸爲緣生身識界叁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叁。本

  非因緣非自然性。】

  身與觸相緣生身識界,亦是虛妄。

  若識因身生,既因身生,必不待境。不待境故,必無離合。以無離合,則無二覺觀緣。覺觀者分別心,粗分別名覺,細分別名觀。以覺觀分別,方有識之用。既無二覺觀緣,則身何所識?故識因身生,不如道理。

  若識因觸生,既因觸生,必不待身。若有境無身,豈有無身而知離合觸者?阿難當知,物不能自觸而知,必須身與物合,方知有觸也。

  知觸即身,知身即觸,即觸非身,即身非觸。

  此上已明獨身生識與獨觸生識皆不成,今明身觸和合生識亦不成。如果此識能知身,便是識由觸生,識既由觸生,必不待與身和合。如果此識能知觸,便是識由身生,既由身生,必不待與觸和合。怎可謂身與觸和合而生識呢?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者,若謂識即觸而生,便不待與身和合。若謂識即身而生 ,便非與觸和合者。怎可謂身與觸和合而生身識呢?

  所以因緣生法,無有自性。以無自性故,身觸二相,根本無有處所。

  合身即爲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身自體性者,實相也。實相者無相也。故一切法,皆以無性爲自體性。一切法皆無自性,所以觸若離身,即是虛空等相。是以觸合身,即爲身自體性。身自體性者,無性爲性也。

  既然內身根,外觸塵皆不成立,其中之識雲何成立?既然中識不立,內根外塵亦皆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是知緣身觸,生身識者,叁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識界,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爲緣生于意識。此識爲複因意所生以意爲界。因法

  所生以法爲界。阿難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

  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爲同爲異

  。同意即意雲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雲何意生。若有所

  識雲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雲何立。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

  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

  攝。汝識決定依于法生。汝今谛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

  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

  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雲何生。是故當知意法爲緣生

  意識界叁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意法爲緣,生于意識。

  此明意識者,因緣生無自性,非因緣有,非自然有。

  第八識名心,第七末那名意,第六名識,亦名意識。因爲第六識有間斷,要托末那,方得生起,故名第六意識。當知第六識生起時,決定恒有一俱有依,即第七末那,此爲意根。若與前五識俱起時,亦以前五識爲俱有依。

  第六識唯與末那識俱起時,名獨頭意識,亦名唯取獨影境。若與前五識俱起時 ,則取帶質境。無論獨影境或帶質境,均爲法塵。縱使獨影境,亦系取五塵影像。若無五塵,則無五塵影像;若無五塵影像,則無獨影境。第七末那意,以思量爲自性,第六識以了別爲性。意法爲緣,生于意識者,意根與法塵爲緣,生于第六了別識也。此是應有之概念,大家應注意之。

  此意識若因意生,則意根中必有所思。所思者,法塵也。意根爲能思,法塵爲所思,能所相緣,方生意識了別之用。有了別之用,方能發明汝意。

  若無現前之法塵,則意無所緣,不能成思。若無有思,便無了別之用。故曰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爲同爲異?

  長水子璇大師謂:「識心第八也,思量第七也,了別第六也。」圓瑛大師則謂

  :「識心指意識,思量指意根,即第七識,恒審思量,爲意識所依之根。」我們覺得圓瑛大師所說有道理,故依其說。

  汝之意識心兼了別性,若同于思量意,同意便即是意,爲何又說意識爲意所生

  ?

  如果汝之意識心,與意相異而不同,了別識若離意根,便無了別識了。若無了別識,雲何說了別識由意生?如果了別識與意異而有所了別識性,那麼識心與意根 ,便同具有了別性。若識心與意同有了別性,又怎能說識與意差異而不同?

  所以識心與意,是同是異,皆不成立。唯同與異之唯字,是語助詞。既然同異二性皆不成立,怎可說了別識因意而生呢?故曰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雲何立。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外五塵。色塵爲眼根所攝,聲塵爲耳根所攝,香塵爲鼻根所攝,味塵爲舌根所攝,觸塵爲身根所攝。如此說來,五塵非意根所攝。

  如果汝之意識決定依法而生,則意根所依法塵之法,究系何狀?法法何狀者,即法塵之法,系何狀也。 

  當知意所依之法塵,只是五塵的影像而已。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即五塵也

  。謂法塵只是五塵的影子而無實質。若離五塵諸相,終無所得。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以法塵是五塵的影像,所以法生則是五塵等相生,法滅則是五塵等相滅。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

  所因之法塵既無,豈能因法塵而生有識?易言之,法塵只是五塵的影子,焉能生識呢?

  識之相狀既然不有,意識界雲何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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